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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員對兒少安置體系的期許

第四章 研究發現

第四節 社工員對兒少安置體系的期許

從前幾章節中,可以得知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對於難置兒的樣貌、問題與 需求有一定的看法,並分別針對兒少的狀態提供服務,在服務過程中也遇到不少 困境,這些困境有些是社工員個人,有些則是工作者、網絡與組織之間,但也有 很大一部分是整個體制面,亦即現行難置兒的安置環境並不能符合其需要。也因 此,社工員也針對工作者本身、機構照顧者的處境,以及整個安置政策體制面提 出不同的期許。

壹、 社工員對兒少創傷的理解仍需訓練

這些困難照顧的兒少帶著過去的經驗與創傷進入安置體系,然而當社工員 缺乏瞭解其創傷與不安全依附的背景時,看到的只會是兒少的行為問題,並不斷 的從行為予以處罰。受訪社工員 SW05 就指出由於兒少的行為問題層出不窮,當 社工員只看到兒少的問題,工作可能就只剩下不斷的處罰。

「這些孩子如果你只看行為問題的話,那你一定會瘋掉(笑),因為你就 會整天都在懲罰他們啦。」(SW05)

此外,社工員也發現不斷處理兒少的行為問題並不會因此改善,唯有具備 對於兒少創傷的理解,才能貼近兒少的狀態與經驗,且不會只看見兒少展現出來 的病徵。Taylor& Siegfried(2005)指出,工作者若把兒少的行為問題視為心理健康 問題的一環,就容易忽略兒少的創傷史,以及這些創傷經驗對兒少的影響,進而 影響處遇的成效。受訪社工員也發現當能深入瞭解兒少的創傷與依附問題,才有 機會理解其行為與樣貌。

「我覺得在機構裡面工作的社工員,很容易處理的都是孩子很多的瑣 事,然後對於孩子的一些創傷的敏感度是需要去培養…他核心議題是 那個受創的經驗,或是他依附關係的破碎,導致他人際上面的一些狀 況,如果你只是單看他的人際議題,就會發現怎麼談都調整不了阿…

所以他必須是要有一些很深度的理解,真的清楚知道說這些創傷怎麼 樣來的、然後怎麼樣造成他現在行為上面或是整個人狀態的呈現。」

(SW05)

貳、 重視照顧工作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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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安置機構而言,照顧者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夥伴,但是其所處的環境卻 是相當艱辛。綜合受訪社工員所述之困境,將其分成三個體制上可以努力的面向:

「制定合適照顧比」、「提供與照顧負荷相符之待遇」、「協助招募與留任」。 一、 制定合適照顧比

面對問題需求複雜的難置兒,照顧比該如何計算?受訪社工員指出當兒少 情緒穩定、未有特殊狀況時,當前法令規定的照顧比或許已足以因應,但是一旦 有特殊需求的兒少時,照顧者如何既關注特殊需求兒少,同時也關注其他兒少?

「我覺得第一個就是照顧比吧,雖然說我不是真的帶家老師,但是有 時候照顧比太重對老師是滿大的負荷,當一切都 OK 的時候,一次面 對 9 個孩子其實也還 OK,但如果是一有狀況發生,老師就分身乏術 了。」(SW01)

「我覺得得該去思考的是…到底你機構有沒有辦法去負荷這樣的比例,

去照顧這一群,可能是少數,1 比多,當然大概算那個照顧模式嘛,大 概要花多少錢在照顧這群孩子上。」(SW02)

二、 提供與照顧負荷相符之待遇

兒少安置機構的照顧者工作其實相當辛苦,尤其面對一群過去有負向的互 動經驗與創傷兒少,更是很大的挑戰,受訪社工員看到照顧工作的辛勞,但是也 發現其待遇是不成比例的。

「我覺得老師(指生輔員)其實是非常辛苦的,他們待遇可能沒有很高,

但他們必須要面對很多價值上的衝突,甚至是照顧上的高壓,還有工 作上的時間是整個被洗亂掉的那種狀態…其實我看不見政府在這方面 的支持。」(SW02)

受訪社工員 SW05 也發現因為生輔員工作的辛苦,許多來應徵者都是剛畢 業、心輔相關背景的社會新鮮人,相較於其他心輔背景前往學校或是醫療單位工 作,在兒少安置機構擔任生輔員社會地位也相對低,工作又艱辛,更可能因此產 生身心症狀。

「生輔員的工作…你又要值班(笑),又要做像媽媽做的事情,然後這些 小孩又這麼的困難照顧,所以其實對他們也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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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有很多的生輔其實到最後都會是有點身心症啦(笑)…然後你 做的工作的內容又不太像其他人去學校工作,或是去衛生局工作,其 實是很不一樣的場域,就是在社會地位的比較上面,他們也會有這樣 的比較。」(SW05)

從兒少安置機構的發展脈絡來看,照顧工作已不能只是「慈善照顧者」,而 須培養照顧者成為「專業父母」(余姍瑾,2010),然而難置兒的照顧不易,許多 年輕的「專業父母」投入,卻因為整體外在的支持力不足而折損。當不斷強調照 顧工作的專業性但卻未有相對應的待遇與支持,是否更讓其陷入無米之炊的困境?

