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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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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a tio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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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5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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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營利部落客勞動階層及彈性勞動樣貌

第一章 緒論

今年(2008)是部落格發燒年,精確地說,是『部落格行銷發燒年』…,

我也很誠實地跟大家坦言:我也要過生活、也需要賺錢,花時間靠自己 一鍵一鍵敲出來的文字賺咖啡錢、賺玩樂費用,光明磊落…,對像我這 樣的小小部落客來說,一個月能這邊(Google AdSense)賺個幾千塊,

那邊(BloggerAds)賺個幾千塊,加加減減累積起來當早餐錢、買菜錢,

就已經開心得不得了。如果還有廠商邀約去試吃菜色、試玩最新的產 品、或者體驗一些消費活動的話,那全部都是寫部落格的附加價值啊!

我有時候都不得不大膽假設,如果部落格上的活動越頻繁、越旺盛,金 錢流通更快速的話,搞不好我們可以用部落格來影響國家的經濟咧

~…,這是我寫部落格的第三個理由:我要賺錢過生活啦!(艾瑪,2008 年 7 月 12 日)

從 2003 年開始寫網誌,至今擁有超過兩千萬瀏覽人次的部落客艾瑪,在部 落格文章<我寫部落格的理由 & 部落格行銷發燒年>中,為自己寫部落格的動 機下註腳,並同時幫部落格廣告聯播平台2宣傳活動,宣告寫部落格不僅限於單 純的個人分享記錄,還可以成為賺錢管道。另一個例子,彎彎,經營部落格六年,

現擁有超過兩億的瀏覽人次,同時也是七本圖文書作者,從部落格創作到出版實 體書,彎彎儼然從虛擬網路跨足到傳統媒體-出版業,成為全職圖文創作者。在 此之前,艾瑪開補習班教書,而彎彎從事平面設計工作,沒沒無聞。類似個人藉 由寫部落格成名、營利的例子還有很多,但究竟是哪些因素的推波助瀾造成寫部 落格也能營利的現象?而這些部落客又是如何「工作」?本研究將抽絲剝繭探討 部落客的營利模式與勞動樣貌。

第一節 研究背景

一、部落格使用人數多 部落格平台蓬勃發展

欲討論部落客營利的發展,得先從網路科技的演進談起。Dot-com 網站泡沫        

1  對業餘部落客來說,雖然主要營利模式集中在網路營利上,但是又不以此維生;至於跨界部落 客具有自由工作者身分,來回穿梭於實體及網路世界,不侷限於作為「部落客」的廣告收入。此 外,部落客採用網路營利僅是零用、副業,但實際上又屬於外包契約的勞動者。且網路營利結合 本身興趣,休閒與工作界線儼然模糊不清。因此本研究認為營利部落客實屬 365 行以外的 0.5 行。 

2  廣告聯播平台實際上是廣告仲介網站,提供 JavaScript 廣告程式讓使用者放在網站、部落格中,

安裝後會依照每個廣告聯播平台的型態顯示與內容相關的廣告,類似賣版面的概念,再根據不同 的計費制度計算廣告收益。後續將有更詳細的介紹。 

業圍繞在以使用者為中心的氛圍,如 Wikipedia 開放的多人協同創作平台

(O’Reilly, 2005)。時勢造英雄,這場網路技術變革亦不例外:2006 年美國《時 代》週刊將「你」封為年度最佳風雲人物(Grossman, 2006)。於是,使用者創生 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的概念甚囂塵上,個人能動性、網絡知識分享在此 時空脈絡下不斷被放大。其中,部落格(blog)提供網友線上書寫空間、個人與 社群連結,為快速竄紅的 Web 2.0 應用服務之一。

部落格概念源起自 1997 年資深部落格編輯 Jorn Barger 提出「web log」,指 涉網路上的個人紀錄,如 BBS 個版、新聞台;1999 年 Peter Merholz 將該字拆成

