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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結論

一、學習成效

由研究 結果 得知 , 受 試者在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概 念時 , 接 受資 訊 融入合 作學 習教 學策略 的學 習成 效優 於單 用合作 學習 與教 學兩組 。 綜 合分析 三組 分數 除法概 念之 後測 表現 , 得 知 「 資 訊融 入合 作學習 」 組 在 「 計 算題 」 和 「 分數 除法 的應 用 」 情境 解題等 後測 得分 上 , 顯 著高 於 單 用 合 作 學 習 組 與 一 般 教 學 組 學 生 的 後 測 得 分 ; 這 與 彭 月 香

( 2006)對 桃園 縣某 國小 35 名六年 級學 生運用 資訊 科技 融入六 年級 數學合 作學 習的 實驗教 學所 得的 結果 相同 。 另外 , 在 陳英 哲 ( 2007)

對嘉義 縣某 國小 69 名四年 級學 童實 施實 驗教學 ,利 用「 資訊融 入合 作學習 」 進 行分 數迷思 概念 的補 救教 學 , 也得出 相同 結果 。 但與 許文 松 ( 2009)用資 訊融入 教學 輔以 合作 學習 的方式 對台 北市 某完全 中學 國中部 國三 學生 進行直 角坐 標單 元教 學及 彭聖淵 ( 2010)利用資 訊融 入在五 年級 等值 分數單 元的 教學 結果 是不 同 。

綜上所 述 , 研究 者認 為 , 一 般教 學法 與單 用合作 學習 在學 習成 效 上的差 異可 能在 於自九 年一 貫後 , 合 作學 習模式 ( 包含 STAD 小組成 就區分 法 、 TGT 小組 遊戲 競賽法 、Jigsaw 拼圖法 I、II 代…等) 已廣 為本校 教師 群之 教學使 用 , 故課 堂討 論已 行之有 年 , 學生 對於教 師採 用一般 論述 或學 生分組 討論 的策 略已 經習 以為常 , 無 法只 單靠一 般講

述或合 作學 習達 到吸引 學生 的注 意力 。 所 以得出 良好 的資 訊設備 必須 再搭配 適當 的教 學策略 , 才 能發 揮最 佳的 影響力 。

二、各分項之學習成效

本實 驗課 程以 分數 除法 為教 學單 元 , 其學 習內 涵可 分為分 數 除以 整 數 、 分 數除 以分 數 (同 分母 ) 、 分 數除 以分 數 (異 分母 )、被 除數 、 除 數 和 商 的 關 係 、 分 數 除 法 的 應 用 (情 境 解 題 )等 面 向 。 此 外 , 由 於 題 型 的不同 , 另將最後分數除 法的應用 (情境解題) 以外的題象合計為 「計 算題 」, 茲就各分項分析結果臚列如下 :

( 一 )分 數 除以整數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分數 除以 整數 分項概 念時 , 接受 資訊 融入合 作學 習與 單用 合作 學習的 組別 在學 習成效 上並 無顯著 差異 ; 而 單用合 作學 習與 一般 教學 的組別 在學 習成 效上亦 無顯 著差異 。

( 二 )分 數 除以分數 ( 同分母 )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分 數除以分數 ( 同分 母 ) 分項概念時 , 接 受資訊 融入 合作 學習 與單用 合作 學習 的組別 在學 習成效 上並 無顯 著差異 ; 而 單用 合作 學習 與一般 教學 的組 別在學 習成 效上亦 無顯 著差 異 。

( 三 )分 數 除以分數 ( 異分母 )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分 數除以分數 ( 異分 母 ) 分項概念時 , 接 受資訊 融入 合作 學習 與單用 合作 學習 的組別 在學 習成效 上並 無顯 著差異 ; 而 單用 合作 學習 與一般 教學 的組 別在學 習成 效上亦 無顯 著差 異 。

( 四 )被 除 數 、 除數和商的關係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被 除數 、 除數和商的 關係 分項概念時 , 接 受資訊 融入 合作 學習 與單用 合作 學習 的組別 在學 習成效 上並 無顯 著差異 ; 而 單用 合作 學習 與一般 教學 的組 別在學 習成 效上亦 無顯 著差 異 。

( 五 )分 數 除法的應用 (情境解題 )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被 除數 、 除數和商的 關係 分項概念時 , 接 受資訊 融入 合作 學習 的組別 學習 成效 明顯優 於單

用合作 學習 的組 別 ; 而 單用 合作 學習 的組 別學習 成效 亦明 顯優於 接受 一般教 學的 組別 。

( 六 )計 算 題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計 算題 時 , 接受 資訊 融入合 作學 習的 組別學 習成 效明 顯優 於單 用合作 學習 的組 別 ; 而 單用 合作學 習的 組別 學習成 效亦 明顯 優於 接受 一般教 學的 組別 。

