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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化建制與經營

第二章 理念與紀律:新潮流系的組建與運作

第四節 組織化建制與經營

新潮流系起先以雜誌社為中心,展開在地方基層的經營以及個別議題團體 的串聯,伴隨著情勢需要,也逐步擴編成員、「組織化」(organizing),從而在 八O年代末期已然具備「正式組織」(formal-organization)的雛型。「組織化」

源自於工作量與人力需求的增加,因此必須提出更有效率的工作安排。62是以,

可就組織結構與事務分工、成員的甄補與汰除兩方面,說明新潮流系在八O年 代的「組織化建制與經營」。

由於《新潮流》係由十八位具備相同理念的黨外新生代所組成,作為宣傳 理念與嘗試推展新抗爭策略的平台,因而「非正式團體」的色彩仍重。然而,

新潮流系延續《深耕》時期的批判路線,使得黨外公職隨後組成「公政會」作 為因應,63黨外情勢儼然形成「編聯會」與「公政會」分庭抗禮的情勢。新潮 流系成員屬於「編聯會」,與「公政會」競爭黨外路線主導權的情況下,邱義 仁也明確指出:「所以要能夠主導『編聯會』與之抗衡,這時候就需要招募人 馬,所以標準變得比剛開始的時候降低,否則依照原先標準人數可能不到一百 人。64」然而,新潮流系也有意識地控制成員數量,全盛時期迄今都保持兩百 多人。65

61 本社,〈來自地方的新潮流〉,《新潮流》(1990/3/1),頁 20-22;〈開創都市社運新典範 李逸洋投入社區抗爭〉,《新潮流》(1990/7/1),頁 30-31。

62 「組織化係對於工作、權威與資源在成員之間的安排與配置,藉以達成組織的目標。」 (參見 Stoner, Freeman and Gilbert, "Management," (New Jersey: Prentice Hall College, 1995). 在「組織化) 的過程中,會對於成員及其工作進行劃分、重組。

63 「公政會是當時公職看這一群非公職的人組成團體,他們才另外組成一個團體。」〈訪談記 錄編號五 吳乃仁 20160608〉。

64 〈訪談記錄編號三 邱義仁 20151123〉。

65 〈訪談記錄編號五 吳乃仁 20160608〉。

一、 組織結構

就組織結構來說,新潮流系的「組織化建制」係藉由各層級的會議展開,

包含各地區會、中央政協、全體成員的代表大會,以及依照額外需求而編組的 工作小組。66

首先就區會而言,延續群眾路線對於地方基層的重視,區會由聯絡人來召 集,聯絡人則由各地區成員自行選舉產生,每個月針對地方事務或全國性事情 進行討論,並將意見回報到臺北辦公室。67此外,「區會召開時中央都會有代 表到場,一來說明中央決議的事項,二來聽取地方事項的反映。68」如簡錫堦 以中央組織部的身分到各地區會:「我在組織部,到各地區會列席聽取意見,

再回到中央政治協會報告。69」其次,中央則包含政協會議與成員代表大會,

前者屬於組織的決策機構,後者則有權決定政協成員。「政協委員最初是十一 人,兩年改選一次,後來名額擴增到十三、十五人。政協每週開會一次;全體 大會一年至少一次。70」為確保成員平等,也對政協成員的資格與以限制:

連任的不能超過三分之二,也就是至少有五個是新任;我們也規定公職 人員不能超過一半,讓大家都有機會來參加。……而且我們這個會也不 是只有這十五個人能參加,其他成員有興趣都可以來列席,都可以講話。

71

從新潮流系的運作,足見是黨外時期「反對公職掛帥」的落實,強調決策權力 的平等與開放。而成員代表大會,每次有近百餘人參加,一方面改選十五名政 協委員,重新安排團體的領導人;另方面則是針對重大事務的宣導。72除了區 會、政協、代表大會外,另有非常態的工作小組,亦即找各地對特定議題有興 趣或具專長者,針對問題進行討論。73

66 「剛開始新潮流人數少,所以都全體開會,但隨著人數增長,才有類似民主集中制的中央決 策單位。」〈訪談記錄編號三 邱義仁 20151123〉。

67 〈訪談記錄編號五 吳乃仁 20160608〉。

68 〈訪談記錄編號三 邱義仁 20151123〉。

69 〈訪談記錄編號一 簡錫堦 20151002〉。

70 〈訪談記錄編號一 簡錫堦 20151002〉。

71 〈訪談記錄編號五 吳乃仁 20160608〉。

72 〈訪談記錄編號五 吳乃仁 20160608〉。

73 〈訪談記錄編號五 吳乃仁 20160608〉。

在發展階層會議的組織結構時,新潮流系也確保幹部產生、決策機制的權 力平等。而邱義仁也明確指出「民主集中制」的特點:「新潮流較接近民主集 中制,就是中央的決策須嚴格貫徹,不能遵守的人,就會被開除。74」而吳乃 仁則說:「我們的規定是大家可以有不同意見,但是在發表跟討論都可以,但 是在行動上必須要遵照多數的決議來行動,那沒辦法遵照決議的話,就離開這 個團體。75」延續創刊時對於「民主與齊一」的要求,亦即政治團體必須遵守 決議才能在一致行動中展現力量,但也必注意到決議產生過程是否專斷。而此 種對於紀律的要求,伴隨「組織化」而發展出層層節制「民主集中制」,也引 來「列寧式政黨」的抨擊。76

二、 成員的甄補與培訓

「組織化建制與經營」的另一個重點便是人力管理,包含成員的招募、培 訓與退出。新潮流系透過地區基層的經營以及議題團體的串聯,能夠吸引認同 理念者,也能透過公職助理、社運團體提供訓練新人的機會。而成員的退出,