「we blog」,「blog」(譯為部落格或網誌)即沿習為 weblog 的縮寫, Brigitte Eaton 定 義 weblog 為 含 有 日 期 紀 錄 的 網 站 內 容 ; 到 2002 年 William Quick 將

「blogosphere」(部落格圈)概念推廣出去,其代表部落格間相互連接的網絡及 相關網站所構成的場域,而「blogger」泛指編輯部落格的使用者(Blood, 2000)。

至於部落格定義大抵不出維基百科(Wikipedia)所指涉:個人或組織管理、多 媒體呈現、內容主題多元,並能與讀者互動的網站,使用者可以透過此類平台發 表言論。實際上,部落格就像是線上出版的作品集,可不斷更新供網友閱覽,而 且部落格經營者本身能控管內容。

根據 Blood(2000)所著”Weblogs: History and Perspective”一文指出,部落 格發展在 1999 年以前,網路上撰寫個人紀錄僅限於懂得程式設計架網站者,內 容為網摘形式,編輯引用文章內容並提供個人看法,提供過濾訊息供網友閱讀,

但篇幅都不長。到 1999 年隨著第一個網路上免費建立個人網頁的工具 Pitas,與 Pyra 公司推出網誌服務平台 Blogger,引發群起效尤,blog 在 1999 年開始廣為人 知,相關軟體技術劇增,為個人線上出版鋪了一條免費的道路,因此部落格內容 與史丹佛大學提供全校師生免費的網誌系統;Google 在 2003 年併購 blogger.com 的 Pyra 公司,讓民眾開始注意到部落格;名人效應如政治人物也紛紛成立部落 格和選民互動、宣揚政治理念(林克寰,2004 年 5 月 11 日);部落格在災害傳 播、社會運動上的應用獲得讚賞,以及聯繫親朋好友情感的功能,使得越來越多

以台灣部落格服務平台(Blog Service Provider, BSP)來說,近幾年發展甚 為蓬勃。從 2000 年左右明日報新聞台、智邦電子報即開放個人申請為台長/報

劉玲君,2007)。綜觀台灣 BSP 業者大致可分為三大類型:入口網站(Yahoo!奇 摩部落格、PCHOME、Windows Live Spaces、新浪部落)、新聞網站(中時部落 格、大媒體 Blog)、部落格網站(無名小站、Xuite、Pixnet、樂多日誌)。而目前 台灣依照會員數多寡排名的前七大 BSP,如表 1.1。其中,少數 BSP 業者推出付 人數推估,台灣約有近三百萬個部落格,部落格每日瀏覽量(page view)甚至高 達 276 億。

       

3  全球著名網誌搜尋引擎,針對搜尋的到部落格進行紀錄、檢索、排名等功能。過去曾因網誌計 算方式引起爭議,如 2006 年批評未納入 MySpace 網誌。在 2009 年研發團隊決定只主動搜尋、

計算英文部落格排名,非英文部落格網站只能透過自行登錄 Technorati,並且不會被列入檢索、

排名機制。 

Windows Live Spaces

6 2004 Microsoft 部落格、相簿、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2009);Simon、青狼(2008);BSP 網站;研 究者整理。

BSP、部落客的三角關係。先從 BSP 談起,雖然前述提到網友使用熱烈,BSP 仍得有對應的經濟收入維持營運。會員數、網站流量成為 BSP 對外招募廣告的

2002;陳信宏,2006;林昭妘,2006)。

相對於 BSP,部落客也並非只能停留在無償分享階段,隨著商業模式出現, 來的 Google Adsense,及本土的 BloggerAds、BlogAD、Url AD 等廣告聯播,部 落客只要在部落格上加掛廣告程式碼,隨訪客流覽、點擊,就有相對應的收入。

