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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動機

自世界貿易組織(WTO) 成立後,國際經貿市場變化更加快速,各國因貿易 自由化也日趨明顯,會員國之國內相同或直接競爭的產業因外國進口農工商貨品 數量大幅增加,常有導致其國內產業受到損害之情事發生。為保護本國產業不受 市場開放過渡威脅,WTO 防衛措施制度乃為WTO允許各國在推動經貿自由時,對 於外國貨品進口增加導致國內產業遭受嚴重損害時,得加以實施的緊急防衛之貿 易救濟手段。

台灣於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WTO第144個會員國,貿易政策上依照入 世承諾,陸續開放市場及取消各種貿易保護措施,因而受進口影響較深的農業、

勞力密集產業、原材料及機電產業和製成品等國內產業,在面臨國外同類產品進 口的激烈競爭,可採用WTO防衛措施協定之措施予以短期救濟,以防衛任何因貿 易自由化造成超出國內弱勢產業所能承受的嚴重損害,因此如何因應貿易自由化 造成低價或大量進口,對國內產業造成之損害,並調和國內產業與消費者的利 益,而使國內產業在市場開放與廠商產銷及消費者利益間獲得平衡,並避免國外 貨品大量進口造成台灣產業的損害,是值得重視的議題。

另外,對於採取防衛措施受到影響的國家,在雙方諮商不成後,得透過WTO 爭端解決機制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其間之紛爭。因此瞭解WTO爭端解決程序之相關 規定,得保護會員在WTO協定下適當地行使權利,並促進國際間之貿易合作。尤 其是近年來台灣與中國大陸間民間經貿往來密切,大陸目前已成為台灣最大貿易 對象、出口市場,也是最大的出超來源,且因中國大陸產品低價產品湧入,對於 我國業者相當大的衝擊,雙方貿易摩擦不斷產生,因而兩岸貿易救濟議題的處 理,顯得日漸重要,但目前兩岸政治情勢仍屬相互對立之狀態,在兩岸、海基海

協會溝通管道中斷下,對於貿易爭端發生時,應可利用兩岸同為WTO 之正式會 員,運用WTO的相關規定加以解決,即以WTO架構搭建起兩岸溝通的橋樑,因此,

如何在如何在WTO架構下因應中國大陸之防衛措施爭端以保護台灣業者,亦為目 前當務之急。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在世界貿易自由化的過程中,因各國須承擔調整關稅及撤除非關稅貿易障礙 等措施,因而面臨進口貨品大量輸入的問題,我國亦為WTO之一員,如何因應貿 易自由化後,外國進口貨品低價或大量進口對於國內產業所造成之損害,為我國 於經濟貿易上所應面對之一項課題。本研究主要之目的在於透過WTO防衛措施協 定、中國大陸入會議定書第16條特別防衛機制、雙邊或自由貿易區域協定及主要 國家如美國、歐盟、中國大陸之防衛措施機制之法規說明,分析防衛措施機制之 運作模式及相關法規之內涵,並分析我國「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是否符 合國際規範。此外,因我國產業是以外銷為主,防衛措施之貿易救濟手段影響進 出口廠商產業競爭利益甚大,一國採取該防衛措施時常引發貿易爭端,得透過WTO 爭端解決機制解決,而WTO爭端解決機制雖在規範政府間之關係,但民間如何取 得資料、發動及利用此一政府間機制,亦值得深入瞭解,因此本研究藉由防衛措 施進入WTO爭端解決機制階段之第一個案例及控訴國以WTO爭端解決機制之完整 訟爭以解決防衛措施之爭議而唯一獲得勝訴之案例,並就中國大陸與台灣毛巾進 口防衛措施案為案例分析,藉以瞭解實務在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採行防衛 措施之爭議問題時,所應施行之原則及可能發生的影響性,使台灣日後與其他國 家經貿往來時,提供相關制度及過去案件經驗之整理,以作為我國政府及廠商之 參考,以保護我國產業之發展。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

本研究從國際貿易法及國際貿易政策之角度,針對國際與各國防衛措施制 度、防衛措施之國際爭端解決機制運作及三件涉及防衛措施爭端個案等問題進行 分析。研究之範疇將著重於法律層面之探討,以防衛措施之法律意義與性質作研 究,並從法律面及貿易政策面,檢討WTO 架構下台灣防衛措施制度。

在研究方法方面,本研究從法學方法論述,循闡明、論述及評析與建議之步 驟,依序探討WTO 防衛措施協定、中國大陸入世議定書第十六條之特別防衛機 制、WTO架構下區域貿易協定防衛措施之適用、美國、歐盟、中國大陸之防衛措 施制度,以及我國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以瞭解理論的發展及法規範之規 定,作為本研究整體架構理論的基礎依據,以歷史分析研究法,透過資料蒐集,

瞭解多邊貿易協定制度過程,以瞭解各國立場及國際規範未來發展方向;並探討 區域貿易協定下受歧視之第三國如何運用防衛措施以為相對因應之問題,提供我 國廠商作為借鏡;並以個案分析法研究防衛措施爭端案例,剖析案例爭點及WTO 爭端解決機構裁決內容,俾從實務運作之方式,加強對於防衛措施機制之瞭解,

以供我國未來在處理相關問題時思考因應之道。

本研究並將以文獻整理之方式歸納比較分析,以得客觀之準則,達到客觀之 結論,並試圖在業者、政府及法規方面提出可行之建議。為此,本研究參考各種 國際法相關著作、期刊論文、官方出版品與報紙專論報導,此外,亦藉由網路資 源,上網瀏覽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大陸商務部、台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濟部 貿易調查委員會等官方網站蒐集相關資料進行研究分析,期能透過文獻之蒐集,

從法律之觀點瞭解防衛措施制度探求問題的緣起、遭遇之困難及其解決途徑。

第四節 研究架構

本論文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介紹本論文的研究動機、研究方法及研究 架構,第二章介紹國際經貿體制下的防衛措施制度,首先說明防衛措施制度的概 念,次說明WTO防衛措施之基本精神、特性,之後就現行WTO防衛措施協定之要件 及運作介紹之,以瞭解該理論發展及法律規範,作為本研究整體架構理論的基礎 依據。第三章則就區域貿易協定及世界貿易主要國家防衛措施規定如何之適用介 紹之,並討論區域貿易適用防衛措施所生之爭議及美國、歐盟、中國大陸及我國 防衛措施制度之相關規範與WTO防衛措施協定之比較。第四章則研究WTO爭端解決 機制之架構及對實施防衛措施之影響,探討WTO規範下防衛措施之實施與爭端解 決機制之衝擊及各國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防衛措施爭議之原因及對各國實 施防衛措施之影響。第五章則探討兩個進入WTO爭端解決程序之防衛措施案例及 我國對大陸首次採取防衛措施機制之案例,藉由案例分析瞭解WTO爭端解決機構 與上訴機構對於WTO防衛措施協定之解釋,以作為台灣日後發生相似案例時,判 斷處理之參考。第六章則歸納總結前五章之分析,並提出本研究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