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美感素養之基本概念
第一節 美感素養之基本概念
本節主要在探討美感素養之基本概念,內容分別涵蓋「美感之意義」、「素養之意 義」、「美感素養之意義」、「美感素養的內容向度」,並提出歸納小節。
壹、美感之意義
一、美感的定義美感(aesthetic)一詞,出現於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學者Alexander Baumgarten首先選 擇希臘詞彙“aisthetikos”,並且採用拉丁文的形式,將原屬於感官知覺之意賦予新的概 念,強調主觀感官活動的能力,以及人類特有的藝術創造力(劉建基譯,2003)。西元 一七九O年,被稱為現代美學之父的Kant提出「判斷力批判」,將美學中的理性與感性 連結起來。Kant將前人零散的理論組織建構成一個概念系統,使有關「美」及藝術的思 想形成一門學問(science)(謝仲明,1991)。一八九六年,在George Santayana所著的《美 感》(The Sense of Beauty)一書中,認為美是一種人類之經驗的對象,也是一種價值,
認為美感具普遍性及無私性(杜若洲譯,1974)。
美感通常指的是美的感受,是一種經驗,可用來陶冶性情(李雄揮,1979)。根據 Eisner 於一九八五年所提出的觀點:儘管感官可以覺察到的事物有很多,然而現今每當 談到「美感」,人們直覺就會聯想到藝術(art),卻不會認為美感與認知、學習有關聯。向 天屏(2005)認為美感具有多種面向的意涵及透過不同的途徑傳達與體現:1.美感即科
目內容;2.美感即經驗;3.美感即作品;4.美感即評價與鑑賞標準;5.美感即對美好感覺、
高峰經驗的追尋。
劉昌元(1986)認為美感是一種快感或滿足感。但美感與其他快感的不同,美感主 要是由視覺與聽覺的感官來獲得,且美感是在知覺過程中直接獲得的快感,另外,除了 感官上的滿足,美感也涉及較高的心靈或精神的活動。一個具有審美價值的物品,是否 能給人帶來審美經驗(美感),除了本身具審美價值外,還需要配合欣賞者的條件和能力。
美感經驗是人們在審視對象時,內心經歷的一種經驗,這種經驗兼顧主觀與客觀的 關係,是主體與客體合一的歷程。美感對象所知覺到的美感是一種多元性的美感,此多 元性美感是指客觀化的情感,它可以概括恐怖、厭惡、悲傷等,與美、好相對的種類,
這些感情或隱或顯的客觀化的存在於物體身上,使觀賞者對其產生反應或共鳴(陳瓊 花,1995)。
美感是欣賞美的對象所引起的快感,對於美的欣賞和愉快是唯一無利害關係的和自 由的愉快。美感不涉及利害,不是欲望的滿足。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美感可消除不愉 快的感覺,讓心靈愉悅,是有益人生的(李醒塵,1996)。美感出於判斷,並非只出於 感覺,沒有兩個人會具有完全相同的能力,因此不會領受完全一樣的價值,審美經驗是 令人愉悅的(劉文潭,1997)。在中國古代美學中,儒家美學的創始者孔子,其建立在 仁的基礎上的美學思想,認為真正的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助互愛,以及啟發、陶冶人 們的倫理情感,促進個體與社會的和諧發展。因此,美感應是智性的且與道德感情相通
(劉綱紀,1997)。
康德在其《判斷力批判》一書中,從知識論的角度解析與闡釋美感經驗的意義與價 值,指出美感判斷雖然是主觀的,但由於以人性結構、和人的共感為基礎,因此有普遍 性和必然性的價值,此外美感經驗由於不受限於個人欲望與偏好,因此具有超越性的價 值。美感判斷對人性存在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尤其在美感經驗的當下,人的心靈暫時 得以擺脫個人欲望的束縛,不受任何感知以外的目的所限制,人的生命力因而得以走出 自我之外,獲得延伸。從愉悅感來說,美感與快感都有一種幸福愉悅的感覺,但美感愉 悅是一種「無所待於利的滿足感」,而快感愉悅則是一種感官上的滿足感。快感的愉悅
來自於個人主觀偏好與欲望的滿足,但是個人欲望一但獲得滿足,愉悅也會隨之消失。
美感愉悅則無關於個人偏好與欲望,以自由的心靈覺察前所未見之美好,而心生歡喜。
(劉千美,2001)。康德批判性地闡釋了藝術,使藝術成為廿世紀西方美學的中心,使 美走向了日常化、藝術化、現實化、經驗化,美學與藝術共同成為當代人類人文精神不 可缺少的要項(張政文,2001)。每個人天生本有的美感能力,雖然不會被外力剝奪,
但是也無法強加給予。因此,美感經驗雖然取之不去,但也強加不得。這種不可強迫性,
正是美感經驗的自由特質。不管是美的創作,還是美的欣賞,都必須出於自願。人的美 感能力有時也許會受到壓抑而隱藏、變形,但卻不會消失,只不過暫時隱藏於心靈深處。
人在美感經驗之中,幸福洋溢,生命充滿希望。任何人保有豐沛的美感能力,即使物質 匱乏,也能擁有美感的生活。美感能力充沛活躍的人,心靈豐富,常能在簡單平凡的事 物中,感受其存在的美好。唯有在美感經驗中,隨著不斷在對立衝突中尋求和諧與統一,
