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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主要目的為探究身障兒母親初任母職之歷程,及探討身障兒在各教育 階段之就學經驗,第一章緒論共分四節,分別為研究緣起、研究目的與問題、名 詞釋義、研究範圍與限制等。

第一節 研究緣起

對母親而言,第一個生命個體的誕生是一連串驚喜的開始,他(她)是一個 驚歎號,一個問號,是希望與生命的延續,同時可能也是女性角色衝突的開始。

母職角色的扮演是從懷孕開始,母體與新生命緊密相繫,臍帶相連的是命脈、是 期待也是責任;滿心喜悅的同時,擔憂焦慮也伴隨而來。「初任母職」是女性成 長歷程中一大蛻變與挑戰,新生兒的各項發展備受關注,當發現孩子在成長過程 有任何發展遲緩,甚至被診斷成為身心障礙兒時,母親心中的錯愕、驚恐、擔 憂、焦慮、不安、自責……自然隨之而來。

根據特殊教育法(教育部,2014)之界定,所謂身心障礙兒童,指因生理或 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 協助者;其分類為: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腦 性麻痺、身體病弱、情緒行為障礙、學習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發展遲緩、

其他障礙等;不同的障礙類別需要不同的生活照顧及特教資源,不同的障礙在不 同的成長階段會帶來不同程度的壓力,家有身障兒對其家庭成員或親職而言,是 一段需要不斷因應調適的艱辛歷程。

然而,在教育的現場,常可觀察到母親陪伴身心障礙孩子成長的孤獨身影,

這些孩子的家庭背景並非單親,但,父親們卻缺席了。近年來相關研究指出,身 心障礙兒的主要照顧者仍以母親為主,本應由家庭成員共同分擔的「家庭照顧」

責任均落在母親身上(周月清,1998),身障兒母親之身心壓力不容小覷。值得深 思的是:為何這些「為母則強」的母親們,總是孤獨的承擔大部分的照顧之責?

傳統觀念中的家庭分工方式(男主外,女主內)對身障兒母親們造成何種影響?

母親們如何面對家有身障兒之困境?如何面對外界之異樣的眼光?上述問題皆是 本研究關切之焦點,探究身障兒母親初任母職之歷程為本研究之動機之一。

此外,在艱辛的母職歷程中,母親們無法孤軍奮鬥,需要社會支持的力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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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其母職實踐。身障兒母親如何獲得社會支持?其種類與來源為何?再者,學 校單位作為社會支持系統中之一環,在身障兒的就學歷程中扮演何種角色?是否 能與家長形成夥伴關係,保障身障兒之受教權?能否提供適切之家庭協助以提升 家長賦權增能之行為?探究身障兒母親之社會支持情形及身障兒之就學經驗為本 研究之動機之二。

本研究為探究身障兒母親初任母職之歷程,並以其母職角度,檢視學校教育 功能是否彰顯。透過書寫、分析母職之成長歷程,能更深入了解身障兒母親扮演 母職的知覺感受、教養經驗、支持網絡;藉由探究身障兒之就學經驗,能更深入 瞭解在現行教育體制下,身障兒在各教育階段中的學習處境。期待在父權社會 中,長期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身障兒母職經驗可重新被認識、理解、同理、接 納,更期待社會、教育單位能聆聽、重視「母聲」,給予身障者及其家庭更多的 關懷與支持,為打造「有愛無礙」的友善環境而共同努力。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本研究期望透過觀察與深度訪談等方式探究身障兒母親初任母職之心路歷 程,同時以母職觀點探究身障兒之就學經驗。期待本研究為家有身障兒的母親們 提供實質的經驗,促使有相同處境的母親們進一步的自我察覺與成長,同時也期 待能為教育機構、政府決策單位提供省思空間,以作為擬定福利、教育措施的參 考。依據上述,本研究之目的分述如下:

一、瞭解受訪之身障兒母親初任母職之知覺感受。

二、探究受訪之身障兒母親所面臨之生命困境與因應調適。

三、探究受訪之身障兒母親之社會支持網絡。

四、瞭解身障兒就學歷程中接受特殊教育之情形。

依據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問題如下:

一、初任母職之身心變化為何?生活感受為何?

