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設計
一、 口述歷史的提問
本研究問題有三面向,第一、投身倡議的障礙者生命故事:障礙者在投身倡 議前的生命故事,是什麼樣的偶然或社會選擇下,他們投身於障礙權利運動或是 說出面為障礙者代言?第二、障礙者如何形塑障礙認同:1980 年代以來投身倡 議的障礙者如何跳脫早期障礙者被視為污名個體、或是生病角色?又是什麼促使 他們從個人至集體?第三,障礙者主體展現:障礙者爭取權利的過程中如何形塑 出障礙主體,當中又是鑲嵌於什麼樣的社會結構之中?障礙團體的網絡關係產生 什麼樣轉變?
二、 研究對象
承上述研究提問,本文預計選取「自 1980 年代以來」即長期投入障礙福利 爭取的障礙者,然而這樣的研究對象並不容易尋找,除了已故劉俠女士以外,研 究者一開始鎖定陳明里及王榮璋為受訪者,聯絡之後增加林進興、呂鴻文兩位受 訪者。陳明里與林進興皆因二十歲時職災而成為障礙者,呂鴻文是十五歲時因為 青光眼成為視障者、王榮璋則是出生不久恰逢小兒麻痺流行時期,感染病毒。同 為投身障礙權益倡導多年的前輩,陳明里進入 1982 年進入陽光服務,林進興 1979 年創立脊髓損傷協會、呂鴻文 1993 年進入視障按摩職業工會擔任常務理事、王 榮璋則是 1989 進入伊甸。不過剛開始蒐集資料不久,便逢王榮璋就職立法委員,
業務繁忙無法受訪,研究者則選定陳明里、林進興、呂鴻文為主要訪談對象,三 位處於同一時代卻有著不同的倡議經驗可以相互對照。此外,雖然歧異性是質性 研究旨趣及選取樣本的出發點,但也讓這份研究容易成為解釋上的瓶頸,取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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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999)
三進三出陽光基金會
(1983-2007)
脊髓損傷聯誼會總幹 事(1988-1990)
台北市盲人福利協 進會常務理事
(2000-2008)
殘障聯盟秘書長
(1992-1995)
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聯 合會秘書長(1990)
民進黨社運部副主任
(1995-1998)
現任 中華視障聯盟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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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倫理與反思
在進行研究訪談與分析前,研究者認為應先陳述研究者的反思。我,以一個 非障礙者的視角書寫障礙者的倡議史,可能落入健常人對於非健常人的刻板印象,
更甚未經意的樹立一種典範、或美化的歷史記憶,而使資料未能真實呈現。其次,
研究者可能受限於個人經驗而無法解讀出資料的深度意涵,口述歷史是一種用來 檢視現在正被「公認的」歷史,是一種重拾特定時期歷史並用來呈現某族群之主 體性,是「從這些人的聲音所發出的歷史(游鑑明,2007:P109)」。研究時應該 要敏感於受訪者的意見與隱藏意義的捕捉,但史料很可能多是主流的、菁英的聲 音,且往往是專家與知識分子的聲音。為避免主流霸權再製,研究者於研究過程 中運用三角檢視,透過定期的團體督導與同儕、指導教授共同討論資料的分析,
同時也將資料呈現給受訪的障礙者,最重要是建立與受訪者之間的互信與默契、
掌握對方的語言,讓受訪者所欲言,與其共同討論詮釋結果。
除了個人限制以外,游鑑明(2007)指出口述史的主觀性是不可避免的,因 為實際上口述史的訪談是透過受訪者陳述過去發生之事,十分仰賴受訪者,回憶 亦是相當有選擇性、重新建造、及現實取向的,他更指出:「寫實的口述歷史很 難存在。」不過,也因為這些記憶有特定性,Somers(1996)指出個人或集體因為 認同而會採取某些論述用以符合特定的社會分類,藉此得到特定利益,再用利益 代替了認同。也就是說,儘管受訪者回憶有限且受制於個人情境,但是這些論述 仍都具有參考價值,包含他們處在什麼樣的網絡關係之中、又受到什麼樣的權力 操控著,研究者認為與其著重於資料準確與否,不如深入受訪者視角,體會當中 的權力關係流動,尤其言談間的利益、規範或是分類等皆影響著他們選擇的行為,
