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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蝴蝶穿越小說中的女性主義意涵

本節旨在探討蝴蝶穿越小說文本中有關女性主義此一主題之相關類目分布 情形,並藉由文本之分析,呈現出蝴蝶穿越小說中的女性主義意涵。

壹、 蝴蝶穿越小說中女性主義類目分析結果呈現情形

女性主義相關之類目分布情形如下表 6 所示32,表 6 為蝴蝶穿越小說文本中 女性主義相關類目出現次數與百分比合計總表,所有表單中之女性主義類目皆 為複選之結果,研究者以網路上連載之「回」數為單位進行分析,十八則穿越 故事之網路連載總回數共計 591 回。文本中所欲分析有關女性主義意涵的概念 包含有 A1 性別的後天/社會建構、A2 關注女性生命經驗、A3 質疑男性中心之 社會系統、A4 追求平等的社會制度,以及 A5 採取行動落實女性主義價值33

32有關蝴蝶所著十八則穿越小說之女性主義與關懷倫理相關意涵類目分析表可詳見附錄一。

33為使表格較為簡潔,本研究之表 6 以較為簡短之詞彙呈現出所分析之女性主義次類目,表 6 中之性別建構即為性別的後天/社會建構、女性經驗即為關注女性生命經驗、質疑父權即為質疑

本研究針對類目之分析,係採用複選,所謂複選之意義,即於同一分析單

1.望江南

10 5 11 10 17 53

18.誤棲梧桐

10 12 15 18 19 74

56.6%、《無心蘭》56.0%、《誤棲梧桐》54.8%、《馴夫記》54.3%、《深院月》53.0%

與《翠樓吟》52.6%。

又女性主義相關類目概念之出現比例介於 30%至 50%者,共計八則穿越故 事,其中《下堂後》、《徘徊》、《臨江仙》、《浣花曲》與《蠻姑兒》出現比例介

於 40%至 50%之間,其出現比例依序分別為 46.4%、45.2%、42.1%、41.1%與 40.6%,另外《百花殺》、《望江南》與《芙渠》之出現比例則介於 30%至 40%

之間,分別為 39.2%、36.6%與 31.0%。而在所有穿越故事中,則以《洞仙歌》

之出現女性主義類目比例為最低,僅 22.6%。

整體而言,女性主義相關類目以價值實踐概念最常出現,出現比例約七成 左右,亦即在蝴蝶的穿越小說中,相當強調以行動實踐女性主義的相關價值,

重視個體擁有自我決定之權利,而非複製現存之社會體系制度,其展現出個體 能擁有生活價值的選擇權,無須被動接受傳統的男性價值觀點,亦足見女性主 義價值觀在網路小說文本中的實踐,惟在追求平權方面的類目出現頻率不足三 成,出現比例較少,但在第二章第三節中曾提及到,蝴蝶穿越小說中的女性主 角多半剛強自立,性情淡漠豁達,故也有可能是因為女性角色的人物塑造,而 使得小說中不易出現追求平權的情節。以上係透過量化之方式呈現蝴蝶穿越小 說中的女性主義相關意涵呈現情形,以下將以質性之分析,進一步探究此些文 本中的女性主義意涵展現。

貳、 蝴蝶穿越小說中女性主義之意涵展現

由上述分析可發現,蝴蝶的十八則穿越小說中,除了〈浣花曲〉並無出現 可對應追求平權此一次類目之外,其餘穿越故事皆有出現可對應女性主義五項 相關類目的文本內容,以下將以蝴蝶穿越小說文本中的部分文本片段作為論證 之依據,說明蝴蝶穿越小說中所具備的女性主義意涵。茲依序分述如下:

一、重構性別後天/社會建構

(一)傳統社會制度下的性別意識翻轉

蝴蝶穿越小說中,有關性別的後天/社會建構者,事實上指涉在傳統的(或 現代)社會之中,男性與女性皆被賦予了不同的任務與性別意識;傳統社會中,

女性被「正位於內」的傳統觀念所束縛,被囹圄於家庭閨閣之內,一言一行受 到禮法的規範約束,女性活動被限制於家庭之中,而《禮記》中所提到之「男 不言內、女不言外」、「內言不出、外言不入」,也顯示出女性的自我表達受到侷 限(陳翠英,1997),社會對女性的期許阻擋了女性的發聲機會,更箝制了女性 的生命力與思考力。

蝴蝶在其穿越小說之中,多處嘗試突破傳統價值中對女性形象的刻板詮釋,

在維持社會秩序的禮法框架之下,女性受到與其身分相符之社會角色的規範(康 韻梅,1997),而無數儀式、禮俗的牽絆,展示出男性欲對女性所進行的牽制與 警告(陳翠英,1997),傳統婚禮儀式中不難發現對於性別角色的預設及要求,

婚禮儀式過程往往明顯束縛女性並維護父權的主宰性,女性必須捨棄從小成長 的家庭,被公開宣告成為夫家的附屬物,並被要求成為溫順的人妻與人媳,但 在蝴蝶的《芙渠》與《燕侯君》一書中,我們卻可看本為父權展示的婚禮,有 了極大的改變,婚禮不再是如同傳統般將女性作為商品交易的儀式,女性也不 再於結婚儀式的過程中被要求保持沉默,婚禮成為了滿載母親對於女兒之祝福 與關心的場域。例如《芙渠》中女主角王琳之母林蠻姑兒曾在女兒婚禮前對男 主角白仲謀表示:

