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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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我國廣播事業發展歷程
回顧我國廣播事業的發展:從1922 年美商 Osbome 在上海創辦了中國第一 座無線電台,迄今已經邁入第八十五年了。然而近幾年由於主、客觀環境的改變,
廣播事業在質與量上產生相當大的轉變,對台灣廣播界而言,這是一個充滿挑戰 的「戰國時代」。
台灣廣播事業的發展,可以由統治階層的改變,大致上分為三大階段。第一 階段是日本統治時期的廣播事業,充滿當時日本極權統治與軍國主義色彩;第二 階段是光復後威權統治時期廣播事業,受到戒嚴時期的管制;第三階段則是解嚴 之後的自由化廣播事業,走入自由化競爭和商業導向。(劉建順,2001)
早在政府遷台初期,軍公營電台共有十二家(其中軍營電台包括:漢聲、復 興、空軍、光華、中央、復興崗電台;公營電台則有:警廣、幼獅、教育、漁業、
台北市政和高雄市政電台),而這些公營電台都為不同的政府機關提供民眾各屬 性之服務,例如:警政署的警察廣播電台(1954 年成立)、教育部的教育廣播電 台(1960 年成立)、為漁民提供服務的漁業廣播電台(1983 年成立)、屬國家情 報局的復興廣播電台(1957 年成立)、國防部的漢聲廣播電台(1942 年成立)、
以及對海外發聲的國家電台中央廣播電台(1928 年創設。1998 年,改制新設為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這些公營電台當初被政府設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遏 制「匪波」,也就是禁止當時中國大陸的廣播侵入臺灣。與當時的民營電台相較 之下,這些公營電台具有發射範圍及功率上的競爭優勢。
1959 年,政府以整理頻道期間不再開放民營電台為由,凍結民營電台的申 設,在這期間公營電台在政府預算的挹注下穩定發展。1987 年,政府正式宣布 解除戒嚴,廣播事業市場在自由化的前題下,於1993 年開放新電台的申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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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長達三十四年後,幾乎一口氣將可能開放的廣播頻率釋出,新電台如雨後春 筍般,佔滿台灣的天空。反觀公營電台,當初立時所負有的特殊任務及功能,隨 著時代的進步及任務的轉變,是否仍有存在價值開始受到考驗。
二、公營電台面臨的衝擊
政府自1993 年開放廣播頻率以來,已開放十個梯次,共有一四三家獲准籌 設,加上舊有之電台,無線廣播市場面臨空前競爭的局面。業者除自發性的調整 經營方向,以因應新的局勢外,部分電台或節目亦有策略聯盟的作法,如部分無 線電台採取聯播,以降低營運成本,並拉抬聲勢。新興商業電台節目多元化與市 場區隔的定位,吸引了大量聽眾使舊有電台競爭優勢不再。雖然公營電台面臨第 一波的強大衝擊,但也促使各台重新思考本身的功能定位。
而隨著媒體邁向自由化的時代,為了避免政府對媒體的干預,2003 年 12 月 10 日廣電三法通過修正,宣告黨政軍退出媒體。至此,公營電台面臨第二波的 衝擊。另一方面,為防止從政府變成財團壟斷,學界則提出「公共化」的呼籲,
認為台灣應該跟隨其他國家的先例,讓這些原本就屬於全民,應該為全民所用的 電視和廣播電台,整合轉型成一個民主、多元、有競爭力、影響力,和經濟規模 的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發揮節制媒體過度商業化的功能,並強化媒體公共服務的 責任。
隨後,當時行政院新聞局更規劃廣播頻譜重整,欲進行推動成立「公共廣播 集團」,將警廣、漢聲、教育電台等公共頻道集中於104 至 108 兆赫,整合為服 務、族群、文教、地方網等四大廣播網,就是希望整合公營電台的資源,強化公 共服務之功能以符合公共化之潮流。而公營電台本身則希望朝行政法人化推動,
在仍隸屬政府部門、保有國家財政支援之下,進行人事、財務的鬆綁。
