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中外聯姻之歷年統計數據得知:2003年(含)以前國人娶外籍女性 配偶人數占總結婚對數的比率呈逐年遞增,至2003年達31.86%為最高峰,即平均 每3對結婚有1對為中外聯姻,而2014年跨國婚姻的比例為13.2%,故相較於十年 前(2003年)最高點降低了18.66%;然而,截至2014年六月,新住民女性人數已由 十年前的卅三萬六千人,增加至四十九萬三千人,其中來自中國大陸(含港澳)
配偶占六成八最多,其他國籍配偶則占百分之卅二(內政部統計處,2015a,2015b;
台灣新生報,2014;教育部,2014b),現應已突破五十萬人。
隨著新住民女性人數的增加,相衍相生之下新住民子女人口也跟著急遽攀升 (以下本研究統一稱呼為新住民女性與新住民子女),近10年來每百名出生嬰兒中約 維持有5名新生兒生母是屬於大陸港澳國籍,惟近3年已漸降至4名,生母為外國籍者 則由93年之8名降至103年之3名(內政部統計處,2014)。另外,從教育部統計數據 得知,至2014學年度止,國小新住民學童就學總人數為146877,國中則是64568(合 計為211,445人)(教育部統計處,2015b,2015e,2015f);與2004年比較,10年來 國中、小學生就讀人數自284萬人降為212萬9千人,新住民子女學生數卻由4萬6千 人成長至逾21萬人,遽增16萬5千人,其比率亦由1.6%快速增加至9.9%;其中國 小一年級新生數近1萬9千人,平均約每10位國小新生即有1人為新住民子女(教育 部,2014b)。
所以,由上述數據顯示,單是以新住民女性(至2014年六月,493,000人)與新 住民子女國中小就學總人數(至2014學年度止,211,445人)這兩者相加總數,就早 已超越原住民之總人口數(至2014年底,540,023人)(內政部統計處,2015b,
2015c;教育部統計處,2015a,2015d,2015f),若再加上未就學之新住民子女,
其總人口數更為可觀,其增加速度令人吃驚,無形中讓國內整體人口的結構產生 變化,臺灣五大族群之風貌:外省、閩南、客家、原住民和新住民儼然形成(方曄
雲,2011;吳瓊汝、黃靖茹,2010;梁玉芳,2004;彭德富,2007;黃昭勳,2007);
這不但讓臺灣的多元文化更新了輪廓,亦促使政府愈加重視各個族群的文化與權 利(劉美慧,2011);而逐年攀升的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更成為教育當局不容忽 視之新挑戰(李佳璇,2015)。
「外籍新娘」現象是來自較低度發展國家婦女嫁往較高度發展國家的全球性 現象的一環;不論是在國外亦或是國內,娶外籍新娘所組合成的跨國婚姻家庭,
在社會中多數是偏向較弱勢者,臺灣亦不例外。我國早期的跨國婚姻家庭,大多 屬於「老夫少妻」之婚配模式,而娶新住民女性的男子,多數都是住在偏鄉、屬 於被邊緣化、且大多從事於是屬於比較低階層之農、工或漁民,故其本身社經地 位較低、條件較不利;其次,新住民女性之出身背景絕大多數也是屬於比較中、
低階層,家庭經濟不佳,教育程度不高,以致於工作難尋、謀生不易,「跨海出嫁」
成為脫離困境的出路(顏朱吟,2009);也因此經常被社會大眾曲解成是一樁沒有 感情基礎的買賣婚姻(邱珍琬,2014;張貴英,1996),不但是不正常的、亦難以 長久維持(吳佳臻,2013)。
另一方面,新住民女性亦被貼上「商品化跨國婚姻」(王宏仁、張書銘,2003;
夏曉娟,2000),甚或是被冠上「假結婚、真賣淫」之污名化(彭德富,2007);更 深受「來臺任務即為傳宗接代」的偏見、以及被歧視為「生育機器」之苦(邱珍琬,
2014;彭德富,2007;楊靜利、黃奕綺、蔡宏政、王香蘋,2012;戴瑋葶、陳信 木、林佳瑩,2010),但因其原生背景不同、適應不良或語言溝通有隔閡等問題,
新住民家庭在親職教養方面較無法發揮其功能,間接造成其子女在學習上產生遲 緩與障礙等問題,進而在學校遭受來自主流團體的歧視,被冠上「臺灣社會問題 的製造者」的負面標籤(莫藜藜、賴珮玲,2004;許文盈,2011;陳志柔、于德林,
2005;夏曉鵑,2003)。
近年來,更因政府官員的「外籍配偶別生太多」不雅用詞、政治人物「檢查 越南新娘身上是否存有越戰生化毒劑?」的不當發言以及一般民眾的「占用社會
福利資源」排外偏見,加上媒體「降低人口素質」的偏頗報導等共謀的主流論述 下,造成新住民女性本身、其婚姻以及其子女與家人,都被形塑為「次等的他者」
或「低劣他者」(inferior other)3,均承受著極大的壓力與創傷(彭德富,2007;夏 曉鵑,1997)。