「只是請你明白,我們並不是大明朝普遍的家庭,沒那種禮教凌駕於 親情的白癡想法。你若要變心、要討小,請讓琳兒歸家。若你們之間有孩 子,請把孩子一起送回來,你擁有探視權,什麼時候要來看都可以,我們 也會待你如親人。和離不是誰的錯,只是沒有緣份而已。」她將一冊厚厚 的合同遞給仲謀,「我建議你仔細閱讀,如果你有什麼問題,我們可以好好 討論一下。」(蝴蝶 Seba,2010e,頁 186)

《芙渠》中林蠻姑兒所訂定的婚前合同,詳細的規定了女兒與準女婿在婚

前財產分割,以及婚後財產歸屬、子女教養費用如何分擔,甚至連婚後應盡義 務責任、達成離婚條件,與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探視權等等之規定都含括在 內,並要求準女婿白仲謀去官方登錄賣身給自己女兒的賣身契,賣身契的時間 為五年;這並非想掌控或限制白仲謀所擁有的財產與權利,而是希望在這早婚 的時空環境中,自己尚未成年的女兒能受到保護,待女兒王琳年滿二十,學會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身為父母的林蠻姑兒方可放手。林蠻姑兒並未因為王琳的 出嫁便將其視為外人,且林蠻姑兒對於白仲謀的要求,顯示出蝴蝶對於傳統婚 姻儀式中的性別意識扭轉,女兒不是等待男性進行權力交換的乘載商品,這點 也可從王琳的婚禮儀式在王家父子的堅持下,非常違反禮俗的將新房安排在王 家一事中略窺一二;再者,能涉入婚姻儀式過程的主宰對象亦非僅侷限於男性,

身為女性的林蠻姑兒能對身為男性的白仲謀提出自己的訴求,顯示女性至少擁 有與男性相同的發言機會,無疑展示了女性的發聲權,甚至更進一步來說,在 王家父子尚未決定是否同意王琳與白仲謀的婚事時,便在林蠻姑兒的發話下,

將王琳的婚姻決定權移轉至林蠻姑兒與王琳身上,就此處而言,可看出蝴蝶針 對私領域的兒女婚嫁事項,是讓身為母親所掌控的權力較父親來的更具有權威 性34,也因此女性如同林蠻姑兒或當事人王琳的意見便具有相當的份量。

有關此種女性的發聲權利,亦可於《燕侯君》中發現類似的例子。《燕侯君》

一書中的婚禮也同樣是在母親作主而非父親主導的情形下進行,男主角阿史那 雖曾貴為突厥皇族,但經歷多年忍辱負重的為奴經驗,對於禮儀的概念幾乎被 磨滅殆盡,而身為燕朝女侯爵的女主角李瑞已歷經一次失敗的婚姻,加上自身 個性偏屬豪氣,也對婚禮儀式沒有很大的要求,故最後是在母親的協助下才秘 密進行了跨越時空的天主教婚禮,母親也顧慮到雙方族群不同,異族婚姻所造 成的流言恐怕會使皇帝有所顧忌,故要求雙方別將婚姻告知李瑞口無遮攔容易

34有關林蠻姑兒在私領域家庭內部擁有較高的決定權,據《芙渠》內文林蠻姑兒的父親王仙心 所指出,這是出自於對妻子的尊重;為避免讀者誤解蝴蝶刻意過度貶低男性,特此說明。

洩密的父親李容錚,李父容錚也因此不知女兒再嫁,只知莫名地與女兒的突厥 同事一同吃頓飯,然後女兒和同事很多禮的磕頭拜謝,事隔多年,才知自己在 不知情的狀況下嫁了女兒。

女性同時被認為是依附於他人身上的,在傳統婚姻架構中,女性的生命價 值展現於人際關係的圓滿於否,當今日女性作為依附者與服侍者,其價值方有 依托或歸宿(陳翠英,1997),但是在蝴蝶的穿越小說中,女主角嫁為人婦後,

即便被賦予人妻、人媳之角色,其多能保有自我之意識,與其他男性一樣作為 獨立之個體。

(二)挑戰社會制度的女性發聲

蝴蝶也並未全然否定所謂的傳統德性,其筆下的女性大多克己復禮,然而 此種對於自我的約束,以及追求言行符合於禮的修為,並非盲目地尊崇儒學傳 統,而是出自於對禮儀法度的敬重,故並不造成女性在思考上的侷限,在《再 綻梅》中,女主角劉十四娘梅開二度嫁予男主角陸上善,不受陸上善之祖母待 見,而多處刁難,其中一例為祖母於新婚第二日要求劉十四娘將半尺厚的陸家 家訓背熟,但劉十四娘卻回應道:

「聽聞陸家書香傳家,都是老太太嚴守家訓的關係。想來陸家家訓能 倒背如流。孫媳這就洗耳恭聽,請老太太教誨,然後復誦,您看可好?」

(蝴蝶 Seba,2011b,頁 144)

陸上善之祖母見孫媳反要自己背誦家訓,砸了杯子,卻也傷了劉十四娘,

劉十四娘得以提前離開,劉十四娘並未直接溫順地接受陸上善之祖母的無理要 求,卻也沒有嚴厲地駁斥,反而是採用迂迴的方式堅守住自己的立場,另外面 對二嫂嘲諷其為兩門子歷練出來的(暗指劉十四娘嫁過兩回),個性忒乖滑,劉 十四娘的回應為:「二嫂也是兩門子歷練出來的,莫怪那麼知書達禮。」(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