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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圍及對象

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及對象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章第三條第一款對於古蹟及歷史建築 之定義為:「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 物及附屬設施群。」並於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說明:「本法第三條第 一款所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為年代長久且其重要部分仍完整之建造物 及附屬設施群,包括祠堂、寺廟、宅第、城郭、關塞、衙署、車站、

書院、碑碣、教堂、牌坊、墓葬、堤閘、燈塔、橋樑及產業設施等」 因此,本研究範圍及對象之古蹟及歷史建築係依我國文化資產保 存法所定義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至於遺 物、傳統工藝美術、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圖書文獻等文物作 品,因文化資產保存法於第一章第三條其它各款中另有定義,有別於 古蹟及歷史建築,因此不包括於本研究範圍。

古蹟與歷史建築的差別,在於古蹟於法令中受到較高程度的保 護,得到較多幫助,但也受到較大的限制。然而法定權利與義務地位 的差異,並不意謂著古蹟在文化資產上的地位與價值比歷史建築更重 要。指定古蹟與登錄歷史建築之目的,皆是為了保護珍貴的文化資產 不輕易的消失或遭受破壞而採取的保護措施。

過去古蹟的指定標準,常依建築式樣是否具時代意義;或是以數 量稀少作為評定標準,形成少數形式精美之建築傑作成了政府優先指 定對象。正因如此,古蹟在西方被稱為「Monument」(指紀念館、紀 念碑、紀念像、紀念物等)或「Heritage」(指重要歷史遺產),泛指 人類創作中應流傳千秋萬世的偉大作品。它常是當代精英,或是地方 的重要指標,更可說「紀念性」與「獨特性」是古蹟的重要特徵。

歷史建築雖不像古蹟是經過嚴密篩選的少數,它常常是分佈在我 們生活的周遭,與自己的生活經驗貼近,可能是村子裡的土地公廟,

或是巷口的雜貨店。因此對歷史建築除了實體上的工藝成就與藝術價 值外,也包含了地方環境的共同記憶與人文意義。換句話說,「生活 性」與「藝術性」為歷史建築價值之所在,所以我們很難以絕對的標 準評斷古蹟與歷史建築之價值高低。更何況,當歷史建築年代更為久 遠,或是同時期同類型的建築漸漸消失時,歷史建築可能因此被指定 為古蹟,受到更嚴密的保護,此時歷史建築即具有做為古蹟後補的另 一層意義【4】。

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自民國七十一年制定以來,中間經過多次修 改。其中影響最大的變動之一,就是將古蹟分級制改為分類制。按照 最早的文資法條文規定,古蹟審查指定的權限在內政部,並且依其價 值分為第一、第二及第三級,主管機關分別為內政部、省市府民政廳

(局)及縣市政府。民國八十六年,文資法第廿七條修正,將古蹟分 為國定、省市定及縣市定三類,分別由中央、省市及縣市政府審查指 定。其修法的主要理由有三:

第一,每座古蹟都是獨一無二的文化資產,應無價值等級的分別;

第二,為落實地方分權,鼓勵地方政府珍惜古蹟;

第三,縮短古蹟審查程序,避免因審查期間太長而遭致毀損。

根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於民國一 百年二月二十一日所提出的統計資料顯示【39】,目前全台灣包含澎 湖、金門、馬祖地區,共有 735 處古蹟,其中 89 處為國定古蹟。亦 根據該處網站顯示之統計資料,全台灣總計有 930 處歷史建築,其分 布情形如圖1-2 所示。

圖 1-2 全國古蹟及歷史建築數量統計圖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 25)

由統計資料數據可知,國內古蹟與歷史建築數量眾多,本研究主 要針對可供民眾參觀使用及考量具有明顯火災危險因子者為研究對 象。另依古蹟建築構造類型、使用環境進行區分。其分類基礎如下

【23】:

一、 古蹟構造類型

國內古蹟建築構造類型,如圖1-3 所示,可區分為:

(一) 磚木石建築:如傳統合院建築,其主構造多為磚石、土造、

木造、屋瓦結構等混合式建築組構,其建築規模多為一層樓 院落。

(二) 加強磚造、RC 造:如日治時期官署建築,構造材料運用多 元豐富,依時期、區位不同而相異,主構造多為磚石造、混 凝土造,空間組構件多為木造,室內裝修及門窗等,其建築 規模多為一層至三層之單幢建築或市街型建築。

(三) 木造:依據文建會統計,至 2010 年底止,全國古蹟計有 735 處,歷史建築計有930 處。其中祠堂、寺廟、宅第、衙署、

車站、書院、教堂及產業設施則多為木構造及混合木造,約 佔總體古蹟與歷史建築約81%,均有火災風險之虞。

二、 古蹟使用環境類型

古蹟基地環境條件及特徵直接或間接顯示出不同環境層面 的火災潛在因子。如古蹟建築(腹地)座落在市區(街區、巷弄)、

山區、郊區等,依其使用現況區分為修復再利用類型、閒置類型、

保持原來使用類型等三類。

純木構造 木隔間 屋架

基礎

木造

非木造

混凝土

夯土

混合構造

屋架

木造

非木造

牆身

木造

非木造

非木構造

屋架

牆身

非木造

非木造 構造及材料型態

圖 1-3 建築構造及材料型態區分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