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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計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第三節為名詞釋義;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現今社會資訊發達,國際之間交流頻繁,國家的發展力、競爭力、閱讀力等 各項能力都能在各項評比中做出優劣比較,教育作為國家之根本,開始受到各個 國家的重視,並開始進行改革工作。

而近年來,在臺灣一波波的教改行動,是為回應社會大眾對於提升我國教育 品質與績效的要求,於是促進中小學教師的專業發展則順理成章的成為推動教育 改革的主要核心。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源自 90 年代的教改運動。在民國 85 年行政院公布的「教 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提及提升教師專業素質及建立教育評鑑制度,提出教師必 須有自主自律的人格特質,自我修正成長能力,對學生關懷及輔導的知能,對教 學須有豐富的學科知識及教學方法(李靖雰,2014;潘慧玲,2015a)。

但在教師評鑑未具有法源依據以前,教師專業發展是當前國內教育改革的重 要工作之一,教育部以 2004 年高雄市實施教師專業評鑑及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 制度的規劃內涵及實施經驗,於 2005 年 11 月 25 日發布「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中小學申請參與試辦,並於 2009 年正式將此計畫改為「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大力推動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張媛甯、曾偵溶,2014;曾美蕙,2011;潘慧玲,2015a)。

訂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之目的在於協助教師專 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以增進學生學習成果;辦理原則中 不僅強調為學校自願申請,老師自願參加的原則辦理,更可知此要點係形成性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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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不得作為教師績效考核、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教師進階(分級)制度之參 據(江佳勳、莊雪華,2013;教育部,2011;潘慧玲,2015a)。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有助於提升教師的專業知識與態度,亦能增進同事間的專 業對話與交流,激發教學省思,進而提升教學能力及教學品質(江佳勳、莊雪華,

2013;呂仁禮,2009;柯智焰,2013;張德銳、周麗華、李俊達,2009;潘慧玲,

2015b)。而「成長」就是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師共同的期許,雖在評鑑當 中會有許多壓力,但壓力會帶來一股前進的動力,可看出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的教師對於評鑑本身是肯定的態度(江佳勳、莊雪華,2013)。

綜上可知,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師對於參加評鑑是持正向的想法,並希 望透過評鑑的機制提升自我的教學效能,具體而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標是 為促使教師專業成長,進而提升教師的教學效能與品質。然而,參與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的教師認為在投入評鑑過後,對於教學效能上最大的質變為何?也就是 說,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後,教師是否能認可在教學效能上的成長及改變,而 此則是本研究的動機一。

行政院於民國 101 年 10 月 11 日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增訂中學以下 教師應接受教師評鑑,待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正式實施,以作為教師評鑑之法源依 據,顯示了我國對於維持教師專業素質與增進教師專業成長的決心(張雅鈺、掌 慶維,2013;張德銳、李俊達、王淑珍,2014;教育部,2012;潘慧玲,2015a)。

至今為止,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九年的時間,學校及教師的參與度逐漸上 升,在 103 學年度全國有 1141 所國小參與評鑑計畫,校數比率為 43.21%。雖然 參與學校數有逐年增加之趨勢,然而評鑑制度、配套措施及學校的執行,仍存在 一些問題。

教師會因觀念心態、人際關係、工作內容、行政作為及學校文化之差異,而 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有不同的看法;而從以往研究可得知,教師對於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之態度越認同,成就動機也就越高(葉春櫻,2014)。

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最大挑戰的角色在「教師」,教師的態度影響著評鑑 計畫的成與敗,所以說爭取教師對專業成長的認同及對參與評鑑計畫的熱忱,就 是教育部及學校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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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葉春櫻(2014)提及教育部強調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在於「協 助專業成長,增進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那麼教師所覺知的是「教師是被 動需改造的個體」。因此,需強化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能「彰顯教師專業,確保教 師尊嚴及社會地位」,如此一來,教師對專業發展評鑑更能激發自願性。

總結來說,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可說是攸關教師個人專業素養及學校教學品質 的改革,在教育部積極的投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與的學校數及教師數雖逐年 成長,未參與評鑑的學校及教師還是佔多數,那麼教師們對於評鑑的態度及看 法,會影響著學校文化的型塑,這也是本研究欲探討的動機二。

臺灣在 2009 年 PISA 成績退步,主辦單位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CED)

總部代表認為,是因為成績進步國家的低成就學生人數降低,而非菁英學生程度 之提升,顯示臺灣成績的退步正是因為弱勢學生沒有得到公平的教育(吳怡儒、

蔡文榮、李林滄,2012)。

而不管是國小或國中階段,偏遠地區學校的學生,不管是在有關語文及閱讀 的測驗或是有關於數理方面的測驗,都顯示出偏遠地區學生為學習弱勢的族群

(孔淑萱等人,2013;吳怡儒等三人,2012)。

偏遠地區學童學習表現落後因素來自家長社經資源不足,無法提供支持學童 持續學習的環境(陳銘漢、李清波、李鳳美,2006)。因文化不利因素,偏遠地 區的學童所得到的資訊多來自於學校教師、電腦網路、電視、及閱讀等(吳文龍、

徐愛鈞、黃萬居,2012)。

有鑑於此,偏遠學校之教育者必須擔任實現教育機會均等及促成社會均等之 教育任務(簡良平,2010)。教師須利用學校教育給予學童知識及視野,因應學 生學習狀況與能力調整教學策略,克服文化不利之因素,將困境轉化為教學改變 之契機,進而提升學生學習動機與成效(孔淑萱等人,2013;吳文龍等人,2012)。

不過位處偏遠地區的教師們和偏遠地區的學生一樣,資源短缺、專業發展刺 激不足以及距離所造成的阻隔,都可能使得教師素質降低,連帶造成學生學習成 效不佳(許振家、吳秋慧,2014)。

由此可知,由於文化差異等因素,偏遠地區學生的學習成就大多低於一般地 區學生,再加上偏遠地區教師的流動率高、代課教師及不適任教師比例偏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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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缺乏進修動機等,影響學生的學習成果(許振家、吳秋慧,2014;譚光鼎、劉 美慧、游美惠,2012)。可見偏遠地區教師更需要相關主管機關給予積極性的教 師專業發展差別待遇(許振家、吳秋慧,2014)。

綜上述可知,在此研究範圍中教師與一般地區教師不管在教育現場或是面臨 的學生及挑戰是有相當大的差別,且教學品質更應該被重視,以提升偏遠地區學 生的學習成就,所以探究此研究範圍之教師的教學效能為本研究的動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