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依據水土保持法,水庫集水區係指水庫大壩(含離槽水庫引水口)全流域稜線以 內所涵蓋之地區,水庫集水區面積小則數平方公里,大至數百平方公里。在臺灣地區 主要之水庫有 40 座,其容量為 23.32 億立方公尺,年供應水量約為 39.80 億立方公尺,
為乾旱枯水季節之主要水源,在確保水資源充裕與穩定方面,功效卓著,該 40 座主 要水庫之集水區面積約為 4,700 平方公里,為水庫水源之主要匯聚區域,亦可說是臺 灣經濟之命脈,民生之根本(陳炳訓、陳芳瓊,2007)。
臺灣地區山高坡陡、溪流短促、降雨時空分佈不均,為使雨季之降水能夠儲存以 為旱季之用,讓全年用水量不虞匱乏,構築水庫以為蓄水乃為必要之措施,除了作為 供應公共給水為目標外,水庫同時亦可提供灌溉、工業用水、觀光遊憩、發電、防洪 等多項功能(陳炳訓、陳芳瓊,2007)。水庫為臺灣主要供水來源之一,然而近年來,
臺灣地區之水庫因受自然或人為因素,常常導致水庫無法發揮其應有功能,已突顯臺 灣水資源面臨之窘境(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2010)。
在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2006)中提到,近年由於全球氣候變遷,降雨集中、暴雨 頻繁等氣候因素,臺灣常受到風災侵擾,對於水庫集水區及水庫之衝擊與影響,將比 以往更為劇烈,受到嚴重傷害,造成水庫無法正常供水,對社會及經濟層面影響甚大。
而事實上臺灣許多水庫過去以來淤積量龐大,各集水區內地形及地質條件不佳,加上 921 地震擾動其地質構造更加鬆動及脆弱,遇雨成災之情形更為頻繁。為保全水庫之 供水功能、延長水庫壽命及穩定集水區環境,中央機關透過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訂 定各個集水區的保育治理計畫,其中著重於落實土地管理;強化集水區防災監測;加 速集水區保育治理;推動保育防災宣導。透過軟性措施與硬體強化,為求水庫機能運 作正常,確保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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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陳炳訓、陳芳瓊(2007)及李志賢(2004)研究指出,近年來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及 人口急遽成長,水庫集水區內之經濟活動的蓬勃發展,如檳榔園、高山茶園、遊憩區、
農地、箱綱養殖業等的不當開發。水庫集水區土地利用及水源污染有日益增加之趨勢,
開發行為的污染物經由降雨造成逕流的沖刷,挾帶地表的污染物排入河川、水庫造成 集水區點源及非點源之污染。且若地表砂岩等含磷較多,經暴雨沖刷,使得營養物質 經逕流流入水庫,形成集水區點源及非點源的污染。隨著水庫集水區內各污染物排放 量劇增,環境的破壞以及水庫底泥不斷淤積,加以水庫邊坡沖蝕、坍塌、水體的污染 及優養化問題,嚴重影響民生用水,對於水質生態環境也造成衝擊。集水區內土地或 因開發或因地震及超大雨量造成土層崩塌土石流失,大量泥砂流入庫區,水庫淤積日 益增加,不但影響全民之生活品質、用水安全,更成為社會經濟發展之一大隱憂,再 加上壩址有限、水庫造價昂貴、生態環境衝擊及用地徵收抗爭不斷等情形下,新建水 庫阻力倍增,開發新水源不易,因此維護現有水庫壽命,保護水庫水源、水質成為當 前經濟發展及水資源有效利用之重要課題。
經濟部水利規劃試驗所(2010),認為水庫開發及管理應考量流域整體土砂管理、
系統防洪、河川生態保育、區域水資源調配及優質水源維護等五個方向,並符合環境 保護、經濟發展及社會正義等三個面向。
進入二十一世紀,臺灣水資源的有限性及不確定性,勢將成為社會生存發展的限 制條件之一。因此,面對既有之自然條件及展望社會未來的需求,臺灣現階段水資源 政策之理念為:(一) 保育水土資源,落實永續發展;(二) 維護青山綠水,提昇親水 環境;(三) 防治水土災害,保障人民安全;(四) 加強經營管理,有效利用資源。過 去由於對水資源政策所頒布之政策綱領中,明示著節流與開源並重, 甚而更以所謂 生態保育與開發利用兼顧為原則; 在這種模稜兩可的指導原則下,我國實際的水資 源政策乃成為一切以經濟發展為目標導向,因此對於水資源的利用,便完全以滿足需 求面為主要的考量(張延光,2001)。
一般而言水庫集水區經營管理的方式多利用都市計畫作為工具,在水庫集水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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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頒布特定區計畫,以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進行管理,都市計畫為一部比較完整的土地 使用管制規範,其目的在於其目的在於提高資源配置的經濟效率、保護資源型公共財。
因此透過一種分區管制-保護區對於水庫集水區進行平面式的管理,利用相同地的土 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實施於整座水庫集水區。
水庫集水區為重要之水源涵養及水土保持地區,面積十分廣闊,在臺灣多數之水 庫集水區內有聚落於集水區內生存,在歷史文獻之調查,這些聚落甚至在水庫劃設之 前就存在,但因水庫規劃與興建,面臨遷移之困境,而後穩定而居,仰賴著水庫生活。
因此如何重視水庫集水區土地的特性,並顧及既有聚落居民之權益,進行有系統的水 庫集水區的空間規劃,為未來水庫集 水區經營與管理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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