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人格特質是人類為了適應環境中的改變與壓力,而形成的一種特定思想、因應 與行為模式,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並會影響個人的行為。本研究經由對社會企業家 人格特質進行有系統性的分析,並輔以內外部環境因素分析,詮釋社會企業家人格 特質的表徵,藉此掌握環境對人格特質之影響。
本節依據前第三章文獻探討假設及第四章的研究分析發覺針對受訪問題我們可 以得到以下結論:
壹、影響中小企業轉型為社會企業的外部因素
一、社會面:重視人權、平權議題
本研究發現對於人權的重視五位受訪者多對其利害關係人予以尊重的態 度、接納他們的想法、或以陪伴他們成長、提供專業資源培力利害關係人,藉 此伸張正義感、在與企業體互惠共生的情況下緩解受訪者所關注的社會議題。
二、經濟面:以創新的商業模式發揮社會影響力,得到更多支持者
具有知名度及影響力之後可進行公開募資或是創櫃版,吸引更多的投資者 與資金的挹注。社會企業家也因此思考延伸更多樣化的商業模式符合市場需 求。社會企業內部輔導的案件多元,比一般企業花費更多的時間與資源專注在 員工的自我實現,以達成社會化的目的,是理想商業模式的實踐者。
三、社會影響力:透過消費者的購買發揮社會影響力
透過公平的薪資與價格改變現況,雖然每個社會企業透過商業模式實踐理 念的方式不盡相同,但他們皆樂於分享與演講將自己目前正在做的事情讓社會 大眾知道,倡導自己的理念、發揮其社會影響力。
貳、影響中小企業轉型為社會企業的內部因素
一、價值面:與社會現況串聯分享至產官學界
分別連結企業界、校園、產業界與政府的資源,透過分享發揮影響力倡導 組織的社會價值與使命。
二、組織面:經濟的目標不會凌駕於社會目標
以創新的商業模式及整合資源運行,例如:多角化經營、整合無障礙服務 結合理想與現實,或是與 NPO 一起攜手達到社會目標。
三、個人面:社會創新取決自創業者的認知、態度和行為
社會創新是運用創造力面對重大社會挑戰,帶來行為改正。社會創新賦予 大眾權力,創造新的社會關係及協作模式。通常創業者堅持初衷、親身付出、
具正義感、勇於承擔風險。
叁、營利型社會企業創辦者的人格特質內涵
依據本研究分析,受訪的社會企業家皆兼具有「社會使命感」與「創新創業的 精神」,Birkinshaw(2000)甚至認為創業精神可以說是一種職能,是影響一個人是否 選擇創業的重要特質。社會企業家多具社會創新思維,包括勇於尋求改變實踐創新 精神,並且重視團隊合作和重視他人的意見,他們的執行力強,並且有專業堅持,
主張親力親為,社會企業家能體察社會的需要,連結跨領域社會網絡關係。
社會企業家的人格特質多屬於混合型的,對外在事物的接受度高、彈性大,不 會把自己限制在某個領域,這也有助於他們整合「社會」與「經濟」兩個截然不同 的面向,從中找到社會企業的平衡點。他們重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重視其產品 的品質,在領導模式上偏向民主領導、參與管理型,在不同程度上讓員工和部屬參 加組織的決策過程及各級管理工作,讓部屬和員工與企業的高層管理者處於平等的 地位,研究和討論組織中的重大問題。他們往往具有謙虛的個性和專業的堅持,建 立起持久卓越的績效。他們擬定並建立組織的發展遠景,以激勵部屬對組織奉獻,
滿足組織成員的需求並鼓勵他們以新的角度觀察問題,引導組織成員轉移自身的利 益為組織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