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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罪與罪感:先秦「罪」義及其開展

第三節 罪之體認:秩序與罪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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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關係的思考,以及「秩序/失序」所傳達的文化訊息,將成為我們後續理解罪 感的線索。

總的來說,神話原是初民思維及心理活動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產物,我們從「絕 地天通」的主題意義(mythical themes and meanings),來關注罪感之學術議題與 文化建構,可見先秦對「罪」的基本觀念和心態演進的一個側面,實是伴隨深層 的「巫史傳統」、「人神關係」、「氣論思維」的發展,滲透於上古人類的文化心靈。

換言之,在先秦思想文化中迭嬗開展的,不是「罪」這種約定俗成的觀念名詞,

而是在牽涉此一觀念之文化基礎上,所發展形塑出的思維形態,及其所涵存的失 序議題。

第三節 罪之體認:秩序與罪罰

從神話時代到歷史時代的背景,正好對應著殷周文化更替的動態軸線,人類 一切的文化表現,皆與宗教意識發生有機之關聯。當時,隨著周人「武裝殖民」

運動而克商,思想意識結構亦掀起了巨大波瀾。45如果我們同意殷周之際及晚周 諸子所處的時代,正是歷史意識極為濃厚,戰亂極度頻仍的動盪歲月,那麼我們 或許可以說危機感乃此時士人的共同認知。46

而既然突破時代變局所引發之危機感,成為此時士人主要的價值訴求,那麼

代表性人物犯錯了,全體子民及後代子孫都要受到拖累,而且其犯錯都會引來人文、自然及 超自然的大決裂。」請見氏著:〈道家的原始樂園思想〉,收入李亦園等編:《中國神話與傳說 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冊)》(臺北市:漢學研究中心,1996 年 3 月),頁 134。

45 從伐殷到克殷之史實記載,請參漢・司馬遷著,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南朝宋・

裴駰集解:《史記》,收入《百衲本二十四史(一)》,卷 4,〈周本紀〉,頁 1-42,總頁 71-91;

黃懷信等:《逸周書彙校集注(修訂本)》(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年 3 月),分見卷 4,〈克殷〉及〈世浮〉、卷 5,〈商誓〉,頁 339-360、410-446、449-464。至於周人「武裝殖民」

的細部討論,可參杜正勝:《古代社會與國家》(臺北市: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10 月),〈封建與宗法〉,上篇:「周代封建的建立」,頁 331-394。

46 中國「歷史意識」之所以與「危機感」相關,乃在於先秦士人對「衰世」、「亂世」及「末世」

的深刻反省和作為。如《易・繫辭下傳》:「《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 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 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尹文子・大道下》:「窮獨貧賤,治世之所共矜,亂世之所共 侮。治世非為矜窮獨貧賤而治,是治之一事也。亂世亦非侮窮獨貧賤而亂,亦是亂之一事也。

每事治則無亂,亂則無治。視夏商之盛,夏商之衰,則其驗也。貧賤之望富貴甚微,而富貴 不能酬其甚微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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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罪與罪感:先秦「罪」義及其開展

罪感是否存在其間?如果有,激發它的歷史文化脈絡究竟為何?此一概念該如何 被表述?又應採取什麼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這當是本節所當處理的議題。其實,

罪感的觀點若配合先秦「罪罰」與「秩序」的來源和意義來看,或許可以為這個 問題的討論,提供一個新的論述視野。

基本上,先秦文獻所呈顯之「罪」的模態,有一部份圍繞在天人和諧與否及 其對映關係的破壞及重整上,而此種對「罪」的觀念,則可從中國創世神話(c osmogonic myth)題材中的多種意識因素加以發掘。47因為,創世事件於世界各 民族文化中皆具有關鍵性的地位,它是所有創造的「原型」(archetype),48更是 爾後一切文化活動的依據。作為中國二次創世模型的「懲罰性神話」也不例外,

它是先秦罪感的源頭,也可以說是辨認罪感的一向重要指標。我們不妨先看看下 面這些中國早期有名的神話論述:

往古之時,四極廢,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載;火爁炎而不滅,水浩 洋而不息;猛獸食顓民,鷙鳥攫老弱。於是女媧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鼇 足以立四極,殺黑龍以濟冀州,積蘆灰以止淫水。蒼天補,四極正,淫水 涸,冀州平;狡蟲死,顓民生。(《淮南子・覽冥》)

(其後)共工氏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折天柱,絕地維;故天 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滿東南,故百川水潦歸焉。(《列子・湯問》) 洪水滔天。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鯀 復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山海經・海內經》)

47 針對中國缺少創世神話的質疑,桑地蘭那(Giorgio De Santillana)和德克德(Hertha von Dechend)

曾指出不同古文明的創世神話具有以下共通點:一、天地開闢以前,人神交通無礙;二、有 各種形式的天地之軸;三、絕天地之通;四、同時經常伴隨發生以被逐神話表達人神交通的 斷裂;五、產生大災難、洪水,最後一位英雄人物治水,使人民還居其所,開闢人類歷史的 新紀元。其後,馬絳(John S. Major)更進一步以宇宙觀為線索,清點出中國創世神話的主要 結構與內涵,以見其於世界創世神話的意義與價值。相關討論,請參馬絳著,萊國龍譯:〈神 話、宇宙觀與中國科學的起源〉,收入艾蘭(Sarah Allan)等編:《中國古代思維模式與陰陽五 行說探源》(南京市: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 年 6 月),頁 101-117。

