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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旨在探討高雄市國民小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執行現 況、問題困境與因應策略之研究。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 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第四 節為研究範圍。茲分節說明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民主法治的國家必須依法行政,所有教育政策亦應由法律保護 之。我國教育基本法第四條明載:「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

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 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一、研究背景

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也越趨多元,貧富差距的拉大,M型社會

也逐漸形成,所謂的M型社會,指的是人口分佈已經在中低所得層及 高所得層,各出現一個擁有高峰的階級社會。在全球金融風暴危機 後,經濟不景氣的後遺症,正逐漸在各國發酵,經濟的問題不僅影 響了國家、政治、社會、文化的發展,更改變了現今的教育環境。

在這股浪潮下,造就了台灣社會與家庭結構的巨變,在社會中,可 發現有的學生在家長刻意的栽培下,就讀昂貴的私立學校,甚至每 年寒暑假到國外遊學,這群家長對子女的教育開銷所費不貲,有能 力投入大筆經濟資源,然而,在社會中、學校裡、教室內,可發現 有一群弱勢家庭的學生,這些家庭經濟困窘的貧困學生、家庭功能 失常的弱勢學生,以及偏遠地區教育資源匱乏的原住民學生,常常 必須面臨家庭經濟壓力,在缺乏家庭功能的支持及公平的教育品質 與機會下,導致學習成就低落、輟學率高,使得求學之路充滿崎嶇。

呂晶晶(2008)認為,目前在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與不利的社會變遷 脈絡下,台灣教育在家庭投資與支援、城鄉教育資源、學生學習成

就等方面呈現雙峰現象。種種現象突顯了教育機會不均等愈來愈嚴 重,離教育正義的實踐愈來愈遠,中研院院士曾志朗曾表示,教育 是改善貧富差距的最好方式,以世界各國為例,能夠平衡社會貧富 差距便是從教育著手,政府如果希望未來人民生活福祉均衡,教育 的投資絕對必要(曾志朗,2007)。

因此,弱勢族群教育的改進不僅可提升國家的競爭力,同時也

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賴永和,2009),促進教育機會均等能做 為社會進步的指標,因此也成為了世界各國教育改革的方向。

綜觀世界上教育先進的國家,如英國、美國等,為避免物質或 經濟匱乏、文化不利地區兒童在起跑線上居於劣勢,危害教育機會 均等的理念,紛紛透過「早期介入」(early intervention)的策略以 改善弱勢學生的教育問題,如英國1967的「教育優先區計畫」、美 國1965年的「啟蒙教育」(Head start),因此,弱勢照顧已成為全 世界共同重視的教育議題,同時也是教育改革中相當重要的一環( 黃 俊傑,2009)。美國省思其國內的基礎學力日益低落,為重振學生 的學業成就,故於2002年重新修訂「中小學教育法」(The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 ESEA),並由國會通過「不讓任何孩 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為美國近年來最為重要的中小學教 育改革法案,該法案以全面提升美國中小學教育品質為努力目標,

要求學校須對學生整體學業表現負責,特別是重視改善弱勢學生學 業表現,此一方案不僅受到各國教育界的高度關注,更引起美國作 全面性的教育改革(吳宗立,2012)。

我國政府為解決家庭貧富不均、文化不利等問題,仿效英國教 育優先區計畫的精神,從1996年開始全面實施「教育優先區計畫」;

2003年結合政府與民間組織引進大專志工輔導學習弱勢學生之「關 懷弱勢、弭平落差課業輔導」;2004年規劃了「國中基測成績PR值低 於10之人數達到該校應考學生數的25%以上國中」提昇方案、試辦「退

休菁英風華再現計畫」;2005年規劃「攜手計畫-大專生輔導國中 生課業試辦計畫」,以大專學生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就近提供課輔;

為彰顯教育機會均等及社會公平正義之理想,終於在2006年度推動

「攜手計畫課後扶助」,將上述計畫之精神統整,匯聚國中小現職 教師、退休教育人員、大專學生、國中小儲備教師、及其他具有大 專相關科系學歷之社會人士等教學人力,針對原住民、低收入、身 心障礙、外籍配偶子女、農漁民免納所得稅家庭子女等需要補救教 學之國中小學生於課後進行課業輔導(盧威志,2008);2014年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上路,欲達成提升中小學品質、成就每一位孩子、

厚植國家競爭力等三大願景,教育部自2013年開始正式推行「國民 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合了原本的「攜手計畫課 後扶助」及「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目的即在提供學習成就低落 之國中小學生課業補救教學及適性多元學習機會,並關注到其他不 具弱勢身分之國中小學習低成就學生,故本研究所指「補救教學實 施方案」係指2013年以前所推行之原「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

