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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難置兒」的安置困境

難置兒(hard-to-place child)就字面上的理解,即指困難安置的兒童。但什麼 樣的兒少被認定為困難安置?Roberts &Siegel(1988)在其針對身心障礙兒少安置 於寄養家庭的文章中指出「當兒少有強烈的醫療需求、缺乏技能、有/或行為問 題,非常困難找到寄養父母安置,這類的孩子通常被社會服務機構視為『難置兒』」 (Roberts & Siegel, 1988)。難置兒經常因為無法媒合合適的寄養家庭或安置機構,

而經歷多次轉換安置(multiple placement)。多次轉換安置經驗導致許多兒少在安 置體系中流轉,進而無法與成人建立良好依附關係與信任,造成不良的社會適應。

為了能更了解難置兒的安置困境,此章節將探討難置兒內涵與相關因素。

壹、 難置兒的內涵

兒少被迫離開原生家庭進入安置體系已造成一定的創傷經驗,如何減少安 置的不穩定、避免依附關係的再度受創則成為兒少福利工作者關注的焦點。安置 的結束可以分成預期的(planned)與非預期的(unplanned)結束(Van Rooij, Maaskant, Weijers, Weijers & Hermanns, 2015)。預期的結束通常是幫助兒少轉換到更合適的 場所(如出養、返家),有較明確的照顧計畫,且能提早為安置兒少進行變動的準 備,協助其漸進式的適應,以盡可能將兒少轉換住所所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 (Smith, 2009)。非預期的結束安置通常是快速且令人措手不及的,許多文獻使用 不同的語彙來描述非預期的安置結束,包含中斷(breakdown)、破壞(disruption)、

移除(removal)、危機(crisis)、未預期結束(unplanned ending)等(Rostill-Brookes, Larkin, Toms & Churchman, 2011),這些詞語其實都是描述在兒童保護服務或福 利組織的照顧責任下,安置兒少經歷多重轉換不同寄養家庭或是安置機構的現象 (Oosterman, Schuengel, Wim Slot, Bullens & Doreleijers, 2007)。

一、國外難置兒現象

Strijker, Zandberg &van der Meulen( 2002)整理多位學者研究發現,不成功且 過早的結束安置往往對兒少的發展造成傷害,導致兒少難以與他人建立依附關係、

負面的自我形象、減少衝動控制、增加學習困難、難與成人建立信任關係,也可 能促使兒童產生更多情緒與行為問題。Newton 等人(2000)針對 415 位安置兒少 進行追蹤調查,研究發現曾經經歷多次轉換安置經驗的兒少容易產生內隱與外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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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而這些外顯問題又容易讓兒少再度經歷安置中斷,形成惡性循環。需求 無法獲得滿足的兒少持續以外顯行為問題測試照顧者、挑戰安置體系,當工作者 與制度均無力因應的情況下,難置兒便開始在機構間「流浪」。

事實上,國外很早便注意到進入安置體系的兒少,在安置機構間流轉(drift) 的現象,並認為在安置體系間流轉是因為缺乏幫助兒少返回原生家庭或是獲得永 久家的明確目標(Hartley,1984)。因此為了避免兒少在安置體系中迷失,美國開始 以永久計畫(permanency planning)做為處遇的焦點(McAuley, 1996),並於 1980 年 制定《收養協助與兒童福利基金法案》(Adoption Assistance and Child Welfare Funding Act) (Hartley,1984),英國也於 1980-1990 間推行許多長期性與家庭支持 為主的政策(Aldgate, 2006),期待兒少能在穩定與安全的環境下接受照顧與成長。