則是組織對於自身理念與紀律的檢驗與重塑。

(一)嚴格的招募與汰除機制

《新潮流》自詡為革命組織,有嚴苛的入會規定與要求,成員要純粹,否 則難有共識,或容易悖離理念。77故招募必須有共事經驗後,再由組織發出邀 請:「我們(新潮流)一般不會找不認識的人,都是在不同場合有共事過,所 以互相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們從來沒有申請加入,都是邀請加入。78」完整 的招募程序如下:「介紹人須在內部會議上報告吸收對象的背景,再指定另一 或二成員與其面談,討論理念與觀點,最後提及新潮流雜誌及其運動目標,希 望對方入會。79」以簡錫堦為例,先經田秋堇和劉守成的推薦,再與林濁水面

74 〈訪談記錄編號三 邱義仁 20151123〉。

75 〈訪談記錄編號五 吳乃仁 20160608〉。

76 此部分的討論請參見次節。

77 〈訪談記錄編號一 簡錫堦 20151002〉。

78 〈訪談記錄編號五 吳乃仁 20160608〉。

79 〈訪談記錄編號一 簡錫堦 20151002〉。

談,並由林濁水於中央會議上報告面談成果後,成員無異議才能加入;如有異 議,則須經過表決,獲三分之二同意才能通過。80

後期陸續加入的成員有張溫鷹、翁金珠、劉峯松、蔡有全、周慧瑛、盧修 一等人加入。81而在年輕世代的部分,則包含八O年代在校園的經營以及「野 百合學運」的成員。由於《新潮流》對黨外既有路線發起論戰,「群眾路線」

的主張以及社會運動的關注,也確立重視理念的形象,對於年輕人而言頗具吸 引力。簡錫堦回憶:「當時就有學生邀請我到台大的大新社、大論社演講,加 上謝明達、蕭裕珍等人的介紹,所以能夠開拓學生圈,因而招募了不少成員,

如李文忠、賴勁麟、劉一德。82」除了到大學社團進行演講外,也曾在新潮流 辦公室、台大社團舉行讀書會,「李文忠是讀書會核心人物,他是主動接近新 潮流的台大學生。83」另外李建昌於 1988 年代表台大勞工社參加新潮流系的聯 誼晚會,亦可見關係密切。84

因此,縱使新潮流系雖然沒有針對學生所設置的組織,但是卻能在學生群 體保持吸引力。這種情況也表現在野百合學運的幹部內部,便是那些與新潮流 系過從甚密的學運成員被稱為「新青年」。85如吳永毅回憶學運廣場上的決策,

乃是由「自由派教授」、「新青年」、「台大學生會」三股既矛盾又結盟的力 量所主導。86日後的新潮流系也能夠在校園內持續保有影響力。87足見,從八O 年代台大校園到野百合學運以降,都能夠看到新潮流系與學運參加者的友好關 係,從而能夠不斷招募認同理念的年輕成員。

80 〈訪談記錄編號一 簡錫堦 20151002〉。

81 〈訪談記錄編號一 簡錫堦 20151002〉。

82 〈訪談記錄編號一 簡錫堦 20151002〉。

83 〈訪談記錄編號一 簡錫堦 20151002〉。

84 田靖,〈新潮流再出發!新潮流十一月十三日再台中舉辦聯誼晚會〉,《全元時代周刊》

(1988/11/1),頁 42-43。

85 「招募年輕人的部分,一部分是參加野百合學運,找了相當多人,像是鄭文燦。」〈訪談記 錄編號五 吳乃仁 20160608〉。

86 吳永毅,《左工二流誌:組織生活的出櫃書寫》(臺北:臺灣社會研究雜誌社,2014),頁 162。

87 「野百合學運後的校園政治,繼續由非民學聯系的政治掛帥路線所主導,包括自由派教授、

民進黨新潮流外圍的「新青年」學生和台獨路線的台教會教授網絡等。」參見吳永毅,《左 工二流誌:組織生活的出櫃書寫》(臺北:臺灣社會研究雜誌社,2014),頁 167。

其次為成員的懲處、退出與除名。就懲處而言,1989 年擔任民進黨中執委 的邱義仁、李逸洋、張溫鷹、黃昭凱及黃昭輝,在會議上未能堅持新潮流系的 決議,致使勞工立委提名員額自二名擴增為三名。關鍵在於面對派系爭議時,

新潮流成員代表不能逕自承諾,而必須回到內部會議請示。此次的懲處,擔任 新潮流系總召集人的邱義仁被禁止出任黨內要職一年、停止流內權利三個月,

其餘四位則是被停止流內權利兩個月。88

新潮流標榜理念與紀律,只有當成員嚴重違紀才會遭到組織除名。吳乃德 指出除名的兩種情況:

第一素行不良,如貪汙,但還沒有過這個例子。第二是不服從組織,例 如不聽組織決議跑去選舉,像是後來成為國民黨員的鄭麗文夫妻,簡錫 堦似乎是不分區立委的緣故,好像還有翁金珠夫妻,這些是自動退出,

不是除名,但意義上差不多。89

首位遭到「除流」懲處者,似為謝史朗。90據簡錫堦所言,因違紀參選而遭到 除名者,還有黃昭輝、楊秋興、林黎錚(林弘宣之妻)、林滴娟,主動退出者 則有蘇煥智。91而曾茂興則是無法配合開會要求,以及違紀參加台獨聯盟活動,

才被組織除名。92

(二)計畫性培訓

成員的培養與訓練乃是組織能否長期發展的基礎。首先,新潮流系對於反

成員的培養與訓練乃是組織能否長期發展的基礎。首先,新潮流系對於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