才有能力從個別事物的具體存在中,體會事物本身源源不絕的存在之美,如山川、人物 之美,與各種類型的藝術作品之美(劉千美,2001)。
要完成美感的理解,先要經過知解,再加以適當的想像力,以常識的判斷與深思熟 慮的斟酌才能完成,因此美感與思辨有密切相關。漢寶德(2002)認為只感覺其美或不美 是不夠的,還需要理性的思辦來支持這個感覺。所以美感有兩大要項,一為對美的感覺,
一為理性的思辨。曹俊峰(2003)認為美感與感性及感覺有關,也有理性的成分。美感 是一種精雅的情感,使人長時間的享受且與道德感情相通,表現出一種高尚的智性。
一個體透過視覺或聽覺感官,審視並知覺了對象的美感特質之後,所獲得的一種較 高層次的心靈感受,即是美感的產生。而美感要能產生,主體必須具備某些條件與能力,
如健全的視覺與聽覺、理解力、相關的知識或背景等,而對象也需具備美感的形式特質、
內容表現與意涵(陳瓊花、林世華,2004)。
美感的核心本質就是永恆。曾昭旭(2005)認為,美感是具有永恆性,若不具永恆 性,便不能稱為美感,而是快感。美感的發生,帶著經驗內容與快感的成分,但經過時 間的沉澱,快感逐漸消散,純粹的永恆之美就會烙印心中。
美感是對周遭事物的感受力,來自於對自我環境的了解與認識,來自於聆聽,來自
於觀賞,來自於感受,來自於接觸,來自於體驗。可以是影像、設計感的震撼,也可以 是音樂饗宴,更可以是環境的舒適、心靈的洗禮、人文的沉澱(陳之華,2011)。
綜合以上所述,可歸納出:美感兼具情感與認知,具有天性、內在經驗、並彰顯主 客觀的關係;美感是實際的生活經驗;美感能透過創作展現,也是評價與欣賞的標準;
美感不只是藝術作品,也是個人與社會追求創新美好的原動力;美感與感受、認知、學 習密不可分。因此,美感是種滿足感或快感,具有永恆性,美感包涵對美的感覺與理性 的思辨,每個人感受到的價值都不同。美感是人類的天性,可以透過教育、環境或種種 方式培養。而富有美感能力的人,能在簡單平凡的事物中感受其存在的美好。
貳、素養之意義
素養( 1iteracy),原本的意思就是平素的修養。《辭海-續編》中對「素養」的解釋是:
『謂平日之修養也』(中華書局辭海編輯委員會,1985)。而在 1980 年代以前,素養被 定義為對文本的編碼(encoding)和解碼(decoding),即所謂的讀寫能力,然而後來經 過各學者的研究討論,認為素養是個人與外界做合理而有效的溝通或互動所需具備的絛 件:「外界」包括了人、事(組織、制度)及物(工具);「合理」蘊含了客觀的價值判 斷;「有效」則意味著素養的水準是可以有程度性差異的;「條件」則包括了認知、技能 (行為)及情意三方面,而素養也會隨著時空背景、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的變遷與科 技的進步,而呈現出不同形式的風貌(林樹聲,2001;張一蕃,1997 ;鍾聖校,1995;
Compaine,1984)。
而Lyman(1990)認為:素養不僅止於個人的能力範疇,同時也觸及社會領域,是 個體與外界的亙動關係,舉凡對一個事物有其使用、省思、批判或解讀、應用的能力,
對自身生活能夠有所幫助,都可稱做素養。黃富順(1993)亦認為,素養應有兩層含義:
第一層是傳統的素養,即個人具備讀、寫、算的能力;另一層則是功能性的素養,是指 個人擁有某些特定的技能,並能依自己生活需要設定的目標,以順應家庭、工作、社會 等生活問題的解決。
因此,陳瓊花(2004)綜合以上學者對素養的詮釋,將素養內涵與特質界定為:
(一)素養是一基本能力。
(二)素養的內涵應及於知識、技能、情意三方面。
(三)素養是個體與外界亙動的過程。
(四)素養會隨著社會與時代產生轉變。
(五)素養具有層次的區別。
綜合以上所述,可歸納出:素養不僅是個人長期、自然、累積所形成的精神與氣質,
且可以引申為個人呈現在專業領域的知識、技能、情意的能力與歷程;這能力含括對周 遭事物使用、省思、批判或解讀及應用;這歷程是兼具主觀與客觀的關係,是一種主體 與客體合一的價值判斷且在適當的情境展現出來的互動過程。
叁、美感素養之意義
針對美感素養的意義,國內外藝術教育學者有許多不同的看法:
根據美國的藝術教育國家標準以及英語國家標準,Clinard 與 Foster (1998)認為美感 素養是「使學生能夠參與、辦別、反省藝術經驗的技術、知識、以及心智習慣」。更近 一步指出,美感素養的基礎在於「讀」與「寫」,「讀」是指對印刷物、影像、聲音的經 驗、詮釋與回應;而「寫」則是指溝通的延展,其範圍涵括口語、音樂、動覺以及視覺
根據美國的藝術教育國家標準以及英語國家標準,Clinard 與 Foster (1998)認為美感 素養是「使學生能夠參與、辦別、反省藝術經驗的技術、知識、以及心智習慣」。更近 一步指出,美感素養的基礎在於「讀」與「寫」,「讀」是指對印刷物、影像、聲音的經 驗、詮釋與回應;而「寫」則是指溝通的延展,其範圍涵括口語、音樂、動覺以及視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