二、得知育有身障兒事實之內心衝擊與心理歷程為何?

三、初任母職的身障兒母親所面對的困境為何?壓力來源為何?

四、身障兒母親調適壓力的方式為何?克服困境的關鍵因素為何?

五、身障兒母親所運用之社會支持為何?感受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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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身障兒母親對於身障兒各階段之就學歷程實際感受為何?看法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與本研究相關的名詞,包含「初任母職」、「身心障礙兒童」、「社會支持」、

「就學經驗」等,其意涵分述如下:

一、初任母職

所謂「母職」泛指一切與母親相關的任務,包含下列兩種意涵:其一為生物 性母職:即女性懷孕、分娩、哺乳等生理層面的負擔,其二為社會性母職:即社 會文化對母親角色的期待,包含女性成為母親後所從事有關教養子女的各項事務

(廖玲玲,2006)。本研究之「初任母職」意指首次擔任母親角色的女性,在此歷 程中所面臨之身心變化、任務挑戰、知覺感受,探討層面包含上述「生物性」、

「社會性」等範疇。

二、身心障礙兒童

所謂身心障礙兒童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 鑑定具學習特殊 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為:智能障礙、視覺障 礙 、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身體病弱、情緒行為障礙、

學習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發展遲緩、其他障礙等(教育部,2014)。本研究 之研究對象為智能障礙及聽覺障礙兩類。

三、社會支持

所謂「社會支持」意指個體與重要他人間資源相互交流之過程,他者所提 供之協助能呼應個體主觀感受、滿足其需求、協助其解決生活困境(葉婉真,

2008)。社會支持依來源不同可分為「非正式社會支持」、及「正式社會支持」, 前者是指個人周遭之親人、好友在危機當下所提供之即時協助,後者指的是專 業機構、社福單位、各級學校、醫療院所所提供之支援(何志鴻、黃惠璣,

2007);此外,社會支持依種類不同又可分為「實質性支持」、「情緒性支 持」、「訊息性支持」(趙貞琦,2009),三者之意涵分別為提供具體之支持 行動、情感上的慰藉、及有效之建議與資訊以協助當事人度過艱難處境。本研 究之「社會支持」所指為身障兒母親在教養歷程中所獲取之各項支援,以協助 其母職實踐,其涵蓋範疇包含上述「非正式支持」、「正式支持」、「實質性 支持」、「情緒性支持」、「訊息性支持」等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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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學經驗

所謂「經驗」(experience)意指透過活動、事情或從事觀察,建立生活智 慧和對自己的發現,或是透過感官(senses)所獲得之資訊(Oxford Dictionaries, 2016);本研究之「就學經驗」所指為身障兒在各級學校接受特殊教育之情形、

及其不同階段之學習體驗,包含安置方式、特教服務、課程安排等面向。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式探討身障兒母親初任母職之歷程,及身障兒之就學經 驗,其研究範圍及研究過程所面臨之限制說明如下: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為探討初任母職之身障兒母親之心路歷程,以立意取樣方式邀請具有 意願之兩位身障兒母親進行深度訪談,並依訪談資料進行分析與歸納結論。

二、研究限制

(一)無法避免研究者之主觀介入

在研究初期,研究者須決定採取何種研究方法、擬定何種訪談大綱、選擇何 種受訪對象……等,上述種種抉擇均涉及研究者之主觀判斷;至於在研究後期撰 寫論文階段,更有賴研究者之主觀詮釋與分析,基於上述特性,研究者須更有覺 知,透過不斷省思,避免過度主觀曲解事實,並需將研究歷程詳加說明,以增加 研究之可信賴度。

(二)無法全面蒐集訪談資料

因質性研究之訪談資料有賴於受訪者之主觀陳述,若被研究者受限於年齡、

表達能力、知覺能力不足,則無法完整呈現生命事件樣貌;再者,若被研究者基 於保護個人隱私、或因自我防衛機轉不願充分透漏實情,均將影響訪談資料之完 整性。

(三)無法完整呈現受訪者之生命歷程

研究者受限於完成論文之時間壓力,需將研究焦點鎖定在被研究者當下及過 往之經驗,然而,被研究者之生命歷程仍為進行式,其往後所發生之各項情事皆 無法預知及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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