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外四庄漢人社會發展
第四節 聯庄
外四庄的漢人社會,在農業水田化、宗族穩定發展及各庄內整合的信仰機制 出現之後,跨越村莊界線的地方社會寧靖及店仔街接公司寮地處交通、港口的郊 商貿易稅收,使得國家政策再度介入了西湖鄉外四庄的漢人社會發展,這次並非 劃分人文地理界線,而是帶來地域社群整合的力量,並使其擴大至跨庄的整合。
咸豐七年,淡撫民同知馬慶釗諭飭打那叭附近五庄合設一局團練,辦理地方公務 並以靖地方事。據淡新檔案 12401 號案記載:(底線筆者加上)
署淡水撫民海防分撫馬 為發給諭戳,遵照聯庄團練,以專責成事。
本年九月十四日,據竹南二保打那叭等庄生員劉廷元、江煥章、職 員劉錫川、貢生劉錫瓚、監生吳日章、吳日陞、劉錫山、庄耆黃浩 麟、梁裕祥、邱儒生、蔡德福、羅德秀、邱阿結、彭阿喜、郭登喜、
湯阿四、李林聰、鄧阿養、邱阿桂、彭新妹等簽稱:「緣元等蒙憲 諭設局團練,辦理地方公務,云云照稟全敘」等情。據此,除出示 曉諭外,合行給發諭戳。為此諭,仰打那叭等庄局長貢生劉錫金幫 理局務,職員吳國華即便遵照,迅協該處總保聯庄團練,雇募壯丁,
在於要路搭寮梭巡,護送客商往來,通流米穀。倘有匪徒造謠煽惑,
藉端攔搶竊劫,立即督率團練壯丁擒挈解案究辦,該匪如敢拒捕,
准予格殺勿論。該局長務須寔力辦理,不得始勤終怠,果能擒獲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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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多名,解案訊辦,地方安靖。本分府定即詳情 大憲,從優獎 賞,毋得陽奉陰違,狥斯庇縱,至干究格不貸。凜之,毋違。特諭。
計發給戳記一顆 右 仰 諭
前銜 為出示曉諭事。云云照前敘至,除給發諭戳外,合行出示曉 諭。為此示,仰打那叭等五庄殷業鋪戶士庶人等知悉:爾等須知設 局團練,原為護衛地方,所需總局經費,勿須遵照集議章程,無分 閩粵,鳩派銀谷,交付局長劉錫金收用,倘有業佃人等推諉抗派,
一經察出或被指稟,定即差拘究追。該局長亦不得格外科派需索,
致干併究不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右 示 仰 五 咸 豐柒年玖月十八日承稅總 稿 行
文案中並未說明打那叭附近五庄為哪五庄,但據文中生員、職員、鄉紳…等 人名與西湖鄉誌記載及外四庄族譜對照:此五庄成員包含二湖庄吳家(吳國華、
吳日章、吳日陞)、二湖庄羅家(羅德秀)、三湖庄江家(江煥章125)、四湖庄劉家(劉 廷元、劉錫金、劉錫川、劉錫山、劉錫瓚);再加上漢人拓墾成庄之記載,乾隆 28 年此區已有頭湖、二湖、三湖、四湖四庄,加上出海口公司寮的打那叭庄,
即成文中之打那叭附近五庄人。此五庄,因應國家政策介入及當地社會需求,在 咸豐時期,已有共設一局團練壯丁護衛打那叭溪流沿岸米穀通流及維護郊商安全 之跨村落組織形成。當時的局長,為四湖庄的劉恩寬家族後裔,結合頭湖庄、二 湖庄、三湖庄,來自相同祖籍地的多姓宗族,共同護衛地方社會的安定。此聯莊 團練的範圍,說明打那叭溪交通上串聯公司寮港口位置通流的重要性,也代表台 灣漢人移民社會,在血緣宗族規模尚未壯大之時,相同的原鄉是造成認同與團結 的一個象徵。
咸豐七年的「五庄同設一局」的團練政策,劃出明確的地域範圍與界線,對 在乾隆 51 年因共同聯合設置高埔隘而已然區域化的西湖溪下游的各庄,帶來一 個分化的開端,「外四庄」與「內三庄」在區域化的地方社會內部另形成兩個的
125《清修苗志》記載,江煥章為設置二湖庄與三湖庄交界萬善祠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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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社會,各自展演地方社會的發展,但相信兩大的域社會,因著共同設隘的記憶,
仍應保留良好的關係與互動。另一方面,「五庄同設一局」的團練組織,在外四 庄跨村落的地緣社會中,促使當地人群再次重整認同,之後,也共同設立四庄人 共同的信仰中心,來維繫協調四庄人公眾的事務。因此,國家政策的介入並非唯 一整合四庄人的因素,下一章節,將由地方社群主動創建的跨村落信仰中心,來 繼續爬梳外四庄地域社會的整合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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