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童話創作理論的探討
第一節 臺灣的相關童話創作理論
一、林文寶的《兒童文學故事體寫作論》
林文寶《兒童文學故事體寫作論》中有童話專章,文中除了詳述童話意義(起 源、定義、分類)、特質、寫作原則。並附有〈試說我國古代童話〉一篇。此童話 寫作論專章將童話的基本觀念簡要確立,揭櫫童話的寫作原則——
事件
1、驚奇性:……未曾料到的發展和結局,及未曾料到的人物出現,都 會提高兒童的興味和愉快之感。
2、活動性:……童話中常以連續而有變化的動作來貫串故事。
3、滑稽性:……兒童最喜歡的讀物是笑話,因其中充滿了滑稽詼諧的 趣味……除笑話外,童話也富有此特質。
4、誇張性:……童話裡誇張性的表現至強烈。
5、親切性:兒童的經驗比成人的少,因此,他們對於已經獲得的經驗 比成人重視得多……當他們所熟悉的事物再度呈現時;他們的內心 會因親切而有很大的快感。
6、動物生活:童話中以動物生活作為題材。一方面是滿足兒童的好奇 心;同時也可幫助兒童的人格發展,並且可增長兒童的知識及經驗;
另一方面則有助於想像性的發揮。
7、想像要素:兒童有豐富的想像力……讀物中越具有想像力的,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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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引起兒童濃厚的趣味。在各類兒童讀物中,童話可說是最富有想 像力的。(頁 244~246)
想像力和作者自訂邏輯之間,必須加以補充區分。
人物
1、直接性:說明事理,不如提示事理;描寫心理,不如提示形態。
2、單純性:……童話中人物可就某一點加以肯定;或善或惡,或智或 愚,不容作鐘擺式的不定。
3、簡明性:……簡明卻強烈的描寫,更易造成顯明的印象。
4、感覺性:……作品中的描寫,應直接訴之於人的感覺器官。
5、誇張性:……為誘發兒童的興趣,其人物……總含有多少的誇張。(頁 247~248)
從直接性可知童話與小說之不同,而誇張性攸關話語修辭的滑稽美學實 踐。
背景:背景是指時空而言。在童話中時空觀念是被解體的,童話裡 沒有時間與地點的明確指示。(頁 248)
因此,在小說可探討的空間敘事和時間敘事,在童話範疇著力點便少了。童 話可找出更特殊的敘事原則。
結局:……「圓滿的」、「喜劇的」……真實的人生,矛盾的現實,
那是兒童故事與兒童小說的範疇,屬於童話的是:一片純真的想像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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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純真的想像世界,現實的生活遠離,常駐的是永恆的真實。(頁 249)
因此,〈國王的新衣〉才被歸於童話——對魔法的相信。
《兒童文學故事體寫作論》一書在童話創作原則部分總結——
總之,所謂童話,就是使事實長上翅膀。這種長上翅膀的事實,它是可 圈可點的胡說八道;也是入情入理的荒誕無稽。(頁 249)
「胡說八道」與「荒誕無稽」自始即如影隨形的附在童話文類身上,童話創 作形式論亦想以語文形式的物性邏輯,闡明常令人誤解及忽視的「可圈可點」與
「入情入理」。
如此,《兒童文學故事體寫作論》中「童話」所占篇幅不多,本論文希望能在
「寫作原則」部分詳加補充研究,並擴充例證。
二、陳正治的《童話寫作研究》
陳正治採取客觀中立的角度,更接近形式的立場。就主題和題材的取得等,
以方法論的角度書寫,並不以內涵寓意為重,此點為創作形式論的啟發。另外,
本書雖列了「童話的人物特性及刻畫」一章,其主張和蔡尚志的「創塑典型人物 形象」不同,並非「小說」式主張將人物去扁平化,而是從技巧探討如何烘托角 色特性:其刻畫要領為:直接刻畫、間接刻畫(人物自我表現、他人襯托、環境 呈現)。
陳正治《童話寫作研究》就童話的定義、特質、起源與發展、價值、內容與 形式、作者應有的修養、主題、題材、語言、人物特性與刻畫、結構、敘述觀點、
構思等方法論探討童話創作的要素,內容全面,例證豐富,為童話創作形式全面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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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比蔡尚志《童話創作的原理與技巧》更接近形式主義的童話觀。
只是某些章節(例如敘述觀點、結構等)可能並非童話獨有,甚至在篇幅限 制之下,對童話的某些(年幼)讀者而言,不是合適的操作。
《童話寫作研究》還提及「童話的語言」,為童話創作形式論埋下的種子,我 認為語言的技巧可以在童話全面實驗、體現,本論文即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企圖 加深加廣。
三、蔡尚志的《童話創作的原理與技巧》
蔡尚志書中第一章緒論介紹「童話的發展」、「童話的特質」、「兒童觀與童話 的教育功能」。前二節是童話總介,第三節「兒童觀與童話的教育功能」述及四種 不同兒童觀的童話作家:教育主義者、寫實主義者、自然主義者、童心主義者;
在教育功能方面有「娛悅心情,滿足兒童的遊戲心理」、「啟發思想,開展兒童的 經驗世界」、「陶冶性情,培養兒童的美感情操」,另外還有「此外,童話的文字簡 潔優美,可以增進兒童的語文能力」(頁37~49)這「此外」之點是童話創作形式 論的元素,若配合童話遊戲性相關的「娛悅心情,滿足兒童的遊戲心理」,「語言 呈現遊戲(滑稽)」可以作為童話創作形式論的一個註解。
