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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方程模式簡介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問卷設計

3.1 研究方法

3.1.1 結構方程模式簡介

結構方程模式(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是近年來被廣泛應用於社會 及行為科學領域之方法。Mulaik(1995)認為結構方程模式是一種可以用來呈現客觀 狀態的數學模式。結構方程模式是用來檢定觀察變項(observed variables)與潛在變 項(latent variables)之間的假設關係,可說是一種全包式的統計方法論,因為其能同 時融合了因素分析與路徑分析兩種統計技術(黄芳銘,2007)。

由於傳統的計量經濟學(econometrics)中的聯立方程模式(simultaneous equation modeling),也稱之為路徑分析,其雖然可以處理許多的內因變項(endogenous),但 是其測量變項皆被假設為沒有任何的測量誤(measurement errors),意即假設其觀察 變項之信度皆為 1。但是任何測量必定存在有誤差。因此,結構方程模式它可以允 許處理變項的誤差,並可減少由於測量所導致的偏誤(黄芳銘,2007)。

而因素分析是常被用來從許多變項中抽出一些共同因素(common factors),用 來呈現潛在的理論架構,並可獲得每個項目和每個因素間的因素負荷量(factor loadings),可用來代表測驗項目測量共同因素的重要性指標。但是因素分析也有一 些限制,例如每個項目只能分配到一個因素,且只有一個因素負荷量,如果一個

項目與兩個以上的因素有關的話,則無法處理。此外,因素與因素之間,必須是 全部有相關或是全部無相關,而項目與項目之間的誤差是被假設為不相關的。而 結構方程模式則可彌補這些限制,他可將一個項目同時分在不同的因素之下,也 可設定因素之間是否具有關係,並且可以對整體的因素模式做評估,以了解模式 與資料間的契合程度(黄芳銘,2007)。

結 構 方 程 模 式 裡 包 含 了 隨 機 變 項 (random variables) 、 結 構 參 數 (structural parameters),以及有時會存在的非隨機變項(nonrandom variables)。而隨機變項又 可分為觀察變項(observed variables)、潛在變項(latent variables),與干擾/誤差變項 (disturbance/ error variables) 等 三 種 類 型 。 觀 察 變 項 , 或 可 稱 之 為 可 測 量 變 項 (measured variables)、指標(indicators),是屬於可以直接被測量的項目,例如教育 水準、收入、職業等。而潛在變項,或可稱之為無法觀察變項(unobservable variables)、

構念變項(construct variables)則是屬於理論上的,或是假設上的構面,是無法直接 測量到的,例如社會資本、疏離感、態度等。但其可藉由觀察變項來建構。而非 隨機變項是屬於探測性變項,因此其數值是固定的,並不會由於不同次的隨機抽 樣下而有所改變。結構參數是用來呈現模式中變項與變項之間的連結關係的,即 為描述觀察變項與觀察變項之間的關係、觀察變項與潛在變項的關係、以及潛在 變項與潛在變項的關係(黄芳銘,2007)。結構方程模式可分為兩大部分:測量模式 與結構模式,以下將為兩模式作介紹。

一、測量模式(measurement model)

測量模式是使用觀察變項來建構潛在變項的模式,也就是用觀察變項來反映 潛在變項。測量模式在結構方程模式裡就是一般所謂的驗證性因素分析,用於評 鑑觀察變項可以定義潛在變項的程度,檢驗測量變項之因素結構與量測誤差。測 量模式可以界定為外生觀察變項或獨立觀察變項,與內生觀察變項或依賴變項兩 類。一般而言,觀察變項建構一個潛在變項時至少用兩個以上的變項。

二、結構模式(structural model)

結 構 模 式 , 或 稱 之 為 潛 在 變 項 模 式 或 是 線 性 結 構 關 係 (linear structural relationship)。結構模式主要是在解釋潛在變項與潛在變項之間的關係,與路徑分 析模式相當類似,唯一不同之處在於路徑分析使用的是觀察變項,而結構模式是 使用的是潛在變項。在結構模式中除了包含外生潛在變項、內生潛在變項外,也 包含了潛在干擾。下圖 3-1 即為結構方程模式架構圖。

圖 3- 1 結構方程模式架構圖

圖片來源:顏立杰(2010) ξ:外生潛在變項

η:內生潛在變項 X:外生觀察變項 Y:內生觀察變項

γ:外生潛在變項對內生潛在變項的作用 β:內生潛在變項對內生潛在變項的作用

λ:潛在變項對觀察變項的回歸係數(λ 即因素負荷量) δ:外生觀察變項的 X 測量誤差

ε:內生觀察變項的 Y 測量誤差

ζ:殘差

結構方程模式的分析過程可分為八個步驟:理論、模式界定、模式鑑別、選 擇測量變項及蒐集資料、模式估計、適配度評鑑、模式修正、以及解釋(黃芳銘,

2007),下圖 3-2 為步驟流程圖。

1. 理論:由於結構方程模式是屬於驗證性的技術,變項間之關係需靠理論來建 立。

2. 模式界定:將理論所建立之假設以結構方程模式的形式呈現。

3. 模式識別:判斷模式是否可識別,若模式可識別,表示理論上模式中每一個 參數可導出一個唯一的估計值。

4. 選擇測量變項及收集資料:進行測量變項之選定,並蒐集資料以用於後續模 式分析。

5. 模式估計:利用所蒐集到之資料來估計模式之參數。

6. 適配度評鑑:檢視理論預測模式與回收資料間之適配程度。

7. 模式修正:若前步驟之適配度評鑑未達可接受程度,則可依據理論假設與統 計結果重新進行模式估計。

8. 解釋:對模式所呈現之統計結果進行說明。

理論

模式界定

模式識別

適配度評鑑 模式修正

解釋

未達可接受程度

達可接受程度

選擇測量變項及收集資料

模式估計

圖 3- 2 結構方程模式分析步驟流程圖

資料來源:黃芳銘(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