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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章共分為三節,分別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以及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在非洲南部有一個族叫巴貝姆族,族裡有一條特殊的規定,為若族內有某個人的行為有 失檢點,就會被族長罰站在村落的中央,公開示眾。此時整個部落的人都會放下手中的工作,

從四面八方趕來,進行一個能幫助犯錯者重新做人的儀式。在此儀式中,由老族長先發言,

講述這個犯錯的人曾經為部落做過哪些有意義的事情,之後每位族人依次用真誠的話語敘述 這犯錯者的優點和善行。當所有的族人都將「讚美的話」都說完後,再舉行一次盛大的慶典。

在此慶典中,部落中的男女老幼都要載歌載舞,用一種隆重而熱烈的禮儀來慶賀犯錯的人脫 胎換骨,開始重新全新的生活(張笑恆,2012)。

上述故事指的為心理學家赫洛克(E. B. Hunlock)提出的「赫洛克效應」,指出激勵與成 就他人的最佳方式即為讚美。而這個故事也提醒了研究者「正向思考」的重要性,對於一個 有失檢點的人,我們常以放大鏡去看那個錯誤的地方,卻忘了錯誤與問題並非這個人的全部。

任何一個人都有其優勢,只要我們發掘並運用之且認同他,也許我們真的能改變一個人。此 種觀點與「優勢觀點」(Strengths Perspective)所強調的服務對象本身擁有能在困難環境中生 存下來的復原優勢與能量的觀點很相似。「優勢觀點」更強調的為每個人的主體性與獨特性,

認為服務對象擁有自身的優勢與能力,並能藉此發展出能運用其他資源的能力,靠自己的優 勢與力量解決,甚至超越目前的困境(Saleebey, 2006;張秀玉,2004b、2006b;胡韶玲,2004;

戴世玫、邱智裕、趙順達、歐雅雯,2010;謝秀芬,2011)。而實務工作者的角色為與服務對 象一起努力,使服務對象在服務過程中獲得充權,關注於服務對象及其案家不同之因應能力,

找出或激發出屬於服務對象自己的優勢與價值,以服務對象的力量與資源作為介入處置的切 入點,協助服務對象及其案家運用之以克服問題與挑戰,協助服務對象在參與處置過程中將 自己視為有解決困境能力的人(Saleebey, 2006;張秀玉,2003;謝秀芬,2011)。

在現今早期療育的領域中,強調「以家庭為中心」(張秀玉,2006a;林惠芳,2010;劉 瓊瑛,2010a),早期療育相關實務工作者所面對的不僅僅為特殊需求幼兒,亦包含其家庭,

為一整體性的服務。因此,早期療育服務除了針對促進孩子的發展的服務之外,對於家庭的 服務與協助亦同等重要。而家庭成員對於特殊需求幼兒發展問題的看法與接納度,以及採取 何種因應措施,皆會影響家庭對於早期療育服務的態度與積極程度,進而影響早期療育服務 的成效,成為早期療育服務能否成功的重要關鍵(張秀玉,2003a;劉瓊瑛,2010a)。當家庭 持有正向積極的態度時,對孩子接受療育的成效會產生正向的影響,而早期療育相關實務工 作者在服務過程中對於家庭而言有示範的功能,因此當父母在早期療育相關實務工作者身上 得到正向的感覺與態度時,進而對於特殊需求幼兒的看法會傾向於支持與接納(萬育維、王 文娟,2002)。由此可知,家庭對於特殊需求幼兒的療育有一定的影響力,而家庭亦會受到早 期療育實務工作者所影響,因此,若早期療育實務工作者在進行服務時,能夠以正向的做法 去做處理,對於特殊需求幼兒的療育成效很有幫助。

在針對育有特殊需求幼兒家庭的協助上,劉瓊瑛(2010b)提出優勢觀點很適合當作特殊

需求幼兒家庭的處遇方法,鼓勵家庭運用原有的能力與資源,來處理孩子的遲緩問題以及後 續產生的問題與挑戰。不僅以問題解決視為唯一處遇成功的途徑,重視家庭優勢的展現與能 力的提升(張秀玉,2009),借助家庭原本就有的資源與力量來解決相關問題與障礙,除了讓

家庭在早期療育相關服務過程中享有參與決策權利之外,也能因此發現自身的優勢,相信自 己的能力,並且對於現在與未來產生希望,達到家庭增強權能之目的(Krauss, 2000;張秀玉,

