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之形塑
第一節 背景脈絡
依據時間與目標取向,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的發展脈絡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 階段為規劃前期:討論 2010 年至 2012 年年初,在國家公園法的修訂與壽山國家 自然公園的成立基礎下,美濃部分在地社群逐漸凝聚出以「國家自然公園」之政 策工具來保育黃蝶翠谷之可能;第二階段為規劃期:此期間主要於 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年底,高雄市政府委託美濃愛鄉文教基金會進行國家自然公園規劃案,在 地社團與居民透過 PPGIS 的討論與溝通,凝聚出國家自然公園的分區範圍與經營 管理之共識;第三階段為規劃後期:為 2012 年底至 2013 年 4 月期間的發展,此 階段之規劃執行由高雄市政府主導,美濃愛鄉文教基金會協助推動說明會與公聽 會,再確認民眾意見。圖 4-1 為美濃國家自然公園時間與事件連結之發展脈絡。
圖 4-1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形成脈絡
黃蝶翠谷生態公園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
規劃前期 規劃期 規劃後期
一、 規劃前期:
第十六屆美濃黃蝶祭,簽署「讓自然生態成為黃蝶翠谷唯一地主」宣言,回應在 地反水庫與生態保育之訴求,將爭取推動國家自然公園納為施政目標。同年 9 月 2 日,地方成立「美濃國家自然公園推動委員會」,呼籲 2011 年縣市合併後,串聯 城鄉生態廊道的規劃,建構城鄉平衡發展的治理目標,並舉辦「美濃國家自然公 園研討會」,討論美濃設立國家自然公園的可行性。
二、 規劃期
2012 年 4 月,為回應地方社團對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由下而上的期待,高雄市 政府都市發展局委託美濃愛鄉文教基金會進行「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規劃案」,此為 公部門委託地方社團進行國家自然公園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劃之首例。同時,林 務局亦著手進行「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評估計畫」,使得兩個不同體制的保育政策 在美濃同步進行評估。同年 7 月,李永得副市長於第 17 屆美濃黃蝶祭再次重申「任 內不興建美濃水庫,兼顧地方共識與區域發展,推動美濃成立國家自然公園」之 承諾,提倡區域之發展目標與願景。8 月,內政部營建署委託中山大學「黃蝶翠谷 資源調查」18計畫結案,完成美濃劃設國家自然公園之可行性調查,確立美濃生態 資源的豐富性與獨特性。9 月,更透過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市綠色協會、高雄市 野鳥學會、高雄市教師工會、美濃愛鄉協進會、旗美社區大學、鍾理和文教基金 會等十三個團體共同舉辦「大高雄社會論壇:國家公園與公共財治理」,討論美濃 設立國家自然公園之可能。同年 11 月,美濃愛鄉文教基金會、旗美社區大學、鍾 理和文教基金會與美濃愛鄉協進會聯合舉辦「國家自然公園與農村發展工作坊」,
凝聚「保育即是最好的開發」之共識,進一步探討國家公園與周邊社區家園守護 圈共同的發展願景。
圖 4-2 為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規劃案之規劃流程,其中最重要的步驟為實踐民眾 參與和協同規劃的理念,美濃文教基金會與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森林環 境暨資源學系合作組成規劃團隊,延續黃蝶翠谷生態公園討論的模式,希冀透過 PPGIS 工作坊的導入,促成規劃願景與共識之凝聚。PPGIS 工作坊的實踐分為三
18 2011 年 10 月營建署委託中山大學團隊執行「黃蝶翠谷資源調查」,分為植物資源、動物資源及 遺址三面論述指出,黃蝶翠谷具有豐富的植物生態與史蹟資源,其特殊的地理位置連結淺山生態系
個階段來進行,首先,透過社團、社區與地主的分群,彙整權益關係人之意見;
其次,透過法規與民眾意見的彙整,進行初步規劃範圍分區之劃設;最後,再透 過群體的 PPGIS 工作坊,進行再詢問與再確認之任務。除此之外,規劃團隊進一 步對於營建署、林務單位、市府單位與 NGO 等焦點團體進行深度訪談,凝聚官方 與民間之發展願景,並透過里山倡議、地景保育等國外案例的援引,深入美濃國 家自然公園的發展討論中。
圖 4-2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規劃案執行流程圖 (資料來源: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規劃案,2012)
除了 PPGIS 之溝通模式外,美濃愛鄉文教基金會更透過多管道的宣傳模式,
試圖讓更多的民眾了解國家自然公園的優缺點。例如,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的規劃 討論中,共有三場個公部門的協商會議、兩場專案審查會議、十場規劃討論會議 (其 中八場以 PPGIS 工作坊的形式)、四場在地的研討會與工作坊……等。另一方面,
透過學校的教師研習活動與社區型活動,以及地方的月光山雜誌媒體加以推廣,
形成多元的資訊傳遞之平台。
三、 規劃後期
2012 年底,美濃愛鄉教基金會透過協同參與和 PPGIS 的討論模式,建立美濃 國家自然公園的分區規劃與經營管理原則。規劃案結束之後,美濃愛鄉文教基金 會依然透過在地組織與社會網絡的凝聚,持續進行國家自然公園的推廣與議題追 蹤。例如,透過在地 NGO 會議與社區型活動持續討論國家自然公園之發展。並於 PPGIS 工作坊執行後,與高雄市政府進行密切的溝通與協商,確認美濃國家自然 公園之空間規劃與經營管理原則。2013 年 2 月 28 日與 3 月 1 日,高雄市政府於廣 林、龍肚活動中心與美濃區區公所分別舉辦了三場「推動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說明 會」,廣邀關心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發展的民眾與組織參與討論。但在 2 月 28 日於 廣林活動中心之說明會中,因與地主聯絡的作業過程出現缺失,造成部分地主沒 有收到開會通知的公文。造成部分地主懷疑市府故意封鎖消息,進而引發雙方之 間的對話衝突。如某位參與說明會之地主在會議中表示:
「我嚴重懷疑這不是你們的疏失,而是故意的。是否今天沒有來的地主沒有 聲音就表示他們同意?就算我們有意見你們也還是會將這個 (規劃案) 送出去嗎?
那你們今天召開這個說明會有什麼意義?」 (LO01)
另一方面,市府在會議中所提出分區範圍與經營管理原則的報告中,因缺乏 詳細的空間資訊與法規,造成部分地主認為權益沒有辦法受到保障,對於此規劃 案也更加沒有信心。如與會之參與者表示:「說帖的這些資訊我們也看不出來自己 的土地被劃設在哪個區中……你們說土地的使用方法可以完全依照先前的利用方 式、買賣,但這些都是口頭上說說……」。地主認為市府缺乏資訊公開與宣導的工 作,導致 3 月 1 日於美濃區公所舉辦的最後一場推動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說明會中,
部分地主聯合在地居民舉白布條抗議,反對土地被劃設於國家自然公園的之衝突 事件 (詳見附件二)。然而,高雄市政府為回應民眾的訴求與彌補行政上的缺失,
承諾於近期召開地主的說明會,隨後,高雄市政府於 3 月 16 日於美濃區廣林活動 中心與杉林區區公所召開「推動美濃國家自然公園地主說明會」,再度確認與徵詢 地主們的意見,並承諾最後將以同意書的調查結果,作為私有土地是否納入範圍 的主要依據。結至 2013 年 4 月,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規劃案已由愛鄉文教基金會完 成,隨後將由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做後續的推動與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