根據上 述結 果 , 研究 者發現 : 單 從學 習分 數除法 的各 個面 向上 來 看 , 使 用資 訊 融入 合 作 學習 的 組別 與 單 用合作 學習及一 般教學之 學習 成 效並 未達 到顯 著的 差異 ; 但 若以題 象來分 類進 行 分 析則 發現 , 不論 是 計算題 類型 或應用 題型均 有顯 著差異 。 在 計算題 方面 , 接 受 資訊 融 入合作 學習 的組 別學習 成效 明顯 優於 單用 合作學 習的 組別 ; 而單 用合 作學習 的組 別學 習成效 亦明 顯優 於接 受一 般教學 的組 別 。 在應用 題方 面 , 接 受資 訊融 入合作 學習 的組 別學 習成 效明顯 優於 單用 合作學 習的 組別 ; 而單 用合 作學習 的組 別學 習成 效亦 明顯優 於接 受一 般教學 的組 別 。

三、學後保留成效

根據研 究數 據 , 整體 分 析三 組分 數除 法概 念之延 宕測 表現 , 受試 者在學 習 「 分數 除法 」 概念 時 , 得知 「 資 訊融入 合作 學習 」 組在 「 計 算題 」 和 「 分數 除法的 應用 」 情 境解 題等 延宕測 之得 分上 , 顯著 高於 單用合 作學 習組 與一般 教學 組學 生的 延宕 測得分 ; 而 單用 合作學 習組 則與一 般教 學組 學生的 延宕 測得 分無 顯著 差異 。 亦即 接受 資訊融 入合 作學習 的組 別學 後保留 成效 明顯 優於 單用 合作學 習的 組別 ; 而單 用合 作學習 的組 別學 後保留 成效 則與 接受 一般 教學的 組別 無明 顯差異 。

這與李 雅慈 ( 2002)對台中 市某 國小 101 名四年 級學 生運 用關聯 數位教 材融 入四 年級數 學領 域的 實驗 教學 所得的 結果 相同 。 另外 , 在 陳金葉 ( 2009)對台中 縣、 彰化 縣等 2 所 國小四 個班 級共 99 名五 年 級學童 進行 異分 母分數 加減 實驗 教學 , 利 用資訊 融入 團班 補救教 學來 執行的 資訊 教學 模式及 電 腦 化適 性測 驗 , 也得出 相同 結果 。

由此結 果發 現 , 學生 經過不 同教 學策 略的 實驗課 程後 , 在 心中 所 形成的 抽象 概念 牢固程 度十 分不 同 , 原本 擔心的 課後 補習 的干擾 效應 並 未 突 顯 。 原 來 學 習 成 效 差 的 單 用 「 合 作 學 習 」 小 組 和 「 一 般 教 學

法 」 組 並 未 因 該 班 導 師 自 己 進 行 的 補 救 教 學 而 在 延 宕 測 中 , 拉 進 與

「 資訊 融入 合作 學習 」 組的 差距 。 其 原因 可能在 於進 行補 救教學 時 , 學生在 首次 學習 時未構 築出 完整 、 正 確的 基模 , 導致 無法 進入長 期記 憶 ; 再 加上 原本 形成的 迷思 概念 未獲 得良 好的引 導 , 自然 不易扭 轉 , 造成其 於延 宕測 中之表 現雙 雙低 落 。 而 「 資訊融 入合 作學 習 」 組 雖然 在課程 結 束 後到 延宕測 驗之 間並 無進 行補 救教學 , 但 是經 過一段 時間 的內化 , 成 績仍 比其餘 兩組 高 。 可見 當學 生剛接 觸到 新的 概念時 , 若 能有好 的教 學略 策來指 導學 生形 成正 確的 認知 , 會比 事後 再來補 救來 得事半 功倍 。

四、各分項之學後保留成效

本延 宕測 驗以 分數 除法 單元 為範 圍 , 其學 習內 涵可 分為分 數 除以 整 數 、 分 數除 以分 數 (同 分母 ) 、 分 數除 以分 數 (異 分母 )、被 除數 、 除 數 和 商 的 關 係 、 分 數 除 法 的 應 用 (情 境 解 題 )等 面 向 。 此 外 , 由 於 題 型 的不同 , 另將最後分數除法的應用 (情境解題) 以外的題象合計為 「計 算題 」, 茲就各分項分析結果臚列如下 :

( 一 )分 數 除以 整數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分數 除以 整數 分項概 念時 , 接受 資訊 融入合 作學 習在 學習 成效 上明顯 優於 單用 合作學 習與 一般教 學 。

( 二 )分 數 除以分數 ( 同分母 )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分 數除以分數 ( 同分 母 ) 分項概念時 , 接 受資訊 融入 合作 學習 在學習 成效 上明 顯優於 單用 合作學 習與 一般 教學 。

( 三 )分 數 除以分數 ( 異分母 )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分 數除以分數 ( 異分 母 ) 分項概念時 , 接 受資訊 融入 合作 學習 在學習 成效 上明 顯優於 單用 合作學 習與 一般 教學 。

