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語言文字被認為除了用來溝通,更是思維的基礎。而童話的虛構性與隱喻性更 是思維邏輯訓練最好的場域。
但不可諱言的,語文本身有其文化語境要求,故中文文本所能歸納出的原則,
不一定適用於外文譯本。同樣的,外本譯本造成的中文文法紊亂,雖可能找出問 題,恐也無法一一探查。
童話文本方面因數量眾多,故只能就選集、得獎作品等具有指標的作品採樣,
以及近期知名作者及筆者熟悉的作品著手。
從最嚴格意義來說,「無厘頭」童謠是最「專屬」兒童文學的文類,它不像其 他兒童文學文類均可對應大人文學的某個文類。而童話作為最接近無厘頭童謠的 文類,自應掌握這個「形式」的優勢而加以發揮——它可以最少的受道德觀點影 響,專心的令小讀者體會語文的美與智慧。
然而,中文文學史一直以來受「唐宋八大家」盛名之累,若言及追求形式,彷 若即是追求被韓愈鄙視的駢體文類。然而從語文的本質和小讀者的「生命經驗之 缺乏」的特徵來看,回到語文形式特色的探討有其必要之處。
同樣的,中國文學史也有「文禍」、「文字獄」的傳統,有名的文學家鮮少未背 負幾則「詩案」、「言罪」的;「文字獄」的另一面向,便是在字詞中尋找負面價值。
現今主權在民的時代,創作者是人民也是國家的主人,不應再背負文字獄的恐懼,
文字的使用者(創作者、批評者)最核心的倫理是必須站在文字獄傳統的反面,
問題是,這觀念是否能夠建立,我希望從兒童文學起,尤其是童話,童話和散文 不同,它可以展示意在言外的寓言性,然而它的多義性,同樣也是一累。童話形 式論企圖立下標竿——語文重視的是怎麼說,而非說什麼!
另外,本論文著眼及舉證的均以當今臺灣童話創作文本及現象為主,是以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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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的童話作品為研究對象,加上自身童話創作實驗;並且聚焦中文修辭作為形 式審美的內容。因此,西方童話作品不在探討範圍之內。從另一角度而言,某些 形式修辭的呈現,因為語言、語境不同,幾乎是無法翻譯,這一點我從徐累主編
《童話童畫》提及的這一段有感:
抒情的筆調和豐麗的辭藻是人們交口稱讚王爾德童話的重要方面。詩 和童話的本質相通,使得王爾德的藝術才華有了用武之地。
他創造的充滿詩情的意境、機敏智慧的描述、搖曳生姿的節奏,都給人 賞心悅目的美感。《快樂王子集》的中文譯者巴金也曾表示過真誠的敬佩,
他說:「二十年前我起過翻譯英國詩人奧斯卡.王爾德的童話的念頭。可 是我始終不敢動筆。他那美麗完整的文體,尤其是他那富於音樂性的調子,
我無法忠實傳達出來。他有豐麗的辭藻,而我自己用的詞滙卻是多麼貧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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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見青山多撫媚,料青山見我亦如是。外文翻中文如此,中文翻外文呢?
創作形式論最大的局限可能是——翻譯無法呈現(或難度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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