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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之定義與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職能之定義與內涵

本節針對職能進行相關研究的探討,將分為定義、內涵,以及發 展職能模式的方法進行說明。

一、職能之定義

(一) 職能

職能(competency)是近年來人力資源領域裡十分受到關注的一 個話題,而最早是由 McClelland(1973)所提出,當時他認為高等教 育普遍都用智力測驗來評量學生,這樣的方式是不恰當的,而是應該 以實際影響學習成效的能力來衡量,例如:個人特質、態度等。

Spencer 與 Spencer(1993)則進一步指出職能是一個人所具有之 潛在特質(underlying characteristic),而這樣的潛在特質影響了個人的 行為與表現。

Knowles(1970)認為職能是當要開始進行某項特定工作時,個 人所必須要具備的知識、個人價值、技能,以及態度。

而McLagan(1980)認為職能是足以完成主要工作結果的一連串 知識、技術與能力。

李隆盛(2003)認為,職能是個人、團隊、組織達至成功時,所 應具備的知識、技能、動機,以及特質。

綜合以上學者對於職能之定義可以發現,職能是一種同時包含先 天具備以及後天學習的能力與特質,也因為工作的任務、條件不同,

而造成不同工作所需的職能也有所不同。然而職能同時也可以與績效

及個人的生涯發展相結合,所以職能的建立,可以有效的提升訓練成 效與指引個人生涯發展方向。

(二) 管理職能

因為職能此一概念的提出,後續有很多學者直接針對管理人員提 出管理人員可以勝任管理工作的所需能力,因而產生了管理職能。

針對管理職能有許多學者有不同的定義與解釋,Boyatzis(1982)

認為管理職能是管理人員在執行管理工作與任務時,所應具備的動 機、特性、技能、自我形象與社會角色、所應用的知識之有效融合。

而 Miborrow(1988)指出管理職能是經驗(experience)、責任

(responsibility)、知識(knowledge)與技能(skill)的結合,可以拿 來評斷管理人員是否適任的條件,同時,也代表管理人員完成任務的 能力(顏瑞瑩,2004)。

Quinn、Faerman、Thompson、Mcgrath(1990)等,更直接指出 管理職能者的就是管理人員在執行特定職務或角色所需具備的知識、

技能與人格特質。

所以根據不同學者對於管理職能的定義,可以歸納出管理職能指 的是管理人員在執行管理工作時所應具備的職能,而這些職能可能包 括動機、知識、技能、經驗、個人特質、責任等,

二、職能之內涵

Spencer 與 Spencer(1993)曾以「冰山理論」的概念來說明職能 的內涵,認為職能是外顯特質與內顯特質的總和,而冰山在水面以上

易被看見的冰山部分是內顯特質,其內涵為自我概念、個人特質,以 及動機。將分別說明如圖2-1 所示。

圖 2-4 冰山模型

資料來源:Spencer & Spencer(1993:11)

(一) 知識(knowledge)

知識所指的是在某些領域或學問,具有相當程度上的了解,同時 對於其理論與內涵能夠完整的內化。不過知識的了解,僅只於對於這 項學問的知悉,並不代表能夠完成與其相關的任務。

(二) 技能(skill)

執行任務時所需要的心理上或者是生理上的能力,包括了分析性 的思考與概念性的思考。

(三) 自我概念(self-concept)

技巧 知識 自我概念 特質 動機

外顯(visible)

內隱(hidden)

指個人的信念、態度、價值觀與自我觀感。缺乏此項特質,可能 會使個人沒有動機或動力去完成任務。

(四) 特質(trait)

指個人的生理特質(physical characteristics),以及對於情境或是 件發生時的一致性反應。

(五) 動機(motive)

個人在追求或渴望某件事物時的一致性反應,動機可以驅使個人 做出相關的決定。

同時,Spencer 與 Spencer(1993)也指出,對於這些特質,外顯 的部分較容易發展,同時也可以經由教育訓練的方式來提升所需的知 識與技能;然而,內隱的部分,可能因為家庭因素、成長背景、先天 特質等長期影響的因素,所以不僅難以探索出來,同時也難以教育訓 練的方式加以培養。所以針對這些特質,組織在決定任用時,可以考 量其無法以教育訓練獲得之特質為優先,因為這些能力是重要的且難 以教育訓練獲得,如果任用了只具外顯特質,而缺乏內隱的特質的員 工,則無論做了多少教育訓練,員工都無法達到職能所需的標準。

