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的發展
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以弱勢學生的補救教學為主,所以受輔學生 必須具備學業成就低落及弱勢族群背景兩項條件,本節先說明補救 教學實施方案的沿革,再說明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的內涵與現況。
一、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的沿革
我國自 95 年以來推動「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補助各地 方政府全面推動弱勢且學業落後學生之補救教學,提供學習成就低 落之國中小學生多元及適性的學習機會。配合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之 推動,鞏固學生基本學力,教育部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 救教學實施方案」以扶助每一位學習低成就學生,另為追蹤補救教 學受輔學生之學習成效,教育部自 100 年已全面推動補救教學篩選 及成長測驗,以標準化之評量系統來篩選需被補教教學之弱勢低成 就學生,並個案列管每年施以 2 次之成長測驗,以追蹤其補救教學 之學習進展狀況。
補救教學為鞏固我國學生基本學力之基礎工程,教育部從學生 起點行為篩選診斷、學習內容、教材、教學人員專業增能、補救教
學實施方式、學生學習成效檢核、督導機制及法規均做了全盤規劃,
期所有教學人員、學生、家長能配合推動,讓孩子的學習腳步不再 延遲。
把每一個孩子帶上來,是近年來各國在教育上著力的方向,歷 經多年的耕耘,「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投入了超過20萬教師人 次,針對孩子不同的學習差異,進行個別化之補救教學,已幫助國 中小學生達95萬多人次,在教育部、縣市端、學校端和社區的共同 努力下,使得「因材施教」的理念能更加落實。以下茲就「攜手計 畫課後扶助」方案之演進加以說明,如表2-1:
表 2-1
「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的演進
時間 演進內容
1993 訂定補助地方國民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1996 實施「教育優先區計畫」,提供「積極差別待遇」之補償 性輔助
2003 規劃「關懷弱勢、弭平落差課業輔導」,結合政府暨民間 單位引進大專志工輔導學習弱勢學生
2004 試辦「退休菁英風華再現計畫」,讓具教學專業之退休教 師再次投入教育現場,貢獻智慧及經驗;規劃「國中基測 成績PR值低於10之人數達到該校應考學生數的25%以上 國中」提昇方案
2005 規劃「攜手計畫-大專生輔導國中生課業試辦計畫」,以 大專學生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就近提供課輔
2006 整合「關懷弱勢弭平落差課業輔導」、「退休菁英風華再 現」、「大專生輔導國中生課業試辦」等計畫整合為「攜 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
2007 補助要點的受輔對象新增:「失親、單親、隔代教養家庭 子女」,並修改在學學習成就低落需補救者,由都會地區 以班級成績後5%調為15%;授課科目增加了社會與自然之 彈性
2011 1.為配合12年國教政策,並維持學生之基本學力,100學 年度入學之國一學生經標準化測驗結果,百分等級未達百 分之三十五者,均應接受補救教學,不受限於身分別 2.明訂補救教學教師應盡之責任:應就學生起點行為進行 學習診斷,設定適合學生需求之個別化學習目標,並依學 生能力進行分組教學,提供個別化之學習輔導
3.配合101年篩選追蹤輔導轉銜機制啟動,依實施辦理程 序,納入篩選追蹤輔導轉銜試辦計畫之實施流程內容 2013 102年將全面實施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方案未
實施之前,原「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及「教育優先區」
方案繼續推動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的內涵
為了能將補救教學方案做全面性的了解,以下就補救教學實施 的目標、方案內涵,以及實施策略做探究。
(一)實施目標及方案內涵
補救教學方案的實施有以下四個目標(教育部,2013a):
1. 研訂各年級之基本學習知能,界定基本學力。研訂國中小學生在 各年級國語文、英語、數學等工具學科中,必須學會的基本知能。
2. 有效篩選出學習低成就學生,管控學習進展。每年進行1次篩選測 驗及2次學習成長測驗,以追蹤接受補救教學學生之學習進展。
3. 扶助每一位學習低成就學生,弭平學習落差。優先補助地區性弱
勢學校及身分弱勢之學習低成就學生,並擴大補救教學服務對象,
期達到「扶助每一位學習低成就學生」之目標。
4. 確保國中小學生之基本學力,提升學習品質。針對補救教學相關 教學人員研發補救教學專業知能研習課程架構及內容,並完備教師 之專業支持與輔導系統,以確保補救教學之品質。