即為現正實施方案中子方案一:一般學習扶助方案的定義。

二、研究動機

「教育部中程施政計畫」(102至105年度)中提到隨著社會的開 放多元,教育的鬆綁與自由化,為確保教育的公平性,政府必須更 為關注教育在實踐社會公平正義所擔負的責任,包括特殊、弱勢族 群(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教育機會之維護及教育品質的保 障;社會變遷過程中所形成的教育新弱勢群體(外籍配偶及其子女、

單親家庭及隔代教養家庭子女),教育上因為城鄉資源差距、家庭經 濟差異所導致教育上機會的不均或學習的落差等等,都成為社會關 注的焦點,也是影響社會能否穩健和諧發展的重要因素(教育部,

2013)。我國推動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已有數年,研究者在實際參與此 方案後,深感在有限的教學時間內,教師必須給予弱勢學生和家庭

更多教導、關心及支持,提供更適切的教材、個別化的教法,方能 建立並恢復學生的學習信心、提高學習興趣、減緩學習落差, 為了 使本計畫實際發揮其功效,必須先了解目前的實施現況,以及學校 在實施此政策會面臨的問題,此為研究動機之一。

任何利益良善的政策,若無第一線教育人員的配合,仍是窒礙 難行。補究教學方案的推動需要學校行政人員的支持與配合,但執 行政策時難免遇到困難與問題,包括學校人員的溝通,家長的共識,

受輔對象的篩選,教學人員的聘用,編班方式、排課時間、經費的 運用等,這些困境若不解決,會影響學校行政人員的辦理意願,所 以本研究欲了解高雄市的學校在執行補教教學方案時,不同的服務 年資、擔任職務、師資來源、學校規模及學校地區對實施補救教學 方案是否也有相同的問題,此為研究動機之二。

補救教學實施方案藉由退休教師、經濟弱勢大專院校學生、儲 備教師與現職教師等教學人員實施課後補救教學,免費在下課後再 加一、兩節課幫助學習成就低、以及家庭社經地位的「雙低」族群 課輔,降低學習成就低落挫敗感,提升學習成果( 黃玉幸,2011)。

各縣市政府教育機關執行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依職責檢核各國民中 小學補救教學執行成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自96年度起實施訪視,

透過書面審查及訪談,目的即是瞭解學校弱勢學生課業輔導辦理現 況、成效及待解決問題。

從文獻資料中得知,高雄市於96-98年度實施方案,缺乏釐清弱勢者 教育政策目標,只一昧強調行政作業流程,篩選符合指標之學生;

規劃課程、安排師資、訪視執行成效,第一線執行行政人員沒有時 間思考政策目標;教師沒有餘暇與心力投入補救教學,課程安排學 習進步情形評估缺乏週延考慮學生學習需求,以致於缺乏實踐社會 公義之教育政策之目標(黃玉幸,2011)。張仁瑜(2011)研究發 現參與方案的高雄市國中小之教學教師對政策認知不清楚,或認為

行政不關己事,以致對實施現況似懂非懂,而承辦教師亦不瞭解授 課之情形,並發現實施現況與學生學習成效間有相關、預測效力,

政策認知與行政運作皆會影響學生之學習成效。然而,孫綿娸(2011)

研究得知教師的積極投入對此方案的實施能具正面的效益,參與教 師抱持著不放棄任何一位孩子,把每一個孩子帶上來的決心,從教 師課程規劃、上課的氣氛營造以及教師教學檔案資料和學生回饋問 卷的滿意度等資料來看,參與教學的師資群展現了教育愛,成為孩 子生命中的貴人。此外,亦有研究建議應探討不同職務教師對補救 教學實施方案的態度,以及對方案實施成效的問題。因此,研究者 欲探討在參與補救教學實施方案風氣鼎盛的高雄市,參與之國小教 師對於此方案究竟遇到什麼樣的問題困境?又有什麼樣的因應策 略?頗具探究之處,此為研究動機之三。

綜合上述,補究教學方案的目的在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的理念,

對弱勢學生進行補教教學,不放棄任何一位學生,把每一位學生都 帶上來。隨著世界各國教育改革的潮流,希冀我國能在水平公平的 國民教育基礎上,提供「積極差別待遇」之補償性輔助措施,落實 真正的教育機會與結果均等。洪蘭教授曾道,今日多蓋一所學校,

明日就能少建一所監獄,教育是最值得且最重要的投資。因此,在 教育部的理想與學校推動的實務之間是否存在著落差,該如何縮短

明日就能少建一所監獄,教育是最值得且最重要的投資。因此,在 教育部的理想與學校推動的實務之間是否存在著落差,該如何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