這些又可以當作認同依據與解釋,再輔以彼時資料、受訪者彼此說詞互相傳遞與 討論,討論出共同認同的敘事主軸。再者,新台灣研究文教基金會(1999)亦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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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受訪者的記憶誤差與重構常常會跟史料產生差異,直接指出口述歷史應該有歷 史事件之前置工作,必須在訪談後進行相互比照(但非以史料與受訪者爭辯)。 本研究方法因為研究的時間範圍較長,很有可能受限於受訪者的記憶模糊、或是 錯誤,研究者同樣地會在受訪者之間產生對話、互相指出歧異處,並輔以閱讀過 的資料還原實際情境。另外,進行多次訪談也有助於讓受訪者的記憶逐漸浮現,
或是由倒敘的方式引導受訪者更易於回憶過往情境,事實上訪談應該如同史料出 土的過程(新台灣研究文教基金會,1999),然而,這次受限於時間,研究者僅 能各訪談兩次,因此,以延長訪談時間、受訪者提供歷史資料做為此缺失之彌補。
最後是研究者在進入分析與詮釋口述史的挑戰。研究者在訪談前後不僅需要 反思個人、也應對照受訪者的不同社會位置與立場,用以捕捉網絡之中的權力關 係,也因為受訪者基於個人與所屬障別、組織等,這樣多重層次的認同,在分析 過程中反覆出現必須釐清分析單位與聚焦的故事情節。因此,研究者藉由反覆閱 讀逐字稿與受訪者、同儕、老師討論來跳脫個人前見,以期最貼近受訪者的原始 意義與情節編排。另外,基於敘事取向的選擇,應該對因果關係有彈性化的解釋,
意即原因跟意義(結果帶來的)是相互箝制與影響的,且盡量避免被既有鉅視理 論或概念所框架,不放置先/前邏輯、亦不先預設先/前結構(Somers,1996),避免 藉由解釋歷史而去預測、或形成普遍性的概念。不過,本文在選樣上有著根本性 的限制,雖然本篇研究出發點為障礙代言人議題,但是選樣時由於年代設定較為 久遠,部分障礙者已經過世或是投入時間點不同而無法訪談,或是因為邀請的受 訪者特定立場形成只有特定障別的聲音(幾乎忽略了智能障礙、精神障礙、以及 聽障的聲音),障礙的多元性不僅無法充分捕捉,也可能在障礙社群之中仍舊反 映主流的論述框架,再製了障礙內部殖民或是說霸權,甚至容易落入宣傳特定理 念的工具。最主要的擔心其實來自於研究者曾經是殘盟的實習生,雖然具備這樣 的經驗能更深入瞭解臺灣障礙論述的演變,且因為受訪者與殘盟有著緊密的關係 而容易有共鳴,在看待障礙議題時與殘盟論述相似度高。缺點卻是讓研究者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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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脫殘盟既定的框架,且很可能在與受訪者共同擁有的記憶與資訊中,看不出新 的敘事軸線。研究者試著參與障礙者的相關活動來接觸更多元的障礙者、聽取其 他聲音,盡量避免資料飽和或過於單一的詮釋。
四、 書寫方式與架構安排
書寫方式而言,研究者分為兩個面向,第一部分的資料蒐集方式將採用敘事 取向的口述歷史方法訪談,採時間點區分至投入社運前的個人生命史,其中這個 部分側重個人的生活經驗,期待以第一人稱的書寫方式,讓生命史的讀者可以貼 近受訪者的生命情節,描繪出受訪者的個性、慣用語言、各階段的生命意義;第 二部分,研究者將藉由受訪者的經驗還原當時情節並輔以次級資料,取得初步分 析的架構,也就是以經驗與資料交錯編排,捕捉障礙主體的轉變軌跡。另外,資 料就分析架構而言,研究者將內容分為三章,分別是第四章:受訪者進入障礙倡 議或擔任代言人之前的經歷、進入障礙倡議的關鍵;第五章主要呈現 1980 年代 中後期障礙者彼此如何現身至建構內部自助體系、又如何生產基本的、集體的障 礙論述;第六章則是 1990 年代中後期至 2000 年初期障礙者的草根知識生成、如 何鞏固權利論述、當中權力關係又產生什麼樣的轉變?是分工抑或是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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