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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的主題在於在家居士對近代佛教復振運動所作的貢獻。復振絕不 是對過去不復存在或衰落的東西簡單的復活,它必然伴隨著某種程度的變化。近 代社會在發生劇烈轉變的同時,佛教思想為了適應時代和社會的新挑戰,也在自 覺與不自覺地調適和演變。這種轉變的動力,既有近代背景的因素,亦來自傳統 歷史文化的深處,尤其是佛教自身的義理與實踐的分化、衝突與融合,兩者的矛 盾互補運動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佛教思想在近代演變的內在機制。在佛教的傳統 中,出家的僧侶是這個宗教共同體的主角,他們是追求終極關懷的專業人士;而 在家居士雖然也屬於這個宗教共同體的一部份,然而長久以來他們始終是配角,

他們的重要性在於經濟的提供者及社會中護持者而已。然而,近代佛教復振卻是 由上層知識份子的居士所擔綱。韋伯說:

宗教之所以非理性化的過程之各種純心理學的條件,交錯於知識主義 之將此世界理解為一有意義的秩序之固有的理性主義的要求。(Weber 1993:163)

知識份子促進了宗教的理性化,中國與斯里蘭卡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所掀 起的佛教復振運動中,「理性」是其中重要的特色,這與知識份子的參與有很大 的關係。近代佛教復振運動也因為家居士的主導,僧、俗關係勢必重新審視,就 本文所論述佛教之內在與外在環境而言,筆者認為符合理性僧俗倫理下「僧、俗 合理的分工」才能確保佛教的完整性,佛教才能永續發展。

釋尊創教,將弘法的重責大任交付與出家的僧伽,僧侶在佛教義學上的成 就也就關係到佛教的興衰存亡。在歷史上,每當僧人素質趨於低下或與世俗社會 過從甚密、僧團變得日益腐朽之際,佛教必然處於衰微或外強中乾的狀態,一遇 變故便岌岌可危。佛教發源於印度文明的歷史舞台上,從原始佛教之簡僕平實,

到部派佛教之紛諍分裂,到初期大乘之應運而生,批判傳統,開設新機,都可以

說是思想生命的再生。佛教在印度的歷史舞台上只存活了一千七百年,印度佛教 在印度本土的消失,固然有其內因外緣,如果只從內在因素考察,則佛教在思想 方面,已由量變而產生質變終至在思想上失去傳承力,也失去創新的力量。

佛教是大眾的宗教,居士占佛教徒的大多數,因此居士顯然與佛教的發展 及整體形象有重要的影響。在現代化的社會中理性隨之高漲,宗教朝向理性化發 展,

秘密知識逐漸消失,祭司的教說則成為一個書寫下來確立的傳統。祭 司透過教義來解釋此一傳統。這樣的一種經典宗教逐漸成為一個教育 系統的基礎,其對象不但是屬於祭司階級的專業人員,也針對一般信 徒。(Weber 1993:93)

居士的佛教知識已不全然仰賴出家僧伽而來,具備佛教專業素養的居士勢必比以 前封建的農業社會多得多。「理性」(rational)是現代社會的特徵,韋伯指出:

俗眾的理性主義是祭司階級所必須對抗的另外一個力量。各種社會階 層都可以是俗眾理性主義的擔綱者。(Weber 1993:106)

所以,應重視正信居士的培養,充份發揮居士中知識份子的作用,從各方面支持 居士在佛教教育、文化事業以及在佛學組織和居士團體中發揮各自的專長。如 此,各職所司,既不會造成僧、俗之間的誤解,又有利於佛教事業的發展。如果 不能正視居士的改變與宗教的需求,一味地固守著「僧主俗從」的傳統,則可能 將具有佛教專業素養的居士們推出了佛教,甚至是推向了無正信的宗教。自近代 以來,不少的居士在佛教事業上有傑出的表現,為弘揚佛法、維護佛教界的合法 權益等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作出了積極的貢獻,這已為僧界和廣大信眾乃至 政府所認同。不過,由於不少人未能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僧伽與居士的關係,對 居士的認定、規範和培養始終處於一種混亂的狀態,從而大大地影響了居士界潛 能的發揮。

以臺灣佛教近五十年的發展而言,相對於百年來的中國佛教來說,其蓬勃

的景象不可同日而語,居士在佛教中地位的改變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佛教教團依 其自身的理念,在社會上開展出各式各樣的信仰模式與社會實踐,使得佛教在台 灣多元宗教的市場中已不再是邊緣性的宗教了;相反地,它參與了社會生活,大 大地提高了在宗教市場中的能見度。台灣佛教的興盛與某些大型的獨立性教團組 織模式有著密切關係,教團中的成員包含了僧、俗二眾,在家居士不再僅是個人 身份,而是教團中的成員;教團所推動的社會志業,更成功地凝聚了在家信徒的 向心力。他們走出了山門,積極參與社會的脈動,舉凡慈善、文教活動、社會公 益等,皆可看到佛教教團的動員,教團對社會的貢獻,帶動了佛教的發展。佛教 教團都各自擁有為數眾多的信徒,教團所推動的的社會志業自然帶領其信徒參與 其中。台灣佛教的發展蓬勃,信眾的參與是很大的關係。然而,不可忽略的是,