換言之,政策目的係希望幫助兒少盡可能減少轉安置次數,以返回原生家庭為目 標,而無法回到原生家庭之兒少,則以出養方式為其找到永久的家。

然而,儘管已經從法令方面企圖穩定兒少照顧的穩定性,從國外的研究中 仍可發現安置兒少經歷安置中斷之比例居高不下,曾經歷多次轉換安置經驗者亦 不少。Leathers (2006)針對 179 位曾遭安置的少年進行五年的追蹤研究,發現超 過一半以上(53.3%)的少年都曾經歷安置中斷。James, Landsverk &Slymen(2004) 針對 430 位兒少進行一年半的追蹤研究,發現只有 14 位(3.3%)的兒少經歷一次 安置,其餘的兒少均經歷 2-15 次不等的安置經驗。Unrau 等人(2008)訪談 21 位 曾經歷多次轉換安置經驗的成人,發現有 8 位受訪者過去轉換安置次數至少 10 次以上。高比例的安置不穩定現象也讓許多學者持續探討安置兒少多次轉換安置 的可能因素為何,並發現當前兒少在安置機構間流轉並非僅是缺乏明確工作目標,

而是受到兒少嚴重的行為問題(Brown, & Bednar, 2006;James et al., 2004;

Vanschoonlandt, Vanderfaeillie, Van Holen, De Maeyer & Robberechts, 2013)、照顧 者不願意或無能力管教(Norgate, Warhurst, Osborne, Traill & Hayden, 2012)、缺乏 對於兒少需求的了解(Khoo & Skoog, 2014)、照顧者未獲得足夠的支持與訓練 (Iwaniec, 2006; Khoo & Skoog, 2014)等影響。這樣的現象也造成政府的壓力,並 透過改善寄養服務、安置的媒合、寄養父母的招募、訓練、支持、諮詢、合作、

建立合作式的團隊、原生家庭的參與,以及預防等部分著手改善安置的不穩定性 (Blakey, Leathers, Lawler, Washington, Natschke, Strand & Walton,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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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內難置兒現象

反觀國內經驗,目前對於難置兒或經歷多重轉換安置兒少的研究仍相當有 限,僅散見於幾篇文章中。如杜慈容(1999)研究中指出,青少年接受安置原因 較兒童複雜,也更具挑戰性,因受虐而進入安置體系的少年往往伴隨行為問題而 讓寄養家庭望之卻步,形成難置兒。彭淑華(2007b)針對機構虐待的研究中也 發現,當安置機構重管理輕輔導、缺乏個別化的處遇時,安置兒少出現偏差行為 時就容易被要求轉換機構、形成社福人球。另外於劉淑瓊、彭惠(2007)研究中,

其從契約委託的成本考量角度,認為具有多重問題行為之兒少照顧成本較高,易 使安置機構拒絕照顧。從這些研究中可以發現,難置兒有兩個明顯的特徵,也就 是「問題行為」與「寄養家庭或安置機構難以照顧而拒絕」。

事實上,國內目前難置兒現況的調查並不多,僅能根據衛福部社會及家庭 署委託家扶基金會進行的寄養服務成果報告中發現近年轉換安置比例有提升趨 勢。儘管難置兒現象愈趨明顯,但現僅台北市社會局於 2014 年提出「寄養家庭 及兒少安置機構照顧嚴重創傷或困難教養之兒童及少年特別照顧計畫」,其概念 如同劉淑瓊、彭惠(2007)研究所稱,為免機構因照顧困難教養兒少的高成本考 量而拒絕,故針對照顧難置兒予以特別照顧費。難置兒的照顧成本較高或許是機 構考量之一,然而從過往文獻中也可發現兒少創傷經驗所致的行為問題,以及照 顧者缺乏特殊照顧處遇,也可能都是形成難置兒的一環。

貳、 難置/多次轉換安置的原因

什麼原因使這些安置兒少不斷經歷安置的中斷,而有多次轉換安置經驗?

