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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討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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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討論與建議

本研究主題為智能障礙者性教育種子培力模式研究,透過 GRD 經驗,去探 討智能障礙者性教育種子培力模式建構的方式及成效。本章研究結果將透過 GRD 的培力研究與文獻對話,進而歸納建構智能障礙者性教育種子培力模式歷 程;另本章研究將針對研究限制與建議進行具體說明。

第一節 研究結果

研究結果將將分為兩部份,一部分是透過 GRD 的研究與文獻對話,進而歸 納GRD 在智能障礙者性教育培力的模式與成效;二部分則依據 GRD 培力經驗,

進而歸納其他組織要進行相關培力,需要注意的培力模式歷程。

壹、

GRD 性教育種子培力模式建構與成效

研究者嘗試將 GRD 的性教育種子培力模式,以及方案成效則包含產出以及 影響的特點列點說明。

一、

GRD 培力需求目標

GRD 當初因應專業工作者的實務工作需求,以及智能障礙者性議題事件之 發生,因此讓心路基金會意識性議題的重要,進而開展之目標為專業工作者性教 育培訓課程。文獻中提及,專業工作者缺乏相關性教育知識及培訓,都是影響專 業工作者執行性教育困難的主因(蘇淑惠 2012;許錦雯,2011;林燕卿,2010:a)。

因此組織在性教育上的需求及員工能力差距評估,確實是可以透過培訓來達成目 標,即符合「訓練決策評估樹」,意即能從組織需求缺口及品質差異,去訓練符 合相關技能的人力(ISO,1999;黃麗敏,2014)。GRD 成立專業工作者團隊,最 好的狀態是培訓能與「員工發展」及「績效評核」整合,並與組織的「目標管理」

相互應(朱延智,2007),較為可惜的是 GRD 的負責與種子之間無行政管理權,

因此GRD 的種子在 GRD 的表現,鮮少能反應在員工考核的成績上,意即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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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與績效評核相呼應。但由訪談中可知,GRD 未來目標為成立性教育工作室,

也會思考從GRD 種子成員作為工作室的專職人力,GRD 培訓對於「員工發展」

來說,除了有未來性教育工作室的職涯選擇,另於GRD 種子培力過程中也增強 性議題專業職能,切合組織目標發展。

GRD 的目標對象群,最早只有針對專業工作者的種子培力,之後則因應不 同階段的需求,由專業工作者拓展到智能障礙者、家長,以及志工,進而又開展 不同訓練與服務。GRD 的目標對象群從智能障礙者「生態系統觀點」出發,此 觀點為Bronfenbrener(1979)提出,意指要理解個人和其環境不同系統的社會生活 功能,可分為四個層次:包含與個人最親密的人際互動情境之「微視系統」、「中 介系統」、「外在系統」,以及「鉅視系統」 (引鄭麗珍,2006:258)。不論是微視 層面中會面對的家人、中介層面會碰到專業工作者或志工,從中鎖定欲訓練或服 務的對象,才能確實將訓練及服務影響至智能障礙者性議題的需求。

二、跨單位的任務編組團隊投入

GRD 的投入有人力、經費、教材、場地等。其中人力是最大的投入,GRD 投入主管、負責人及種子組成的GRD 團隊;外部人力則含有訓練及服務的外聘 講師、心理師等。

以成效導向的邏輯模式來說,「投入」包含了包含人、事、物、知識技術、

經費、設備、合作夥伴等(王嘉蕙,2012),對照 GRD 的投入來說,在知識技術 面,除了透過負責人或外聘講師的教導協助以外,另外也會藉由性教育書籍,運 用讀書會或請種子自讀方式,來做為知識技術的補充,而這些輔助種子學習的性 教育書籍,其中也包含GRD 自行出版的書籍,有效將 GRD 的產出,活絡於知 識技術面的投入。GRD 在「合作夥伴」的投入,除了心理諮商的連結單位合作,

有較為長期的配搭以外,其餘的合作多限於配搭GRD 講師帶領,今年 GRD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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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辦理研討會,邀請其他性教育單位參與分享,相信合作夥伴的投入,也能帶給 GRD 不同的知識或技能,抑或共同突破性教育的困境。

GRD 種子的服務對象年齡層從兒童到成人,他們可能有性、情感、自慰、

人際、親密關係等需要(林純真等人譯,2017),但因為年齡、障礙程度不同而有 不一樣的性教育需求。文獻中蘇淑惠(2012)及吳勝儒(2007)研究智能障礙高職生,

發現有內衣穿著、更換衛生棉、自慰、觸摸異性、看色情刊物等需求;但若在早 期療育階段的兒童,則因生理階段還未到青春期,則會鮮少有上述相關議題發生,

因此不同年齡的智能障礙者,在性議題需求的呈現就會不同。障礙程度的差異,

也會影響性教育需求,如心路安置機構型多服務中重度智能障礙者,就業體系則 多服務輕中度智能障礙,依照智能障礙鑑定等級標準中(身心障礙等級法規,

2008),不同程度心理年齡的差異度,也會影響生活及學習的能力,所需的性教 育內容及方式又會有所不同。

隸屬不同服務方案的種子成員共同上課,好處是在進行個案研討或性教育議 題討論時,可以從不同單位的服務經驗,去認識了解不同的服務方式;但會面臨 的挑戰是,成人服務的經驗較難以套用在兒童發展階段的需求,重度的個案處遇 或教導方式,較不適用於輕度的障礙者身上,因此仍會有個別的需求是無法在團 體課程上滿足。負責人在此時則發揮重要的角色,透過個別支持給予協助,由於 GRD 負責人因曾有擔任主管職角色,以及社工督導之經驗,在智能障礙領域年 資超過20 年,因此能夠身兼帶領者及督導者的角色。但也如游舒凡(2015)提及 跨部門的專案組織之負責人,會面臨協調溝通及成效達成的困難一樣,GRD 負 責人也是如此,但因其過往工作經驗能力豐厚,才能夠帶領GRD 走向第 13 年。

