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臺灣案主在諮商關係中的忍
從前面兩節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到案主在諮商中的負面經驗絕非罕見的情 形。案主對諮商關係的感受和諮商進展的滿意度必然會隨著諮商歷程的發展而有 所起伏。Teyber 和 McClure(2011)因而認為諮商員不需要害怕與案主的關係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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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嫌隙,因為這樣的事件幾乎是不可能避免的。諮商員關注的焦點應該是放在當 案主感受到的負面、有礙經驗可能會或已經明顯影響到案主在諮商中獲得幫助的 程度時,如何能夠有效察覺和處理。
西方的諮商研究文獻顯示:當案主感受到對諮商的負面感受時,他們傾向隱 藏,不告訴諮商員,而在隱藏的同時會運用其他多元的策略協助因應所面臨的阻 礙。當我們將目光放回臺灣案主身上,我們不難發現這樣的因應模式與華人生活 中習以為常的忍極為相似。忍用來避免人際衝突和維持關係和諧,又是下位者的 優勢反應。在與具有專業權威的諮商員互動時,碰到負面經驗的時候,很可能會 用忍來因應。
雖然案主持續地隱藏可能會讓他們難以得到幫助,但案主在晤談中對諮商員 有所隱藏不見得必然只有負面結果。如果因表達而引起與諮商員的衝突,可能反 而會對諮商關係和成效帶來不利的影響。從忍的角度來看,近年來本土心理學的 相關研究皆顯示:當個人運用忍的情形不同時,所產生的影響也會隨之不同。如 果個人忍的情形是跨情境較一致的自我壓抑,就很可能對心理適應和關係經營的 情形是相當不利的(如林以正等人,2011;黃囇莉等人,2008)。而當個人較常使 用的是同理式的忍和修養式的忍時,不僅可能帶來較佳的心理適應狀態(陳依芬 等人,2011),也同時可能因為減少衝突、增加支持而提升關係品質(利翠珊,2012)。 如果個人能夠充分掌握互動的情境脈絡,依此自主地調整忍或不忍時,則對於自 我的心理健康狀態和在關係中應對進退的情形都會有相當正面的助益(林以正等 人,2011;黃囇莉等人,2008)。
由於忍可能是臺灣案主在諮商關係中會使用到的人際因應和情緒調控策略,
而不同的忍的使用情形又會帶來不同的影響,因此研究者在諮商關係的脈絡中研 究案主忍的經驗確實有其意義。如果案主能在諮商關係中自在地選擇忍或不忍,
或許對於諮商關係品質和諮商成效都會有正面的效益。如果案主是持續為了順從 權威、維持關係和諧而壓抑,需求可能就比較難被看見,也達不到原本尋求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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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目的。而藉由研究臺灣案主在諮商關係中的忍,研究者認為應可協助臺灣諮商 員更瞭解案主在諮商中因應負面經驗的情形,以做為提升自身評估和處理效能的 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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