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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 1911 年 (明治 44 年) ,日本朝日新聞連載了二十二回「野球毒害論」7後,對 參與者造成負面效應的 (西方) 競技運動就持續受到檢視。到 1937 年 (昭和 12 年) 以 後,國民「體位低下」的狀況被學者質疑是與體育運動文化的不健全有關,其批評選 手制度的偏重致使學校廣大的運動場、經費和設備讓位給競技選手,一般學生只能佇 立旁觀。待選手進入職場面試時,竟也從運動開始問到運動結束,討論比賽成績、競 技項目、對方屬於何種紀錄保持者等等,這看似「運動萬能的時代」其實只是偏重選 手和比賽本位,以後將造成旁觀者激增,但實際參與運動的人卻越來越少。並且,除

7 「野球毒害論」者認為打棒球會影響學生課業,加上遠征浪費時間金錢、增加運動傷害,以及過度追 求勝負有傷公德等等,而對這項競技運動表達反對與限制。與之相對的支持者則以「武士道野球」回 應,將打棒球的學生喻為年輕的武士 (日:若武者) ,來力挺棒球運動的價值。參考謝仕淵,《「國 球」誕生前記 : 日治時期臺灣棒球史》,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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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運動迷熱衷於觀賞比賽之外,體育運動僅作為有閒階級的專有物,與一般民眾生活 全然無關,憂心者更對此現象提出「競技亡國論」的警告。8

然而,回顧臺灣,這些批評雖然早在運動盛行的 1920 年代偶有出現,但並沒有使 用太過強烈的字眼,也無礙諸多競技的推行。開戰以後,從對《臺灣日報》的觀察 上,相當多的資料仍能證明西方競技運動並沒有因為日本敵視英美而將之排擠於外,

它們在戰爭初期依然相當穩定地持續著原本多元化的發展,還是可以看到報導中仍推 廣諸多單項運動發展,並且細膩報導著競賽成果,更沒有證據能直指官方對西方競技 運動的反對。即使像高爾夫運動,在戰爭時期看來是一項不合時宜的高消費娛樂,但 仍有論述建議民眾可在上班前或下班後於住家的一角練習揮竿,此般努力地與「體位 向上」的國策沾邊,終能佔據報紙的一小塊版面,以聲援是項運動的存在價值。9 後續,該報更自 1940 年 (昭和 15 年) 7 月開始專設運動版,持續地報導歐美各界 的運動事項,除了競賽成績,也有外國選手如訓練、交流、結婚或戰亡等生涯狀況,

其中也包括各種與中國親善的體育運動交流,更不乏英、美、法等後來締結為「同盟 國」的體壇資訊,彼此似乎還維繫著不算太差的外交關係。即使到了太平洋戰爭爆發 後,也不該只是從報導量下滑來論定它的惡化,畢竟它們在臺持續地被引介和推展可 能長達已經三、四十年,早就不是一個新奇能奪得版面的題材,況且各報配合節約政 策逐漸縮減版面,其報導比例不必然等於事實比例,難斷其史。然而,此期間的競技 運動也不是毫無困難的,與其質疑它們受到壓制、反對,或接受「變質說」之前,我 們應當先看看它可能面臨的艱辛問題。

首先,日方在開戰前的 1937 年 (昭和 12 年) 6 月,已經在行政機構方面統制臺灣 運動界的最高指導單位—臺灣體育協會 (簡稱體協) ,在組織上設置總務、會計、網 球、棒球、田徑、相撲、游泳和球技等八個部門。10開戰以後,更響應體位向上的國

8 池村平太郎,《國民體位向上への新提言》,262-173。

9 〈余暇を惜しむ 体位向上の春/ゴルフ〉,《臺灣日日新報》,1939.02.21,8 版。

10〈臺灣スポーツ界の最高指導統制團體 (上) 臺灣體協を觀る〉,《臺灣日日新報》,1937.06.29,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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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見〈運動具ノ最高販賣價格指定改正〉,《臺灣總督府府報》,1940.01.20,告示 60 號。當時,「經 濟警察」便是作為這類治理事業的安全機制,以確保各種物資統制的公權力與公信力不會受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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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業者,往後還有其他相關用品會陸續進入統制的範圍 (例如自行車配件) 。最後,這 類業務會整合到一個「運動用品配給會社」的單位,除了確保運動用具的供需之外,

更設立了執行取締和監察機構,用以監督店家是否有公平得宜地販售。23許多運動團體 受此影響,導致必須加盟體協支部並提前提出申請作業,才能維繫是項運動的發展,

而運動愛好的個人若想要參與比較正規性的運動競賽,往往也必須加盟帶有官方性格 的組織,如青年學校、青年團等,無形之中增加了身心的教化作用,也學習避免個人 主義式的競技。如此,對當局而言,這還只是便於管理物資原料和組織運作的初步工 作而已。

當然,治理工作並不是在一條律令之後,一切就能夠暢行無阻,細膩地變化規則 與行事才能展現治理技藝的過人之處。往後,面對一些議論批評此項作為,例如:皮 革限制造成運動球具生產幾乎只有過去的六分之一,橡膠限制則使桌球品質惡劣,或 鼓勵健行卻未見膠底鞋子販售也遭人詬病等等,24將促使有關單位對運動物資的管制不 會只有絕對的禁令,也將考量治理的適切性進行修改。例如,學校發展出單一化的器 具 (木棍) 既作為武道類木刀、薙刀,也能作為體操類橫木、橫梯的使用 (圖 5-1) , 官方也協議提供更多球具分配至勞動階級,鼓勵他們參與運動以達到健體娛樂的功 效,25而這些福利或鬆綁,無非仍來自於期待健康國民身體所供給的生產效能。