回顧近幾年來,從各界不斷推動媒體公共化運動,到新聞局大動作的提出公 共廣播頻道移頻、減頻及整併計畫,帶給公營電台很大的震撼,再加上廣播電台 間的激烈競爭,導致中低功率電台紛紛採取策略聯盟的企業經營理念,以聯合經 營或聯播節目的方式,串連成大聯播網(如飛碟電台)。而大眾傳播媒介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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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不只在同業間,而是涵蓋異業競爭,包括廣播和報業競爭、因有線電視發 展所出現的廣電媒體競爭(如無線電視台─民視成立「交通電視台」於 93 年 5 月24 日開播),以及廣播市場和廣告大餅的競爭。因此,公營電台如何在眾多競 爭中,掌握優勢資源,留住最多數的聽眾,將電台形象在聽眾群中成功地促銷推 廣,已成為當前重要的課題,同時也關係著公營電台未來是否有繼續存在的價 值……。
綜觀近年來的廣播生態,以民國82 年頻道開放做分界線,開放之前是公營 電台獨佔市場,開放之後則民營電台大舉進入市場,地下電台因經營成本低,且 有其背後勢力,造成地下電台猖獗。而電台經營策略從強化任務功能的公營電 台,提昇為為民服務的公營電台,發展到進行媒體整合、網路行銷、節目類型化 的民營電台。廣播電台經營發展趨勢,由大眾傳播到分眾傳播,因市場區隔,目 前是以類型廣播電台來主導市場,現在的廣播媒體往往能結合電視、網際網路進 行媒體整合,以營利為目的,完全不同於公營電台的任務性質。
然而,正如同Burton. H. Marcus 所說「行銷是指由非營利或營利組織和個 人,為了滿足彼此雙方所從事的交易活動」。因此,即使是公營電台以公共服務 為目的而非營利為主,仍必須致力於讓電台經營與聽眾雙方面都能滿足的行銷策 略才是。
三、公營電台的非營利特質
所謂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s,簡稱 NPOs), Oleck(1980)指 出,非營利機構是指一個機構的形成,不以金錢利潤為目的,且其淨收入也不得 分配給組成分子、董監事、工作人員或其他任何人。Kotler and Andreasen(1987) 則認為非營利組織有兩大特點,一是希望能影響目標群眾的行為。二是不僅能謀 求本身組織的利益,同時也能追求目標群眾的利益,而最終目的是能造福社會。
以上對非營利組織之陳述都與公營電台的設立宗旨不謀而合,而將非營利組 織的定義應用於廣電媒體上,可以發現,在國內有黃威葳(1999)引用傳播學者 伊斯嫚(Eastman)對非商業廣電媒介的界定,認為台灣地區的廣電生態中,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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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者在台灣可分下列幾類:
1. 廣播電台:包括公益廣播電台、教育電台…
2. 無線電視台:公共電視台
3. 有線電視台:公共接近頻道、宗教頻道
4. 在廣播或電視(含衛星及有線電視與無線電視)播出的宗教節目。
在台灣,遲至近年廣電媒體開放之後,才有針對非營利媒體組織的研究出 現。然而,媒體機構對整體社會文化與教育的影響又十分重要,因此增進這方面 本土化的研究實屬必要。
非營利公營電台,成立之初多因特殊任務需求及對象而創設,再加上兼具公 營與廣播媒體雙重特性,因此從推廣本身任務、形象,到經營、管理各方面,都 與一般商業廣播電台及非營利組織有所不同,因此,對於目前國內的非營利公營 電台而言,如何善用非營利組織有使命有理想的正面形象,以及廣播媒體的傳播 優勢,使聽眾在目前呈現飽和狀態且節目品質不一、通俗的眾多廣播頻道中,能 認同非營利公營電台的走向,這必須藉著有效的行銷策略才能達成,而經由活動 行銷的模式,是一個比較能立即檢視成效的作法。
其實公營電台擁有政府資源,這是民營電台無法取代的優勢,但公營電台也 有其限制,例如沒有廣告收益只能靠政府預算、礙於相關規定無法接受企業贊助 等…。因此,一個以政府提供預算為主的非營利公營電台,其行銷策略該如何擬 定,才能發揮最大效益,不致浪費納稅人的付出與國家資源,實值得我們進一步 的討論與驗證。而警廣在目前公營電台中,不論其頻道數、收聽範圍與收聽率各 方面,都有較積極的表現與作為,根據交通部主計處統計顯示,警廣的車上收聽 率高達60.9%,是中小客車駕駛開車最常收聽的電台。顯而易見地,警廣已確實 掌握開車族的聽眾族群,以35 歲以上之開車族為目標市場,明顯的市場區隔,
更確立警廣交通專業電台的定位走向。
因此本研究即藉由警廣的「關懷交通系列活動」,來檢測其行銷成效,以作 為其它非營利公營電台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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