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行銷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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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行銷的意義
行銷的意義,不同學者有不同的解釋,其中最傳統且最具權威性的定義,是 由美國行銷學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 簡稱 AMA)所提出的解釋。
AMA 在 1960 年所提出的行銷定義:「行銷是引導產品與服務由生產者流向 消費者之一切商業活動」(the performance of business activities that direct the flow of goods and services from producer to consumer or user)(AMA,1960)。到了1985 年,AMA 為因應社會環境之改變,提出新的定義:「行銷是計畫及執行產品、服 務與理念的概念化、定價、推廣與分配的過程,以創造交易活動來滿足個體與組 織的目標」(Marketing is the process of planning and executing the conception, pricing, promotion of ideas, goods, and services to create exchanges that satisfy individual and organizational objectives.)(AMA,1985)。
(一)國內外學者的詮釋
以下列舉國內外著名行銷學者對行銷所作之定義:
Philip Kotler 認為「行銷是一種社會性和管理性的過程,而個人與群體可經 由此過程,透過彼此創造與交換產品及價值,以滿足其需要與慾望」(Philip Kotler,1991)。
William J. Stanton 認為「行銷是一企業活動的整體系統,用以計畫、定價、
推廣並分配可滿足慾求的產品與服務予目前潛在的顧客」(William J. Stanton,
1981)。
Burton. H. Marcus 認為「行銷是指由非營利或營利組織和個人,為了滿足彼 此雙方所從事的交易活動」(Burton.,1975)。
William M. Pride 與 O. C. Ferrell 認為「行銷是一種個人與組織的活動,其 目的是在一組動態環境因素下,透過產品、服務及概念的創造、通路、推廣與定 價,來滿足交易的關係」(William and O. C.,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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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朝權認為「行銷是一整體性之企業活動系統,用於定價、計畫、推廣及分 配產品,期以比競爭對手更能滿足顧客之慾,同時達成組織之目標」(余朝權,
1991)。
許士軍認為「行銷泛指人類社會中為解決供需配合問題所採之各種活動」(許 士軍,1991)。
黃志文定義為「行銷基本上是企業與消費者之間一種價值的交換程序」(黃 志文,1993)。
榮泰生對行銷的定義為「透過產品、服務、概念的創造、通路、促銷及定價 活動,在動態的環境之下,加速令人滿意的交易進行之活動」(榮泰生,1991)。
根據上述學者專家的各種定義及說法,以及目前行銷在各行各業的實際應 用,可將行銷的主要構成因素歸納如下:
(一) 行銷是一種分析、規劃、執行與控制的管理過程。
(二) 行銷產生於變動的環境中。
(三) 行銷為活動的組合,包括產品、定價、通路和推廣。
(四) 行銷活動是由營利或非營利的個人或組織所執行。
(五) 行銷的對象包括消費者、供應者或中間商、政府及一般社會大眾等。
(六) 行銷的標的,即所行銷的東西,由產品、服務擴大到知識及概念,
乃至於個人、機構及地區等。
(七) 行銷之目的為建立令人滿意的交易關係。
「行銷無所不在」,每個人在其日常生活中,隨時隨地都會遇到其他人所行 銷的產品或服務,或是經歷其他機構正在行銷的過程。每一個企業、機構或個人,
若想將他的產品、理念或服務提供給顧客,使顧客能夠獲得滿足,進而替企業、
機關或個人帶來利潤、聲望,就必須採用行銷的觀念與執行行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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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銷概念之演進
行銷乃為了在目標市場達成所期望的交換成果,所進行的有意識之努力,而 引導這行銷活動的基本概念即為行銷概念。隨著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總體 環境不斷變遷的影響,行銷概念也不斷的隨之變動與適應:
William J. Stanton 及 Richard H. Buskirk 將行銷概念演進的時期劃分為:
1750-1920 年為生產時期(production era),1920-1940 年為銷售導向時期(sales orientation era),1940-1950 年為行銷時期(marketing era)、1950 年以後為行銷 公司時期(marketing company era)(William and Richard,1983)。
William F. Schoell 認為行銷在美國之崛起歷經三個期間:1600-1849 年為生 產期、1850-1949 年為銷售期及 1950 年以後為行銷期(謝耀龍,1993)。Pride 及 Ferrell 亦是採生產、銷售及行銷三階段的區分方式(William M. Pride and O. C.
