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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臺灣公共電視公司,於 2009 年 4 月所放送的電視劇〈痞子英雄〉,不 府觀光處所輔導、推動的觀光行銷意圖,更是帶動了其它縣市政府的跟進 風潮,如臺北市、臺中市政府等,都紛紛制訂「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辦 法」。透過將城市景點置入影劇作品,以場景結合劇情之手法,在播映之 時,同時行銷城市並帶動觀光。而此,便是「影視觀光」之概念。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我國政府為因應二十一世紀來臨,於 2002 年 5 月提出《挑戰 2008─國 家發展重點計畫》。以應對成為 WTO 正式會員後所帶來的挑戰,加上國內 市場的逐步開放,臺灣產業必須要轉型整合,以適應新的競爭環境。其 中,發展重點亦包含了「文化創意產業」概念與「觀光客倍增」計畫。

行政院將「創意臺灣」(Creative Taiwan)規劃為未來施政的目標與願景,

因此特別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將文化、藝術及設計等相關產 業,原分屬不同專業的行業,統籌在「創意產業」的概念下,納入國家發展 的重點計畫。在 1990 年代中,它們不僅創造就業,還對 GDP 的成長有所貢 獻。今日,全球化更對其發展提供新的挑戰與機會。文化創意產業恰是知 識經濟理念架構下的內容,其計畫目的是將已形成的內容產業型式,進一 步轉為具體的產業輔導,而與國際上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並駕齊驅(見行政 院文建會 http://web.cca.gov.tw/ creative/page/main_02.htm)

由於文化的定義廣泛,加上創意可以運用在任何的科技、技術之上,

使得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與定義相對模糊。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對於「文 化、貿易及全球化」的問題解答,UNESCO 指出:創意是人類文化定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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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重要部分,可被不同型式表現。「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一般 適用於:那些以無形、文化為本質的內容,經過創造、生產與商品化結合 的產業;這些內容典型地是被著作權保障著,並且可以採用產品或者服務 型式來表現。文化產業可被視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或者內 容產業(content industries)。UNESCO 認為文化產業的概念一般包括:印 刷、出版、多媒體、聽覺與視覺、攝影與電影生產,亦等同於工藝與設 計。對某些國家來說,這個概念也包括建築、視覺與表演藝術、運動、音 樂器具的製造、廣告與文化觀光(Unesco, 2003)

再者,《觀光客倍增計畫》亦是行政院「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一,就 著眼於臺灣優質的觀光資源,所研擬的觀光產業振興構想;計畫目標於 2002 年至 2008 年間,觀光客倍增至二百萬人次,來臺旅遊突破五百萬人 次,更希望藉由遊客滿意度的大幅提昇展現臺灣觀光產業的優勢(見交通部 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 http://admin.taiwan.net.tw/auser/b/doublep/double.htm)

觀光倍增計畫最中心的精神是,「觀光生活化、生活觀光化」及從「目 標管理」與「顧客需求導向」來解決觀光發展存在的課題,讓發展觀光成為 全民運動。觀光客倍增計畫除增加國際遊客外,最為重要的是提高我國在 國際旅遊市場的知名度,透過觀光產業發展效果使之擴及各部門,重新檢 視公共投資的資源分派,扭轉以往以工業經濟為帥,改以「觀光產業」為 主,使觀光成為新興產業的火車頭(見交通部觀光局網站)

然而,該計畫已於 2007 年底結束,但因發展成效可見,且再加上於 2008 年 12 月起所開放的兩岸直航等政策,使得境外來臺的觀光客數量倍 增。因此,為求保持成長態勢,相關單位亦針對此發展重點,展開了後續 包含文建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計畫》、新聞局《振興流行文化產業 方案》及於 2009 年 4 月所推出的觀光局《觀光拔尖領航方案》等相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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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觀光部以運用大三通兩岸航線的增班及未來延遠權拓展的契機,在 臺灣特殊自然、人文與社經資源優勢下,結合規劃中的國際航空城及高 鐵、國道等設施及便利性,發展臺灣成為東亞觀光交流轉運中心及國際觀 光重要旅遊目的地(見文建會網站 http://www.cci.org.tw/gov_support/gov_support_

detail.asp?sqno=243)

《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之規劃方向以「發展國際觀光、提升國內旅遊品 質、增加外匯收入」為重點。在全面盤點及檢討臺灣觀光資源面與市場面的 優勢後,為建構質量並進的觀光榮景,打造臺灣成為亞洲重要旅遊目的 地,所訂定的現階段重點為:

(1) 「美麗臺灣」,以減量原則、維護生態、環境優先、便利遊客為 原則,辦理旅遊線景點及景觀整建工作;

(2) 「特色臺灣」,包裝有競爭力的觀光產品,彰顯其獨特性、炒熱 話題,如醫療保健旅遊與追星哈台旅遊等;

(3) 「友善臺灣」,從旅客角度思考,提供便利的導覽解說資訊與產 品;

(4) 「品質臺灣」,從服務品質著手,利用輔導、訓練與評鑑的方 式,提升住宿與第一線服務人員水準;

(5) 「行銷臺灣」,定位觀光局為臺灣觀光經銷商,靈活運用各種通 路與宣傳推廣手法強力行銷,如透過代言人及新傳媒方式引發臺 流風潮,或邀請國外電視台、電影、廣告、音樂錄影帶來臺拍攝

(如 2008 年的韓劇〈On Air〉),及臺灣亞洲級歌手、演員在臺舉 辦國際歌(影)友會等策略(見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http://www.ey.gov.tw/

ct.asp?xItem=53815&ctNode =2922&mp=1)

再加上自 2000 年後,國內出現一窩蜂針對「韓劇」風潮所做的研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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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其中不少以對臺灣觀光行銷提出策略建議為目的論文。如:

(1) 季欣慈(2004)研究韓劇的政經結構如何推動韓流,其中指出韓劇 藉由場景塑造,以「置入性行銷手法」手法帶動觀光產業;

(2) 陳蕙珊(2006)的結論亦提到,韓劇的流行確實進一步地帶動韓國 旅遊熱潮,因此反觀臺灣,可以臺灣特有的文化作為觀光訴求,

將臺灣這個觀光品牌與文化緊密結合,以創造出獨特的品牌定 位,並透過觀光景點置入影視戲劇之行銷策略,為觀光產業創造 商機。

因此,有鑑於上述的韓劇效應研究建議,和基於我國政府近年來積極 推動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與 2009 年所推動的《觀光拔尖領航方 案》策略下,來檢視自政府積極協助、推動以來,我國觀光產業置入電視媒 體行銷的策略發展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