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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家庭購買公益彩券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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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臺灣家庭購買公益彩券之分析

本節針對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的所有樣本家庭進行分析,主要分為五部 分,首先探討臺灣地區購買公益彩券家庭與非購買公益彩券家庭的比率,

其次將全體家庭依據可支配所得多寡做排序,並分成五組,觀察各組家庭 的可支配所得,第三部分探討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戶數比率,第四部分 係探討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的情形,第五部分則是觀察各組家庭購 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藉由以上分析探討可支配所得是否 對購買公益彩券支出造成影響。

一、臺灣全體家庭購買公益彩券之分析

本文將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的所有樣本家庭中,公益彩券支出大於 0 的 家庭歸類為購買公益彩券家庭,而公益彩券支出等於 0 的家庭歸類為非購 買公益彩券家庭,由表 4.2.1 可知每一年度購買公益彩券家庭與非購買公 益彩券家庭占全體家庭樣本數的比率。

2002 年開始發行公益彩券,當時可能由於民眾對公益彩券的新鮮感及 好奇心使然,購買公益彩券家庭占全體家庭樣本數的 51.2%,高於非購買 公益彩券家庭(48.8%),然而自 2005 年起,購買公益彩券家庭比率逐年 下降,且比率均低於非購買公益彩券家庭,至 2010 年非購買公益彩券家 庭的比率高達 62.76%,遠超過購買公益彩券家庭(37.24%),探其原因可 能由於民眾對公益彩券的新鮮感及刺激性逐漸消退,並認為公益彩券中獎 機率低,因此對購買公益彩券的熱度不再。

2010 年第一組可支配所得為 282,072 元,第五組可支配所得為 1,805,852 元,長期而言,第一組及第五組之可支配所得不增反減,除了在 2004 年 至 2007 年可支配所得有明顯增加的情況,2008 年之後可能受到金融風暴 延續性的影響,可支配所得大幅減少;而第二、三、四組的可支配所得雖 然亦受到經濟不景氣之影響,在 2008 年及 2009 年略為下滑,但長期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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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有增加的趨勢;以全體家庭的平均值來看,在 2002 年全體家庭的可支 配所得平均值為 873,693 元,至 2010 年則增加至 890,764 元,故全體家庭 平均可支配所得的長期趨勢是呈現上升的現象。

此外,觀察各年度第五組與第一組的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將第五組 可支配所得除以第一組可支配所得,得出結果約在 6.20~6.56 倍之間,顯 示我國所得分配不均的情況嚴重。在 2002 年第五組可支配所得為第一組 之 6.3 倍,到了 2007 年下降至 6.20 倍,但 2008 年之後倍數開始上升,至 2009 年更高達 6.56 倍,顯示臺灣家庭所得差距有逐漸擴大的趨勢。

表 4.2.2:各組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以每戶可支配所得為排序依據

單位:元 年別

可支配所得按戶數分五等分位組 第 5 組與第 1

組可支配所得 之差距倍數

1 2 3 4 5 全體家庭

平均

2002 286,755 532,168 739,004 1,003,295 1,807,459 873,693 6.30 2003 288,800 536,667 741,790 1,021,289 1,807,570 879,180 6.26 2004 289,691 545,600 768,040 1,034,649 1,801,221 887,797 6.22 2005 290,580 546,767 773,700 1,042,546 1,820,993 894,873 6.27 2006 296,170 555,249 789,315 1,071,380 1,849,717 912,322 6.25 2007 305,607 562,860 795,570 1,073,156 1,894,188 926,231 6.20 2008 295,819 554,093 788,631 1,065,538 1,855,935 911,959 6.27 2009 275,691 537,353 765,975 1,047,364 1,807,416 886,716 6.56 2010 282,072 535,743 771,222 1,059,198 1,805,852 890,764 6.40 平均 290,132 545,167 770,361 1,046,491 1,827,817 895,948 6.3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2002 年至 201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原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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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戶數比率之分析