48 常論「創世神話」有廣、狹二義之分,在西方神話學中又有 creation myth 與 cosmogonic myth 之別。就前者言,乃泛指所有事物的原始起源問題;就後者言,則是排除其他事物,而特指 宇宙發生形成的問題。而本章之定義乃採取後者,主要依據耶律亞德所謂的「原型」概念,

來論述所謂的「創世神話」。請參耶律亞德著,楊儒賓譯:《宇宙與歷史:永恆回歸的神話》(臺 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0 年 6 月),第 1 章〈原型與反覆〉,頁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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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性神話」的懲罰方法,主要取材自天地萬品,此與初民多依賴自然的生活 經驗有關;其往往歷經宇宙從毀壞到再創世的過程,從而促成「生-再生」的永 恆循環。其中,對於神諭災難式警戒所產生的畏怖心理,更成為原始思維的基礎 之一。天柱折毀與洪水之禍之重要,即在於其二次創世的神話思維,不但擁有讓 宇宙秩序獲得重構再造的契機,更同時具備人間秩序更新的象徵意義,而此題材 正是我們進入罪之體認的一個關鍵點。49

落實下來講,天柱折毀與洪水之禍的神話現象之所以往往相伴發生,根據耶 律亞德的理念,其因在於:毀滅的意義不只是破壞性的崩解,「水」之洗禮更同 時指向宇宙性之死亡而後新生的象徵符號。50換言之,它們既是來自上天的懲罰,

也是滌除罪污、更新秩序的神聖啟示。一旦人們悖離「原型」,墮入罪的深淵,

此時為恢復混沌之序,遂必須依靠大災難的淨化,以重返太初的無罪狀態。51是 故,蘇德昌在討論先秦文獻中,天地崩壞的內在發生原因時,便敏銳地觀察到洪 水神話之於中國原始罪罰論的蹤跡。他說:

破壞神所為的秩序即會受到罪的懲罰,罪的懲罰方式則由洪水來執行,類 似於這種神的權威與人的罪罰的觀念在世界各民族的神話皆有出現,而且 幾乎成為創世神話的基本結構,甚至可以說此為普遍性、共通性的人類原 始思維。……中國洪水神話或者天柱折毀神話中原始罪罰的宗教因素,即 相當有可能是遭到這些後起詮釋系統有意識的改寫與隱藏。因為類似洪水 神話等末世神話的產生固然可以說是遠古人類的災難記憶的反射,但遠古 的大洪水的出現是相當令人畏懼的破壞力量,在面對如此重大的災難之時,

先民必定會產生如何去解釋其發生及何以遭到災難的問題,神話產生的目

49 李維-史特勞斯(Claude Lévi-Strauss)曾以結構符號學的觀點,深掘神話表面無秩序底下的 深層結構,並認為神話是一種由語言所建構的隱喻秩序,而此種對秩序的要求,即是人類原 始思維重要的基礎之一。請參氏著,李幼蒸譯:《野性的思維》(臺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1990 年 6 月),第 1 章〈具體性的科學〉,頁 1-44。因此透過秩序思維投射對二次創世神話的 觀察,同樣可以反映人類心靈所要表達的訊息。而當人類意識到自身的存在,並開始追求一 種存在經驗時,神話便是幫助自我發現生命內在的線索。請參坎伯(Joseph Campbell)、莫比 爾(Bill Moyers)著,朱侃如譯:〈神話與現代世界〉,《神話:內在的旅程,英雄的冒險,愛 情的故事》(臺北縣:立緒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6 年 10 月,2 版),頁 7。

50 請參伊利亞德著,楊素娥譯,胡國楨校:《聖與俗:宗教的本質》,第 3 章〈大自然的神聖性 與宇宙宗教〉,頁 172-180;伊利亞德著,晏可佳、姚蓓琴譯:《神聖的存在:比較宗教的範型》

(桂林市: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 年 8 月),第 5 章〈水和水的象徵〉,頁 178-200。

51 請參耶律亞德著,楊儒賓譯:《宇宙與歷史:永恆回歸的神話》,第 2 章〈時間的再生〉,頁 6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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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罪與罪感:先秦「罪」義及其開展

的在此,而先民解釋的方式無非是依託於至上神的權威力量,暗示著原始 罪罰存在的可能性。52

蘇氏的說法,透露出一個值得思考的焦點,此即先秦時代存在著一種近似於西方 神學式的原始罪罰概念。此一概念,主要來自原始社會中,建立在萬物有靈論信 仰之下的他律道德,洪水降災的威懾力量,促使人們從對世界起源的關注,轉向 對人的反省,可見對人性善惡最初的思考。53然不可否認的是,除了部分中國民 族人類學的文獻材料外,或涉及宗教禁忌的違犯,或出於遮掩祖先故事負面印象 的考量,關於人類罪惡如何導致末世神話發生的真正原因,仍是洪水神話失落的 重要命題。54

雖然,原始罪罰的概念,常出現於以「懲罰性神話」來表述「毀滅-再生」

的結構,可說是對二次創世神話表現罪感的心理解釋,但擴充到儒家經典的案例

的結構,可說是對二次創世神話表現罪感的心理解釋,但擴充到儒家經典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