佣金分紅制度如博客來 AP(Affiliate program / Associate program)計劃、興奇大 聯盟、PChome 分紅網,則需要部落客放上連結或寫推薦文,引導訪客至網站完 成消費,即可獲得一定比率的佣金回饋。此外,甚至出現企業主直接找上部落客

http://tw.emarketing.yahoo.com/ems2/,上網時間:2009 年 12 月 28 日。 

IAMA,台北市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經營協會(Taipei Internet Advertising and Media Association,  IAMA)創立於 2006 年七月,由台灣主要網路媒體及入口網站、網路行銷公司、廣告代理商及媒 體購買公司共同組成,目前有 54 家團體會員,為台灣網路媒體及廣告業者共同交流與合作的重 要平台。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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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皆創作文本,出版商、製作公司也在眾多部落格上尋找新星。此外,部落客 也可能有代言、演講、接受企業外包案件的機會。

與此同時,大眾媒體也不斷灌輸民眾寫部落格可以賺錢的想法,坊間甚至出 現許多部落格經營、部落客營利教戰手冊(McDougall, 2007/2007;楊偉龍、陳 瓊華、劉伶君,2007;PCuSER 研究室,2008;Simon、青狼,2008;于文強,

2008)。在此潮流下,經營具個人品牌的部落格變成一種趨勢,因為部落格就像 赤裸裸的履歷供資本家閱覽。所以,我們看到彎彎、女王、史丹利的部落格內容 讓出版商相中簽約出書;艾瑪、貴婦奈奈、Camay 加入網路廣告聯播、寫行銷文 賺取額外收入(丁文玲,2006 年 7 月 15 日;蔡依婷,2007 年 6 月 15 日;陳奕 筑,2008 年 8 月 21 日;楊久瑩,2008 年 12 月 18 日)。

在部落格經營、瀏覽量都如此驚人的現狀,以及商業模式發展後,部落格圈 浮現不同的經營目的。資策會(2007)以部落格營利與否為緯,經營者組成為經,

將部落格圈區分為商業部落格、公益或公關部落格、私人空間部落格、及達人部 落格,如表 1.2 所示,各自目的與特色如下:

(一)、商業部落格為企業所有,目的為營利,包含網路公司、BSP 業者、企業 網站、活動宣傳行銷網站等;

(二)、公益或公關部落格為非營利目的,旨在對外溝通,如 NPO 組織、企業內 部平台;

(三)、私人空間部落格為個人經營,不以獲利為目的,內容以紀錄分享為主,

這群人可能成為意見領袖;

(四)、達人部落格則包含發表專業領域內容、演講授課、實體出版的專業達人,

以及接受贊助、收取廣告費或稿費的寫手。

表 1.2 部落客組成象限

個人經營 組織經營

營利 達人部落格 商業部落格

無營利 私人空間部落格 公益或公關部落格 資料來源:資策會(2007)。

關於個人經營的部落格還有更細微的分類,可參考 Technorati(2009)發表 的”State of Blogosphere”報告,其將個人部落格以業餘無獲利(即資策會的私人 空間部落格)、專業獲利(即資策會的達人部落格)區別,共細分為以下四項:

(一)、業餘愛好者(hobbyist),佔 72%。寫部落格主因是有趣抒發個人情感,

成就感來自個人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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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兼差者(part-timers),約 15%。寫部落格賺錢只是兼差,不視為全職工 作;內容主要在分享專業、吸引新客戶上門;成就感來自於網頁瀏覽數、個人滿 足;

(三)、自我聘雇者(self-employeds),9%。屬部落客中最專業的一群,全職部 落客,為自家公司與組織寫文章;成就感來自網頁瀏覽數勝過個人滿足;按件計 酬;

(四)、專家(pros),4%。全職企業部落客寫手;企業編制內員工。

圖 1.1 Technorati 的部落格圈分類

資料來源:Technorati(2009),研究者整理。

綜上所述,商業模式為部落客開啟一扇門,得以從業餘愛好者變成兼差或全

綜上所述,商業模式為部落客開啟一扇門,得以從業餘愛好者變成兼差或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