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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教育融入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創新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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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循鋰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助理教授

一、前言

我國實驗教育相當於國外另類教育

(alternative education)的概念,強調教 育的創新發展、多元理念與自由選擇(馮 朝霖,2017)。實驗教育(experimental education)可定義為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 在教育理念的指引下,為促進教育的改革 與創新,以完整的教育單位為實施範圍,

採用實驗的方法與步驟於教育實務工作 中,發現與探究可改進教育實務的原理、

原則與做法,為教育的創新所進行的系統 性作為(吳清山、林天祐,2007)。童軍 運動自 1907 年創立以來,迄今已有超過 百年的歷史,透過具有教育性的各項進程 考驗、技能考驗與活動參與,幫助孩童發 展身體、智識、群性和精神為目的,實驗 教育與童軍教育無論在精神與實施方法 上實有許多相似之處。

實驗教育的發展在我國仍處於剛起 步的階段,在發展過程中仍面臨許多困難 與挑戰,本文擬先對實驗教育與童軍教育 的現況進行分析與探討,藉由相關數據的 呈現,討論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發展性與 所面臨的難題,進而探討實驗教育與童軍 教育的共同之處,並將闡述如何以童軍教 育融入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具體建議與 措施,期能藉此協助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 學校發展,更可將相關經驗與方法供傳統 學校體制參考,透過實驗教育與傳統學校 體制互相學習與成長,真正發現與探究可 改進教育實務的原理、原則與做法,為臺 灣教育開創新的方向與未來。

二、實驗教育現況與分析

我國通稱為實驗教育三法的《高 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實施條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 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與《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於 2014 年 11 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確立了「非 學校型態」、「公辦民營」與「學校型 態」實驗教育法源,使另類學校在辦 學上能有所依據,落實鼓勵政府及民 間辦理教育實驗之精神,並保障學生 學習權與家長教育選擇權,為我國實 驗教育的發展,開啟了嶄新且多元的 里程碑(曾盈瑜,2014)。

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係指學校 教育外,非以營利為目的,採用實驗 課程,以培養德、智、體、群、美五 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目的所辦理 之教育。依其辦理方式不同可分為個 人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與機構實 驗教育三種類型。個人實驗教育指為 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 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 上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 驗教育;機構實驗教育:指由非營利 法人設立之機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 目的,在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公辦民營的實驗教育則是由地方 政府基於發展地方教育特色、實踐教 育理念與鼓勵教育實驗,釋出如:土 地、校舍、教學設備等資源,委託有 獨特教育理念的本國自然人、非營利

之私法人或民間機構、團體參與辦理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促進教育 實驗及教育多元化,發展教育特色,

以共同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 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

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乃是以保障 人民學習及受教育權利、增加人民選 擇教育方式與內容之機會與促進教育 多元化發展為目標,依據特定教育理 念,以學校為範圍,從事教育理念之 實踐,並就學校制度、行政運作、組 織型態、課程教學、社區及家長參與 等事項,進行整合性實驗教育。而地 方主管機關為教育創新,得指定所屬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校型 態實驗教育,且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 四百八十人;指定學校總數,不得超 過其所屬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之百分 之五,情況特殊經報教育部核准者,

至多不得超過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之 百分之十。

依據教育部統計處所公布之 105 學 年 度 各 級 教 育 概 況 統 計 分 析 報 告

(教育部統計處,2017),105 學年包 含國小、國中與高級中等學校,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人數合計為 4,856 人;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生人數合計 為 1,620 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人 數合計為 3,285 人。實驗教育三法通過 後,至 105 學年度已實施兩年,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因各縣市積極鼓勵小型 學校轉實驗教育,已有約 40 校通過計 畫審核,學生人數從 780 人增至 3,285 人,成長超過 3 倍,顯示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正蓬勃發展中。

三、童軍教育現況與分析

童軍運動自 1907 年由貝登堡先 生(Robert Baden-Powell)創立以來,

迄今已有超過百年的歷史,全世界已 有 150 個國家或地區裡有正式的童軍 組 織 或 辦 事 處 , 總 計 全 球 約 有 超 過 1,600 萬的男女童軍!我國童軍運動 於 1912 年由嚴家麟先生在湖北武昌文 華書院試辦童子軍開始,後來推展至 全國各地。1934 年正式成立中國童子 軍總會,1937 年,中國童子軍總會申 請 獲 准 加 入 世 界 童 子 軍 組 織 迄 今 。 1990 年,中國童子軍總會按內政部人 民團體法規定,完成社會團體立案,