這麼龐大社會志業,雖然實際的參與及推動者是在家的信徒,但理念與實際的領 導者卻是來自出家的僧團。由此,可以知道,出家僧團在佛教的圖像上有其不可 替代的獨特性。

佛教在現今的社會上蓬勃的發展,就可說是達到佛教的理想嗎?這是值得 好好省思的地方。佛教不同於一般的世間之學,佛教是一種必須依據教理去實踐 的宗教,因此對教理的瞭解是信徒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佛學又是一門極難掌 握到核心內涵的學問。像經典義理的不易索解、翻譯與原理的差異、歷史發展所 造成教義變化、各宗派教理的相互衝突,不同地區教理發展所形成的矛盾等等問 題,在在都使人茫無頭緒。因此,如果佛教界的佛學教育辦不好,很可能使大部 分佛教徒一輩子都在含糊的信仰中度過。而弘法人員所講的,則可能是一知半解 的佛法。台灣近數十年來的佛學教育,主要依賴各寺院所辦的佛學院。但是這些 佛學院的內涵,除了少數幾所以外,水準不甚理想,「課程的編排缺乏準則,師 資頗為缺乏,學生的程度也並不整齊。」(藍吉富 1991:70)佛學院的制度與標 準付之闕如。這樣的教育環境,想要造就出夠水準的佛學人材,當然是一種奢望。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教界人才的培養與教育實為當前佛教的當務之急。只有 人材具足,才可能訂定較為完善的發展制度,才可以理出契合現代化社會的執行

方針,才足以帶動全體佛教界走上一條正確而明朗大道。

工商業社會的來臨,隨著教育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居士是社會上層的知識 份子。然而,居士之間素質存在極大的差異卻也是不爭的事實,他們對佛法的認 識或許模糊不清,甚至抱有許多錯誤的觀點,這很容易被社會上一些別有用心的 人導入歧途。他們的某些言行往往成為社會上貶低佛教,佛教被指為迷信的依 據。這除了自身的原因和目前佛教弘法機制不建全的因素之外,也與作為他們師 父的某些僧人素質低下有關,佛教正信尚嫌不足,惶論佛教的專業內涵。為此,

廣大居士除了要虛心求教之外,應不斷進行自我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佛教素 養,杜絕有心之人的操弄,對教證具足的僧伽應給予肯定與護持。而僧人們有責 任和義務為居士講解開示佛法,樹立正知正見,並且組織和指導他們修行實踐,

於日常生活中不離佛法的教誡。一般說來,僧伽出家前都是居士或出生於居士的 家庭,因此在家居士素質的提高,勢必促進僧伽素質的提高;而僧伽素質的提高,

反過來必然會帶動居士界佛教素養的提高。理性的僧俗倫理,才能在理性的現代 社會立足,也才能在宗教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使佛教保持正常而光明的發展。

隨著佛教在各地區的傳播和社會不斷地演進,僧人在持戒、學習乃至日常 生活等方面經常會遇到不同於以往的情況。尤其是在中世紀以至近代,由於工商 業的蓬勃發展,以往封建農業社會的解體,許多僧人越來越難於保持戒律上的完 美、學識上的權威;很難避免修行方法的走樣、日常生活的俗化,因此或屈從於 世俗的勢力、或遁入山林不問世事。也因為僧侶們自身修養的不足以及與社會和 廣大民眾的疏遠,又使僧人們對社會問題及民眾的疾苦缺乏了解,很少能給信眾 做出表率並給與適當的指導。而隨著西方科學、理性帶入了亞洲的社會,廣大人 民的知識得以開啟 ,自我意識的增強,對佛教和僧人的神祕感及盲目信仰減少,

對出家僧侶的修養、學識與處世能力要求卻越來越高。因此,僧侶的社會地位下 降,影響力也今非昔比。中國與斯里蘭卡佛教的發展,正是這樣的寫照。寺院僧 侶的衰頹不振,有志的居士紛紛起來弘法,在進行自我教育的同時,還以不同方 式幫助和促進寺院及僧團的自身建設,糾正其種種弊端,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居士間的差異極大,如廣泛存在的身份差異、文化差異、貧富差異、城鄉 差異等等。這些差異形成了他們對佛教認識和需求的不同,也因此造成他們在佛

居士間的差異極大,如廣泛存在的身份差異、文化差異、貧富差異、城鄉 差異等等。這些差異形成了他們對佛教認識和需求的不同,也因此造成他們在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