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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教學醫院評鑑資格

本院為醫院評鑑優等(醫學中心)、醫師及醫事人員類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 學中心)。

4、實習醫師急診訓練政策

4.1 督導

4.1.1.實習醫師工作規範及監督政策,依本院教學中心實習醫師訓練組 制定之規則管理,急診實習期間內容說明如下

(1)服務守則、實習醫學生職責:

班數工時管理: 急診為『輪班』制度非『上班及值班』制度,每 月(四週)臨床實習時數為 180 小時,半月(兩週)為 90 小時。管 制夜班數不超過 1/3 總班數,每班不超過 12 小時,聯續上班天 數不超過 5 天。

Primary care 病人數管理:實習醫師需完成其 primary care 病 人病歷紀錄 ER note,統計其完成之 ER note 除以臨床實習時數 計算為 PPH(patient per hour)指標,實習醫師照護急診病人量 管理目標為 0.5<PPH<1

(2)相關福利:同其他輪訓部門,由院方統籌規畫管理 (3)監督與授權政策

4.1.2 急診部監督(supervision)等級訂為

(1)Direct supervision(直接監督):監督者同時身在現場,從旁提供協 助指導

(2)Indirect supervision (間接監督) :監督者當時不在現場,但可經 呼叫或電話聯繫,又分為以下兩種等級

b.直接監督非立即可得,只能以電話與監督者聯繫

(3)oversight (審查監督):監督者當時不在現場,亦無法前來現場或 電話指導,僅於事後提供回顧及回饋

急診實習醫師臨床實習時編組於急診照護團隊中,接受指派之急 診住院醫師擔任臨床老師監督指導、其上共同接受當班同 team 主治醫師監督指導。

實習醫師各項臨床業務需直接監督(除經評估後有另行授權者 外),監督者為住院醫師臨床老師。

4.1.3 導師制度辦法

除教學中心安排之導師外,急診實習期間與住院醫師一同編組於急 診生活導師家族,接受急診導師輔導該時段之生活與學習。

4.1.4

於每月新進實習醫師到職後,舉辦訓練指引說明,含訓練內容、工 作及學習規範、權益及義務、監督政策、導師制度,並發給書面說 明。

4.2 工作及學習環境

本院為醫學中心等級,共設 56 個醫療部門,1,290 張床位,加護病房 110 張床位。急診每月病人量約 11,000~12,000 人次,處理傷病兼具都 會型與鄉村型態之特色。

(1)急診部內、院內教室、討論室或會議室,在網路安全監督下,均可 連結院內外之資訊系統,使用網路資源及圖書館電子服務。並設有 學習輔助軟體:如病例登錄系統、各項資料統計系統、每班診療病 人查詢系統、留言板資訊交流傳達系統等。

(2)本院設有多間會議室,可執行視訊會議與遠距教學課程。

(3)急診設有會議室,投影播音設備,IRS 互動系統、講課用白板、個 人回饋用小白板等設施。另有急診住院醫師個人專用置物櫃、男女

更衣室、值班床位。

(4)急診醫師辦公區設有會議室,影音設備、白板、網路電腦、隔間式 辦公書桌 12 張。休憩區域設有沙發、電視、餐桌、冰箱、飲水機等 生活設施及 2 個值班床位。

(5)醫院圖書館提供影音設備、電子服務、多項資料庫檢索、館際資源 共享服務等。紙本期刊 24 種、電子期刊 2478 種,資料庫 18 種。

(6)醫學研究部設有生醫科技、製藥科技、基礎醫學等研究中心,可進 行多方面實驗室研究。

(7)臨床技能中心備有多項模擬教具,如 iStan 模擬人、advanced MEGA code Kelly 模擬人、MicroSim ACLS 學習軟體等,可進行外傷、

ACLS、臨床技術、團隊訓練等訓練。

(8)動物實驗室可進行動物體之實驗和教學,已建置多項外科技能教案 和生理試驗等。

(9)本院 OSCE 訓練考場及相關設備,已經訓練認證之標準病人群及教 師群,可提供客觀訓練與評估。

(10)住院醫師有工作環境及安全防護訓練及健康管理措施(含疫苗接 種、工作環境消防相關設備介紹、尖銳物品扎傷通報及處置、員工 保健、職業傷病通報及處置、作業環境確認、輻射防護作業等),

