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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科學遊戲的特徵

鄧文華(民 84)曾針對科學與遊戲之間的關係,下了一個概略的定義:「科學是 一個提供人了解這個世界的遊戲。玩的時候,必須遵守一套稱之為科學方法的遊戲規 則。」日本研究遊戲專家津田妍子(1999)建議科學遊戲最好不要單獨使用,可儘量 和其他領域做連結以便進行。牟中原在「動手玩科學」一書的推薦序文指出,科學遊 戲就是把科學活動和遊戲結合,寓教於樂,讓同學可以從遊戲中體會科學原理(蕭次 融、羅芳晁、房漢彬、施建輝,民 88)。林堂麗(民 92)亦指出,科學遊戲就是希望 學生可以在一邊遊戲一邊體會科學原理的過程中學習,因為在玩的同時也是在進行實 驗。因此透過進行科學遊戲思考科學方法及原理,會深刻地記住科學原理,並從科學 遊戲中知道更多。同時,科學遊戲最好是選擇身邊許多隨手可取得的材料,以人人都 可製作、可操作的遊戲項目,支援和輔助每一位兒童都能由此喜愛科學,養成探究科 學的精神和能力。

陳忠照(民 89)亦指出喜歡遊戲乃人類的天性,而「科學」可以啟發兒童的智慧,

「遊戲」則帶來心靈的歡樂。他建議以週遭環境的生活素材,運用簡易的科學原理進 行親子互動的遊戲,以培養孩子成為一位既明理又知性的現代國民。蕭次融(民 88)

則指出,科學遊戲就是把科學活動和遊戲結合,寓教於樂,讓同學可以從遊戲中體會 科學原理。就其範圍而言,廣義上包羅萬象,舉凡物理遊戲、化學趣味遊戲、動手做 活動、數學遊戲、科學玩具、益智童玩、生態遊戲等皆屬於科學遊戲的範疇。

郭騰元(民 89)則以其豐富之教學經驗與研究,觀察並發現有些遊戲是古今科學 家的設計,但是小朋友對於科學遊戲的玩法跟科學家不一樣。他就根據下列原則,設 計出符合學童學習的科學遊戲:

是「依物質的性質及法則,使之對科學關心,數字產生興趣的遊戲」。藉由玩弄有形物,

而變化出新的有形物,即為科學遊戲。其界定如下:

1.重點不在製作,而在「玩」製成的東西,以及製作過程之點點滴滴。

2.製出的東西要會轉、會動。如飛機要會飛,水車要會轉,草笛要會響。因為唯 有如此,才能達到遊戲的目的。只有美麗的外觀,而不會飛的飛機,不會轉的 水車,不會響的草笛,就達不到科學遊戲的目的。這就是科學遊戲與繪畫(造 形)遊戲不同之處。

3.使其對物品的形狀關心。由大小、穿孔、打摺等位置關係的指導,使幼兒對數 量、圖形的理解開始萌芽。

林堂麗(民 92)依據各學者對科學遊戲的看法,與 Piaget 對遊戲分類的理論基礎,

並考量九年一貫課程之需求,定義了科學遊戲:

1.科學遊戲是結合科學原理進行的「規則性」遊戲。

2.科學遊戲是在有目標與解決問題情境下,彈性規則中進行的活動。

3.科學遊戲的活動過程中,必須包含一項以上的「科學過程技能」。 4.科學遊戲的設計需包含學習者動手操作的程序。

5.具明確的判斷標準以判斷科學遊戲的完成,而在標準內,接納不同的遊戲結果。

6.科學遊戲教學之流程,需蘊含(imply)三項以上的「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 域之分段能力指標。

綜上所述,學者專家們對於科學遊戲的觀點並不盡相同,但仍可歸歸納出來,科 學遊戲即是以遊戲為框架,在遊戲中進行科學活動,以期能體會科學原理。科學遊戲 要選擇身邊隨手可取得的材料,最好是人人都可操作的遊戲項目,協助每一位兒童都 能由此喜愛科學,養成探究科學的精神和能力。由於科學遊戲能吸引學童的興趣,近 來坊間有不少有關科學遊戲的書籍,而與科學遊戲特徵類似的「科學競賽」,在國內也 是經常舉辦。本研究依據各學者對科學遊戲的看法,配合自然與生活科技的分段能力 指標,參考林堂麗(民 82)對科學遊戲一詞的定義,將使用於設計教學活動的「科學 遊戲」界定為:

2.科學遊戲的活動過程中,必須包含二項以上的「科學過程技能」。 3.科學遊戲的設計需包含學習者動手操作的程序。

4.科學遊戲必須能有效提高兒童學習科學興趣。

5.具明確的判斷標準以判斷科學遊戲的完成,而在標準內,接納不同的遊戲結果。

本研究界定之科學遊戲乃是在具有教學目標的彈性規則下,動手操作完成的科學 遊戲,且必須能有效提高兒童學習科學興趣。因此,在以科學遊戲為主題之教學活動 的設計內容中,特別注意教學活動的過程,教學活動是否能有效提高兒童的科學學習 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