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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陸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旨針對本研究進行綜整性概述,並依據研究結果與討論提出結論與建議,

以供政府相關單位、運動中心經營者與後續研究者之參酌。

第一節 結論

綜整本研究之分析與討論,獲致結論如下:

一、 運動中心顧客以學生及年輕族群為主,其他族群具開發潛力

依研究結果顯示,運動中心顧客參與之人口特性,以學生及年輕族群為多數,

其中男性顧客略多於女性,年齡介於 25-34 歲、教育程度為大專校院、未婚,月收 入在 10,000(含)以下為最多。顯見,年輕人對於運動健身觀念以及使用者付費之 觀念接受程度高,且相較於一般私人運動健身俱樂部,運動中心提供了功能相似卻 更為低價之選擇,故對於無固定收入或初入社會之年輕人,運動中心的確為一處物 美價廉之休閒運動去處。此外,由文獻探討及研究結果發現,銀髮族群、女性族群 等市場亦深具開發潛力,為此,透過對該些族群之人口特性,及其運動習慣與行為 的瞭解,擬定適宜該些族群之經營策略,同時,積極推廣身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之 概念,對於增進民眾運動認知,進而開拓不同運動人口之市場的確有其助益。

二、 受到國人運動習慣之影響,運動中心顧客參與時段及設施使用集中

本研究之顧客參與情形與過去運動健身俱樂部或是臺北市運動中心研究結果 相似,多以每週前往運動 2-3 次,使用時段為晚上六點至八點,每次使用時間為 2 小時以內,且以健身房相關設施使用者為最。此與國人生活形態、運動觀念及運動 需求有關,然而,運動中心顧客其使用時段及使用設施過度集中,易造成運動中心 經營管理之困擾,為此,持續推動正確運動觀念,養成民眾規律運動行為及態度,

同時,考量顧客參與特性,以提供滿足當地民眾或是顧客休閒運動需求之場館設備,

將為臺北市運動中心永續經營之關鍵。

三、 個人內在、外在環境、行銷構面及其因素對運動中心顧客參與有其重要影響 運動中心顧客參與首重影響構面為行銷構面,主要由產品價格、軟硬體設備、

促銷方式、交通便利與專業服務五項因素所形成,而該些因素相較於其他影響因素,

為運動中心經營者較易掌控及操作之部分,故主動積極探求顧客需求,提供專業化

服務,輔以靈活行銷策略拓展現有市場,將有助於增進顧客數量並開發新興顧客群,

進而提升顧客參與之意願。

而在影響顧客參與主要因素上,於個人內在構面則為「運動健身」因素,此亦 說明當運動中心可提供該項功能時,顧客參與意願則會提升,又從另一個角度而言,

若運動中心能從運動健身觀念之推廣著手,建立國人正確體適能概念及運動知識,

進而培養規律運動習慣,則有助於提升顧客參與運動中心之動機。

外在環境構面部分,影響顧客之主要因素為「企業形象」,原因在於近年來私人 運動健身俱樂部無預警歇業或倒閉聲浪頻傳,使得消費者對健身俱樂部之信心大 失,因此,顧客為降低個人風險,企業形象的好壞,此時即成為參與考量之重要依 據。而運動中心透過良好企業形象的建立,建立顧客對運動中心經營者之信心,可 藉此提高顧客參與之意願。

行銷構面部分,影響顧客參與為「專業服務」因素,如程紹同(1994)所言,

運動休閒服務業應著重發展清新的服務觀念,並以顧客為導向,不斷提升其服務品 質,以達成功經營管理之目標。對運動中心而言,專業服務的提供對顧客來說是一 種承諾的回應,為此,運動中心未來於專業服務上,可透過提供員工定期在職訓練 及專業能力培訓,提升本身之服務品質,以滿足顧客個別化之服務與需求。

四、 與過去消費者行為觀點相同,其不同背景變項顧客在參與因素上有所差異 不同背景變項的顧客對於影響運動中心參與之個人內在構面、外在環境構面、

行銷構面,以及各構面內影響因素之差異不盡相同。研究顯示,年齡、教育程度、

婚姻、月收入及職業等個人背景變項於三大影響構面有顯著差異,而在個人內在構 面中,教育程度在情感建立因素達顯著差異、月收入及職業在抒解壓力因素上達顯 著差異;於外在環境構面中,性別在聯誼社交達顯著差異、教育程度在營運情形與 聯誼社交達顯著差異、婚姻狀況在企業形象達顯著差異、月收入則在整體環境氣氛 與企業形象上達顯著差異;於行銷構面中,年齡在交通便利達顯著差異、教育程度 在產品價格達顯著差異、婚姻狀況與月收入皆在軟硬體設備及交通便利達顯著差 異、職業則在軟硬體設備、促銷方式、交通便利與專業服務達顯著差異。顯見,顧 客背景變項的差異對於選擇運動中心之考量的確有所影響,此符合過去研究認為個 人背景變項等個人因素皆可能為影響消費者決策因素之概念相同。為此,透過資訊 管理系統之建置,以瞭解不同背景特性顧客之喜好,確實掌握顧客脈動並維繫其顧

