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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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研究結論
為了解本研究欲探詢的套裝服務策略應用以及相關管制議題,在研究方法 方面,本研究首先藉由文獻分析法爬梳國內外文獻資料,了解英國與台灣套裝 服務發展現況、電信業者與有線電視業者套裝策略應用、套裝服務趨勢對於市 場競爭環境以及消費者權益產生之效益與衝擊。其次,透過比較法接續了解歐 盟及英國套裝服務之市場策略應用、衍生之市場競爭議題、相關市場競爭管制 思維及實施方式,並與台灣現行套裝服務發展與競爭管制比較,彙整出台灣套 裝發展限制之主要因素,並輔以外國之管制經驗作為借鏡。最後,透過深度訪 談法訪問國內產官學人士,藉以驗證本研究爬梳之市場觀點,補足文獻分析不 足之處,以及提供套裝策略實務操作以及法規管制的專業建議。以下將本章節 將回顧前述台灣電信及有線電視業者於推展套裝服務之策略應用,對應本研究 之研究目的,進行重點回顧並提出本研究之見解。其次,將反思本研究之研究 限制,並指出值得持續關注之研究方向。
一、套裝服務之市場效益與市場策略
在匯流趨勢以及網路技術不斷提升之下,電信業者及有線電視業者得突破 以往逕渭分明的市場疆界,透過數位技術以及網路線路,向終端消費者提供通 訊、影音、寬頻上網之套裝服務(bundled services)。既有電信業者或有線電視 業者皆積極透過跨業併購或集團資源整合等方式,有效整合傳輸網路、服務平 台、接收裝置以及內容服務,藉以完整發揮整體集團經營綜效,在匯流市場中 搶占一席之地,同時,既有市場競爭環境也產生大幅度整合與結構轉變。針對 套裝服務趨勢,業者策略應用以及衍生之市場競爭議題,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
市場現況檢視以及業者訪談,驗證套裝服務策略可為業者帶來提升消費者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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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願、節省營運成本以及提升整體營收等正面效益。對消費者而言也能享受服 務整合之便利性以及優惠價格,為業者以及消費者創造雙贏局面。進一步探究 電信業者與有線電視業者之競爭策略,在面臨既有市場業務不斷限縮之下,皆 透過跨業經營、併購、策略結盟等方式整合集團資源,為消費者提供全方位的 家庭通訊娛樂服務。
二、歐盟與英國套裝服務之管制思維
探究歐盟及英國針對套裝服務的管制思維,核心精神有兩大面向,分別為:
「零售市場低度管制」、「落實批發市場管制」。從歐盟發布之普及服務指令原則 可得知,即便既有市場之主導業者坐擁市場優勢,基於促進新興市場的投資與 創新,以及市場未來發展仍呈現高度不確定性,管制機關不應貿然針對新興市 場施加過度管制。於新興市場發展初期。而英國則承襲歐盟的管制思維,首先 透過匯流服務間是否具有替代性以及可取代性,藉以訂定市場範圍,接續透過 定期市場回顧,審視市場上下游垂直供應鏈關係,審視市場是否存在特定主導 業者,並針對批發市場施以相關不對稱管制,藉以降低市場進入門檻,達到促 進市場競爭程度的目標。
以歐盟及英國零售市場管制思維而言,主管機關必須審慎評估現行批發市 場管制皆無法有效促進零售市場競爭與公平利益時,此時零售市場管制才具有 正當性與目的性。此外,針對落實上游批發市場管制方面,歐盟及英國主管機 關確保套裝服務的關鍵設施或服務能否公平被其他第三方業者取得,藉由落實 公平接取與無差別待遇原則,要求主導業者必須以公平條件提供批發服務,使 小型業者以及新進業者可以有效取得主導業者的關鍵設施/服務,進而增加在零 售市場的競爭力。在落實批發市場管制之前提下,進一步有效提升下游零售市 場之競爭程度。為此,歐盟及英國主管機關階段性解除對於主導業者之零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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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管制,對於零售市場自由化及創新發展大有助益。於固網市場管制作法方面,
歐盟及英國採取以「設施型競爭」帶動「服務型競爭」之管制模式,有效落實 固網批發市場關鍵設施的公平接取原則(包含市內用戶迴路細分化、成本計價 等)。另一方面,透過鼓勵各式固網技術參與競爭,並以配套措施鼓勵業者建置 網路,有效促進整體套裝服務市場蓬勃發展。
三、台灣發展套裝服務之限制
回顧台灣既有電信及有線電視業者整體的套裝服務策略,如:中華電信、台 灣大哥大、凱擘等業者,早已透過投資、併購等形式,整合市話、固網、影音及 行動通訊服務資源,至今卻仍未推出整合上述資源的套裝方案,台灣整體套裝服 務至今僅限縮於(固網寬頻+影音服務/固網寬頻+VoIP)之二合一服務階段。
對此,本研究進一步探究現行套裝服務發展限制因素,從市場競爭管制面而言,