Ferrell ,1991)。
Kotler 則提出在組織推展其行銷活動時,一般可採用生產概念(production concept)、產品概念(product concept)、銷售概念(selling concept)、行銷概念
(marketing concept)及社會行銷概念(social marketing concept)。他清楚的藉由 各種實例,說明這五種具有競爭性的經營概念之意義與發展過程。(Philip Kotler,1991)。
E. J. Kelley 及 William Lazer 主張將行銷概念之發展分為:生產導向、產品 導向、銷售導向、利潤導向、消費者導向及社會導向六階段(Kelley and Lazer,
1973)。
國內學者榮泰生則將行銷演進過程劃分為五個階段:單純交易時期(single trade era)、生產時期(production era)、銷售時期(sales orientation era)、行銷部 門時期(marketing department era)及行銷公司時期(marketing company era)(榮 泰生,1991)。
余朝權認為行銷觀念的演進,是從早期的生產導向、產品導向、銷售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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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現代的顧客導向、競爭導向、社會行銷導向,其目的均不外乎因應經營環 境的變動,以達成企業的目標(余朝權,1991)。
綜合上述學者之說法,可將行銷概念發展之歷程,劃分為下面幾個不同的 階段:
1. 生產導向(Product orientation)
十九世紀末葉工業革命前後,全世界對各類產品的需求均大於產品的供給 量,一般人在購買產品時毫無選擇,只求能買得到、價格不要太高,因此生產重 心放在大量生產及改善通路效率上。歐美各國率先在生產技術方面開始不斷革 新,企業營運之重點在於生產良好產品及提高生產效率,此時行銷活動仍居於次 要地位,在這一階段是所謂企業之「生產導向」時代。
2. 銷售導向(Selling orientation)
1929 年世界經濟進入大恐慌時期,不景氣使得消費者購買力大為削減,生 產效率的提高與產品價格的降低已無法吸引消費者,市場上供過於求。企業體會 到銷售與生產同樣重要,此階段各企業經營已漸轉為「銷售導向」。
3. 行銷導向(Marketing orientation)
「行銷導向」是以消費者為中心,著重買方的需求。企業必須瞭解顧客的需 要和慾望,再調整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來滿足這些需求,並獲取利潤,以 達成組織目標。對大多數企業而言,銷售時期到1950 年才結束。有些公司因銷 售業務龐大,需將研究發展、採購、生產及銷售的功能集合在一起,「行銷部門 時代」於焉展開。行銷部門時代的特性是所有的行銷活動皆在行銷部門的控制之 下,以增進短期政策規劃的效果。
1960 年以後,有些企業進入了所謂的「行銷公司時期」。在這個時期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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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除了仍然保持短期行銷規劃外,還增加了長期計畫的擬訂,同時行銷觀念
(marketing concept)也引領了全公司的活動。
4. 社會資源導向(Social marketing orientation)
「社會行銷觀念」認為組織必須在維持與促進消費者及社會福祉的前提下,
以較競爭者更有效的方式,提供目標市場各項需求的滿足。因此,當行銷人員在 擬訂行銷政策時,必須顧及公司利潤、消費者慾望的滿足及社會利益之間的平衡。
我國行銷理念雖較美國之發展緩慢,但其演進的過程與美國大致相同。黃俊 英將其分為下列幾個階段:1.生產導向階段(民國 50 年以前);2.銷售與分配階 段(民國50 年代);3.行銷導向階段(民國 60 年代);4.社會導向階段(民國 70 年代以後)(黃俊英,1982)。
綜上所述,茲將行銷概念演進過程與行銷活動重點歸納如表2-2-1:
表 2-2-1 行銷概念演進歷程表
行銷概念 行銷模式 時 期 行銷活動重點
自給自足階段 1600-1699 年 生產者與消費者是同一群人
生產導向 訂做階段 1700-1799 年 開始將生產與消費活動分開 依顧客需求進行生產活動 早期生產階段 1800-1849 年 預估銷售量,開始投機性生產
1850-1928 年 銷售專家竄起,以增進通路效率 銷售導向 大量生產階段 1929-1949 年 從賣方市場轉移到買方市場
體認到大量銷售之重要性 消費者意識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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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導向 行銷部門階段 1950- 年
集中在潛在購買者之需求 行銷概念崛起
增進短期政策規劃的效果 行銷公司階段 1960- 年 公司長短期行銷活動的規劃 社會資源導向 社會行銷階段 1980- 年 顧及公司利潤、消費者慾望的滿
足及社會利益之平衡。
(三)、鎖定目標市場
在充份瞭解行銷環境後,接著應考慮要選擇那一部份市場,做為未來某一期 間內,要全力去爭取、盡力去滿足的市場。面對民營電台強勢的運作,非營利公 營電台更要清楚本身的特質與定位,善用公營的優勢與可用資源,了解自己的目 標聽眾,區隔出有利的市場並設法將市場作大,鎖定訴求的群眾對象,集中火力 以優質的服務內容全力行銷。
1. 市場區隔(Market segment)
所謂「市場區隔」,是將潛在的市場根據不同的性質加以劃分;針對這些不 同性質的市場,分別採取最適當的行銷策略,以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並謀 取最大的利潤。市場的區隔並沒有一定的方法,只要劃分後的市場能顯示出市場 機會即可;目前較常依據人口、地理、心理及行為等項目,作為劃分的標準。由 於消費者人數眾多,形形色色,各有其不同的需要;而各企業組織亦有其不同的 經營重點,任何一個企業或組織均不可能滿足全部消費者。因此,每一個企業均 須在仔細研究整個市場後,慎選若干特定的市場區隔,以為其組織的經營對象。
2. 目標市場(Target market)
任何一個產品或服務的市場,都會有許多不同的顧客群體和需要,而這往往 比單一企業組織所能提供的服務範圍大得多。因此,企業會將顧客依不同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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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區隔為若干群體,並依本身能力選擇某些群體,作為提供產品或服務的主要 對象,這些「服務對象」所組成的市場,即為該組織的目標市場。
3. 市場定位(Market positioning)
一家公司選定了目標市場,必須決定自己在該市場中佔有何種勢。所謂「位 勢」(position)是指某一產品在消費者心中,其佔有的、相對於競爭對手產品的 位置而言(Philip Kotler,1988)。為突顯產品有別於其他同業的產品,而能在目
一家公司選定了目標市場,必須決定自己在該市場中佔有何種勢。所謂「位 勢」(position)是指某一產品在消費者心中,其佔有的、相對於競爭對手產品的 位置而言(Philip Kotler,1988)。為突顯產品有別於其他同業的產品,而能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