蔡尚志《童話創作的原理與技巧》其餘各章分別著重在:
第二章 題材的擷取與運用 第三章 主題的選定與傳達 第四章 創塑典型人物形象 第五章 情節的安排與敘事
值得一提的是:蔡尚志在第二章開頭如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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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材是文學之母,一切的文學活動,都是因為題材而發生的。任何一位優 秀的作家,無一不是由於心中累積了豐盛飽滿的生活經驗,因而激起創作 的衝動,才進而把心中儲存的素材有效而系統地加以擷取、改造、敘述,
最後完成動人的文學作品。
所以,任何一位作家,他所面臨的第一個問題,絕對不是「怎麼寫?」而 是「寫什麼?」有了題材,「寫什麼?」的問題迎刃而解,接著才考慮到
「怎麼寫?」沒有題材,根本就不知「寫什麼?」再有才氣的作家,再知 道「怎麼寫?」的作家,也會有「無米之炊」的失措感。(頁 57)
蔡尚志隨後舉了司馬遷「行天下,周覽名山大川,與燕、趙間豪俊交遊」為 例,頗類「讀萬卷書,行萬里路」之意。
然而,童話創作形式論不能同意將題材視為「寫什麼?」因為若將之與「主 題」相比,「主題」才真正是「寫什麼?」的重點,題材反倒是「怎麼寫?」的問 題。
佛洛依德寫「戀母弒父」情結,這是他要「寫」的主題,但他選用希臘羅馬 的「伊底帕斯」故事,這才是他要「怎麼表達」的問題,也就是選擇的題材,主 題不變,題材卻可以變;例如,「哪吒與托塔天王」的故事,其實也十分相符主題 的要求。
對於童話,我反而認為「怎麼寫」比「寫什麼」重要,參酌理想讀者年齡和 與童話相近的「無厘頭」童謠(它是標準的、形式「怎麼寫」重於「寫什麼」)作 品來看,童話應該受制於如何表達——怎麼寫。
先不論「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且「智財權保障表達不保障思想」!事實上,
童話之所以出現,自古即是無法以寫實、世故來表達(讀者生命經驗不足),故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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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了用淺語、兒語來表述,這和寓言的背景也接近。
寓語(童話式寓言)往往是題材的選擇問題、「怎麼說」條件思量下的選擇創 作——亟言直諫和譬喻象徵,主題一也,「寫什麼」同也;但「怎麼寫」則異。
第四章「創塑典型人物形象」更是受小說化圓形人物敘述的影響,蔡尚志理 想的童話是小說童話,他表示反對類型人物(頁190),這部分是創作形式論所不 贊同的,因為經營典型人物的「心理」,不應是童話的價值所在。童話應與小說各 自分工。童話「扁平人物特徵、情節至上」的傳統,不必要朝向小說偏移。
如果小說化是童話偏移的方向,那麼童話的偏移只有單邊,仍然有其他引力 的作用呢!
四、黃秋芳的〈在「小說」與「童話」邊緣 從「小說童話」看「兒童」與「成 人」兩大文學板塊相互靠近〉16
黃秋芳這篇論文立足在蔡尚志的創作理論基礎上,指出了——小說童話在「結 構變化」、「人物塑造」和「作家風格」三方面形成革命性變化,已然侵入少年 小說、侵入成人文學的範疇,並表示小說童話「在小說與童話邊緣,一方面開拓 童話的表現面向,另一方面也淨化小說的哲學象徵」並且,「小說和童話界限模糊,
成人和兒童界限模糊」。這和蔡尚志《童話創作的原理與技巧》一書所指出的現象 是一致的。
黃秋芳認為——
「小說童話」是一種文學演進,這種文學、心靈與社會的同步演變過程,進化 成四個層次:兒童邏輯、童話性、小說性、童話小說及小說童話。
「小說」和「童話」間的模糊:成人和兒童的界線模糊了、兒童文學和成人文 學的界限模糊了。
「小說」和「童話」間的流動:她舉例蔡尚志界定「小說童話」與一般童話的
16 http://www.fgu.edu.tw/~wclrc/drafts/Taiwan/huang/huang-01.htm (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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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在於「結構變化」、「人物塑造」和「作家風格」三種層次的進化。
她也承認——無論是名詞的確立、定義與範圍,或者是作家作品舉證,「小說 童話」其實還充滿不確定性,然而,因為這樣的不確定性,反而可以看見兒童文 學作品中,另外一種更深、更遠、更多元的嘗試與挑戰。
小說童話的特色是獨尊感情和思想,蔡尚志直接把 fantasy 轉譯為「小說童話」。 她認為和「幻想文學」的定義相比,顯得特別明確——
這種「個性化」的小說童話,在作品裡展現了沛然不可阻擋的活力,作 家的個人風格及魅力,跳出故事之外,深化了兒童文學的內在精神,呈現 了特屬於小說童話裡的三個革命性進步:
1.結構靈活多樣,不像古典童話有一套僵硬固定的敘述程式。
2.典型人物形象的塑造。
3.作家個人風格及魅力的具體展現。
因為「小說童話」的界定,跳脫過往童話「僵硬重複的敘述程式」——
在結構變化、人物塑造和作家風格三種層次上,呈現了靈活生動的
在結構變化、人物塑造和作家風格三種層次上,呈現了靈活生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