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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以「教保服務人員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問卷」為工具,以臺東 縣(含臺東市、綠島鄉、蘭嶼鄉等十六個縣轄行政區域)之公立幼稚園、私立 幼稚園、公立托兒所與私立托兒所教保服務人員為對象,進行調查研究。收集 所得資料利用描述性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獨立樣本t 考驗以及相依樣本 t 考驗等統計方法分析得到結果並加以討論,其結論整理如下。

一、教保服務人員對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的使用程度

為瞭解教保服務人員對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使用程度情形,根據問卷 所得資料,進行整體與五個向度的分析,五個向度包括情緒調節策略、認知行 為策略、遊戲活動策略、親師合作策略以及負向行為策略,其主要結論如下:

(一)整體而言,教保服務人員在「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使用程度」介於

「偶爾如此」與「經常如此」之間,顯示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處理幼兒分 離焦慮之策略的使用程度有中等的程度,但仍有待加強的空間。

(二)就五個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向度來說,「負向行為策略」向度是介於

「很少如此」與「偶爾如此」之間;「情緒調節策略」、「認知行為策略」、

「遊戲活動策略」、「親師合作策略」其使用程度均介於「偶爾如此」與

「經常如此」之間,亦即在正向處理策略部份也都是屬於中等的程度。

(三)五個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向度的使用程度由高至低依序為「認知行 為策略」、「遊戲活動策略」、「親師合作策略」、「情緒調節策略」、「負向 行為策略」。

綜合上述,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普遍都有中等使用 的程度,根據研究結果也發現,教保服務人員在處理幼兒分離焦慮時,在各個 處理策略中,最常使用的策略為認知行為策略,其次為遊戲活動策略,接著是 親師合作策略、情緒調節策略,最少使用的是負向行為策略。由此可見,大部 份的教保服務人員還是傾向採取正向的處理策略,尤其以改變幼兒的想法與藉 由遊戲來調節幼兒的情緒為主要的使用處理策略。

二、不同背景之教保服務人員對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使 用程度的差異

為瞭解不同背景變項的教保服務人員對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使用程度 的差異情形,根據問卷所得資料,進行背景變項的分析,背景變項包括年齡、

教育程度、幼教年資、任職機構、擔任職務以及婚姻狀況,其主要結論如下:

(一)教育程度:

1. 在「認知行為策略」向度中,大學幼兒教育(保育)學系與幼兒教育(保育)

研究所的教保服務人員其使用程度均顯著高於專科幼兒保育科的教保服務人 員;而大學幼兒教育(保育)學系的教保服務人員使用程度除了高於專科幼 兒保育科教保服務人員外,又顯著高於非幼教相關科系的教保服務人員。

2. 在「遊戲活動策略」向度中,大學幼兒教育(保育)學系與幼兒教育(保育)

研究所的教保服務人員其使用程度均顯著高於高職幼兒保育科的教保服務人 員;而幼兒教育(保育)研究所的教保服務人員使用程度除了高於高職幼兒 保育科教保服務人員外,又顯著高於非幼教相關科系的教保服務人員。

3. 在「負向行為策略」向度中,高職幼兒保育科與專科幼兒保育科的教保服務 人員其使用程度均顯著高於大學幼兒教育(保育)學系與幼兒教育(保育)

研究所的教保服務人員。

(二)幼教年資:

1. 在整體使用程度中,幼教年資 11-19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其使用程度顯著高於 幼教年資未滿 6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

2. 在「情緒調節策略」、「認知行為策略」以及「親師合作策略」向度中,也是 幼教年資 11-19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其使用程度顯著高於幼教年資未滿 6 年的 教保服務人員。

(三)任職機構:

1. 在「認知行為策略」向度中,私立幼稚園的教保服務人員其使用程度顯著高 於公立托兒所的教保服務人員。

2. 在「遊戲活動策略」向度中,公立幼稚園與私立幼稚園的的教保服務人員其 使用程度均顯著高於公立托兒所的教保服務人員。

3. 在「負向行為策略」向度中,公立托兒所的教保服務人員其使用程度顯著高 於公立幼稚園與私立幼稚園的教保服務人員。

(四)擔任職務:

1. 在整體與「情緒調節策略」以及「認知行為策略」等兩個向度中,職務為幼 稚園專任教師其使用程度顯著高於助理保育員。

2. 在「遊戲活動策略」向度中,職務為代理代課教師兼園長其使用程度顯著高 於助理保育員。

3. 在「負向行為策略」向度中,職務為合格保育員其使用程度顯著高於代理代 課教師兼園長。

(五)其他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如:年齡以及婚姻狀況,對於整體或各向 度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的使用程度均無顯著差異。