( 四 )被 除 數 、 除數和商的關係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被 除數 、 除數和商的 關係 分項概念時 , 接 受資訊 融入 合作 學習 與單用 合作 學習 及一般 教學 的組別 均無 顯著 差異 。

( 五 )分 數 除法的應用 (情境解題 )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分 數除法的應用 ( 情 境解題 ) 分項概念時 , 接 受資訊 融入 合作 學習的 組別 學後 保留成 效明 顯優於 單用 合作 學習的 組別 ; 而 單用 合作 學習的 組別 學後 保留成 效則 與接受 一般 教學 的組別 無顯 著差 異 。

( 六 )計 算 題

研究結 果顯 示 , 學習者 學習 「 分 數除 法 」 的計 算題 分項概念 時 , 接受資 訊融 入合 作學習 的組 別學 後保 留成 效明顯 優於 單用 合作學 習的 組別 ; 而單 用 合 作學習 的組 別學 後保 留成 效則與 接受 一般 教學的 組別 無顯著 差異 。

由上述 研究 結果 可發 現 , 雖 然在 「 分 數除 法單元 學習 評量 」 總 得 分上 , 後測 得分 與延宕 測得 分之 統計 分析 結果相 同 , 但在 不同的 學習 內涵上 卻有 了變 化 。 此 變化 又可 分兩 部分 討論 , 第一 部分 是原本 在後 測 成績 中 的 「分 數 除 以 整數 」、 「 分數 除以 分數 ( 同分母 )」 、「 分 數 除以分數 ( 異分母 )」 等三 個分項上 ,「 資 訊 融 入合 作 學習 」 組與 單用 「 合作 學習 」 組及 「 一 般教 學法 」 組 間是沒 有顯 著差 異的 , 但是 在延宕 測時 , 三 組在此 三個 分項 的統 計分 析卻形 成了 顯著 差異 。 推論 其原因 可能 為此 三個分 項多 屬計 算題 型 , 故在後 測中 , 受 試者可 藉由 死記成 人算 則來 運算出 正確 答案 ; 然 而 , 經過一 段時 間的 沉澱 , 原本 死 記 的 成 人 算 則 反 而 成 為 提 取 記 憶 的 順 向 干 擾 因 素 , 所 以 表 現 便 低 落 。 第 二 部 分 則 是 在 後 測 的 計 算 題 和 分 數 除 法 的 應 用 (情境 解 題 )等 兩 個分向上 , 「 資訊融 入 合作 學習 」 組 依然 在延 宕測 的部 分明 顯優 於單 用 「 合 作學 習 」 組及 「 一般 教學 」 組 ; 但 在後測 中單 用 「 合作學 習 」 組及 「 一般 教學 」 組的 顯著 差異 並未 持續 展現在 延宕 測中 , 再次 驗證 前述之 論點 , 當 學生剛 接觸 到新 的概 念時 , 若有 好的 教材 媒體配 合優 良的教 學略 策來 指導學 生形 成正 確的 認知 , 比學 生形 成迷 思概念 後再 來補救 、 導 正來 得事半 功倍 。

由上述 研究 結果 可發 現 , 雖 然在 「 分 數除 法單元 學習 評量 」 總 得 分上 , 後測 得分 與延宕 測得 分之 統計 分析 結果相 同 , 但在 不同的 學習 內涵上 卻有 了變 化 。 此 變化 又可 分兩 部分 討論 , 第一 部分 是原本 在後 測 成績 中 的 「分 數 除 以 整數 」、 「 分數 除以 分數 ( 同分母 )」 、「 分 數 除以分數 ( 異分母 )」 等三 個分項上 ,「 資 訊 融 入合 作 學習 」 組與 單用 「 合作 學習 」 組及 「 一 般教 學法 」 組 間是沒 有顯 著差 異的 , 但是 在延宕 測時 , 三 組在此 三個 分項 的統 計分 析卻形 成了 顯著 差異 。 推論 其原因 可能 為此 三個分 項多 屬計 算題 型 , 故在後 測中 , 受 試者可 藉由 死記成 人算 則來 運算出 正確 答案 ; 然 而 , 經過一 段時 間的 沉澱 , 原本 死 記 的 成 人 算 則 反 而 成 為 提 取 記 憶 的 順 向 干 擾 因 素 , 所 以 表 現 便 低 落 。 第 二 部 分 則 是 在 後 測 的 計 算 題 和 分 數 除 法 的 應 用 (情境 解 題 )等 兩 個分向上 , 「 資訊融 入 合作 學習 」 組 依然 在延 宕測 的部 分明 顯優 於單 用 「 合 作學 習 」 組及 「 一般 教學 」 組 ; 但 在後測 中單 用 「 合作學 習 」 組及 「 一般 教學 」 組的 顯著 差異 並未 持續 展現在 延宕 測中 , 再次 驗證 前述之 論點 , 當 學生剛 接觸 到新 的概 念時 , 若有 好的 教材 媒體配 合優 良的教 學略 策來 指導學 生形 成正 確的 認知 , 比學 生形 成迷 思概念 後再 來補救 、 導 正來 得事半 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