23〈運動用品配給會社創立〉,《臺灣日日新報》,1941.02.15,2 版。

24〈物資のスポーツ 配給は從前の六分ノ一〉,《臺灣日報》,1941.04.17,夕 3 版。

25〈溫い當局の情 勤勞者へボール層配給〉,《臺灣日報》,1942.04.0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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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1 單一化的運動器材

資料來源:〈體操も鄰組精神で〉,《臺灣日報》,1941.03.23,3 版。

接著,我想從最廣受注視的棒球項目作為實例,用以呈現競技運動發展的困境。

承襲以往的熱度,故而棒球在戰爭期間依舊是當時的主流運動,光就「臺灣日日新報 資料庫」查詢就仍有上千筆的「野球」資料於上,內地著名的六大聯盟賽事也時常在 臺灣的報紙中反覆出現,有時還提供每局戰況的場邊描述,例如誰投出了三振或擊出 了安打等等,用以增添讀者的臨場感。另從些許圖像來看,棒球運動的重要性幾乎瘋 狂地更勝戰爭毒氣,即使帶著防毒面具,球員們也要持續參與 (見圖 5-2) 。這不是戲 謔性的一時舉動,而是東京某防衛團基於戰爭考量所辦理的棒球競賽,以及賽後有意 對生理和醫學進行的研究工作。26後來,內臺各地也有多次以「慰問軍人」為名義所辦 的棒球比賽 (圖 5-3 左、中上) ,許多照片呈現場邊觀賞人數仍舊相當地多,更有費心 地為戰役後的失明軍人舉行盲棒運動 (圖 5-3 中下) 。而在物資統制影響金屬節約的困 境下,仍有內地人士利用臺灣當地藤材設計捕手使用的面罩 (圖 5-3 右) ,並有意將之 推廣至日後的棒球競賽中,甚至還將職業棒球選手視同產業勞動者 (拳擊選手亦是) , 提供給他們較高的米糧配給。27即使到 1943 年 (昭和 18 年) ,大日本體育會宣告要將

26〈防毒野球マスク〉,《臺灣日報》,1938.08.24,8 版。

27〈藤材製の軟式野球用マスク〉,《臺灣日報》,1941.10.03,夕 3 版;〈野球や拳鬪は “勞働”と認 めず 米割當制のプロ運動界〉,《臺灣日報》,1941.03.2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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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選手獨佔的競技運動,解放成一般大眾參與的體育鍊成會,除了提倡戰技、體操、

步行外,仍還提到對棒球這項遊技類運動也會持續地鼓勵施行。28此等,都能用以代表 當時官民對是項運動的一種熱衷與支持態度,並未因為戰爭而衰減。

圖 5-2 穿戴防毒面具的棒球賽

資料來源:〈防毒野球マスク〉,《臺灣日報》,1938.08.24,8 版。

圖 5-3 銃後的棒球運動 (左:臺南傷軍慰問棒球賽;中上:東京傷軍慰問棒球賽;中 下:失明軍人的棒球運動;右:藤製捕手面具)

資料來源:依序為〈臺南白衣勇士慰問野球〉,《臺灣日報》, 1939.07.08,夕 2 版;〈白衣勇士慰問 の兒童野球〉,《臺灣日日新報》,1938.10.11,7 版;〈失明勇士の運動會〉,《臺灣日報》,

1940.07.18,6 版;〈藤材製の軟式野球用マスク〉,《臺灣日報》,1941.10.03,夕 3 版。

28〈選手制を一擲 今後の體育は國民皆勵〉,《臺灣日報》,1943.04.20,2 版。

121 灣日日新報》,1938.07.13,8 版;〈大學野球 “リーグ”戰廢止〉,《臺灣日報》,1943.04.07,2 版;〈リーグ戰形式野球取止め 當局が關係方面へ要請〉,《臺灣日日新報》,1943.04.08,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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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06.30,2 版;〈學生、生徒、兒童 體育運動競技會統制〉,《臺灣日報》,1942.07.01,3 版;臺灣學校衛生會,〈學生、生徒、兒童ノ體育運動競技會ニ關スル件〉,5.4 (臺北,194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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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09.03,夕 2 版;〈全島銃劍術鍊成大會要綱〉,《臺灣日報》,1943.10.13,夕 2 版。

39〈選手本位の競技一掃 全學徒を適性鍛煉 臺北高校 全島に魁け近く實施〉,《臺灣日日新報》,

1943.07.1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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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圓,但比起排球部的 100 圓來說已經多出許多,另在游泳部 200 圓、陸上競技部 250 圓、相撲部 300 圓的比較下,銃劍道部已是最高的預算編列單位了。40

以上,從對個人式競技的貶抑、物資 (運動用品、場地) 與競賽 (賽程、報名費) 的限制、組織行事 (運動項目、經費) 的改變等,足見當時日本官方對西方運動競技的 支持已經轉為保守,並朝向對軍事性身體活動的強調,而這種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一 致向軍國政策靠攏時,便很容易導致其他體育運動的自然萎縮,這也是我接著撰寫第 二節到第四節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