主管機關基於現行固網批發市場相關管制措施實施效果不彰(例:批發價格管制、
細分化接取等)、下游零售市場並未有效競爭、以及特定主導業者仍占有零售市 場多數優勢等因素,仍持續針對固網市場主導業者中華電信實施零售價格管制。
針對台灣發展套裝服務之限制,本研究歸納出以下兩大主要因素:
(一)主管機關對於中華電信之管制思維過於僵化,延遲台灣整體套裝服務發展 以中華電信推出的套裝方案為例,其中市話以及固網服務受零售價格管制,
套裝服務費率必須送交主管機關審核,主管機關必須根據套裝服務促銷價格平均 值作為零售價格計算基準,並以訂定零售價八折作為批發價格計算基準,避免對 其他業者形成價格擠壓。以中華電信2013年4月送交套裝服務費率為例,期間被 主管退送一次,重新遞交後於2013年12月31日核定通過,該次套裝服務費率審查 總計耗時8個月。此外,中華電信所提交之套裝服務方案資費,其中包含21個不 同速率的光世代、HiNet、ADSL資費,與MOD8個費率交叉組合,總計推出88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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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資費組合,服務方案資費之複雜程度極高,大幅提高主管機關審查費率之困 難性。
除了零售方案及價格策略多元外,中華電信寬頻上網促銷價格與牌告批發價 格存有價差,增加零售價格基準判定之困難與複雜性,主管機管僅能反覆退送主 導業者提報之資費方案,進一步影響消費者盡快享受合理資費與優質服務之權益。
除零售服務資費審查外,基於中華電信在市話與固網服務市場之市場優勢,以及 扶植市場其餘業者發展,主管機關對於中華電信申請之套裝服務拓展方案採取拖 延手段。以市場資源優勢而言,固網主導業者中華電信為最有潛力發展套裝服務 的業者之一,卻受限於現行法規層層箝制。相較於有線電視業者於2001年推出寬 頻上網+有線電視二合一服務,中華電信被延遲了13年,至2014年才正式推動 MOD+光世代的二合一服務,連帶影響台灣整體套裝服務發展之時效性。
(二)錯失用戶迴路開放時機點,其餘固網業者無誘因投入市場建設
以固網用戶迴路開放時機點而論,台灣主管機關自2006年起將中華電信之銅 絞線用戶迴路公告為瓶頸設施,對其實施細分化管制,要求主導業者須以公平合 理、無差別待遇原則以及成本計價方式,提供固網線路供其餘業者租用。相較於 英國主管機關Ofcom自2001年起,針對固網市場主導業者BT實施市話用路迴路細 分化,至今無論在BT市內用戶迴路釋出率、租用率以及市場競爭程度方面皆取 得一定成效(劉孔中,2013)。
進一步探究開放固網用戶迴路之時機點,台灣自2006年起實施用戶迴路開放 接取管制,市話市場同期面臨行動通訊趨勢、用戶既有通訊習慣改變之挑戰。自 2007年起,台灣行動通訊話務量正式超越固網話務量,並持續以不可逆方向持續 成長中(NCC, 2013)。面臨市話市場規模及利潤持續下滑,整體通訊市場趨勢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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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之情形,其餘固網業者皆缺乏投資固網市場建設之誘因,間接影響套裝服務之 多元性發展。本研究藉由訪問業者得知,除中華電信外的固網及有線電視系統業 者,在市話市場前景不佳、無利可圖之前提下,目前未計畫將市話服務納入現行 套裝服務組合,消費者至今也無法享受多項服務整合之便利性。
另一方面,除整體市話市場環境缺乏投資誘因外,固網業者也未能善盡當時 取得固網經營執照,需投入固網設施建設之承諾。自2000年開放民營化以來,各 固網業者之市話服務市占率至今市占率僅有5%。以市話市場競爭程度不足為由,
十年間持續以「新進業者」自居,除持續要求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固網以及光 纖資源外,另一方面則未善盡固網業者義務,以無利可圖為由,未積極投入固網 設施建設,為目前台灣固網市場發展停滯的重要因素,導致主管機關必須持續針 對主導業者實施干預程度最高的零售價格管制。在套裝服務方面,固網及有線電 視則持續觀望主導業者的套裝服務費率,再採取價格跟進策略,其經營思維仍以 箝制中華電信的市場競爭力為主,不惜採取削價競爭策略,以致台灣套裝服務難
十年間持續以「新進業者」自居,除持續要求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固網以及光 纖資源外,另一方面則未善盡固網業者義務,以無利可圖為由,未積極投入固網 設施建設,為目前台灣固網市場發展停滯的重要因素,導致主管機關必須持續針 對主導業者實施干預程度最高的零售價格管制。在套裝服務方面,固網及有線電 視則持續觀望主導業者的套裝服務費率,再採取價格跟進策略,其經營思維仍以 箝制中華電信的市場競爭力為主,不惜採取削價競爭策略,以致台灣套裝服務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