依照前述分組方式,計算各組家庭有購買公益彩券的戶數比率。首先,

計算每一年度各組公益彩券支出大於 0 的家庭戶數,再除以該組的家庭總 戶數,結果如表 4.2.3 所示。在 2002 年第一組購買公益彩券戶數比率為 29.16%,第三組為 55.99%,第五組則為 60.09%,而 2010 年第一組購買公 益彩券戶數比率為 17.27%,第三組為 42.39%,第五組則為 46.80%,由此 可知,各組購買公益彩券戶數比率是隨著所得增加而上升,顯示家庭購買 公益彩券的情形與可支配所得呈現正相關,所得愈高的組別,購買公益彩 券戶數比率愈高。

以長期的資料來看,各組購買公益彩券戶數比率有逐年下降之趨勢,

尤其是第一組從 2002 年至 2010 年減少比率高達 40.78%,降幅最大,而第 五組降低幅度最小,為 22.12%,表示所得較高者,購買公益彩券意願仍較 為強烈。

表 4.2.3: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戶數比率-以每戶可支配所得為排序依據

單位:%

年別 可支配所得按戶數分五等分位組

1 2 3 4 5 全體家庭平均

2002 29.16 49.89 55.99 60.86 60.09 51.20 2003 23.71 42.95 50.62 58.19 56.73 46.44 2004 27.15 50.37 56.40 62.35 61.37 51.52 2005 24.22 42.73 52.12 57.24 58.85 47.03 2006 25.04 41.02 51.72 56.55 57.17 46.30 2007 22.42 41.63 50.74 53.50 56.33 44.93 2008 20.57 37.24 44.94 51.11 52.05 41.18 2009 16.98 33.03 39.89 44.65 48.13 36.53 2010 17.27 33.46 42.39 46.28 46.80 37.24 平均 22.95 41.37 49.42 54.53 55.28 44.71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2002 年至 201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原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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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之分析

觀察臺灣家庭購買公益彩券的概況,除了分析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 戶數比率,尚需探討各組家庭平均購買公益彩券之支出金額,方能深入了 解其購買公益彩券的情形。由表 4.2.4 可知,購買公益彩券支出金額隨著 家庭可支配所得增加而遞增,以 2002 年為例,第一組家庭平均購買公益 彩券支出金額為 821 元,第三組為 2,325 元,第五組則為 3,570 元;此外,

以各組長期(自 2002 年至 2010 年止)的平均值來看,第一組購買公益彩 券支出金額為 495 元,第三組為 1,564 元,第五組則為 2,601 元,顯示公 益彩券支出金額與可支配所得呈現正相關,究其原因,應是由於低所得者 疲於應付日常生活必需之開支,已無經濟能力負擔非必需品之開銷;反觀 高所得者,有閒錢從事其他休閒娛樂,而購買公益彩券不僅提供娛樂,更 可藉此做公益,協助弱勢族群,因此高所得者購買公益彩券支出較多。

從表 4.2.4 亦可看出各組家庭平均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呈現逐年遞減的 情況,例如:第五組 2002 年購買公益彩券支出為 3,570 元,至 2010 年則 減少為 1,826 元;第三組在 2002 年購買公益彩券支出為 2,325 元,至 2010 年則下降為 1,133 元;以全體家庭的平均值觀察,2002 年購買公益彩券支 出為 2,243 元,至 2010 年則減少為 1,049 元,分析其原因,應是民眾對彩 券之熱度已逐漸消退、中獎機率偏低以及經濟不景氣造成買氣下滑。

綜上所述,可發現臺灣多數家庭購買公益彩券的態度屬於理性消費,

認為彩券中獎機率低,購買意願逐年下降。在 2002 年發行公益彩券初期,

部分學者認為政府發行公益彩券係將非法賭博合法化,恐造成民眾投機取 巧的心理以及賭風再次熾盛等社會問題,不過現由統計數字觀察,並非如 同反對發行彩券者預期那麼悲觀,多數民眾屬於理性的彩券購買者,在不 影響日常生活的情況下,期望以小額金錢購買公益彩券,擁抱巨額獎金的 發財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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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4:各組家庭平均購買公益彩券支出-以每戶可支配所得為排序依據 單位:元