根據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教育部,2013b),本方案包括四個 子方案,茲簡略說明如下:
子方案一為一般學習扶助方案:國小階段的受輔對象須兼具弱 勢學生身分以及學習成就低落兩條件,國中階段自102學年度(含) 起,學生不限於具備弱勢身分,參加補救教學線上評量測驗,國語 文、數學或英文之標準化測驗結果屬該科學習低成就者,均接受補 救教學。擔任課輔人員的資格為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退休教師及 儲備教師,另外符合條件之專生或校外人士亦可擔任課輔教師。以 兩階段方式篩選學生,初步篩選由相關領域任教教師轉介,於每年 9 月實施全國篩選測驗,並於翌年2 月及6月實施學習成長測驗。每班 最多十二人,最少不得低於六人。以抽離原班或協同教學進行為原 則,採課後輔導。補救教學分四期實施,第一期在寒假、第二期在 2 至6月、第三期在暑假、第四期在八月至翌年一月。
子方案二為特定地區學習扶助方案:補助對象為原住民學生比 率占全校學生總數40%以上之學校及離島地區之學校。擔任課輔人員 的資格同子方案一。全校所有學生均參加每年9月進行的篩選測驗,
及翌年2月及6月實施的學習成長測驗。開班人數依學校需求規劃。
編班方式以原班級實施為原則,人數未滿六人時則採混合編班。以 課後學習輔導方式進行。
子方案三為國中基測成績待提升學校學習扶助方案:申請資格 以前年度國中基測成績PR值低於10之人數占報考人數之比率進行補 助。由具有中小學代理代課教師資格,以及現職教師來擔任課輔人
員。參加補救教學線上評量測驗,國語文、數學或英文之標準化測 驗結果屬該科學習低成就者須接受課業輔導。每班最多十二人,最 少不得低於六人,以抽離原班或協同教學進行為原則。補救教學內 容則依學生需求由學校自行規劃。
子方案四為直轄市、縣(市)整體推動方案:以直轄市、縣(市)政 府為補助對象,補助項目有推動經費和業務費。
(二)實施策略
補救教學方案乃結合「教育優先區計畫」和「攜手計畫—課後 扶助」,因此將此兩計畫未臻完善之處加以補強,有以下幾個執行 策略:
1. 整合國中小補救教學計畫:將「教育優先區計畫」、「攜手計畫」
整合,將所有學習成就低落學生均納入接受補救教學的對象。
2. 制定基本學習內容:為解決班級、校際及城鄕學習差距,以及後 35%學生問題,凡未習得各年級工具學科基本學習內容者,均接受補 救教學。
3. 編輯進階式補救教材:自100年10月起開始編輯國小國、英、數進 階式補救教學教材,發展測驗題目與學習單,前階段學習教材學習 檢測通過才可進入下一階段的學習。
4. 建立補救教學方案評量系統:用評量系統標準化測驗做篩選學業 低成就以及追蹤學生學習成長的工具,讓篩選和評量的結果更系統 化和客觀。
5. 檢核補救教學成效:以網路評量診斷學生學習落後點,用電腦記 錄學生的學習進展。每年3次電腦化測驗,以檢核補救教學成效。
6. 鼓勵抽離式補救教學模式:規劃於一般學期間採抽離班級方式進 行補救教學,解決學生、家長或教師無意願參與課後補救教學之問 題。
7. 辦理補救教學增能研習:教育部制訂「攜手計畫核心精神」、「低
成就學生心理特質與輔導」、「補救教學基本概念」、「補救教學 班級經營」、「測驗與診斷的應用」、「分科補救教學策略」、「分 科補救教學教材教法」等共18小時之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自102 年起,現職教師需取得本部規劃之8小時研習證明,非現職教師之教 學人員則需完整取得18小時之研習證明,始得擔任補救教學師資,
以確保補救教學品質。
8. 專業支持與督導系統:國立臺南大學負責行政作業及評量網站,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負責種子教師增能培訓與規劃督導課程。再 由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學輔導群及中央輔導團教師擔任所補救教學專 業支持工作。
9. 修訂法規賦予權責:自100年起修訂國民中小學成績評量準則,讓 學生負起自我要求之責、教師負起輔導學生適性學習之責、學校對 學生負起安排補救教學之責、家長負起與教師及學校共同督導學生 學習之責、地方及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負起管控學習品質之責。
三、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之實施要點
茲就國中小補救教學之實施要點作敘述,並加以檢討,以利規劃 未來努力之方向:
(一) 行政推動面向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鞏固學生基本學力,102年度 起,整合「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習輔導」及「攜手計畫-課後扶助」
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 學作業要點」,作為國中小補救教學之單一補助要點,將原教育優 先區之學習輔導項目併至本作業要點。
補救教學現階段由中央負責籌措預算、辦理全國說明會及訪 評、建置檢測工具、訂定基本學習內容並據以發展教材及教法、培
補救教學現階段由中央負責籌措預算、辦理全國說明會及訪 評、建置檢測工具、訂定基本學習內容並據以發展教材及教法、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