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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四節:茲因本研究採用縱貫研究法中的固定樣本貫時追蹤研究,

進行學習發展與父母參與效果的研究,故首先在第一節中說明青少年學習成長軌 跡的發展與變化情形,以探討本研究所關心的四個時間點結果變項之間的關係;

第二節則是針對本研究所關注的自變項─父母參與,說明其理論基礎及其父母參 與的中介與交互作用效果;第三節則是針對本研究所使用的研究方法與資料處理 方式提出說明,做為後續資料分析以及結果討論之依據。茲將各節說明如下:

第一節 TEPS綜合分析能力與青少年認知能力的發展和變化

本節共分為二小節,首先探討TEPS綜合分析能力測驗的性質,接著進行認 知能力的發展及其變化的理論與相關實證研究之文獻評閱,以探討學習成長軌跡 的發展型態,以及學習成就的起始狀態與成長速率的關聯性,各小節茲說明如下:

壹、TEPS綜合分析能力測驗的性質

由於本研究係以TEPS資料庫四波綜合分析能力測驗分數做為本研究所關注 的結果變項-學習成就。因此,研究者在進行學習成長曲線分析之前,實有必要 對綜合分析能力測驗的測量屬性,到底是屬於性向測驗,亦或是成就測驗,需從 文獻評閱上進行概念釐清。根據張春興(1989)的《張氏心理學辭典》定義,「能 力(ability)」係指個人學習某事物所具有的潛在能力。此種潛在能力,如採廣義 的看法,常稱之為能量(capacity)或智力(intelligence);如採狹義的看法,則 稱為性向(aptitude);而「成就(achievement)」係指個人在其遺傳與成熟的基礎 上,經由環境中的訓練或教育而獲得的知識與技能,此類能力可由行為上表現出 來,做為與別人比較高低的依據。

周文欽等人(1997)則認為,成就、智力與性向都是能力的一種,只是在性 質上並不完全相同,而人的能力可概略的劃分成兩大類,其一是先天天賦的能 力 , 其 二 是 後 天 學 得 的 能 力 。 先 天 天 賦 的 能 力 , 就 是 常 言 所 謂 的 潛 能

(potentiality),此種與生俱來的能力又可分成兩種能力,第一種是普通能力

(general ability),第二種是特殊能力(specific ability)。普通能力即是英國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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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Spearman所稱的G因素(general factor),心理學上的智力,指的就是這種能 力;特殊能力即是Spearman所稱的S因素(specific factor),心理學上的性向,指 的就是這種能力。智力是指個人此時此地學習事物所具備的先天能力;性向的涵 義較為複雜,就廣義的觀點言之,凡是先天天賦的能力(潛能)都可稱為性向,

此時性向的觀念包含了智力的概念;如狹義的觀點來看,則性向是專指天賦的特 殊能力,它是泛指未來學習事物所具備的能力。狹義觀點的性向又可分成普通性 向與特殊性向兩種。後天學得的能力,稱之為「成就」,此種能力是個人所實際 擁有的能力,亦即是人們經過一段特定時間之學習或訓練之後所獲取的能力。綜 上所述,整個能力所涵括的範疇,可用圖1加以說明:

圖1 能力之架構示意

資料來源:周文欽等人(著)(1997)。心理與教育測驗(頁260)。臺北市:心理。

準此言之,凡是測量受試者的學習潛能之程度的測驗,就是性向測驗(aptitude test),其測驗大致可分為普通性向測驗、特殊性向測驗與多因素性向測驗,而普 通性向測驗即通常所說的智力測驗(intelligence test),至於特殊性向測驗與多因

能力

後天學得的能力

先天天賦的能力

成就

廣義的性向

普通能力 特殊能力 狹義的性向

智 力

普 通 性 向

特 殊 性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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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性向測驗即狹義的性向測驗,它是指測量受試者特殊潛在能力的心理測驗;凡 是測量一個人在接受教育或訓練後,習得相關知識與技能程度的測驗,就是成就 測驗(achievement test),其目的在檢驗學習的成果,若依測量科目的數目分,可 分為綜合成就測驗與單科成就測驗兩類。

但根據楊孟麗、譚康榮、黃敏雄(2003)的《心理計量報告:TEPS 2001分 析能力測驗》一文指出,綜合分析能力測驗的測驗原則:(1)測驗的目的在瞭解 學生一般的學習能力,因此應避免死背記憶題,而且要強調學生思考活用知識的 能力;(2)測驗題項應該盡量跳脫課程的限制(也就是盡量使題目是curriculum free),避免涉及過於專門的領域,盡可能使所有題項的內容都是各種學校的學生 有接觸過的;(3)測驗題項必須多元化,包含語文,自然科學與數學,及類似一 般智力測驗的題型,以瞭解學生在各種領域下思考及解決問題的綜合分析能力。

其中比較特殊的是所謂的「一般分析能力」題,所測量的分析能力包含三方面的 智能:分析能力、生活應用的能力及創造力;而每一種智能的測量方式都又各以 三種呈現方式測量:語文型、圖像型及數字型。

綜合以上所述,我們可推論得知,綜合分析能力測驗中的「一般分析能力」

分項測驗是屬於性向測驗中的智力測驗,而「數學、語文與自然科學」分項測驗 則屬於學科成就測驗。因此,綜合分析能力測驗其實涵括智力測驗與成就測驗兩 種範疇的測驗內容。

由於學習要藉助於智力,因此,成就測驗的得分與智力測驗的得分之間,常 存有非常顯著的正相關。此種現象也解釋了,為什麼智力測驗常以受試者的學業 成就為效標,進行效標關聯效度的評估。大量實證研究也指出(Anastasi, 1988;

Kamphaus, Slotkin, & DeVincentis, 1990),智力測驗與學業成就兩者間具有高度的 正相關;Rescorla與Rosenthal(2004)以認知技能測驗(Test of Cognitive Skills,

簡稱TCS)與基本技能綜合測驗(Comprehensive Tests of Basic Skills,簡稱CTBS)

做為智力測驗工具,也發現認知能力與閱讀及數學成就兩者間具有顯著的高度正 相關,早期的認知能力是後續學業成就良好的預測因子,而學業成就則與後續認 知能力則有高度正相關。因此,認知能力與學業成就彼此間具有很大的共同變異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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