綜合上述,教育程度愈高的教保服務人員愈會使用認知行為策略與遊戲活

動策略,反之,教育程度愈低的教保服務人員愈會使用負向行為策略,這也與 擔任職務方面相互呼應,職務較高即教育程度也較高,較會使用策略,職務較 低即教育程度也較低,則較不會使用策略來處理幼兒分離焦慮;而另一方面,

教學經驗較為豐富的教保服務人員也愈會使用策略,教學經驗較不足的教保服 務人員則較不會使用策略。由此可見,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使用程度跟教 保服務人員的教育程度有很大的關係,若是教保服務人員有大學以上的教育程 度,再豐富自己的教學經驗,累積自己的教學年資,相信對處理幼兒分離焦慮 之策略更能掌握原則並妥善運用。

三、教保服務人員對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的有效程度

為瞭解教保服務人員對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有效程度情形,根據問卷 所得資料,進行整體與五個向度的分析,五個向度包括情緒調節策略、認知行 為策略、遊戲活動策略、親師合作策略以及負向行為策略,其主要結論如下:

(一)整體而言,教保服務人員在「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有效程度」介於

「偶爾有效」與「經常有效」之間,顯示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處理幼兒分 離焦慮之策略認為的有效程度屬於中等的程度。

(二)就「情緒調節策略」、「認知行為策略」、「遊戲活動策略」以及「親師合 作策略」等四個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向度來說,其有效程度也均介 於「偶爾有效」與「經常有效」之間,亦屬於中等程度;但在「負向行 為策略」向度中,卻是介於「幾乎沒效」與「偶爾有效」之間。

(四)五個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向度的有效程度由高至低依序為「遊戲活 動策略」、「親師合作策略」、「認知行為策略」、「情緒調節策略」、「負向 行為策略」。

綜合上述,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普遍都認為有中等 有效的程度,根據研究結果也發現,教保服務人員在處理幼兒分離焦慮時,實 際使用各個處理策略後認為最有效的處理策略為遊戲活動策略,其次為親師合

作策略,接著是認知行為策略、情緒調節策略,認為效果程度最低的為負向行 為策略。由此可見,大部份的教保服務人員還是認為正向的處理策略效果程度 較好,只是有所差異的是教保服務人員最常使用的是認知行為策略,但卻不認 為認知行為策略是最有效的,反而使用程度排序第二與第三的遊戲活動策略與 親師合作策略,在有效程度上卻變成是最有效與第二有效的。

四、不同背景之教保服務人員對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有 效程度的差異

為瞭解不同背景變項的教保服務人員對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有效程度 的差異情形,根據問卷所得資料,進行背景變項的分析,背景變項包括年齡、

教育程度、幼教年資、任職機構、擔任職務以及婚姻狀況,其主要結論如下:

(一)年齡:

1. 在「負向行為策略」向度中,51 歲以上的教保服務人員其有效程度顯著高於 30 歲以下的教保服務人員。

2. 在整體與其他策略向度上的有效程度均無顯著差異。

(二)教育程度:

1. 在「遊戲活動策略」向度中,幼兒教育(保育)研究所畢業的教保服務人員 其有效程度顯著高於高職幼兒保育科、專科幼兒保育科與非幼教相關科系畢 業的教保服務人員。

2. 在「負向行為策略」向度中,專科幼兒保育科畢業的教保服務人員其有效程 度顯著高於大學幼兒教育(保育)學系畢業的教保服務人員。

(三)幼教年資:

1. 在「親師合作策略」向度中,幼教年資 6-10 年與 11-19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其 有效程度顯著高於幼教年資未滿 6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

2. 在「負向行為策略」向度中,幼教年資 20 年以上的教保服務人員其有效程度 顯著高於幼教年資未滿 6 年的教保服務人員。

(四)任職機構:

1. 在「遊戲活動策略」向度中,公立幼稚園與私立幼稚園的教保服務人員其有 效程度均顯著高於公立托兒所的教保服務人員。

2. 在「親師合作策略」向度中,私立幼稚園的教保服務人員其有效程度顯著高 於公立托兒所與私立托兒所的教保服務人員。

3. 在「負向行為策略」向度中,公立托兒所的教保服務人員其有效程度顯著高 於公立幼稚園的教保服務人員。

(四)其他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如:擔任職務以及婚姻狀況,對於整體或 各向度處理幼兒分離焦慮之策略的有效程度均無顯著差異。

綜合上述,無論在使用程度與有效程度方面,教育程度愈高的教保服務人 員愈會使用遊戲活動策略,也認為遊戲活動策略是最有效的,這可能是因為教 育程度愈高的教保服務人員較瞭解遊戲活動的理論與意涵,因此較會運用遊戲

綜合上述,無論在使用程度與有效程度方面,教育程度愈高的教保服務人 員愈會使用遊戲活動策略,也認為遊戲活動策略是最有效的,這可能是因為教 育程度愈高的教保服務人員較瞭解遊戲活動的理論與意涵,因此較會運用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