年別 可支配所得按戶數分五等分位組

1 2 3 4 5 全體家庭平均

2002 821 1,775 2,325 2,724 3,570 2,243 2003 623 1,209 1,777 2,597 3,648 1,971 2004 575 1,468 1,998 2,709 3,078 1,966 2005 583 1,165 1,701 2,144 3,012 1,721 2006 435 1,007 1,493 1,799 2,259 1,398

2007 437 915 1,373 1,678 2,366 1,354

2008 354 760 1,328 1,534 1,906 1,176

2009 311 700 946 1,337 1,747 1,008

2010 313 677 1,133 1,298 1,826 1,049

平均 495 1,075 1,564 1,980 2,601 1,543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2002 年至 201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原始檔。

五、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之分析

公益彩券的售價因彩券類型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威力彩每注售價 100 元,大樂透每注售價 50 元,然而對每位彩券購買者而言,購買同種類 的彩券,金額是固定的,不會因所得高低而有所不同,因此若僅探討家庭 購買公益彩券的支出金額,無法全面了解臺灣家庭購買公益彩券的情況,

故進一步檢視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

表 4.2.5 顯示從 2002 年至 2010 年止,每個年度第二、三、四組家庭購 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相對較高,第一、五組家庭購買公益 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則相對較低,且第一組家庭(可支配所得最 低 20%)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較第五組家庭高(可支配 所得最高 20%),以 2007 年為例,第三組的百分比最高(0.17%),其次是 第二組及第四組(0.16%),最低者為第五組(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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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期的角度來看,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 均呈現逐年遞減的情況,例如:第三組在 2002 年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 支配所得百分比為 0.31%,至 2010 年下滑至 0.15%;而觀察每年度購買公 益彩券家庭整體的平均值,在 2002 年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 分比的平均值為 0.28%,至 2010 年減少至 0.12%。

表 4.2.5: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以每戶可支配 所得為排序依據

單位:%

年別 可支配所得按戶數分五等分位組

1 2 3 4 5 全體家庭平均 2002 0.29 0.33 0.31 0.27 0.20 0.28 2003 0.22 0.23 0.24 0.25 0.20 0.23 2004 0.20 0.27 0.26 0.26 0.17 0.23 2005 0.20 0.21 0.22 0.21 0.17 0.20 2006 0.15 0.18 0.19 0.17 0.12 0.16 2007 0.14 0.16 0.17 0.16 0.12 0.15 2008 0.12 0.14 0.17 0.14 0.10 0.13 2009 0.11 0.13 0.12 0.13 0.10 0.12 2010 0.11 0.13 0.15 0.12 0.10 0.12 平均 0.17 0.20 0.20 0.19 0.14 0.18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2002 年至 201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原始檔。

觀察 2002 年至 2010 年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 比的平均值,結果如圖 4.2.1 所示,呈現倒 U 字型曲線,亦即隨著所得增 加,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也隨之上升,在第二、三組家 庭達到高峰,但之後則反轉為隨著所得增加,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 所得百分比隨之下降,此與羅詩婷(2004)實證結果相同,認為購買彩券 多寡的決策與所得呈現倒 U 字型關係。

雖然發行公益彩券初期,部分學者研究結果發現低所得家庭購買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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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0.2 0.2

0.19

0.14

0.00 0.05 0.10 0.15 0.20 0.25

1 2 3 4 5

彩券較多,而高所得家庭購買公益彩券相對較少,因此認為公益彩券課徵 的隱含稅具累退性質,然而由表 4.2.5 及圖 4.2.1 統計數據得知,在公益彩 券開始發行當年(2002 年),低所得家庭確實購買較多公益彩券,但隨著 時間的演進,取而代之的是中間所得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 百分比較高,探究造成此現象的原因,可能是由於低所得家庭無力負擔生 活所需額外的費用,而高所得家庭已累積足夠財富,無需再藉由購買公益 彩券致富,相對之下,中間所得家庭較有經濟能力支付具有娛樂效果的財 貨,也期望能藉此一圓發財夢想,可以晉升億萬富翁之列,故中間所得家 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較高。

圖 4.2.1:2002 年至 2010 年各組家庭購買公益彩券支出占可支配所得百分 比之平均值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2002 年至 201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原始檔。

(百分比)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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