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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討論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旨在了解醫師對於主動告知之阻礙因素與促進條件,以及 二者對告知及致歉意願之影響。透過發放自填式結構式問卷,立意抽 樣不同權屬與不同層級之六家醫院,以其醫院之醫師為對象,有效樣 本為423份,回收率為82.9%。

一、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之阻礙因素 1.阻礙因素

阻礙程度由高到低分別為:「擔心被告」、「擔心執照被吊銷」、

「擔心病人不理性行為」、「擔心醫病關係惡化」、「擔心自己名聲 受損」、「擔心病患對我失去信心」、「擔心被醫院處罰」、「擔心 醫院名聲受損」。

2.阻礙因素來自醫師本身

「擔心被醫院處罰」與「擔心醫院名聲受損」未達顯著,顯示造 成醫師擔心因素來自醫師本身,醫院對醫師主動告知不構成阻礙。而 與國外研究相較後,發現「擔心訴訟」、「擔心病人不理性反應」與

「擔心自己名聲受損」為主要降低主動告知之原因。

3.主治醫師阻礙程度高於住院醫師

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之阻礙因素在主治醫師與住院醫師間之差 異,主治醫師在阻礙因素普遍高於住院醫師。但在國外研究發現,主 治醫師擔心程度較住院醫師與醫學生低。可能原因為國內外醫療環境

有所差異,國外相關文獻十分豐富,而台灣主動告知醫療錯誤尚未成 熟,本土研究有限,對於告知後存在不確定感,且主治醫師需為整體 醫療負責,同時也是住院醫師學習的榜樣,在面對醫療錯誤時,主治 醫師皆需要謹慎考慮,故擔心程度較高。

4.內科醫師阻礙程度高於外科醫師

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之阻礙因素在內外科間之差異,內科醫師阻礙 程度高於外科醫師。外科醫師通常處於風險較高的情況,在主動告知 經驗或應對比內科醫師充足,因此,內科醫師對於主動告知困難度較 高。

二、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之促進條件 1.促進條件

促進條件由高至低依序為:「病人及家屬可理性溝通時」、「病 人及家屬對病情了解度高時」、「與病人及家屬熟悉度高時」、「醫 療錯誤嚴重度高時時」、「病人疾病嚴重度高時」、「病人教育程度 高時」、「病人社經地位高時」、「病人年齡高時」。

2.醫病關係良好時促進程度高

依據促進程度排序,發現前三項高促進程度者皆與病人及家屬有 關,顯示當醫病關係良好時,醫師較傾向主動告知醫療錯誤。國外研 究亦指出:與病人維持良好的醫病關係可以保護自己遠離訴訟,因此 醫病間存在良好關係時,醫師比較勇於主動告知醫療錯誤。

3.病人特質促進程度低

「病人年齡高時」未達顯著,表示醫師在抉擇主動告知之際不受 病人年齡影響。而根據促進程度排序,發現後三項低促進程度者皆屬 於病人特質,顯示病人特質在抉擇主動告知時影響較小。醫師角度可 能認為高教育程度及高社經地位病人較容易溝通,但另一方面此類病

人有能力蒐集相關資料,甚至獲取相關人脈來對抗醫師,因存在兩種 互斥方向之可能性,導致「病人教育程度高時」與「病人社經地位高 時」促進程度較「病人及家屬可理性溝通時」、「病人及家屬對病情 了解度高時」、「與病人及家屬熟悉度高時」、「醫療錯誤嚴重度高 時時」、「病人疾病嚴重度高時」來得低。

4.有告知經驗者促進程度高、有訴訟經驗促進程度低

有告知經驗者普遍促進條件較高,可能原因為醫師告知後獲得良 好的回應,心理因而獲得緩解,也無出現負面衝擊,使得醫師願意繼 續主動告知。有訴訟經驗者普遍促進條件較低,當醫師經歷過訴訟,

了解訴訟不僅造成醫師財務損失,甚至影響心理,進而影響生理,期 望將訴訟可能性降至最低,因此願意主動告知意願較低。

三、主動告知及致歉醫療錯誤之意願 1.主動告知意願比例

醫師對於主動告知醫療錯誤的意願可分為輕微醫療錯誤與嚴重 醫療錯誤,輕微醫療錯誤中,有 366 人(86.5%)可能會或一定會主動 告知。嚴重醫療錯誤中,有295 人(69.7%)可能會或一定會主動告知。

2.主動致歉意願比例

醫師對於主動致歉醫療錯誤的意願可分為輕微醫療錯誤與嚴重 醫療錯誤,輕微醫療錯誤中,有 366 人(86.6%)可能會或一定會主動 致歉。嚴重醫療錯誤中,有334 人(79%)可能會或一定會主動致歉。

3.告知及致歉比例偏低

國內醫師不僅在主動告知比例偏低,在主動致歉比例亦較低。可 能原因為國內對於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之議題仍處於模糊地帶,尚未受 到醫界重視,病人也未積極爭取就醫權利。

四、主動告知之阻礙因素與促進條件對告知及致歉意願之影響 1.影響主動告知及致歉輕微醫療錯誤之共同因素

影響主動告知及致歉輕微醫療錯誤之共同因素有「擔心自己名聲 受損」、「醫療錯誤嚴重度高時」、「病人社經地位高時」、「病人教育程 度高時」、「與病人及家屬熟悉度高時」、「病人及家屬可理性溝通時」

及「病人及家屬對病情了解度高時」。

2.影響主動告知及致歉嚴重醫療錯誤之共同因素

影響主動告知及致歉嚴重醫療錯誤之共同因素有「擔心被告」、

「擔心自己名聲受損」、「擔心醫病關係惡化」、「擔心病人不理性」、「病 人疾病嚴重度高時」、「醫療錯誤嚴重度高時」、「病人年齡高時」、「病 人社經地位高時」、「病人教育程度高時」、「與病人及家屬熟悉度高 時」、「病人及家屬可理性溝通時」及「病人及家屬對病情了解度高時」。 3.影響嚴重醫療錯誤之阻礙因素比輕微醫療錯誤多

當發生嚴重醫療錯誤,醫師擔心一旦告知或致歉,反而引來負面 結果,因此,對於是否要主動告知或致歉需要考慮相當多因素。

4.所有促進條件皆顯著影響主動告知及致歉嚴重醫療錯誤

當發生嚴重醫療錯誤,醫師皆認為應該要主動告知,也表示會主 動告知,也就是說,醫療錯誤嚴重度高,認為應該要告知比例與會告 知比例皆相對提高。因此,促進條件皆顯著影響告知及致歉意願。

5.加入控制變項後,嚴重醫療錯誤於控制前後差異不大

醫師對告知或致歉嚴重醫療錯誤認同度高,因此,在醫師經驗不 同、醫師特質不同與醫院特質不同下,仍對告知或致歉嚴重醫療錯誤 存在相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