總之,新住民家庭因其家庭結構、語言和經濟等方面均是處於較不利的,在 社會中被根深蒂固地烙上「不利」和「弱勢」之刻板印象,是處於「新興弱勢」
族群之社經背景,若未加以重視並予以協助其生活適應及教育等相關問題,可能 會提高其形成高風險家庭之隱憂(張芳全、李靜芬,2013),對整個社會和國家均 會造成很大影響,所以,中央乃至地方政府無不將新住民女性的輔導以及新住民 子女的教育列為重要的施政議題(陳菀茹,2012;黃昭勳,2007)。
國外許多移民子女的相關研究結果均顯示,相較於本國籍學生,移民學生在 學業上的表現是較弱勢(Levels & Dronkers, 2008; Levels, Dronkers, & Kraaykamp, 2008)。但美國學者 Kao 與 Thompson (2003)卻發現近年來,美國各族群的教育 成就差距雖有縮減,但社經地位屬於較不利的移民族群如非洲裔,拉美裔和土著 美國人,相較於優勢群體,如白人和亞裔美國人,其子女在教育成就的差距卻仍 然存在的。
另外,在原住民族方面,根據內政部2015年11月統計資料顯示,臺灣總人口 數為21,236,202人,而原住民只有546,218人,佔全國人口比例很低,僅2.57%(內
註 3 「次等的他者」或「低劣他者」(inferior other),在 Glodava 與 Richard (1994)"Mail-Order Brides: Women for Sale "一書中,作者以表列方 式展現與對照亞洲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對立價值觀;闡述亞洲婦女既 不願質疑失責的丈夫是否值得她們的尊敬和愛、也不願意放棄不幸 的婚姻,是因為亞洲文化使她們以傳統的服從權威為依歸,故執著 於維護假象的和諧婚姻關係;其論述不但暗喻她們是亞洲文化的受 害者,而且被建構成「次等的他者」(inferior other),因而需要西方 個人主義文化的救贖。
政部統計處,2015e),所以,原住民是屬於少數民族;不論是國內的原住民族、
亦或是國外少數民族之相關研究均發現其子女的學業成就是較不利的(巫有鎰,
1999;陳建志,1998;Entwisle & Alexander, 1988; Nicholson, 1997; Richards, 2008;
Richards, Hove, & Afolabi, 2008; Washington, 2001);大致上可歸咎於家庭社經地 位低落、種族歧視、語言差異以及與主流文化之衝突等因素(巫有鎰,2007;巫 有鎰、黃毅志,2009;郭李宗文,2011;楊肅棟,1997;蘇船利、黃毅志,2009;
Coutinho, Oswald, & Best, 2002; LeMoine, 2001)。
在國外相關研究方面,美國 2005 年至 2011 年印地安學童與全美學生之學業 平均成績,落後差距持續增加(國家教育研究院,2014a)。加拿大學者 White 和 Beavon (2009)研究發現:「原住民教育取得嚴重落後於整體加拿大人口。」另外,
澳洲學者Beresford 和 Partington 以及 Gower (2012)更是明確闡明:「原住民教育 的劣勢已被列為澳洲最緊迫社會問題之一」;原住民學童面臨的最大挑戰是排斥在 教育,因為傳統教育一直專注於英國傳統-盎格魯.撒克遜的文化、觀點與知識,
往往忽略或排斥原住民的觀點和文化(Richards, 2008; Richards, Hove, & Afolabi, 2008)。
在國內原住民教育相關研究方面,例如:巫有鎰(1999,2007)和黃毅志(1990) 均發現相較於漢族群,原住民在教育成就上是顯著居於最劣勢;不過,近年因教 育擴充與大專入學放寬等因素,原住民學生就讀於大專之人數有逐年增加之趨勢 (林春鳳,2013);而根據教育部資料亦顯示,從2004至2014這十年來,原住民族 在高等教育階段的粗在學率4提昇了近20%,其教育劣勢情況雖有改善,但相較於 一般學生,在2013年比例仍低了34%(圖1-1)(教育部統計處,2014a;教育部統計
註4 粗在學率是評量各年齡層人口接受相對應層級教育之比率,
其目地與意義即為評估就學年齡中的人口接受教育的機會 (教育部統計處,2014a)。
處,2015g),代表原住民在高等教育人才的分布失衡之現象還未全然消失(周惠 民、施正鋒,2011)。
圖 1–1 大專校院一般生與原住民學生之粗在學率 《取自 教育部統計處(2015g)。
中華民國教育統計(104年) p.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