並辦理社團法人登記,於 2009 年更名 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目 前 我 國 童 軍 共 分 為 稚 齡 童 軍

(5-7 歲)、幼童軍(8-11 歲)、童子軍

(12-14 歲)、行義童子軍(15-17 歲)、

羅浮童軍(17-20 歲)與服務員(20 歲以上)等六個階段,參加年齡為自 小學到大專院校的青年與社會人士,

於各階段設計有不同的進程與技能考 驗標準,各階段進程如表 1-1 所示。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近年來,除在學 校推展童軍活動外,並積極推展社區童 子軍活動,鼓勵機關團體、宗教組織及 社區等舉辦童軍團,童子軍也積極參與 社區服務及反毒宣導工作。在《世界童 軍組織章則》中,就規範了童軍運動的 基本原則,分別闡釋了童軍運動的目 的、原則與方法,當童軍活動內容因社 會國情的需要而有不同活動時,此基本 原則將是維繫童軍運動精神不變且放 諸四海皆準的標準。

表 1 中華民國童軍各階段進程與技能項目。 發展:健全的心智能力(Learning to know ), 正 確 的 待 人 處 事 態 度

(Learning to be)及知識與技巧的學習

(Learning to do)。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所公布 2016 年

實驗教育強調從哲學思考出發的

(教育部,2017),105 學年國小學生 總人數為 1,173,882 人,國中學生總人

(二) 在師資培育方面,除既有專業學 科知識外,強化童軍教育的訓練 與實務操作能力,並鼓勵現職教 師參與相關訓練,強化童軍知能

童軍於現行師資培育制度中被列 入綜合活動領域,但目前師資培育機 構之師資培育課程中對綜合活動領域 的培育不夠重視,綜合活動領域教材 教法大部分都列為選修,並非每一位 師資生都修習,無法保證未來的準教 師都具備此領域的任教能力。因此未 來在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學校將會面 臨師資缺乏的問題。因此可在現行體 制之下,強化童軍教育的訓練與實務 操作能力,並鼓勵現職教師參與相關 服務員基本訓練與木章訓練,強化童 軍知能,如此方可以同樣的原理原則 為基礎,進行具特色的課程設計與有 效的教學。

(三) 利用小隊制度的形式,克服混齡 教學的問題,並參考進程與技能 考驗的設計,讓學童能自我認識 並養成自主學習的能力

童軍教育本就是混齡教育,以幼童 軍為例,將不同年齡層的孩童編入同一 小隊中,一般來說一小隊以六人為原 則,各自依照進程的不同進行學習,完 成考驗的項目。而實驗教育所面臨混齡 教學的問題,可利用小隊制度的形式,

並參考進程與技能考驗的設計,針對不 同年齡層設定不一樣的教學目標與檢 核方式,透過類似技能考驗的設計,由 學童自行決定技能項目,掌握多元選擇 的權利,並可藉此過程協助學童自我認 識與養成自主學習的能力。

(四) 鼓勵家長成為義務服務員,強化 家長的認同與參與,成為學校的 助力

家長是否能理解學校的教育理念 與做法,會影響到他們是否參與及支 持學校各項措施。童軍教育的基本原 則是維繫童軍運動精神不變且放諸四 海皆準的標準,為了使家長與學校能 有同樣的目標與理想,後續能建立緊 密的親師合作關係,可多鼓勵家長成 為義務服務員,參加相關訓練,對童 軍教育的基本原則有所認識後,強化 家長的認同與參與,成為學校的助力。

六、結語

實驗教育三法通過後,確立了「非 學校型態」、「公辦民營」與「學校型態」

三種實驗教育的型態與法源,實驗教育 的相關議題也日益受到更多的關注,自 2014 年施行後,參與實驗教育的學生增 加快速,其中又以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成 長更為顯著。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辦 理學校多為現有公立學校轉型而成,無 論在制度與特色發展上,仍面臨多方面 的困難。實驗教育重視學生自我認識與 自主學習能力養成的精神,及在教學設 計上以學習者為核心、力求課程完整規 劃與讓孩童在學習過程中充分受尊重 的特色,皆與有超過百年歷史的童軍教 育互相呼應,而且童軍教育中有完整且 明確的制度與方法,可為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所借鏡。

童軍運動是在孩童可塑性最高的 時 期 , 協 助 他 們 能 夠 正 確 的 發 展 自 我,成為良好公民,以教曉他們懂得

照顧自己,包括保持健康體魄、高尚 品德、計劃前途和責任承擔,期最終 成為社會的有用棟樑。而實驗教育則 是採用實驗課程,以培養德、智、體、

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目

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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