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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臺灣文化政策與博物館發展概況

第一節 臺灣文化政策發展概況

我國文化政策的發展,除深受世界各主要國家之重要文化思潮與政策趨 勢影響外,也與我國近百年來的文化及政策發展歷史有關。而我國文化政策 的發展雛型,最早可以追溯自政府播遷來台之前後。遷台前之 1930 年「古 物保存法」公布、1935 年十位學者在上海發表之「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宣 言」,到遷台後之地方史料保存維護–1949 年「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之設置、

1953 年之「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1967 年「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委員會」

之成立、1978 年「國家十二項建設」、「教育部建立縣市文化中心計畫大綱」、

「加強文化及育樂活動方案」…等,皆是我國中央政府文化專責機關–行政 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成立前的重要文化政策內涵。1981 年 文建會成立後,文化政策與文化建設工作之主軸,與遷台前後光復初期大不 相同。至 2000 年政黨輪替後,我國的文化政策思維開始經歷大幅度的翻轉,

臺灣主體意識成為文化政策的核心主軸,相關文化建設與地方紮根工作也漸 次展開。以下本節將依序說明我國文化政策發展之歷程與內涵之轉變,以作 為了解我國博物館發展工作之架構脈絡與背景資料。

至於我國文化政策發展階段之年代劃分,目前並無一致性的定論,因為 這與觀察切入的角度有關。有些學者是以「政黨政治與文化行政機構」作為 文化政策發展的分水嶺,例如:第一階段為「政府遷台前後至文建會成立 前」;第二階段為「文建會成立後至 2000 年政府輪替前」;第三階段則為「政 黨輪替後開始的 21 世紀」(郭為藩,2006)。也有學者是以「政策思想脈絡」

作為劃分依據,從日本殖民時期開始依序分為:第一階段為「殖民主義」

(1895-1945);第二階段為 50~70 年代的「國族主義」;第三階段為 80 年代 的「現代主義」;第四階段為 90 年代的「社區主義」;第五階段為 21 世紀的

「產業主義」、「公民主義」(陳其南,2007;張譽騰,2010)。另外,也有學 者是以官方的文化政策為切入點,將戰後官方「中國化」文化政策的發展分

為三個時期,第一階段為「去除日本化」(1945-1949);第二階段為「國家代 表文化的建構」(1949-1979);第三階段為「從民俗到民族的文化轉型」(1979 以降)(楊聰榮,1992;郭瑞坤,2010)。綜上,有關文化政策之階段發展,

乃隨著關注層面與角度之不同,而有不同的劃分模式。

而本研究所關注的焦點在於文化政策對於博物館之影響,因此作者將以

「博物館等文化機構發展工作」為劃分,將我國文化政策之發展階段依序分 為:第一階段「政府遷台前後至縣市文化中心建設展開前–傳統中華文化道 統建構時期」(1970 年代以前);第二階段「縣市文化中心建設開展後–傳統 與精緻文化發展時期」(1970-1990);第三階段「社區總體營造開展後–以地 方文化為政策主軸時期」(1990~)。雖本研究所欲探討之年代在於 90 年代之 後以地方為主軸的文化政策思考,亦即地方博物館大量興起之年代。但因文 化政策乃是一個連續性的發展過程,因此,本研究仍將從第一階段開始依序 說明各個時期文化政策之重要內涵與計畫。

壹、第一階段「政府遷台前後至縣市文化中心建設展開前–傳統中華文化道 統建構時期」(1970 年代以前)

政府遷台前,1930 年「古物保存法」公布,讓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成為 國民黨政府最早的文化政策之一部分。1934 年政府提出「新生活運動」,期 使全體國民的日常生活都要合乎禮義廉恥等德行,這是一種民族文化本位 的現代化運動。1935 年十位學者在上海發表「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宣言」,

正式提出「文化建設」一詞,強調「要使中國能在文化的領域上抬頭,要 使中國的政治、社會和思想都具有中國的特徵,必須從事於中國本位的文 化建設」,可以看出文化政策在當時就已受到學術界的重視(郭為藩,

2006)。政府遷台後,相當重視地方史料之保存維護,並於 1948 年成立「臺 灣省通志館」,隔年 1949 年改稱「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53 年蔣中正先生 完成「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為當時的文化建設訂定方針,「育」包含 生育、養育及教育。「樂」包含康樂的環境、心理的康樂及身體的康樂。而 文化工作則是聚焦於心理的康樂,其主要內涵即為文藝,以文藝作為精神 武裝的政治功能,並提出「戰鬥文藝」之口號。整體而言,光復初期文化

建設之重點乃在於,建構中華民國道統,為政治服務,以文化作為精神戰 鬥的武器。當時的文化建設只是為了配合政治、經濟之考量所做的行政措 施。而大陸來台的數千箱故宮文物,也成為重新建構中華文化正朔與道統 之象徵。此時期對於弱勢族群文化是壓抑的,只推動具有官方主流意識形 態之文化活動,與民間文化可以說是嚴重地脫節。1966 年中共的文化大革 命,徹底摧毀中華文化,蔣中正先生號召國人共同復興中華文化,並於 1967 年成立「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委員會」,以提倡中華固有文化研究,推行以倫 理、民主、科學為本質之各項文化建設。當時的文化建設工作重點,一方 面以重整固有倫理道德為重心,另一方面則以重整傳統倫理精神對抗共產 政權為導向(陳其南、孫華翔,2000)。同年(1967)並在教育部成立文化 局,主管圖書出版、廣播電視、電影事業及文藝工作等,隨即又突然於 1973 年裁撤,並將相關業務歸入新聞局及教育部社教司。

