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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補救教學成效分析

本節主要探討依據個人診斷報告書或全班錯誤統計表,不同教學模式、不 同指導模式的學生,在接受第二次測驗(前測)與第三次測驗(後測)間的補 救教學實驗後,其後測分數有無差異。實驗期程中,限制每位教師均須完全依 照教師教學手冊中所列的指導方法、教學內容、教學順序來進行教學,將個指 師的個人影響因素儘量排除,以瞭解「質數與合數」單元教材在不同教學模式、

不同指導方式下,其補救教學成效是否具有差異。

本實驗共有3個班級進行「質數與合數」單元教學,有效樣本為95位學生。

為了排除因「前測」而造成的混淆效果,因此以前測分數當作影響實驗效果的 共變量,之後再以扣除共變量後的學生後測成績,分析不同教學模式、不同指 導模式的優劣。

本節先以不同教學模式(個別指導模式與團班教學模式)進行分析,再以 個別指導模式中的不同指導方式(一對一教學與一對二教學)進行分析,結果 分述如下:

壹、不同教學模式之補救教學成效分析

在進行不同教學模式之單因子共變數分析之前,需先檢核組內迴歸係數同 質性及變異數同質性。

表4-4-1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表(不同教學模式-補救教學成效)

來源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分組*前測 1 112.054 2.342 .129

誤差 91 47.845

表4-4-2 誤差變異量的Levene檢定表(不同教學模式-補救教學成效)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3.674 1 93 .058

由表4-4-1可知,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結果,F值=2.342;p=.129>.05

,表示分組間共變數(前測分數)對依變項(後測分數)進行迴歸分析時並無 顯著差異,也就是說兩組迴歸線的斜率無顯著差異,符合共變數分析中,迴歸 係數同質性假設,故可進行單因子數共變數分析。

由表4-4-2可知,變異數同質性檢定結果,F值=3.674;p=.058>.05,表示 團班教學模式與個別指導模式之間的變異數檢定為同質性,故可進行單因子共 變數分析。

表4-4-3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摘要表(不同教學模式-補救教學成效)

來源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個別指導模式

與 團班教學模式

1 302.380 6.229 .014 誤差 92 48.543

表4-4-4 平均數分析比較摘要表(不同教學模式-補救教學成效)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平均數差異(I-J) 標準誤 顯著性 個別指導模式(I) 63 92.988

團班教學模式(J) 32 89.118 3.869 1.550 .014

由表4-4-3、表4-4-4可知,在排除前測分數對後測分數的影響後,不同教 學模式(個別指導模式與團班教學模式)對後測分數的影響效果檢定之F值=

6.229;p=.014<.05,達到顯著,表示受試學生的後測分數會因為教學模式不 同而有所差異。在平均數分析比較摘要表中,「個別指導模式」的後測總分平 均數為92.988 高於「團班教學模式」的89.118,且達到顯著差異,因此可推得

「個別指導模式」的補救教學成效優於「團班教學模式」的補救教學成效。

貳、不同指導方式之補救教學成效分析

由表4-4-5可知,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結果,F值=.628;p=.431>.05,

表示分組間共變數(前測分數)對依變項(後測分數)進行迴歸分析時並無顯 著差異,也就是說兩組迴歸線的斜率無顯著差異,符合共變數分析中,迴歸係 數同質性假設,故可進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表4-4-5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表(不同指導方式-補救教學成效)

來源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分組*前測 1 18.709 .628 .431

誤差 59 29.795

由表4-4-6 可知,p=.224>.05,表示一對一教學與一對二教學的方式之間 的變異數檢定為同質性,故可進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表4-4-6 誤差變異量的Levene檢定表(不同指導方式-補救教學成效)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1.507 1 61 .224

由表4-4-7、表4-4-8可知,在排除前測分數對後測分數的影響後,不同指 導方式(一對一教學與一對二教學)對後測分數的影響效果檢定之F值=.380;

p=.540>.05,未達顯著,僅可推得受試學生的後測分數並不因為指導方式的不 同而有所差異。

表4-4-7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摘要表(不同指導方式-補救教學成效)

來源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一對一教學方式

一對二教學方式

1 11.252 .380 .540 誤差 60 29.610

表4-4-8 平均數分析比較摘要表(不同指導方式-補救教學成效)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平均數差異

(I-J) 標準誤 顯著性 一對一教學方式(I) 31 94.110

一對二教學方式(J) 32 93.206 0.904 1.466 .540

由表 4-4-7、表 4-4-8 可知,實驗組 A(一對一指導)與實驗組 B(一對二 指導)的後測表現一樣好,不同的個別補救教學指導方式,其成效並無顯著差異,

但似乎透過個別指導下,不但可維持實驗組 A(一對一指導)受試者的學習水平,

還可提昇實驗組 B(一對二指導)受試學生的學習成效。依據表 4-3-16 中所整 理之學生所犯錯誤類型數據分析,推測可能原因如下:

一、對實驗組 B(一對二指導)的受試者而言,可能從個別診斷報告書中注 意到了自己的迷思概念所在,經由補救教學進行概念澄清後,才突顯出和對照組

(團班指導)的差異,且在後測時的成績趕上實驗組 A,表現得和實驗組 A 受試 者一樣好。

二、對實驗組 A(一對一指導)的受試者而言,經由補救教學進行更縝密的 概念澄清後,在後測時仍然維持高水準表現。