三、發展職能模式的方法

發展職能模式的方法眾多專家學者提出不同的意見與看法,然而 無論在使用任何一種方法時,都必須在執行前先做好準備工作,因為

求,所以蒐集資料之外,同時還必須界定組織策略與組織架構。而最 為典型的發展方式為工作職能評鑑法(job competence assessment method),除了工作職能評鑑法外,其他還有簡易職能模式(專家會議 模式)、單一工作職能模式(魏梅金譯,2002),以及德菲法。

(一) 工作職能評鑑法

此一方法是由McClelland 等人發展出來,是一般來說較完整且標 準的發展方法,其主要流程可分為五個,分別為:定義績效標準、確 認校標樣本、蒐集資料、分析資料與發展職能模式,以及驗證工作職 能模式的有效性,以下將依序說明。

1. 定義績效標準

確認標準或評估的方式,可以使研究過程中可以輕易的判別出在 工作上的一般績效或傑出績效,而這些標準最好是可以具體呈現的。

因為標準的建立,才能使最後所找到的人是實質工作上能夠勝任的員 工。

2. 確認校標樣本

藉由第一步的標準,研究者可以根據這樣的標準更進一步的去了 解到傑出表現與一般表現差別。

3. 蒐集資料

用的方法有:行為事例訪談、專家協助、調查、專家系統資料庫、任 務分析,以及直接觀察。

4. 分析資料與發展職能模式

經由蒐集來的資料,區分出不同表現的員工各自具備了那些能 力,發展出行為編碼書,專門形容有關工作績效的能力。

5. 驗證工作職能模式的有效性

研究者必須使用一些研究方法來驗證所做出來的職能模式是有效 的,一般來說最直接的方式是直接以職能內涵去甄選或訓練員工達到 所需職能,然後看他的績效表現是否有如預期一樣,這樣的驗證方式 稱作「預測效度」。

(二) 簡易職能模式(專家會議模式)

此一方法是將專家集合起來,藉由會議的方式進行所需職能的討 論,然而在選擇專家學者時盡量包括所有的利害關係人,如此,才能 使結果不致因為專家學者群的有相同偏好而影響了職能模式的結果。

(三) 單一位工作或此一工作目前不存在之職能模式

有些工作只有一個工作者,或者是這樣的工作目前根本不存在,

為了找到這些工作的職能是很困難的,因為沒有足夠的資料來源可以 支持與推斷所需的職能,所以可以使用的方法有三種,依可信的程度

的推測,以及以現在從事類似工作的員工作樣本進行推論。

(四) 德菲法

徳菲法原本是用來預測未來的狀況,與專家會議的方式很類似,

但不需要把所有專家聚集起來開會,所以對於研究者增加了研究可行 性。同時因為專家參與,對於研究的結果也具有一定效度。

本研究將採行德菲法,蒐集專家的知識、經驗,使研究結果可以 達成一致性的共識,進而完成多國籍企業駐臺管理人員所需職能之內 涵。本研究採行德菲法的理由為:

1. 對象的稀少與難以聯繫

因為在臺多國籍企業之外籍人士人數不多且資料難以取得,所以 希望藉由相關的專家來建構。

2. 聚集專家學者招開會議之困難

由於同時聚集專家學者討論議題,難以實行。基於德菲法施測不 需參與面對面,可以節省施測對象之時間與精力。所以,使用徳菲法 的方式進行專家調查。

四、小結

近年來,各種不同組織,無論是公營或私營組織,對於其內部人 員人才庫的建置,日益重視。然而在人才庫建置的過程中,需要先把 人員所需要的職能建構出來。所以,近年來職能模式的建構變成為熱 門的話題,而根據不同學者對於管理職能的定義,可以歸納出管理職 能指的是管理人員在執行管理工作時所應具備的職能,而這些能力可 能包括動機、知識、技能、經驗、個人特質、責任等。此外,對於管 理人員的職能,根據不同學者對於管理職能的定義,可以歸納出管理 職能指的是管理人員在執行管理工作時所應具備的能力,而這些能力 可能包括動機、知識、技能、經驗、個人特質、責任。Spencer 與 Spencer 則認為職能之內涵,可分為:知識、技能、自我概念、特質,以及動 機。而建立職能的方法,則有工作職能評鑑法、有簡易職能模式(專 家會議模式)、單一工作職能模式,以及德菲法等。本研究由於考量到 樣本特性與時間上之限制,所以將採行德菲法為本研究之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