三、 協助招募與培育照顧人才

正因為照顧工作的困難、待遇不佳,也導致許多兒少安置機構都面臨招募 困難的狀況,如同受訪社工員 SW02 便指出,當前兒少安置機構床位並非不足,

但是有床卻沒有人,在沒有人力的狀況下,機構也無法提供兒少穩定的生活環境。

也因此,受訪社工員期許政府在照顧人力的招募與人才培育上亦能出一份力,協 助讓這些照顧者在如此嚴峻的環境中生存。

「說實在…生活輔導員可能招不到人(笑),當然我知道政府可能力量 有限,但我比較希望是在生輔員部分,比如說政府可以多招募一些…

因為面臨到這個部分確實是比較直接的影響。」(SW06)

「我自己會覺得說…看起來機構量是足的,但重點是機構的人力是不 足的。那其實對於要安置這類型的孩子…沒有人力的情況下,其實他 們要讓孩子有個穩定的生活,我覺得是又更困難的。…我覺得是怎麼 樣去讓人家願意來做這一份工作…就是怎麼樣去培育出這一塊的人 才。」(SW02)

參、 制定主責社工員合適的個案量

由於難置兒的服務是一種網絡合作的概念,而非是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的 單打獨鬥,然而主責社工員往往因為案量大而影響處遇的品質與速度,更難與機 構社工員共同協力,進而導致安置的失敗。故受訪社工員也提到,主責社工員的 工作處境與案量亦須協助調整,才有機會與兒少安置機構社工員共同合作,為難 置兒提供有效的處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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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所有主責都是想做好事情的,但是案量太多,所以她沒辦法 做好事情…所以我覺得這是惡性循環阿,怎麼處理他們的案量,讓他 們是有時間可以好好看孩子…每個都跟我講很忙、案量很多之類的,

那就變得回到上面體制的問題。」(SW07) 肆、 安置型態需要更多元

一、 現有安置型態不符其需求

目前的安置型態多以寄養照顧與機構式照顧為大宗,儘管有團體家庭開始 萌芽,卻也尚在實驗與推展,無法立即回應現行難置兒的需要。也因此,許多難 置兒其實是散落在不同的寄養家庭與安置機構,受訪社工員便發現當這些外顯行 為過多的難置兒無法在現有的安置場域繼續接受照顧時,除了在安置機構內流轉,

也極有可能在其年齡尚未到達自立卻被迫轉換至自立宿舍。然而在強調獨立自主、

更少關注的自立宿舍中,兒少的內在需求更易被忽略。

「我覺得現在沒有什麼對這種小孩的政策…因為這種小孩有些會變成 這樣,可能是創傷的反應啦,或是症狀太明顯、太多,但是沒有處理 好,所以才會一直換機構。因為團家也很少嘛,到最後有可能這樣的 孩子就會被丟去自立宿舍,孩子的年齡可能才 15、16 歲,但是因為孩 子沒地方去,所以自立宿舍只能收,可是相對的,自立宿舍裡面,生 輔只有一個,社工員也只有一個,反而讓孩子還是沒有辦法滿足她的 需求。」(SW07)

二、 安置兒少需分類

當前安置環境並未能符合難置兒之需要,這也可能導致每個安置單位都認 為有更適合他的環境而希望兒少轉換,但是事實上可能只是讓兒少不斷的被拒絕,

需求仍然未被滿足。依照不同類型的難置兒,其所需要的安置資源也會有所不同。

受訪社工員 SW05 就認為政府在安置型態的拓展上應該要從身心障礙機構做起,

原因在於身體疾病或發展障礙的難置兒通常需要更密集的照顧,而這是身心障礙 教養機構所能提供的,但是現行制度下是兒少即使年滿 15 歲,往往仍因為身心 障礙教養機構的不足,導致這些兒少依然無法轉換至更適合的身心障礙機構,而 只好留在一般兒少安置機構。

「我會覺得政府要去思考這一塊,他應該要先從身心障礙開始、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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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這樣的單位做起,因為現在發現有愈來愈多身心障礙的個案。…那 即使他滿 15 歲,也常常安不到身障機構裡面,因為身障機構也是排隊 排到兩三年後…政府還是需要注意到身心障礙這類的個案的特殊性。」

(SW05)

除了身體疾病或發展障礙的難置兒,另外兩種類型的難置兒亦需要高度關 注與陪伴,也因此多數受訪社工員都發現其安置環境因為照顧比過高,其實並不 適合有特殊需求的兒少,這些難置兒或許需要一個照顧比低、能給予兒少高度關 注的安置處所,或是發展出更多不同的照顧模式。

「我覺得比較適合這類型的孩子,就是真的是人數少。…我們因為人 數比的限制,對每一個家童的關心程度有限,然後又因為一些規範可

「我覺得比較適合這類型的孩子,就是真的是人數少。…我們因為人 數比的限制,對每一個家童的關心程度有限,然後又因為一些規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