客關係,以提供滿足個別需求之服務,將是運動中心未來努力之目標。

五、 邏輯斯迴歸適配情形良好,「運動健身」及「情感建立」具顯著預測力 臺 北 市 運 動 中 心 顧 客 參 與 之 預 測 迴 歸 模 型 顯 示 , 整 體 模 式 顯 著 性 考 驗χ223.49 (p<.05),達顯著水準;又 Hosmer-Lemeshow 檢定值為 4.45 (p>.05),未達顯 著水準,表示本研究自變項所建立之迴歸模式適配度 (goodness of fit) 理想。

此外,由預測模式可知,影響顧客參與運動中心之主要預測因素為「情感建立」

以及「運動健身」兩項因素,其勝數比 (odds ratio) 分別為 2.60 及 4.29,由兩者勝 數比皆大於 1 可知,「情感建立」與「運動健身」皆為正面之影響因素。顯見,當運 動中心顧客在情感建立與運動健身兩項因素之得分愈高,則顧客參與之可能性則相 對提高。

雖由顧客參與影響因素之分析得知,影響參與的首要著重構面為行銷構面,然 根據邏輯斯迴歸結果顯示,該兩項具預測力之影響因素皆屬個人內在構面,研究者 認為,其原因在於,如同黑箱理論所認為消費者個人內在是較為內隱且難以探求的,

而行銷構面相對於個人內在構面之影響則偏向於外在刺激的給予,是較顯而易見及 評估的,因此,顧客評價行銷構面為首要影響參與之構面,然而,實際具預測力之 關鍵影響因素卻落在個人內在構面上。故本研究認為內在動機之引發及支持,將是 影響顧客前往運動中心並維持其運動行為之關鍵,此與過去研究認為,影響顧客前 往運動健身俱樂部或運動中心之主要考量為外在環境及行銷等因素有所不同。為 此,將「運動健身」與「情感建立」兩項屬於個人內在之影響因素轉化為外在刺激,

透過外在刺激給予,引發顧客的知覺,進而產生動機,並輔以外在環境優勢或行銷 策略,將有助於提高顧客前往運動中心消費。

第二節 建議

依據本研究發現,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議,作為臺北市運動中心進行顧客關係管 理與行銷策略規劃之參考並藉以作為後續相關研究之參酌。,

一、 對政府相關單位於運動中心規劃之建議

(一)評估民眾運動需求,規劃興建符合使用效益之運動中心

過去研究及本研究顯示,運動中心於使用時段及設施使用頻率皆有過度集中之 現象產生。對運動中心經營者而言,運動中心場館於委託經營時即已興建完成,且 場館設施無法依顧客實際需求進行更動,導致運動中心部分空間使用率過低,其經 營者為降低經營成本便採取部分設施僅於固定時段開放。研究者認為此方式或許可 減輕經營者之營運壓力,然從顧客立場思考,卻容易造成顧客對該運動中心之負面 印象。研究者建議,為降低該現象之產生,臺北市政府體育處於運動中心規劃興建 前即需進行使用者需求評估,同時,於委託經營後亦應對各設施使用情形進行瞭解,

對於使用率過低之設施,應於合法範圍內允許運動中心進行適度的設施改建,以符 合顧客需求及營運效益。

(二)擴大宣傳運動健身觀念,培養民眾終身運動之習慣

本研究結果顯示,運動健身為有效預測顧客是否前往運動中心之關鍵因素,而 過去研究亦指出規律運動或身體活動確實可降低癌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 的罹患率,除此之外,運動亦提供了現代人生活壓力抒解之管道。而過去國人對運 動之認知、態度與行為表現皆不盡理想。為此,近年來政府相關部門對健康體適能 的推動及運動健身觀念之宣導,雖已逐漸改善國人運動情形,然終身運動之概念仍 未深植國人心中,是故,研究者建議臺北市政府體育處應與各行政區之運動中心合 作,持續並擴大推廣運動健身觀念,以達成培養市民終身運動之目標。

(三)積極宣傳臺北市運動中心,提高民眾對運動中心的認識

臺北市運動中心主要為臺北市政府為提供市民一處參與休閒運動以培養終生運 動習慣所規劃興建之運動場館,此外,運動中心亦藉由各種活動、展覽舉辦豐富市 民生活,提升其生活水平。而本研究結果顯示,行銷構面對於顧客參與運動中心有 其重要影響性,然目前除各運動中心自行擬定行銷宣傳策略外,臺北市體育處針對

臺北市運動中心主要為臺北市政府為提供市民一處參與休閒運動以培養終生運 動習慣所規劃興建之運動場館,此外,運動中心亦藉由各種活動、展覽舉辦豐富市 民生活,提升其生活水平。而本研究結果顯示,行銷構面對於顧客參與運動中心有 其重要影響性,然目前除各運動中心自行擬定行銷宣傳策略外,臺北市體育處針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