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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從歷史發展脈絡中重新認識社會團體工作

第二節 社會團體工作在西方的發展

壹、社會團體工作的歷史發展

一、社會團體工作的醞釀與浮現(1844-1926)

社會團體工作方法的產生是反應工業革命以來的社會問題。由於社會工業化、

都市化,大量農村移民湧向都市,都市裡充斥了貧窮、疾病、公共衛生、犯罪等 社會問題,人們無法憑藉個人的力量改善生活狀況,種種的因素催生了組織的設 立,以解決與處理工業革命所造成的問題。在 19 世紀末和 20 世紀初,英國出現 了許多社會運動及慈善組織,這種帶著宗教色彩的慈善機構如雨後春筍般地成立,

包括社會救濟院、基督教青年會和女青年會,其基本宗旨即是以地區性的團體方 案和活動提供人們協助。而男童軍、女童軍、貧民學校(Ragged School)等其他 機構,由於缺乏相關的設施和設備,則透過非定點式、多樣化的活動及方案來提

供服務(Reid, 1996)。在此時期,勞工運動亦開始萌芽,在關注薪資議題之外,同 時也重視文化層面的需求,勞工團體會自行出資及籌劃有關兒童的休閒服務,這 也促使成人教育應運而生。

(一)基督教青年會 (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 YMCA)

世界上第一個青年會創立於 1844 年的英國,創立人 George Williams 生於英格 蘭的小農場,他在16 歲時加入公理教會,20 歲時遷居倫敦並在布工廠工作,當時 在工廠老闆的支持下,Williams 組織了員工的祈禱會,這個祈禱團體的成功經驗,

讓 Williams 及其同事開始在其他工廠組織類似的團體。這些團體成為基督教青年 會的起源(Zastrow,2006),在 1844 年有 14 個商業界的祈禱會形成協會,稱為基 督教青年會。基督教青年會在各地擴展各項活動,並鼓勵其他國家的新教徒成立 基督教青年會。1851 年美國基督教青年會成立於波士頓,創立人 Thomas V. Sullivan 是一個退休的水手,美國基督教青年會透過團體方案、團體活動與團體經驗,提 供兒童休閒活動服務。1877 年與 1906 年亦先後成立了美國女孩親善會社(Girl’s Friendly Society of the United States)和男孩俱樂部(Boy’s Clubs of America),提 供兒童休閒活動。和倫敦的組織一樣,美國的此項運動也很快地擴展到其他社區,

大約經過七年的時間,基督教青年會提供的社區服務已經遍及整個美國境內。基 督教青年會從一個以宗教為目標的組織,擴展成多元目標的組織,其成功的經驗 也刺激了1866 年在波士頓第一個基督教女青年會的成立。

基督教青年會和女青年會早期的領導者將遊戲和運動視為是一種娛樂,並懷 疑遊戲和運動的活動效果,但青年會也面臨到一個問題,如果想要吸引青年人加 入,不能再循傳統傳教途徑,而需要以課程、休閒和社團的方式提供相關的活動。

到了1888 年,倫敦的青年會決定在教室以外建造圖書館和體育館,這項改變也平 息了基督教青年會對於服務方式的爭論(Reid,1996)。

(二)睦鄰之家(Settlement House)

睦鄰之家是團體工作重要的發源地之一,早先參加睦鄰之家團體方案的人大

多是為了娛樂、非正式教育、友誼和社會行動。這些參與方案的人從參與活動中 學習合作及與他人相處,並透過參與團體中的問題解決,豐富其知識、技能及提 升整體的社會地位(Zastrow,2006)。第一個睦鄰會社創立於 1844 年的倫敦,名為 湯恩比館(Toynbee Hall),創立人 Barnett(Canon Samuel Barnett)在此推動居民 自助休閒活動為基礎的團體,試圖以正式與非正式的組織來支持與協助移民在新 大陸的生活需求。早期睦鄰之家的工作者多為神職人員的兒女,他們來自於中上 家庭,但願意居住在貧窮鄰里體驗惡劣的生活環境,並運用傳教士的策略來教導 居民過著道德的生活及改善生活環境(Zastrow,2006)。

睦鄰之家所應用的方法就是現在所說的社會團體工作、社會行動與社區組織;

睦鄰之家強調環境的改革,除了透過社會行動來解決地方的問題外,也積極在社 會政策和法令方面發揮影響力。睦鄰之家運動時期最負盛名的是芝加哥的 Jane Addams,她是磨粉廠和鋸木廠老闆的女兒,因遭遇生命的迷惘困境而旅居歐洲,

在25 歲那年加入長老教會,立志投入宗教並為窮人服務(Zastrow,2006)。Addams 聽說英國成立了湯恩比館,就前往研究相關經營策略,Jane Addams 回到美國後,

在芝加哥的貧民區成立赫爾館,並為社區規劃了提供給年輕婦女、幼稚園的文學 閱讀團體及促進社會關係、運動、音樂、繪畫、藝術及時事討論的團體,並成立 社會科學俱樂部,以科學方法研究社會問題,參與社會行動,以改善生活條件。

Addams 也關注社區中的種族與文化議題,她聚集了來自各國的移民,共同分享與 交換不同的文化觀點。由於Addams 的卓越貢獻,使她在 1931 年時獲得諾貝爾和 平獎(Zastrow,2006)。