訪談中也了解,儘管有豐富的工作經驗,但因為性議題的種類太廣,有時狀況較 為棘手,確實須有性別議題的顧問討論,才能提供更適切組織內外性別議題需求 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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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教育種子培力的運作

培力過程中,參與訓練的動機是重要的,甚至會影響學習成效(王居卿,2000;

陳佩英,2008),種子參與及繼續留在 GRD 的動機,多數訪談對象有符合

Houle(1961)的成人學習動機中提及的目標、活動及學習導向(引自王維旎,2013:2),

訪談中了解,種子因為主管指派參與,以及自身有學習的需求,並認為GRD 的 活動能夠確實能提升性議題處遇能力,因此皆符合目標、活動及學習導向的動機;

另外亦有種子持續參與的動機是,因為信任負責人的帶領,也認為負責人能提供 許多支持、討論及幫助,有助於性議題的處理,也是研究者發現GRD 種子能夠 長期留任的原因。但也有少數種子因為本務工作的繁忙或學習的需求程度,而影 響是否持續參與GRD 的考量。

GRD 持續開放新種子加入的申請,目前新舊種子來 GRD 的年資差距,最 多到11-12 年,故運用「新人訓練」彌補差距作為配搭。除了新人訓練以外,GRD 在培訓過程中,亦運用了文獻中吳美連、林俊毅(2003)及朱延智(2007)提及的:

在職訓練(講師教授)、個案研討、電子化訓練(視訊)、外派訓練(負責人會定期提 供資訊給GRD種子),其中視訊效果較難回應性教育教學的互動,因此效果不佳;

GRD也有配搭書籍閱讀的讀書會,以及在個案研討或團體帶領會有的角色扮演,

以及服務式學習的訓練方式,都屬於「情境培訓學習」(Brown, Collins & Duguid,

1989:引自王信文、林淑惠,2012:2),訪談回饋中也對於這樣的學習,認為收 穫甚多,讓所學更能夠應用於實務工作。

GRD 培訓從民國 95 年開始,約 2-3 個月訓練一次,密集時有每個月培訓,

單次訓練以半天以內為主;以團體培訓的時間來看,文獻上認為期間拉長,且未 有明確結束期的團體訓練,會讓成員的精力水平(energy levels)降低,並影響學習 成效(林萬億,2005;王居卿,2000)。但訪談中,研究對象並未對於長期的培訓 提出疑義,研究者推估,除了GRD 的內容持續能讓種子有所收穫以外,另外種 子於GRD 與本務工作有時間衝突時,種子仍可能先以本務工作為考量,在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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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本務工作的狀況下,比較能持續參與培訓及服務;不過研究對象也反應會比較 期待更早知道GRD 未來的任務及目標,以先安排本務工作與 GRD 任務的調配,

但受限於計畫案的申請結果時間較晚,因此GRD 執行的訓練及服務也會依年度 補助狀況調整。

四、性教育架構及內容

由 GRD 種子培訓除了有 ANON 的 PLISSIT,以及三級預防以外,其性教育 架構有:(一) 性態度(含性價值觀、自我覺察、性別意識、減敏感等)、(二) 性知 識:Terri Couwenhoven 的智能障礙者性教育架構(含身體照顧、社交、關係、隱 私、預防性侵害)、(三) 性策略(社工專業技能:個案工作、團體工作、親職工作、

智能障礙教學教法)。GRD 的培訓內容符合 ISO 品質管理對於訓練的定義:「是 提供知識、技能和行為,以滿足要求的過程」(AdeQuaTE,1999),並也能針對 文獻上提及專業工作者在性知識的不足、負向的性態度及性溝通的缺乏(林燕卿,

2010:a)作為進行培訓。文獻中認為智能障礙者的性相關行為,有時用來表達不滿、

厭倦或挫折的情緒反應,或是來吸引注意力 (林純真等譯,2017),因此在性議 題的行為,一些機構也會使用「正向行為支持」來處理性相關行為。以目前GRD 的訓練內容雖未特別有正向行為支持的課程,但在心路基金會有特別有開設正向 行為支持的培訓課程,亦有助於專業工作者面對性議題的技能學習。

文獻提及智能障礙者家人或相關領域工作人員,對於智能障礙者懷孕、絕 育的性自主權的意向並不高(杜耀星,2012;吳勝儒,2007;卓妙如等人,2007;

林佩劭,2015;杏林村,2011),從訪談中也得知,種子有時仍對智能障礙者談 戀愛、親密行為等性自主權,因智能障礙者家人反對,或考量機構責任而較難施 展處遇,可知此議題對於專業工作者仍是具有挑戰力;因此若能將Walker-Hirsh 性教育培力要素的「賦權」主題放入GRD 種子訓練的獨立主題,教導專業工作 者,如何面對智能障礙者在戀愛、婚姻或生育上,自我決定的自主權與責任,並

林佩劭,2015;杏林村,2011),從訪談中也得知,種子有時仍對智能障礙者談 戀愛、親密行為等性自主權,因智能障礙者家人反對,或考量機構責任而較難施 展處遇,可知此議題對於專業工作者仍是具有挑戰力;因此若能將Walker-Hirsh 性教育培力要素的「賦權」主題放入GRD 種子訓練的獨立主題,教導專業工作 者,如何面對智能障礙者在戀愛、婚姻或生育上,自我決定的自主權與責任,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