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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窳陋地區防災危險度評估模式之建構

第一節 研究設計

壹 、 研 究 方 法

國內相關窳陋地區選定更新之評估方法,基本常見有經驗法則、檢核 法、序位評估法、系統評估法、分析階層程序法及罰分法等六種,扼要說明 其觀點。

一 、 經 驗 法 則

屬於傳統主觀性的研究方法,其過程為就各地區收集的資料,按 指標特性整理分析,使其明確化,而後經由討論針對發展課題,聚集 有關的專家學者和計畫執行人員,依個人所長及經驗,加以討論交換 意見,最後決定哪些地區須要實施都市更新。

第四章 窳陋地區防災危險度評估模式之建構

二 、 檢 核 法

先將可能影響環境品質之因素依其屬性予以歸類,利於比較地區特 性,而後詳列各屬性下所採用之評定標準,針對各種指標評定其水準,

據以判定某地區在該指標下所顯示之環境品質之良窳,將各指標評定結 果予以重新組合,以綜合評估地區環境品質。

三 、 序 位 評 估 法

任兩個目標的重要性關係必定屬於「比較重要」、「比較不重要」、「同 等重要」等三種關係之一,序位評估法就是以排列目標間的這重關係作 為評估基礎,由 J.C Holmes 於 1971 年提出,是一個完全以序位作為評 估的方法。

四 、 系 統 評 估 法

主要理論架構可分為-(1)加權體系的建立:由規劃者訂定目標 體系,再經由加權團體建立加權評估體系。(2)建立效用矩陣:效用矩 陣的建立,將目標在計畫中之效用程度,表現成分數或小數,使各部分 同單位之目標轉換成單一單位,再加以運算。

五 、 分 析 階 層 程 序 法

AHP 方法的目的,就是將複雜的問題系統化,由不同層面給予層級 分解,並透過量化判斷,覓得脈絡後加以綜合評估,以提供決策者選擇 適當方案的充分資訊,同時減少決策錯誤的風險性。其操作步驟為:

(一)建立階層結構

(二)估算不同層級中相關元素之相對權重

(三)一致性之檢定 六 、 罰 分 法

第四章 窳陋地區防災危險度評估模式之建構

所頒布施行,係利用單一指標以評定地區生活環境品質的不良程度,為 各國選定都市更新地區最常運用的方法。由於本法的目的是為了衡量住 宅的衰敗程度,因此所定的準則多偏重於住宅不健康、不安全及不舒適 情況的反映。操作步驟為

(一)擬定罰分法則

(二)各準則所容許的最高罰分限制

(三)依據罰分等級,選定優先更新地區及更新方式

上述各種方法中又以罰分法則最為普遍的被使用,本案建議之評估方法 亦以此為依據。首先,建立評估指標,對各個評估指標畫分等級,並依據主 客觀條件判斷該指標反映出防災能力之重要程度,再適度給予各種罰分,若 影響程度極為重要則最多給予 5 分,影響程度一般重要者最低給予 1 分,最 後期能建構一套系統性、客觀性之窳陋地區防災危險度評估模式。

貳 、 操 作 流 程

本研究將主要參考東京都地震相關地域危險度測定調查報告書(第五 回)(東京都都市計畫局,2002),彙整災害危險要因探討地震、火災危險

(風險)因子,並參考過去地區或災害危險度之相關研究,及現行建築、都 市計劃、都市更新相關法令與準則,作為建構危險度評估因素及操作性指標 之基礎。

依據東京都地震相關地域危險度測定調查報告書(第五回),地震災害 危險類型包括有建物倒塌危險、火災危險及避難危險等三項。建物倒塌危險 部分同時考量自然因素及建築物實體因素去作評估;而火災危險則又區分為 發火危險及延燒危險,集中發火危險主要在於計算地震後出火之可能性,而 延燒危險主要在於計算發火後延燒地危險程度;至於避難危險度在於評估地 震發生各階段,住民逃生避難危險程度,這三種危險度在各自評估之後,最 後又構成一項總和危險度,作為劃設決定不同程度危險地區之依據。

第四章 窳陋地區防災危險度評估模式之建構

此套危險度評估模式,乃是測定都市或大區域內各個地區可能導致地震 災害的各種危險要因,及比較各地區間相對危險程度的方法,其評估方法綜 合了評點法、狀況預測法以及確率法,大部分操作須涉及多項的基礎性研究,

運用上較為困難,因此本研究將承前所述採用類似評點制之罰分法作為後續 評估之操作方式。

根據過去相關文獻,本研究從一個地區(社區)的角度去選取危險度評 估因素及評估指標,篩選原則有以下幾點:

一 、 地 震 災 害 特 性 火 災 災 害 特 性 二 、 地 區 環 境 特 性

三 、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利 用 特 性 四 、 資 料 取 得 可 能 性

五 、 操 作 指 標 單 純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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