(三)移民組織或服務中心

除了湯恩比館與赫爾館外,還有由移民自身發展出來的組織,其中以猶太人 服務中心最為著名,當時的猶太人服務中心又分為兩種類型,其一是早期遷入美 國而生活較安定的移民,發展組織協助從東方移入的貧窮同胞;其二是新移民自 行創設的中心(Konopka,1983)。團體工作使猶太人實踐戒律「修復世界」的概念

(Andrews, 2001),也促發了改善環境的實踐行動,不僅只是協助受援者,更要充 權受援者加入解決問題的行動行列。美國複製了源自英國以團體為服務取向的機 構模式,同時隨著這些機構的成立,團體工作逐漸成為一種正式的服務方式(Reid, 1996)。

在此時期的團體工作缺乏專業的認同,這些運用團體的工作人員,認同的是 機構工作人員身分(Andrews, 2001),並不會稱自己為團體工作者,他們雖然會聚 在一起討論如何運用團體,但對於專業的遠景並沒有共識(Garvin, 1997)。在這個 階段,團體工作受到兩位學者的影響很大(Andrews, 2001),其一是發展出革新的 教育理論與思考的 Dewey,社會團體工作方法就是將革新教育的原則運用於非正 式的小團體中,為小型的、休閒的團體工作提供了基礎(夏林清、麥麗蓉,1987);

另一則是Follett(Mary P. Follett),她在「新國家」一書中強調可以採取鄰里與社 會利益團體的方式來達成社會問題的解決,民主過程與解決社會問題的途徑成為 了團體工作的基石。影響這些發展的另一位作者是Lindeman(Eduard C. Lindeman),

其主要興趣在於社區中團體的形式及其民主環境中的角色(Garvin, 1997)。由此可 知,早期的團體工作與社區組織相近,包含了學習與成長、社會參與、社會行動、

民主過程等功能,團體工作與社區發展的概念是密切相關的。因此,是無法將社 區組織方法的起源及人民參與的信念從團體工作的根源中分隔開來。

二、社會團體工作方法的澄清與形成(1927-1946)

此階段的社會團體工作的發展受到兩個重大事件影響:全球經濟大衰退與第 二次世界大戰(Garvin, 1997)。1930 年至 1940 年代間,團體工作持續運用在機構 中,以協助受到經濟和戰爭影響的人。在二次大戰以前,幾乎所有使用團體工作 的機構,都是以非正式教育和休閒服務為主,僅有少部分團體工作實施以治療為 目的,到了1929 年,伊利諾州立啟智教養學校及女子少年監獄訓練學校分別實施 實驗性的團體工作,雖然這些實驗性團體的規模並不大,卻引發了對團體目標意 義的質疑(Reid, 1996)。在非正式教育和休閒機構的團體工作者認為,醫院和訓練

學校提供團體服務偏離了團體工作鼓勵市民參與的目標,或認為此類實驗性團體 是一種團體治療,而非團體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紅十字會將過去用在 一般成人的休閒性團體方案,運用在戰地醫院與軍事基地的服務(Reid, 1996)。然 而,團體工作者對於戰爭產生的創傷是陌生的,也缺乏相關的處遇技巧,這種團 體工作焦點的改變,造成了團體工作者遭遇到相當的挫折與挑戰;二次大戰的經 驗,迫使團體工作者重新思考團體工作的假設、方法及實施的問題(Reid, 1996)。

到了1940 年,越來越多的心理衛生機構和醫院,開始運用團體工作作為服務的方 式,團體工作者也開始投注時間與心力來適應精神醫療機構的工作環境。

在此時期,在 Coyle、Kaiser、Wilson 與 Newsletter 等人的努力下, 1935 年的 全國社會工作會議同意成立團體工作部門,在此之前,未曾有人於全國社會工作 會議中發表有關團體工作之正式著作(Reid, 1981)。1936 年全國團體工作研究協 會成立,使得團體工作者能夠組織起來,以增進實務興趣。與組織活動同時出現 的是團體工作實務理論的發展,這一階段團體工作的著作相當豐富,例如 Wilson 的團體工作實務、Trecker 的團體工作、Coyle 的團體工作對美國青年的服務、

Konopka 的以兒童為對象的治療性團體工作等,都成為團體工作的經典著作,即使 在現代仍深具影響力(Garvin, 1997)。此外,在團體工作教育方面,團體工作在成 為大學正式的課程之前,人們習慣以所屬機構的性質來看待團體工作,而非將它 視為是一個方法或實務工作的方法(Reid, 1996),直到 1923 年 Chadsey(Mildred Chadsey)於西儲大學講授團體工作課程,團體工作課程才出現在大學教育之中,

而真正的「團體工作」名稱則到了 1927 年才出現(林萬億,2005)。學校教育也 開始對團體工作的發展做出長期的承諾,自然而然地,所有團體取向的社會工作 先驅,不是任教於社工學院,就是該校的教師(Garvin, 1997)。到了 1937 年時,

已有 13 所教育機構開設團體工作課程,其中有 10 所是社工學院提供團體工作的 課程,其他學院則拒絕開設,其理由是認為團體工作是休閒娛樂相關活動(Garvin,

已有 13 所教育機構開設團體工作課程,其中有 10 所是社工學院提供團體工作的 課程,其他學院則拒絕開設,其理由是認為團體工作是休閒娛樂相關活動(Gar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