基本上,為了鞏固反共基地,政府自恐懼文化毒害,發展為壓制文化的 政策。一方面倡導反共文藝,希望用文學傳播的力量,讓民眾瞭解中共的 可怕;另方面,對思想自由的文化人予以壓制,以免瓦解反共思想,在一 般文藝上的政策趨於極端保守。也就是把藝術與文化視為教化的工具,因 此以鼓勵傳統的、優美而健康的寫實藝術為主。對於可能沾染色情的,或 看不懂的現代藝術,都採取排斥的立場。這些都沒有正式形成政策,只是 政治人物對於文化界所採取的行動,反映出明確的政治立場而已。政局穩 定,國民生活逐漸改善後,為因應長期與中共對抗,政府的文化政策乃以

「維護中華文化」為主軸。成立了由總統親自領導的「中華文化復興委員 會」來推動傳統價值的重建,亦即以大中國文化傳統在臺灣復興為宗旨。

在這樣的政策下,臺灣地方鄉土傳統受到忽視(漢寶德,2006)。1970 年代 前的這個時期,主要是以黨領政的時期,文化政策的主導權在於中國國民 黨的文化工作會及其上級機關中央委員會主管文化作戰的部門。雖然一度 有教育部文化局之設置,但是重要的決策權仍然在於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 會議,各級文化行政機關基本上只是執行單位(郭為藩,2006)。這個時期 充滿著泛政治化的文化氣息,所有的文化工作主要都指向為政治、經濟與 社會等層面而服務,是為了政治對抗而發展各項文化事務,是一個以建構 中華文化正朔和道統之時代,文化政策本身並不具有單獨存在的意義與價

值,而僅僅只是依附於政治等目的下所存在的工具性角色。

貳、第二階段「縣市文化中心建設開展後–傳統與精緻文化發展時期」

(1970-1990)

70 年代的臺灣,正從農業社會轉型為以工商業社會為主的社會。政府 也大力推行十大經濟建設的重要國家計畫,使得臺灣經濟快速起飛。然而,

在經濟快速成長的過程中,社會也衍生許多包括生活奢華等問題。政府有 鑑於此,開始意識到文化建設的重要性。1978 年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蔣經 國先生宣布,為強化經濟社會發展,提高國民生活水準,在十大建設完成 後,開始進行「國家十二項建設」,其中第十二項即為「文化建設」。政府 期許臺灣能成為一個真正現代化的國家,包括要有富足的物質生活以及健 康的精神生活,並計畫在五年之內,分區完成每一個縣市的文化中心,隨 後再展開長期性、綜合性的文化建設計畫。自蔣經國先生十二項建設中涵 括文化建設以來,政府在經濟上得到初步的成功之後,要大力發展文化的 意圖是明顯的。政府所謂的文化是精緻文化,也就是藝術。建設,指的是 為精緻文化打造硬體。因此在各地興建文化中心,在通都大邑建設美術館 與音樂廳,甚至科學博物館。這是悄然走上法國戴高樂以來的文化振興的 政策,然而當時的文建會與這些大動作並無太多的相關性(漢寶德,2006)。

在「人文化成」的教育觀下,當時的全國性文化事務乃是由教育部負責統 籌辦理。從 1978 年的「教育部建立縣市文化中心大綱」、「加強文化及育樂 活動方案」、1981 年文建會正式成立、1983 年「加強文化及育樂活動方案」

修訂、1987 年「加強文化建設方案」…等,皆為該時期重要的文化政策與 建設工作。詳述如下:

一、「國家十二項建設」

(一) 主政單位:行政院 (二) 計畫期程:1978 年~

(三) 計畫意義:文化工作首次納入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中,堪稱臺灣早期最 重要的全國性文化建設工作,讓文化據點遍及全國各個縣市,包括兼具圖 書館、博物館與音樂廳功能之縣市文化中心。建立縣市文化中心計畫可視

為政府地方性文化建設之開始。而三大國立科學博物館亦為此政策計畫下 的重要產物。此計畫乃繼十大經濟建設之後政府首度體認到文化建設的重 要性與必要性,計畫內容兼具軟硬體,但仍以硬體為主要建設項目。此時 期我國正從農業社會轉至工商業社會,現代主義思潮盛行,博物館被視為

為政府地方性文化建設之開始。而三大國立科學博物館亦為此政策計畫下 的重要產物。此計畫乃繼十大經濟建設之後政府首度體認到文化建設的重 要性與必要性,計畫內容兼具軟硬體,但仍以硬體為主要建設項目。此時 期我國正從農業社會轉至工商業社會,現代主義思潮盛行,博物館被視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