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設計
本研究採單一受試實驗研究法之跨受試多探試設計(multiple probe across subjects design),以自我教導策略為自變項,探討自我教導策略 對於國中伴隨注意力缺陷之學習障礙生在持續注意力完成作業的成效。
本章研究方法旨在說明研究設計與歷程,內容共分成四節,第一節為研 究設計;第二節為研究對象;第三節為研究工具;第四節為教學設計;
第五節為實施程序;第六節為資料處理與分析。
第一節 研究設計
本節分別就研究架構及實驗設計兩部分詳加說明。
壹、研究架構
本研究架構如下圖所示。
圖 3-1 研究架構圖
[依變項]
1. 自我教導策略的使用 2. 做作業時,持續注意
力時間之長度
3. 做作業時,持續注意 力品質--作業完成率 4. 做作業時,持續注意
力品質--作業正確率 [控制變項]
1.受試者用藥情形 2.受試者學科偏好 3.教學與評量地點 4.教學與評量時間 5.教學者
6.觀察者 [自變項]
自我教導策略
[研究對象]
伴隨注意力缺陷 的學習障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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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變項
本研究之自變項為針對能持續注意力完成作業所設計的自我教導策 略,教學者利用資源班之外加課程進行自我教導策略的教學,教導學生 以口語提示自己的方式,在時限內持續注意力完成作業。
二、依變項
本研究之依變項共有三項,包含「自我教導策略的使用」、「做作 業時,持續注意力完成作業的時間長度」、「做作業時,持續注意力品 質--作業完成度與正確度」,依序分述如下:
(一)自我教導策略的使用:在本研究中使用「自我教導完成作業策略 使用檢核表」(附錄三),由受試者自我評量,然後計算得分,得分越 高表示使用自我教導策略的分數越高。藉此了解受試者是否習得使用該 策略來幫助自己完成作業。
(二)做作業時,持續注意力的時間長度:研究者使用自編的「持續性 注意力時間記錄表」(附錄四),用以觀察受試者在書寫作業時持續注 意力的時間長度,並加以記錄在此紀錄表上。
(三)做作業時,持續注意力品質--作業完成度與正確度:研究者使用 自編的數學作業單,採用課程本位評量,每份評量難度屬於中等偏易。
每次課程使用一張數學作業單,每張作業單有十題。受試者須在 15 分 鐘內完成一張作業單,計時十五分鐘到立即收回,並計算其作業完成題 數與作業正確題數。「作業完成度」是指學生在每次十題作業中實際完 成之題數,完成題數越多,表示作業完成度越高;而「作業正確度」是 指學生在完成題數中實際答對之題數,是用來輔助說明作業完成度,若 作業完成度很高(8~10 題)但作業正確度很低(五題以下),表示學生 在做作業時可能只求速度與完成度,並未求確度(可能有胡亂猜寫答案 的情形)。因此研究者設定在本實驗教學中,「作業完成度」以維持期 平均至少完成九題為參考標準;「作業正確度」以維持期平均至少答對 八題為參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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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變項
本研究之控制變項包含受試者用藥情形、受試者的學科偏好、教學 與評量地點、教學與評量時間,及教學者,依序分述如下:
(一)受試者用藥情形:受試者在接受教學前後皆須按醫囑正常服藥,
並追蹤各受試者的用藥情形,以免中間有受試者暫停服藥而影響 教學實驗的效果。
(二)受試者的學科偏好:調查受試者對學科的偏好,選擇各受試者無 特別偏好的共同學科,且學科表現差異不大的,才選擇做為教學 介入的學科。
(三)教學與評量地點:教學與評量皆在某國中資源教室中進行,以減 少外在事物干擾,讓受試者能專心地完成作業。
(四)教學與評量時間:利用資源班的外加課程,由於本研究採跨受試 多探試設計,因此必須針對每位受試學生進行個別教學與評量,
每位受試學生每週安排一對一課程各兩節課,每節課 45 分鐘。
在基線期與維持期間,不做自我教導策略教學,僅施以數學作業 前的解題提示,並評量學生的作業情形十五分鐘。在處理期階段 的每一節課前 30 分鐘進行策略教學,後 15 分鐘進行作業評量,
並同步觀察記錄。實驗期間共計十週。
(五)教學者:整個研究策略教學之進行由研究者本身擔任,以避免因 不同教學方式、風格,或標準與指導語的不同,所導致的實驗偏 誤。
(六)觀察者:整個實驗對各個受試學生持續注意力完成作業情形之觀 察由研究者本身擔任。在受試學生進行作業單評量時,研究者同 時將受試學生的注意力情形記錄在「持續注意力時間記錄表」,
每十秒紀錄一次,出現專注行為即在相對應表格中記「+」,出 現分心行為則記「-」。研究者乃參考洪儷瑜等編製之「問題行 為篩選量表」中的第一部分:注意力缺陷過動症行為,整理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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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主要在觀察並記錄受試學生做作業時的持續注意力情形,乃實驗介 入前的實際表現狀況,並在課程結束後請受試學生填寫「自我教導完成 作業策略使用檢核表」(見附錄三)。由第一節開始在課堂情境中蒐集 資料,分別為自我教導策略使用情形、做作業時持續注意力之時間長度,
作業單的完成率及正確率情形,以取得基線的資料點。
二、處理期(B)
當為期兩週之做作業時注意力表現情形的基線資料進入穩定狀態 後,始進入處理期階段,本階段為期四週,開始實施自我教導策略之教 學示範與訓練,前後共八節課。實驗第三週先對參與者甲生進行自我教 導策略教學,此時參與者乙生、丙仍在基線期;第四週對參與者乙生進 行自我教導策略教學,此時參與者丙生仍在基線期;第五週始對參與者 丙生進行自我教導策略教學。在處理期中,每次教學後,就請參與學生 做作業評量,同時觀察記錄受試學生持續注意力完成作業之時間長度;
作業結束後請受試學生填寫「自我教導完成作業策略使用檢核表」,再 計算受試學生的作業完成率及正確率,是為學生持續注意力完成作業之 品質紀錄。
三、維持期(M)
此階段乃進行撤除實驗介入教學,不再對受試學生進行任何自我教 導策略之教學示範及訓練。僅蒐集受試學生在自我教導策略的使用、持 續注意力完成作業的時間長度、持續注意力完成作業的品質(含作業完 成率及正確率)等資料,並請參與學生之師長填寫「學生做作業情形調 查表」(見附錄五),以了解參與學生是否能繼續使用自我教導策略,
帶領自己持續注意力完成作業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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