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一章 緒論
「企業目標的唯一有效定義就是創造顧 客。……顧客決定了企業的方向,……因 為企業的目的在創造顧客,因此企業有兩 個基本功能,那就是行銷與創新。」
Peter Drucker
行銷觀念是市場導向的基礎,而市場導向則是行銷觀念的執行。市場導向是 一種透過對顧客、競爭者及內部功能協調的重視,產生較佳的顧客價值以建立競 爭優勢的組織文化。組織能力提升的根基,在於知識的開發與整合,須將知識創 新、凝聚與內化成產業具競爭的管理策略的核心競爭能力(林文寶、吳萬益,2005),
核心競爭能力的提升有助於組織運作之績效與競争能力。幼兒教育是無形的服務 業,若要永續經營必須重視利害關係者的滿意度,因此各種經營管理措施,應以 提高利害關係者滿意度為目標。因此幼兒園的主管及教職人員都應該要有嚴謹的 幼兒園品質觀念,才能維持良好幼兒園服務品質。幼兒園在強調托育品質、理念 之餘,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如何落實經營管理亦是重要的課題之一。本研究以市 場導向為自變項、核心競爭能力為中介變項,探討與幼兒園品質為依變項之關係。
本章共分五節:研究背景、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研究問題、名詞界定及研究對 象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我 國 托 育 服 務 是 一 個 多 元 化 的 供 給 系 統 , 政 府 亦 有 意 透 過 分 散 化
(decentralization)與參與(participation)兩項策略來增加托育服務供給量。分 散化和參與意味著商業部門和民間團體(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的服務供給,政府在供給(provision)責任的分散,托育服務在與社會變 遷交互影響之下更相形重要。兒童托育服務係兒童福利輸送服務的主要範圍之一,
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實施之前,我國托育服務之輸送,包括公立幼稚園、托
2
兒所,以及由營利業者或非營利民間團體設立的私立幼稚園、托兒所(托育中心)、 家庭托育,係屬一種福利多元主義的供給系統。而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實施 之後,三歲以下幼兒係屬於社會福利的托育系統,如托嬰中心、保母等;三歲以 上幼兒則屬於教育系統,如幼兒園,兩者在服務輸送上仍屬於福利多元主義。幼 兒園品質良窳更修關幼兒日後發展及其家庭的福祉。
一、幼兒教育生態環境變化影響幼兒受教權益的保障
自2000年起,我國政府即積極主導規劃幼兒教育。在歐美許多國家,幼兒教 育係指零到八歲的教育;在美國,幼兒教育包含零到三歲的嬰兒期(infancy)教 育、三至五歲的托兒所(nursery school)教育、五到六歲的幼稚園(kindergaten)
以及六到八歲的小學一、二年級學校教育。現行我國的幼兒教育,指由二到六足 歲入小學前的教育(盧美貴,1993;郭靜晃、陳正乾譯,1998),兒出生至二足 歲為托育服務。
廣義的幼兒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及學校教育,狹義的幼兒教育係指幼兒在幼教 機構,如托兒所或幼稚幼兒園受的教育言之。國內早期的幼稚園與托兒所各有其 成立之目的與歷史背景,幼稚園以教育為主,托兒所則以社會福利及保育為主。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於2011年6月29日公布,並在2012年1月1日元旦開始正式 實施,自此我國幼稚園及托兒所的名稱走入歷史,改由「幼兒園」取代,幼兒托 育服務將教育與社會福利之課程面及行政面進行整合,其權責機關統一為教育部 門,然而在幼教師及教保人員之管理機制(培訓、資格……)仍屬分流。
幼兒教育生態環境主要個體除了幼兒本身,教師與家長亦是直接影響個體的 要素,甚至於社會的期待、國家的施政方針、教育的目標……等,均直接或間接 影響幼兒教育生態環境,彼此之間形成一種環環相扣的關係(陳玉芳,2007)因 此,保障幼兒受教權益需要家長、社會、國家共同努力,建立一套更完善與更健 全的體系。因應現代家庭需求及社會變遷,幼兒園的設置,其本質不僅限於教育 功能,更要有保育功能的教保功能(edu-care)。幼兒教育機構的教保功能與定位,
在過去幼托整合過程時已充分被討論,例如,邱志鵬(1999)認為幼托功能的混 肴,不是理論問題,而是實際問題;民間業者為了配合家長的需要,並發揮最大
3
經濟效益,早已採取「幼稚園托兒所化與托兒所幼稚園化」的經營策略,政府為 因應家庭社會結構的轉變,則多以「及早教育」與「育兒需求」合一為主要訴求。
張孝筠(1998)認為市場提供家長的資訊不夠正確也未臻充足,是家長對幼稚園 及托兒所功能難辨的原因。郭勝峰(2001)則從托教發展的過程緊密、市場需求 引導生存方式、教育政策的推波助瀾、教保難分的本質以及資訊不對稱等方面加 以探究。徐聯恩與白育綺(2003)呼應「教育也是服務組織」與「利害關係人」
