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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群眾募資產業形貌

群眾募資網站做為網路新興之創業籌資平台,為有創意構想的設計師與創 業者開啟了一條圓夢的新路徑,提案者透過在平台上刊登與宣傳專案,向廣大 群眾展示其構想;而投資人則在此尋找喜愛或有趣之專案投資。群眾募資平台 媒合了創業者與投資人,讓資金籌措不再是創業初期的巨大挑戰。

壹、興起原因

一、創業資金取得困難

個人創業者或新創公司由於缺乏擔保,難以向傳統金融機構取得融資,也 不易接觸到創投或天使投資人,而群眾募資平台顛覆以往向少數人尋求大筆資 金的籌資方式,改向廣大群眾尋求大量但小額資金挹注(林秀英、陳勇志,

2013)。

群眾募資平台扮演金融中介者的角色,媒合資金供需雙方填補資金缺口,

而投資人基於相信該公司的發展性與商業模式、相信集資平台的運作以及尋求 獲利等因素,而願意投資該專案(施尚文,2013)。

二、社群網站與小額付款技術進步

近來群眾募資網站大量運用 Web 2.0 社群媒體(social media)與小額付款 技術(micropayment technology),今日網路付費的便利性大幅提升,且網路平 台直接連結創業者與投資人,將專案構想交付市場測試,可有效降低交易與失 敗成本(林秀英、陳勇志,2013)。

三、體驗經濟與客製化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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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傳統大量量產之商品,投資人更樂意投資有故事性、個人化的產品 與服務內容,親身參與產品製作或生產過程對投資者而言能夠得到更多樂趣。

貳、 群眾募資類型

壹、捐款型集資(Donation-based Crowdfunding)

民眾透過群眾募資平台的專案將資金捐給提案的個人或團隊完成夢想,通 常捐助者不會要求實質財務報酬(林秀英、陳勇志,2013),而提案者會以其他 形式做為回饋,如感謝函、設計師簽名、於影片或專輯頁面列入感謝名單、參 觀工作室、共餐,甚至是獲得在影片中擔任配角機會等方式(Hemer, 2011)。

貳、獎酬型集資(Reward-based Crowdfunding)

群眾資助一項專案,銷售產品後再從收入中獲得部分權利金(royalties), 或是投資人以「預購」未來產品的方式支持專案(林秀英、陳勇志,2013),通 常預購價會低於未來上市之價格,作為吸引投資人投資之誘因,此外,相較於 捐款型集資而言,提案者有義務要給予投資人報酬(Hemer, 2011)。

三、借貸型集資(Lending-based Crowdfunding)

此平台機制媒合借款者與貸款者,借款人在專案中公布借款目的、所需額 度、付款額度、資金使用方式、還款方式與金額等資訊,而投資人則透過群眾 募資平台付款,爾後再根據募款條約取回償還的本金與利息(施尚文,2013)。

四、股權型集資(Equity-based Crowdfunding)

微型投資一家私人公司的股權,或是出售公司部分股權進行募資(林秀 英、陳勇志,2013);施尚文(2013)則指出此類集資型態為提案者在集資網站 上公布公司營運現況、所需資金總額等資訊,向大眾募集資金,投資人則透過 網站投資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股東之權利與義務。投資人可得之回饋則為 股份、紅利或投票權(Hemer, 2011)。

叁、運作方式 一、提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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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與設計師利用群眾募資平台製作資金募集專案,用影片、文字與圖 片等形式呈現並宣傳其構想,其資訊包含題目、內容敘述、目標金額、回饋項 目與問答等部分,待群眾募資網站內部審核通過後,專案便可上架,開始進行 資金募集。

二、審查方式

(一) 規格審查制度

以台灣群眾募資網站 flyingV 為例,只要該專案具有宣傳影片、

且募資內容無違法行事或涉及高度爭議性之內容,即專案規格符合網 站之要求者便可上架募資,而專案成功與否則交付市場機制決定。

(二) 內容審查制度

以台灣群眾募資網站嘖嘖網 ZECZEC 為例,嘖嘖網致力於培養一 個愛好藝術設計文化的社群,因此對專案之規範更為嚴格,專案除了 要合乎規格要求以外,嘖嘖團隊內部還會依據創辦團隊在文創領域之 經驗,對專案內容進行主觀判斷與審查(施尚文,2013)。

三、募資方式

(一) 全有全無(All-Or-Nothing)

若該專案能夠在期限內成功募集到目標金額,提案者便可以得到 全部的募集金額;若該專案未能成功募集到目標資金,則已募得之資 金會全數退還給投資人,台灣群眾募資網站 flyingV、嘖嘖網

ZECZEC、HereO、Fuudai 等網站皆採此方式。

(二) 實募金額(Keep-It-All)

當提案者設定目標金額後,就算該專案未能在期限內成功募集到 目標資金,提案者也能夠獲得已經累積之資金(林秀英、陳勇志,

2013) 四、獲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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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募資平台的獲利模式不盡相同,通常是以某個特定比例來收取成功募 資專案的總募集資金,作為維持網站營運之手續費用,比例從 2%~25%不 等,通常此比例在歐洲與美國地區較低,亦反映該地區之競爭程度較高(林秀 英、陳勇志,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