過去許多研究均針對此現象進行探討,有些研究從安置穩定性中找出關鍵的保護 因子,有些研究則從安置中斷進行相關風險因素的分析。不論研究發現哪些因素 是關鍵,安置中斷並非只是單一因素所能解釋,而應整合多重因素、全面性的了 解(Jakobsen, 2013)。是故,本研究者統整國內外相關文獻,將多次轉換安置的原 因分成以下不同層面進行了解:

一、個人層面

國外早期的研究已發現安置中斷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兒少的行為問題。

Walsh & Matule 在 1984 年研究 51 位有安置經驗的兒少,發現這些孩子都有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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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因而被排除於出養或一般的寄養家庭照顧中,而多數的社工員對於安置中 斷均歸因於兒少的攻擊或暴力行為(引自 Proch & Taber, 1985)。兒少的行為問題 逐漸受到關注,隨後的研究亦開始針對行為問題進行實證研究,發現問題行為確 實 可 以 預 測 安 置 的 不 穩 定 性 (Chamberlain, Price, Reid, Landsverk, Fisher &

Stoolmiller, 2006; Hurlburt, Chamberlain, DeGarmo, Zhang & Price, 2010; James et al., 2004;Newton et al., 2000),這些行為包含縱火、使用藥物、對自己或他人的 肢體暴力、拒絕合作或不願去學校、偷竊、不適當性的行為(Proch & Taber, 1985),

缺乏社會技巧、說謊、爭論、發脾氣、逃跑、表現的很差以便讓人送走等 (Nissim,1996,引自 Brown & Bednar, 2006)。有行為問題的兒少往往需要花費照 顧者更多時間與能量照顧,也容易使照顧者落入與安置兒少負向的互動循環當中,

增加其照顧負荷與壓力,進而影響其照顧承諾(Leathers, 2006)。

除了行為問題,安置兒少的年齡也是許多研究者關注的因素。過去研究指 出年紀低於 6 歲的安置兒少,其展現出來的行為問題較能被照顧者所容忍 (Chamberlain et al., 2006)。青少年階段的孩子因為容易測試關係與挑戰權威者的 界線,也因此愈困難安置,而不被寄養照顧者所歡迎,進而容易比年紀較小的孩 子在寄養家庭經歷更多問題(Hornby & Collins, 1981,引自 Iglehart, 1992)。也因 此,年紀愈大進入安置體系者,愈有可能遭遇安置失敗(Connell, Vanderploeg, Flaspohler, Katz, Saunders & Tebes, 2006; Smith, Stormshak, Chamberlin & Bridges, 2001; Oosterman et al., 2007)。

性別影響安置中斷的實證研究則未有定見。有研究指出男性青少年比女性 青少年有更高比例的安置中斷(Leathers, 2006),可能源自於男性比女性有較高的 攻擊行為(Farruggia & Germo, 2015)。國內的研究也發現女童安置後的適應情況 較男童佳,展現較少的負向行為,因此在安置的穩定度上有所差異(楊葆茨,1998)。 但也有研究指出女性安置中斷的風險比男性高 (Sallnäs, Vinnerljung & Kyhle Westermark, 2004)。甚至有研究指出性別與安置中斷並無關聯(Olsson, Egelund &

Høst, 2012)。

是故,從上述研究可以發現,問題行為與年齡均是安置中斷的風險因素。安 置兒少的年紀愈大,特別是進入青春期階段的少年,一方面尋求獨立自主,一方 面又必須倚賴成人(彭淑華,2006),內在的矛盾與衝突容易透過行為問題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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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的情緒展現,往往直接衝擊照顧者因應的能力,進而導致安置的失敗。

二、照顧者層面

照顧者願意照顧安置兒少的動機很多元,但共通的想法是希望做好事、提 供一個家庭支持並保護這些孩子(Khoo & Skoog, 2014)。然而,僅以關愛慈善的 角度並無法提供有效的支持。因為多數需要安置的兒少可能成長於不良互動或是 長期受暴力影響的原生家庭,在進入安置體系前就已經產生嚴重行為問題(Khoo

& Dalin, 2012)。兒少安置過程中的特殊狀況也可能令照顧者產生責任壓力、管教 不一致的角色衝突,或是新任照顧者不知如何拿捏管教方式,導致家庭規則失序

(楊素雲,2003)。再加上照顧者若無法了解兒少的內在心理狀態,往往在照顧

(楊素雲,2003)。再加上照顧者若無法了解兒少的內在心理狀態,往往在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