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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依據研究目的以及研究發現分析之後,得到以下結論:

壹、校園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樂齡學習中心受到終身學習、社區互動、聯外交通可 及性之外部用前評估因子,及校園閒置空間釋出、建物結構型式及歷史價值、

教育政策及經費挹注之內部用前評估因子的交織影響

校園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樂齡學習中心之用前評估因子,包含外部環境因素及 內部環境因素。首先從外部環境因素來談,因高齡者具有強烈的學習動機及需 求,促使學校肩負起提供終身學習機會之使命感,使校園閒置空間再現生機,且 學校具有數量多、分佈均勻、區位佳等特性,因此當學校與地方社區互動的程度 越高,校園閒置空間越容易轉化為備受關注的終身學習場域,另學校區位之聯外 交通可及性程度,更進一步影響樂齡學習中心之永續發展,如至誠國中因為於偏 遠山區且交通不便,故樂齡學習中心營運兩年後,經評估宣告停辦實屬可惜。

再者,從用前估因子之內部環境因素觀之,受訪學校均因校園閒置空間的釋 出,考量硬體建物結構安全性及軟性歷史價值,教育部政策支持及補助款挹注等 因素,鼓勵學校願意積極再利用校園閒置空間為樂齡學習中心,部分學校輔以其 他專案補助經費統籌規劃,評估現有建物條件優劣,考量額外整修經費、時間之 投注,有效整合運動公部門資源,強化學校永續經營能力,最後決定校園閒置空 間再利用之主體為提供高齡者終身學習之場域。

貳、部分樂齡學習中心之地點配置及動線未符方便原則與可及原則,降低高齡者 參與終身學習教育之意願

研究結果發現,高齡者反映因樂齡學習中心教室位置並非近鄰校門口,對於 初次乍到之高齡者而言,倘標示符號系統不明確,且無專人指引方向時,恐影響 其對於動線規劃方便性原則之滿意度。亦有受訪高齡者表示因受限於本身體力、

退化性關節炎等特殊生理機能,實不適於攀爬樓梯,且在行動安全性上令人堪 慮,因此倘需先行經由樓梯方得進入樂齡學習中心時,將直接影響高齡者參與終 身學習教育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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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樂齡學習中心多能提供富有舒適美感之學習場域提升高齡者學習興趣,但普 遍缺乏明確標示符號系統

經訪談結果顯示,高齡者期許在樂齡學習中心的環境佈置上增添溫馨、柔 性、木質調的元素,有別於一般正規、制式的學習場域給人莊重的壓迫感。故依 學校行政人員訪談稿可知,樂齡學習中心為營造溫馨和諧的學習氛圍,提供高齡 者柔性、休閒的設備及物品,如茶水、沙發、書報、盆栽、血壓計、血糖計等,

並將文藝美感元素展現在樂齡學習中心環境中,能豐富高齡者在學習中心進行終 身學習的生活經驗及感受,營造富有樂活學習、健康老化的學習場域,促使高齡 者抱持著輕鬆、愉悅的心情接受社會教育,並隨時具備積極正向的學習動機。

然而,依檢核表調查顯示,4 所樂齡學習中心在標示符號系統方面均未符檢 核標準,在環境引導、危險處之注意警示,安全提醒之落差明亮度差異等標示系 統均有待加強。交叉對照高齡者的訪談結果可知,因高齡者普遍表示其視敏度及 視力退化,導致視覺適應明亮之調節能力欠佳,倘課程於晚上進行時,不足的照 明系統容易造成危險,未具明確的環境指引或標示系統,亦會影響高齡者的感官 滿意度。

肆、校園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樂齡學習中心之環境規劃原則均強調符合社區總體營 造、適用、方便、經濟效益

經訪談4 所學校行政人員表示,在校園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樂齡學習中心之規 劃設計階段中,均強調再利用原則應符合社區總體營造、適用、方便及經濟效益。

首先,社區總體營造原則係使學校成為社區的文化中心據點,成為提供多樣化社 區服務的據點,解決社區活動空間不足的契機,因學校在地理特性上具有數量 多、區位佳、可及性高且分佈均勻的開放空間,學校在社區發展中除了扮演再教 育社區居民的角色外,亦是社區活動的主要場所,一方面運用教育資源從事社區 的教學活動,另一方面提供實質的空間及設施,使學校與社區間的配合度達到最 適化。

其次,評估校園閒置空間再利用時,需尊重原有空間設施與環境之教育特 性,並尊重高齡者不同的空間及使用需求,隨著課程型態不同,利用學校其他既 有空間及設備進行靜態或動態課程,促使各類校園空間具有多樣化、人性化的功 能,使樂齡學習中心成為滿足高齡者終身學習之舒適環境,以達使用者參與之適 用原則。

再者,以高齡者的特殊空間大小需求、肢體伸展操作、行動為考量,樂齡學 習中心環境規劃須符合無障礙系統之方便原則,提供相關硬體上的配套,以便有 足夠的活動空間供肢障者輪椅或柺杖的操作,有益於鼓勵有肢體障礙的高齡者願 意對外進行終身學習。

