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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美國與中國碳市場

5.1 美國碳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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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美國與中國碳市場

5.1 美國碳市場

5.1.1 歷史背景

早在京都議定書談判程序開始前,美國參議院(U.S. Senate)在 1997 年 7 月 25 日就通過了 Byrd-Hagel 決議(Byrd-Hagel Resolution),要求美國政府不應該簽 署 UNFCCC 下的任何議定書或協定,如果它們「僅針對附件一國家訂有新的減 量義務,卻沒有對開發中國家同等地要求於相同的承諾期間內負有具體的溫室氣 體減量義務」或「會對美國經濟造成嚴重的危害」40

依據郭博堯(2005),由於京都議定書並未相對要求開發中國家承擔任何減排 的責任,雖然柯林頓(Bill Clinton)政府在 1998 年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但因其不符 合參議院 Byrd-Hagel 決議所要求的條件,最後並未將其送交國會批准。2000 年 小布希(George W. Bush)政府上台後,於 2001 年 3 月宣布不會批准京都議定書,

主要的理由包括:(1)以國家長遠利益,不願損害美國經濟及就業機會;(2)中國、

印度等排碳大國未納入管制,減量的效果有限;(3)管制 CO2需大幅提高天然氣 的用量,但美國目前並無可大幅提高天然氣輸送的基礎建設,將危及能源供應的 穩 定 ; (4)2000 年 加州 能 源危 機以 來, 美國 憂 慮 將 受制 於 石 油輸 出 國組 織 (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 OPEC),打算提高自產石化能 源,勢必會增加 CO2的排放。

到 了 歐 巴 馬 (Barack Obama) 政 府 的 時 代 , 由 美 國 眾 議 院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民主黨議員 Waxman 及 Markey 提出的《2009 年潔淨能源與安全 法》(The American 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 of 2009, ACES)41,企圖在美國

40 詳見http://www.nationalcenter.org/KyotoSenate.html

41 詳見http://thomas.loc.gov/cgi-bin/bdquery/z?d111:H.R.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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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類似 EU ETS 的 Cap and Trade 制度來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規劃以 2005 年 的排放量為基礎,到 2012、2020、2030 及 2050 年時分別要減少 3%、17%、42%

及 83%的排放量。除此之外,ACES 預計還可為美國創造數百萬與潔淨能源有關 的就業機會、提高美國能源的自主程度、替消費者節省龐大的能源成本等。雖然 美國眾議院於 2009 年 6 月 26 日投票表決通過此案,但送到參議院審議時卻遭到 強力阻擋,最後胎死腹中。

由第一章表 1-1 可知,美國的 CO2排放量高居世界第 2,但截至目前為止,

美國仍未完成京都議定書的批准,也沒有通過任何國家型強制性碳交易的立法 (僅有屬於次國家型的強制性市場,如 RGGI、加州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反倒 是自願性市場的發展較為悠久,其中最知名的就是 CCX。

5.1.2 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

CCX 成立於 2003 年,是全球首度由企業發起的排放交易系統,其會員來自 美國 50 個州、加拿大 8 個省及 16 個國家自願參與減碳的大型企業、公用事業及 金融機構等,但加入後他們即需依 CCX 所訂的減量時程做出具有法律效力 (legally-binding)的減量承諾。CCX 涵蓋了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的六種溫室氣體,

減量時程分為兩個階段,如圖 5-1 所示,第一階段(Phase I)是 2003-2006 年,第 二階段(Phase II)則是 2007-2010 年,以 2010 年所有會員的排放量較基線減少 6%

為目標,1998-2001 年的平均排放水準作為基線(baseline),第一階段就加入的會 員前 4 年每年需較基線減少 1%…至 2006 年需低於基線 4%,2007 年之後的每年 分別需低於基線 4.25%、4.5%、5%及 6%。第二階段才加入的會員,2007 年需較 基線減少 1%,之後每年分別需低於基線 3%、4.5%及 6%。

CCX 主要採 Cap and Trade 的方式運作,可超額減量的企業可將配額出售或 儲存供日後之用,而超額排放的企業則可購入配額或以抵換(offsets)來達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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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配額被包裝為經過標準化的碳金融工具(Carbon Financial Instrument, CFI)來 交易,1 個 CFI 合約相當於 100 噸的 CO2e。由圖 5-2 可知,CCX 的交易量集中 在 2008-2009 年,兩階段的交易量合計為 1 億 4,968 萬 3,600 噸;圖 5-3 顯示,

CFI 的價格曾在 2008 年 5 月達到高峰(每噸 7.4 美元),但之後遭逢 2008 年的金 融危機,價格一路下探到約 1 美元,直到 2009 年初才回升到 2 美元左右,到了 2010 年價格已趨近於零。

總結來說,CCX 在兩階段確實達成了溫室氣體的超額減量(如圖 5-4),但其 會員數量的多寡取決於企業加入的意願,會員的成長始終有限,交易規模難以進 一步擴大(EU ETS 一年的交易量即超過 CCX 兩階段的總和),加上受到國內相關 減碳政策不確定因素的限制,CCX 最終於 2010 年 7 月被 ICE 所收購,之後隨著 國內碳交易的立法受挫,CCX 再宣布原有的減量時程自第二階段結束之後即不 再繼續。美國以自願性市場探索全國碳交易可行性的嘗試,最終仍功虧一簣。

圖 5-1 CCX 的兩階段減量時程

資料來源:CCX(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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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2 2003-2010 年 CCX 的交易量

資料來源:https://www.theice.com/publicdocs/ccx/CCX_Historical_Price_and_Volume.xls

圖 5-3 2003-2010 年 CFI 的價格走勢

資料來源:https://www.theice.com/publicdocs/ccx/CCX_Historical_Price_and_Volume.xls 0.03 2.25 1.45

10.27

22.94

69.24

41.42

2.09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單位:百萬噸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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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4 CCX 兩階段執行溫室氣體減量的成效(以百分比表示)

資料來源:CCX(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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