觀點,主張將服務品質(service quality)與全面品質(total quality)的觀念都納 入幼兒園品質概念。魯信註(2005)認為整合幼稚園與托兒所,主要目的即是處 理當時「幼稚教育」與「托兒服務」體制中,關於幼托招生的年齡重疊問題、幼 托幼兒園申請立案問題、幼兒教育應納入義務教育與否、減輕收費問題、師資培 育問題、課程規劃問題等相關配套設計。陳玉芳(2007)研究指出幼托制度之設 計應考慮幼兒的學習,並減輕家長的負擔,因此必須重視教育資源的整合,提升 幼兒教育人員專業知能,使幼教從業人員具備課程設計的專業,以及班級經營的 能力,幼托整合政策之優先目標應以提供六歲以下兒童之综合性照顧為要;因應 社會變遷所引起的普遍性托育需求,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應以行政為優先,相關 制度設計則需以平等、普及吻合兒童身心發展為基礎,以滿足社會及相關人員的 期待。
二、托育專業與托育品質要求的重視與倡導
托育服務(day care services)是社會福利的一環,既屬於兒童與家庭的外部 系統,也可以是微系統的一環,因此托育服務對兒童發展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力
(馮燕,1999);在兒童福利服務中,托育服務可被視為對父母親職角色的「補 充性服務」。在社會工作百科全書中對兒童托育的定義:「兒童的托育是指為補充 父母的照顧與教養,而於家庭外提供一段時間的組織化照顧、督導及發展機會,
其組織與服務型態是多樣化的。父母保有養育子女的主要責任,家庭仍是兒童生 活的重心,托育服務則是由父母授權,以完成父母不能親自照顧時的任務(馮燕,
1998)」。幼兒時期是個體生理、智能、情緒和社會化等行為發展的重要關鍵與基 礎階段,甚至更直接影響其往後人生後續階段的發展。由此可知,「照顧」和「保 護」是托育服務的首要工作,「教育」則為托育服務的附帶功能(郭靜晃,1998)。
4
因此,兒童托育服務的目的是在於幫助暫時欠缺親子角色家庭的一種兒童照顧服 務,藉此增強及支持正向的親子角色功能,兒童托育服務應被設計為具發展功能 的福利服務。
兒童福利的倡導是為了保護與照顧兒童基本權益與需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 員會,2011;蔡秋敏,2012;Chafel & Condit, 1993),為了確保兒童接受托育服 務的權益與品質,許多國家開始執行各項管理輔導、登記許可等制度(馬祖琳、
張斯寧,2007;邱志鵬、周志宏,2008;Owen, 2003),並制訂托育服務供給者 的最低標準及管理機制。我國於2011年6月29日公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即是 國家正式介入托育服務市場與規範管理之展現。此外,政府更利用社會福利政策 具體操作過程,例如中低收入家庭托育補助、契約委託NPO組織參與公共托育等,
以建立托育服務政策網絡。社會變遷(例如,社會對人權的關注、父母教養態度、
少子化……等)衍生社會對托育專業與幼兒園品質之要求,可從近年來居家式托 育品質探討、品質指標制訂方興未艾趨勢窺之(段慧瑩,2011;蔡秋敏,2012;
Harms & Clifford, 1989;Harms, Cryer & Clifford, 2007)。從服務使用者觀點思考,
家長為求就托及價格可近性之便,往往尋求社區鄰居提供服務(彭淑華,1995;
郭靜晃、黃惠如,2001;蔡秋敏,2012;Hofferth & Kisker, 1992:29)。幼兒園 之品質係建立在「三P」的基礎上:人事(personnel)、計畫(program)及硬體 設備(physical plant)(Phillips, McCartney & Scarr, 1987)。其中影響人事的重要 因素為幼教從業人員所擁有的訓練品質、師生比以及員工的流動率。此外,幼教 從業人員有適齡發展(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 DAP)的專業知能和 執行親職教育的能力亦十分重要。計畫則是指高品質幼兒托育方案,涉及生理、
情緒、智力和社會性的整體發展;托育方案應予以結構性計畫,使其具有可預測 性,同時能促進幼兒溝通和預備幼兒進入讀寫環境之策略。硬體設備取決於幼兒 園之規模、坐落位置、及國家相關建築法規(防火、樓層、無障礙設施、安全設 施、室內室外空間的最小面積……)之規範。良好的幼兒園品質除了要提供有助 於幼兒成長與發育之理想照顧之外,托育計畫必須包括親職教育,透過親師合作,
支持家庭並為家庭的幸福做準備(Schweinhart & Weikart, 1988)。幼兒園品質良 莠之所以能對幼兒產生長遠的影響之原因,可能是影響兒童的學習動機,也可能 是影響父母的行為態度,以致於對幼兒的日後學校準備與適應產生相關(方聖文,
5
2008;Machida, Taylor & Kim, 2002)。良好的認知準備有助於幼兒日後學校工作,
這亦可能是雪球效應(snowball effect)的結果,即早期的成功經驗奠定其日後 學習的成功及準備度(readiness)(Fenichel & Mann, 2001)。此外,學校對家庭
這亦可能是雪球效應(snowball effect)的結果,即早期的成功經驗奠定其日後 學習的成功及準備度(readiness)(Fenichel & Mann, 2001)。此外,學校對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