另外,校園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樂齡學習中心時,應以「減」的空間概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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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與管理,亦即以最少的經費發揮最大效能,並延用校內既有資源,節省 硬體開銷,以達物盡其用、地盡其利之經濟效益。另從教育的本質及社區總體營 造的角度再出發,使樂齡學習中心形成社區交誼之社交場所,並賦予其多目標、

多功能使用效益,非侷限於高齡者為使用對象,並在空間做最佳的時間規劃,擴 大提供校內師生及志工使用,強化立面空間使用機能,以避免再產生二度低使用 效能之閒置空間。

伍、樂齡學習中心多能透過提供符合適用、安全及方便性原則之細部設施,因應 高齡者特殊空間使用需求,但無障礙原則仍有待加強

因高齡者生理機能逐漸退化,使其行動緩慢、費力,且椎間盤變薄、骨質疏 鬆、退化性關節炎等骨骼肌肉組織的退化,故任何學校細部設施之危險因子,恐 造成高齡者易摔跤受傷、骨折等重大傷害,因此受訪高齡者對於學校細部施設之 設計均有所期待與需求。從訪談資料與觀察可知,由於高齡者的身形比例及尺寸 與學童有異,多數樂齡學習中心在添購高齡者使用的椅子上耗費可觀,並以安全 性為首要考量,並強調人體工學設計,捨棄舒適度較佳的辦公椅,選擇兼顧安全 性及舒適性的固定式彈性座椅,選擇耐久、堅固、前後腳的支柱及接合點必須非 常牢靠的椅子,且避免有凸起或尖銳的邊緣;為因應高齡者行動緩慢且不易施力 之生理特性,至真國小提供輕便、易搬動之桌椅。

顧及高齡者行動安全,避免高齡者容易失去平衡、跌倒而造成二度傷害,故 走廊、坡道及樓梯大多採摩擦係數高、不易打滑之材質設計,且地表面平坦,無 劇烈高低變化;門道地板為止滑面或於門道前設置小地毯,避免使用門檻,樓梯 扶手設置兩邊;走廊具備遮陽避雨功能的遮頂設計等。此外,高齡者需要充足的 照明系統,部分學校換裝T5 燈管或擺設桌燈,以輔助高齡者因視覺適應明亮之 調節能力欠佳,而可能發生的危險。另樂齡學習中心之細部設施為符合方便性原 則,藉由提供合理的輔助及無障礙設施,以確保細部設施符合高齡者使用行為需 求的方便性,如多數學校考量高齡者的行動不便性,均提供有靠臂的椅子,可以 讓高齡者能夠將手輕鬆自然地擺在椅臂上,至美國小在桌子前方兩隻腳安裝可固 定的輔助輪子,至真國小購置輕巧易搬動的桌椅,這些貼心周全的巧思與設計讓 受訪高齡者普遍對於桌椅使用滿意度極佳。

經訪談資料顯示,大部分願意到樂齡學習中心學習的高齡者均屬具行動自主 性、身心健康之無殘疾者,究其原因可能是因行動不便而限制其對外參與終身學 習的意願,致部分受訪樂齡學習中心在無障礙環境規劃部分因無迫切必要性,而 呈現不足或未盡周全的情形,如教室內轉角處壁面未以斜角或彎曲面處理,廁所 門扇未提供緊急救難的開口設備,樓梯及坡道扶手外面未設計凹陷角度增加附著 力,化妝鏡下方未考量方便輪椅者使用採開放型設計等。且高齡者亦表示為鼓勵 身障者願意積極對外參與終身學習活動,樂齡學習中心在規劃設計階段時,學校 應秉持著未雨綢繆之遠謀思維,預為營造無障礙之樂齡學習環境,提供其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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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及、可用之理想友善場域,縱使現階段無身障高齡者參與,也需備而不用提供 未來需求。

陸、再利用為樂齡學習中心對高齡者、學校、社區均產生實質效益,包含提供在 地學習之終身學習教育、利於推廣代間教育,並再生為社區文化中心據點 經研究者根據訪談資料結果發現,高齡者實際對於終身學習機會之需求殷 切,因此透過學校空間、師資、設備等軟硬體的開放、共用、共享及整合,提供 高齡者在地學習機會,並形成一處人際互動的休閒空間,提供其表演展現成果的 機會,以提升學習興趣,且在群體學習過程中得以使自我成長在彼此互動交流裡

陸、再利用為樂齡學習中心對高齡者、學校、社區均產生實質效益,包含提供在 地學習之終身學習教育、利於推廣代間教育,並再生為社區文化中心據點 經研究者根據訪談資料結果發現,高齡者實際對於終身學習機會之需求殷 切,因此透過學校空間、師資、設備等軟硬體的開放、共用、共享及整合,提供 高齡者在地學習機會,並形成一處人際互動的休閒空間,提供其表演展現成果的 機會,以提升學習興趣,且在群體學習過程中得以使自我成長在彼此互動交流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