提供防護設備(口罩、手套、隔離衣、洗手清潔設備…等),並進行 醫療廢棄物及尖銳物管理,定期健檢等措施。

4.3 實習醫師責任與分層角色

1. 實習醫師不獨立決定臨床決策,須於臨床老師(住院醫師)指導授 權下方可開立醫囑,住院醫師之上同受所屬主治醫師之監督指導。

2. 實習醫師對於收集知悉之臨床資訊有向所屬監督醫師報告之責任。

3. 實習醫師應對其所診視病人製作病歷紀錄並對其記錄內容負責。

行、團隊間之協調溝通、病人安全之維護。

4.4 實習醫師之抱怨及申訴處理

1. 急診實習醫師申訴管道

(1)每月生活導師會談

(2)每月急診書面回饋意見調查 (3)教學中心意見調查

(4)醫學教育委員會由實習醫師代表反映 2. 申訴之回應處理

(1)申訴接收管道通知急診教學主管及教學中心

(2)急診教學檢討會議中討論,特殊事件視情形得臨時召開急診教育 委員會討論,並將處理決議呈報醫學教育委員會。

(3)回饋申訴人處理決議,並追蹤結果。

5、師資資格及責任

5.1 計畫主持人

5.1.1 資格:

1. 專職於本院之資深專任專科醫師 2. 具有 3 年以上教學經驗

3. 本院教學中心師資培育中心認可之臨床教師 5.1.2 責任

1. 修訂訓練計畫

2. 監督訓練計畫之執行

3. 協調相關科部教學資源、教師之工作執行 4. 訓練相關課程之發展規劃

5. 實習醫師訓練之追蹤、考核及輔導 6. 訓練結果成效之彙整報告與分析改善

5.2 臨床教師

5.2.1 資格

1. 已取得醫師執照,任職於本院之醫師

2. 本院教師培育中心(center of faculty development)之規範資格 5.2.2 責任

於分配之臨床業務或教學任務內 1. 實習醫師之臨床指導

2. 實習醫師之教育課程授課

3. 實習醫師報告或研究之指導與評論 4. 實習醫師之考核回饋

5. 實習醫師訓練內容、方式等之檢討回饋

5.3 其他人員

急診部助理於急診實習醫師訓練之職責:

1. 教學助理:專任教學助理負責協助住院醫師訓練相關之課程、會議、

評量、回饋等資料收集與分類歸檔。

2. 行政助理:協助急診專科醫師訓練與急診行政管理相關事宜。

6、訓練計畫、課程及執行方式

6.1 訓練項目

1. 急診醫學概念

2. 醫療會談、病史取得與身體檢查 3. 臨床邏輯、鑑別診斷思考

4. 實證醫學概念

5. 基本復甦術與急救措施

8. 傷口處置

9. 緊急醫療救護系統初步認識 10. 影像醫學與超音波訓練 11. 醫學倫理

12. 會診、轉診、溝通、談判技巧 13. 急診暴力、醫糾與申訴處理 14. 團隊合作觀念與技巧

15. 病歷、診斷書等醫療紀錄與應用

6.2 核心課程

1.每月初安排orietation說明實習規則與內容

2.每月初規劃實習醫師日(intern day)進行核心課程包括 a. 呼吸道處置基本概念與技術(含操作)

b. 超音波基本概念與技術(含操作) c. 基本外傷評估與處置

d. 問題導向的醫學模式

6.3 臨床訓練執行方式

1. 每年訂定實習醫師輪訓計畫表,按排定時程至急診輪訓。

2. 教學總醫師每月排定當月實習醫師班表,輪訓開始日報到,發給班 表、學術活動表(如遇假日等順延另行通知)。

3. 臨床實習為一對一跟隨臨床老師方式安排,臨床老師以急診住院醫 師為優先,如住院醫師人數不足則由急診主治醫師擔任。

5. 實習區域以診療區、急救區為優先,如實習人數過多,則平均分散 安排至兒科急診或急門診區跟隨當班臨床老師。

6. 每月上班時數以『臨床時數』180 小時,夜班不超過 6 班為原則,

實習期程不足一月者,按比例計算。實習醫師不適用於『急診預約 放假制度』,如因故無法出席實習者,須完成請假手續。

7. 輪班以三班制為主,每班 9-11 小時(依分區及班別而不同),其中後 2 小時為『交班和教學時數』,不列入臨床時數計算,但仍計入上班 時數。

8. 以 PPH(patient per hour)指標管理追蹤實習醫師適當之病歷紀錄工作 量。

9. 見習醫師不安排大夜班,小夜班上班時間以至 22:00 為限。

10. 臨床實習以醫療會談、病史詢問、身體檢查、臨床技術(procedures) 影像及檢驗檢查結果判讀等為優先訓練項目,臨床技術須於臨床老 師監督指導下進行。

7、學術活動

7.1 科內學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