2009)。

現今社會的快速變遷,使得臺灣的家庭結構也在改變,失業與經濟弱勢、單親家庭、隔 代教養、跨國婚姻家庭等等家庭議題趨於多元且複雜化(謝秀芬,2011)。當家庭系統失去功

能或平衡,可能會引起經濟地位、家庭角色與情境上的改變,導致出現潛在或無法預期之危 機(蔡孟芬,2006;吳秀照、黃聖桂,2010)。依據內政部兒童局(2012b)針對各年度隔代 教養家庭兒童少年人口推估數,人口數有下降的趨勢;然而從隔代教養家庭數占全國家庭總 戶數的比例來看,卻是上升的趨勢。在對於特殊需求幼兒的研究中發現,其中有36%的家庭 表示若必須尋求其他資源來照顧孩子時,家庭最大的支持資源為直系親屬,例如祖父母或外 祖父母(許素彬、王文瑛、張耐、張菁芬,2003)。鄭雅莉(2011)在針對國內六歲以前特殊 嬰幼兒家庭支持與需求之調查研究中發現,約有一成的特殊嬰幼兒的主要照顧者為(外)祖父

母。在美國針對十八歲以下的特殊需求兒童及青少年照顧者的調查中發現,每十位特殊需求 兒童及青少年當中,即有兩位是由祖輩擔任照顧者的角色(National Alliance for Caregiving &

AARP, 2009)。依據上述的數據可知,隔代教養家庭已成為臺灣重要的家庭類型之一,並且對

於育有特殊需求幼兒的家庭而言,不論是國內或國外,祖輩皆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在隔代教養家庭中,孩子年齡越小,照顧者越需要體力來滿足孩子的基本生理需求,對 隔代教養家庭中的祖輩而言是一項很大的考驗(盧慧鈴,2011)。又加上祖輩與孫輩的關係涉 及孫輩特殊的成長背景,因此祖輩在教養上會遇到較多的挑戰(邱珍琬,2004)。而對於育有 特殊需求幼兒的隔代教養家庭而言,不單單只面臨了家庭結構改變與教養的壓力,所面對的 問題與需求比起養育一般幼兒多了更多醫療以及教養的挑戰。然而,隔代教養之所以會成為 替代親職的主要考量,必然有其優勢存在(邱珍琬,2004)。因此,對於育有特殊需求幼兒的 隔代教養家庭,若早期療育相關實務工作者能以優勢觀點的角度來看待,不視其為完全弱勢 的家庭,發掘其在教養特殊需求孫輩的優勢與能力並運用之,想必能在教養過程中給予祖輩 自信,進而讓特殊需求孫輩的療育有較佳的成效。因此,本研究欲瞭解祖父母在教養特殊需 求幼兒的歷程與經驗中,所擁有的優勢為何?而這些優勢是如何在教養歷程中運作?希望能 給予早期療育相關實務工作者做為參考,在針對隔代教養家庭的服務與協助上,能以正向的 角度看待之。

幼兒的生心理發展與周圍環境有密切的相關性,對於特殊需求幼兒而言,家庭為幼兒與 社會的重要中介(萬育維,2002)。家庭包含在層層相扣的系統中,會受到各層面的影響,家 庭與社會環境的關係是動態且複雜的,所有家庭皆以複雜的方式與環境相連,不應將家庭視 為孤立的團體 (魏希聖譯,2009)。優勢觀點所關注的目標不僅僅在個人,其每一個概念皆蘊 含生態系統理論(Ecological System Theory)的精神,社區與成員關係是優勢取向的重要核心

(沈天勇,2009),服務對象的能力與其周圍的環境資源皆為服務對象的優勢。因此,若欲瞭 解祖父母在教養特殊需求幼兒歷程中的優勢,則必須重視祖父母在生態系統各層面中的能力 與資源。因此,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為瞭解隔代教養家庭祖父母在生態系統理論各個層面中,

所具有教養特殊需求孫輩之優勢為何,並提供給早期療育相關實務工作者做為參考,使得在 未來面對隔代教養家庭時,能協助發掘其優勢與能力,並協助其運用之。另外,亦希望能讓 早期療育實務工作者在針對隔代教養家庭的服務與協助上,能以正向的角度看待之。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